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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食色男女共烹男女,同享美食(1)

米饭端庄中正,像厨下老实巴交的结发娘子,隔夜冷饭,像收声忍气的旧人。而蛋炒饭,街衢尽知,人人喜欢,是饭又是菜,既有世俗的欢愉,也有现实的凛冽。相对于那一碗单纯的白米饭,蛋炒饭有着花团锦簇的热闹,你吃下一口,吃出油香蛋味,你吃下满满一碗,便吃得出男欢女爱的错综繁复。

美人怀胎

总有一些男女是马屎表面光的, 在出门之前是万万不能细看的。

总有一些食物是看上去恶心邋遢的,在上桌之前是万万不宜围观的。

比如,那个猪肚。

一说到猪肚,我先兀自打了好一会颤。

前不久,亲自洗了一只猪肚,被深深地恶心了一次,回想起来仍有颤意。但转念一想,一人独颤颤,不如众颤颤也。再一想,在哪里颤倒,还是在哪里爬起来。于是,我打算细细回颤一下,说不定可以像我最喜欢的作家阿城所说的,从此洗干净阴影,不颤了——

那天,金色的阳光照进我的厨房,我壮志满怀,我要洗一只猪肚。

我倾倒面粉,将一只猪肚埋葬在盆里,继而咬牙切齿,狠搓它们。很快我发现,猪肚的长相就像一只布袋子,或者像一只五大三粗的笨裁缝做出来的粗劣靴子。很快我又发现,我搓反了,脏的在猪肚里面。

我把猪肚像翻口袋一样翻出来。顿时,一股很不美好的味道冲将出来,冲得我的鼻翼阵阵发痒,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是迅嚏不及掩鼻之势,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把盆里的面粉喷了二两出去,顿时,我家厨房落了个“白茫茫一片”。

猪肚的内袋里沾满了颜色可疑、味道可憎的粘液,这些粘液们很快将面粉污染殆尽,我搓一把,滑滑腻腻的。我遏制不住地打一个冷战,又倾倒了剩余的面粉生力军下去,但所有的面粉很快全军覆没,像被陷入了沼泽,变成粘粘糊糊。我手一搓,沼泽就冒出一股气味,再吐出一团稀泥。我眼一闭,牙一咬,再一搓,沼泽里随即发出奇怪的咕噜啵叽声。想起有人说,亲吻的声音就像是大象的粗腿从泥潭里拔出来的声音,但我现在认为,亲吻的声音跟搓洗猪肚的声音更为相似。

搓洗猪肚期间,手机爆响若干次,但无暇接听。

后背爆痒若干次,起初也是无暇挠痒,但那个痒痒很执拗,不挠就一直一直痒。我双手沾满粘液和面粉,无法自助挠痒,于是痒愈发得意,愈发痒,实在痒得难受了,我灵机一动,走到厨房门口,背靠门框,一上一下,如此类似动物行为的搓背,极大缓解了痒痒。从此找到自助挠痒的法子了,甚喜。

我就这样忍颤、忍痒,把猪肚搓了整整两小时,终于使之干净得都不像一只猪肚了。

电话再次爆响,电话那头的人说你千万千万别把猪肚洗那么干净哦,吃的就是要那种味道……我默默地挂掉电话,我还能说什么?我还能按回车键么?我还能对猪肚说请你回到这个面粉盆里去打个滚,弄脏一点再出来么?

生活里常常都是这样,有些事情要回去是回不去的了。

肯定有性急的读者想起来了,忍不住要问了,美人怀胎呢美人怀胎呢?还没说到美人怀胎呢?

啊哦,美人怀胎就是那道美味绝伦的猪肚包鸡了嘛!把一只貌美年少的小母鸡塞到猪肚里,炖啊炖,炖到肉烂汤浓……难道还能真是美人怀胎不成?

