对于“常胜军”,中国官员中只有吴煦、杨昉与他们关系密切,为其提供的粮饷等是清军的数倍。华尔身亡后,白齐文继任,这为李鸿章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利用“常胜军”内乱,向朝廷参了一本,不仅解除了白齐文的职务,同时追究连带责任,让吴煦、杨昉一起靠边站了。
赶走了白齐文,参掉了吴煦、杨昉,并不意味着李鸿章就可以顺利接管“常胜军”了。
华尔和白齐文都是美国人,而英国人对美国人一直掌管“常胜军”非常不满,为了掌管“常胜军”,英国人很早就有意在其中安插自己人。所以,白齐文解职之后,兵权落入英国人手中。
这当然不是李鸿章希望看到的局面,为收回兵权,李鸿章在撤掉白齐文十几天后,与英国驻华陆军司令士迪佛立进行了一番艰难谈判。经过多次交涉,李鸿章已“舌敝唇焦”之后,双方终于同意“常胜军”由中英各派员会同接管,并签订了《统带常胜军协议》。
此协议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兵权归属问题上,英国放弃了独揽大权的要求,协议规定管带均应归中国抚台节制调遣,中、英两国都派正规军官会同管带,根据协议,英国派军官戈登出任管带,中国派李恒嵩会同管带。
第二,兵额问题,李鸿章一方面希望靠它消灭太平军,另一方面又怕它人数过多,既费银太多影响淮军费用又可能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留下隐患,最后商定以三千为度,若以后兵饷紧张可视情况继续裁减。
第三,军费后勤方面规定其军饷在海关银号按月支取。
第四,“常胜军”驻扎在松江城,但不得干预地方事务。
第五,惩处兵勇须听中国会带官意见。
李鸿章在上朝廷的《整饬常胜军片》中说,通过这些条款可以“渐收兵柄”,“以后办理稍有头绪”。“常胜军”在镇压太平军过程中显示出强大战斗力,但又“日益骄蹇,渐成尾大不掉之势”,所以才“筹思累月,久欲稍加裁抑,而事关中外交涉之端,未便轻于发难”,“于调停笼络之中,仍寓裁制控驭之道”。
通观李鸿章处理此事的前前后后,利用“常胜军”的战斗力,但又对其加以控制,如此一来,既让自己如虎添翼,又不至于被反噬。这样就让自己处于有利而安全的态势了。
4.灵活权变,才能绕过官场上的坎儿
李鸿章不是一个较真的人。
在晚清那样一个时代大变革的年代,如果较真,很多事情就根本没法进行。这让李鸿章所做的事情看起来不成系统,但让李鸿章绕过很多障碍。
中国是一个非常讲究礼仪的国家,皇家礼仪尤其严谨,在这场大变革中,东西方礼仪出现碰撞是必然的。
其实,早在乾隆时期,东西方就在礼仪方面发生过不愉快。
乾隆五十八年(1793),马戛尔尼率领七百余人从英国来到中国。马戛尔尼以为乾隆皇帝祝寿为名,想实现两个目的:一是希望清政府开放市场,扩大与英国的贸易;二是在中国首都设立常驻外交机构,建立经常性的外交关系。
以现在的角度来看,这对东西方两个大国都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这次交流最终却因一场礼仪之争而破产。
马戛尔尼要见乾隆皇帝,乾隆皇帝谕旨曰:“此不过该通事仿效天朝称呼,自尊其使之词。无论该国正副使臣,总称为贡使,以符体制。”也就是要按照“天朝”体制向皇帝双膝下跪,行“三跪九叩”之礼。
马戛尔尼不干了,提出只有对上帝才双膝下跪,对英王也只行单膝下跪吻手礼,所以坚决不同意向中国皇帝行双膝跪拜礼。由于中方一再坚持,马氏提出或者按“平等对待”原则,如果要他向中国皇帝行双膝跪拜之礼,中国官员也应向英国女王像行此礼,否则他只以向英王所行之仅屈一膝的吻手礼向乾隆行礼。此为中国官员严拒。虽然“天朝”宽大为怀,免去这几个“生番”的跪拜之礼,但对驻使、通商这两项要求,乾隆皇帝则断然拒绝。
当时大清正值盛世,大多数人对此并不十分在意。无人料到几十年后这一问题重新摆在了面前,不过这次,当年的“生番”已经“鸟枪换炮”,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缔约谈判中,清政府对英法侵略者割地赔款诸条照单全收,但对英法代表提出的向皇帝亲递国书的要求却严加拒绝。
1873年2月,同治帝亲政,西方使节再次提出觐见皇帝的要求。对此要求,中方提出如要觐见,必行跪拜之礼,但又为外国驻华使节严拒,于是双方开始了为期四个月的有关礼仪的激烈争执。
不少官员坚决表示绝不能允许不行跪拜之礼,但他们又知理由不足,所以提出“入境问禁,入国问俗”,即“中国出使之臣,在外国则行外国之礼”,外国驻华使节“在中国则行中国之礼”。由于外国不行跪礼所以中国“出使之臣”不必向外国国君、元首行跪礼,而外国使节在中国必须向中国皇帝行跪礼。
如此重大的原则性问题,当然要征求李鸿章的意见。
早在1868年中英修约之前,李鸿章与左宗棠、曾国藩等就对此发表过意见,都认为不必也不可能以中国礼法苛求,甚至提出西方诸国与中国远隔重洋,本非中国属国,现在自不可能向中国行属国的跪拜之礼。
但李鸿章知道,这件事事关重大,必须要有理有据。
对于当时的局势,李鸿章是明白的。现在,李鸿章自然明白中国早已失去“天朝上国”的地位,传统的礼节不可能不改。
李鸿章先肯定那些坚持行跪拜礼的大臣:“所陈各节,皆系正论。朝廷体制,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在廷诸臣,共有此心。”其潜在意思是,无论什么观点,无论朝廷是否接受,都是“正论”,都是耿耿忠心为朝廷考虑。
然后李鸿章又明确提示那些顽固的官僚,现在形势变了。
李鸿章指出嘉庆二十一年(1816)时英国使臣来华已不行三跪九叩之礼,“盖其国势渐强,而衅端已伏矣”。在崇拜“祖宗”的中国,指出这一点至为重要。行文至此,李鸿章并未明言自己的观点,但其观点又已明确表达。道光、咸丰年间中国已与侵略中国的一些西方国家订立条约,也表明这些国家与中国“俨然为敌体平行之国。既许为敌国,自未便以属国之礼相待”。明确说出这些国家与中国实际已是“敌体平行”而非中国属国,要朝廷放弃“天朝上国”观念,至为不易。
因此,“各使臣拘执该国体例,不愿改从中国礼仪,固人情之常,无足怪者”。他进一步提醒朝廷,这种“礼仪”迟早要改,已是历史的趋势,如果“拒之于目前,仍不能拒之于日后”,历史潮流,确难抗拒。
对于顽固派的反对,李鸿章从中国儒学经典中寻找根据。他以孔子的“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远人”和孟子的“以大事小者,乐天也”来为自己的论点辩护。“嘉善而矜不能”就是说对别人的优点要承认欣赏,对别人的不足要同情宽容,所以在“礼制”上洋人有缺点不足,我们要宽容才能“柔远”。现在中国在这方面迁就洋人,并非丢脸之事。
关键的一点,李鸿章从事实出发,来证明那种故步自封带来的种种不便。
他说,从咸丰九年(1859)到现在十多年间,一直具体经办此事的总理衙门“每以中国礼节相绳,几于唇焦舌敝”,已尽了最大努力,不是亲办此事的人,很难体会其中甘苦。
李鸿章的意思很明确,现在不是以往,强弱的形势变了,现在在礼仪这件事情上费这么多功夫,实在是不值得了。
认清形势,灵活权变,这是李鸿章的原则。李鸿章这点,比那些不看世界,只知道在圣贤书和历史掌故中找依据的人要高明多了。另外,在这件事情上,李鸿章也明显地知道孰轻孰重,与其去争跪拜礼仪的一点体面,当然不如绕过这个坎儿,与国际接轨,让国家富强,那才是真的体面。
遇到小障碍就绕过去,这是李鸿章处事灵活的一面,这样也使他不容易被挡住,也不容易被绊倒。
5.忍辱签约,输也要输得优雅
在晚清,对外国列强的战与和,一直是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
对于有血性的中国人来讲,宁死不屈,跟外国列强拼个鱼死网破,这是他们的真实想法。这种有点感情用事的想法,如果用来制定国策,就会有让整个国家民族灭亡的危险。国策的制定,一定要理性。
李鸿章是一个理性的人,是一个注重现实的人,作为晚清的柱石,他的行为决定着整个国家的走向。所以,他很慎重,每一个决定都要建立在理性的思索及全局利害的衡量之上,尤其在跟外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时候,更是如此。
在外国列强眼中的李鸿章跟大清眼中的李鸿章,以及历史上的李鸿章,是完全不同的面孔。
在外国列强那里,最先了解李鸿章的外交能力,是通过中英《烟台条约》的谈判。当时,英国人的军舰开入烟台,日本军队开始向朝鲜武装挑衅,以对大清国构成战争威胁。当时,醇亲王主张与英国人决裂开战,而李鸿章坚决反对。当时不管战与和,受害的都是清政府,但李鸿章坚持:大清国不能再在外交上走一贯的老路,即事端一出,动辄开战,战则必败,败则议和,和则割地赔款。
李鸿章充分发挥其在谈判桌上的能力,于1876年9月跟英国签订《烟台条约》。这个条约签订以后,当时占据优势的英国人很不满意:“这个文件既不明智也不实用,毫无意义,是一堆冗言赘语而已。”这个条约以其空洞无物让觊觎更多在华利益的英国人的愿望落空了。应该说,面对强大的威胁,李鸿章依然能谈出一个明显存有抵抗态度的条约,是一件“值得惊诧”的外交事件,但从烟台回到直隶总督府的李鸿章还是因为赔款和开放口岸而背上了卖国的罪名。
在与洋人打交道的一系列活动中,李鸿章一直是“出头鸟”。
李鸿章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最着名的,一个是中日《马关条约》,另一个是《辛丑条约》。
首先看《马关条约》。
李鸿章知道他去马关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但在个人声誉和国家利益面前,最终李鸿章还是选择了国家利益。而在战与和之间,李鸿章终于签订了和平协议;在协议的内容方面,李鸿章把清政府的损失降到了最小。
在马关的谈判中,面对日本人割让辽东、台湾、澎湖,赔款军费三亿两白银的“要价”,朝廷在给李鸿章的电报中均是模棱两可的“着鸿章酌量办理”。李鸿章知道,如果采取强硬的态度和立场,只能导致中日战争继续扩大。
而当时,日军已经逼近山海关,以大清国实际的军力状况而言,战争的结果只能是中国的东北被全面占领;而如果答应日本人的条件,大清国主权和财产的损失也是巨大的。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是面对残局的李鸿章的选择。
马关议和,面缠绷带、血染袍服的李鸿章显得惨烈,而《辛丑条约》的谈判,一边谈判一边吐血的李鸿章,则显得悲壮了。
1900年6月12日,为收拾八国联军之役的残局,清廷再度授李鸿章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并连续电催其北上。李鸿章乘轮船至沪后,以身体不适为由迁延观望,部下及亲属也都劝其以马关为前车之鉴,不要再北上,以免又成为替罪羊。直至七月三十日,北方局面实在无法收拾,慈禧在逃亡途中电催李鸿章北上。一个月后,李鸿章抵京收拾残局,向八国联军求和。
十一月初,联军照会李鸿章和庆亲王,提出议和谈判的六项原则:惩办祸首;禁止军火输入中国;索取赔款;使馆驻扎卫兵;拆毁大沽炮台;天津至大沽间驻扎洋兵,保障大沽与北京之间的交通安全自由。这六项严重侮辱大清国国家主权的“原则”,令李鸿章说出了列强犹如“虎狼群”的话,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结束大清国的厄运。
逃亡至西安的慈禧在黄尘烈风中天天盼着李鸿章的“好”消息,“望电报如饥渴”。虽然大清国于1900年夏天发生的巨祸是由慈禧一手酿成的,但李鸿章必须在联军的追究面前维护住慈禧的权力。
李鸿章病倒了,起因是在拜会英、德公使后回贤良寺的路上受了风寒。故作拖延以“漫天要价”的联军沉不住气了,占尽“中国财力兵力”的“议和大纲”终于出笼。
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合南方的封疆大臣,力主不能在“议和大纲”上“画押”。李鸿章对“不明敌情”却“局外论事”的张之洞十分恼火,李鸿章表示,假如坚持不“画押”,谈判即刻便会破裂,结果只能是将大清国拖入无休止的战乱——联军在京城屯兵数万,有随时扩大战争的能力;敌我双方实力悬殊,根本不可能打赢战争。内外皆危之际,高谈阔论哪里能解燃眉之急呢?一切都必须当机立断。李鸿章给张之洞传话说,电报每个字四角银元实在太贵,要他不要再发“空论长电”,凡事可以摘要发出,以节省经费。
接下来就是赔款问题的谈判了。此时的李鸿章吐血已经吐到了“濒危”的程度,在生命的最后时间里,李鸿章躺在病榻之上,指挥着下级官员把损失降到最低点——从一开始提出的十亿两白银降到四亿五千万两,是对四亿五千万中国人所定的数字,“人均一两,以示欺侮”。李鸿章接受了这个欺侮。
1901年9月7日,李鸿章代表大清国与十一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闻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悲恸欲绝的李鸿章在签字回来后,再一次大口大口地吐血。
国人声讨又起:“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后来,晚清名士齐如山在他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庚子事变八国联军进驻北京,朝廷公布由李鸿章全权担任议和大使并从广州赶赴北京时,整个北京城都在盼望着李鸿章的到来。的确也是这样,当整个清国陷入了最大的灾难,京城沦陷,清国的官员们死的死、亡的亡,或者袖手讷言、各求自保、麻木不仁时,只有李鸿章,算是挺身而出,走着一条与众不同的路,那就是,以个人的屈辱和牺牲换取最大限度的时局缓和。
“李鸿章当然知道这样的行为本身极易被钉在民族和国家的耻辱柱上,极易在历史被简单化以及别有用心中充当牺牲品,但他无法躲避,也无法逃脱,只好走上前台。也可能李鸿章唯一能自我安慰的就是,这样的举动,避免了进一步的生灵涂炭,而他一辈子服侍的清国朝廷,也终于可以回到京城了。”
李鸿章在病榻上上奏朝廷:
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促,创深痛剧,薄海惊心。今议和已成,大局稍定,仍希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
在清末的大臣中,李鸿章是最理智的。他在精确地为这个王朝算计着得失。他既像一个商人,又像一个赌徒。在一场一定会输的赌局中,李鸿章没有像有些人那样破罐子破摔,也没有像有些人只会做冲冠之怒,而是一直在想办法把损失降到最小。因为他有这个能力,也只有他有这个能力。
所以,尽管所有的人都在骂他,但所有的人还是希望他不要倒下去。因为有他在,就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