美味和邋遢有时候是并存的,在一只猪肚美味的背后,有不堪入目的真实本色。

爱与恨也是这样并存的,还有虚伪和真诚,还有很多很多。

还有一些男女感情也是这样,在体面和风光的背后,也有外人不晓的本来面目和气味。

一拍两散

倘若要用一道菜式来比喻男女恋事,我想,一定没有比手拍黄瓜更恰如其分的了。

做一餐手拍黄瓜,跟谈一场男女恋事差不离,滋味和感受蛮相似的。

恋人要选,黄瓜也要选。

恋人最好是要适龄的,年纪太大,诸事看透,失却了天真,失却了激情,那种人的恋爱都是经过财政预算和情感评估的;年纪太小,诸事迷惑,方向模糊,爱得也糊里糊涂。选黄瓜跟选恋人的基本原则是一样的,黄瓜最好要不老不嫩的,不能太老,老了生硬不够鲜,不能太嫩,嫩了太软不够脆,要的是那种早上刚刚从地里摘下来的,带着晶莹露珠的,头顶黄花、身上带刺、瓜皮青翠的新鲜黄瓜。

恋人是要经得起考验的,要经得起现实和梦想的冲突,要经得起岁月的摔打。

手拍黄瓜也一样。

有人说过一个歪理——就是用暴力对付过的食物,特别好吃。比如煎牛排之前需要捶捶打打,比如做手拍黄瓜需要打打拍拍,仿佛牛排和黄瓜本来很不老实,捶捶打打拍拍之后就老实了,就服服帖帖了似的。说这话的人,想来是有虐恋倾向,甚至有虐恋体验的人,要不喜欢虐恋别人,要不就喜欢被人虐恋。

很多人做手拍黄瓜时,表情极富戏剧变化,手握菜刀,嘴角掠过一抹狞笑,菜刀高高举起,眼里闪过一道寒光后,刀背重重拍下,“噼……啪!”一声,瓜身脆裂,瓜汁四溅!拍完,全身一松,仿佛很解气,又仿佛刚才小两口拌嘴得胜了。我想,在很多人心里,吃这道菜的一半情趣就在于这“噼……啪!”的一拍吧?

一盘拍好的黄瓜,要浇上佐料搅拌,辛辣杀菌去青的蒜茸是不可少的,香、酸、绵、长的陈醋也是不可缺的。就像一场恋事里,少了重口味的酸辣刺激,再好的恋爱故事也没有那么香辣爽脆了。

据说,在遥远的英国,黄瓜常被用来形容一个人是如此地冷静稳重, “Cool-as-a-cucumber”,就是说此人酷得像黄瓜,取其鲜、爽、生、脆、冷之意。我想,英国人说的这种“黄瓜”一定指的是男人,黄瓜可以鲜、爽、生、脆、冷,但恋人是不可以鲜、爽、生、脆、冷的,女人们是万万不肯答应的。

倘若真的摊上那种鲜、爽、生、脆、冷的恋人,结局会是什么呢?还不是像手拍黄瓜那样,一拍两散了呗。

男人的七寸

男人的七寸有两种,一种是吃得的,一种是吃不得的。

男人吃得的七寸,就是肥肠。

许多男人嗜吃肥肠,肥肠就是猪的大肠头,据说一头肥猪身上的大肠头不多不少,就是七寸那么长,切了炒一碟好像都不够,因而肥肠显得有些珍贵,因而肥肠也叫做七寸。

别看肥肠长相那么恶俗不堪,那么弄弄囊囊,但一盘油炸得里嫩外脆、干焦甜香的九转肥肠往往可以叫西装笔挺的男人意志涣散,眼神迷离,完全丧失道貌岸然的外在,那盘肥肠上桌之前可以令他们扯颈相望,馋态毕露,上桌之后可以叫他们食指大动,食相恶劣,一盘肥肠轻而易举就把男人的馋吃本色揭露出来了。

据说,肥肠也就是猪痔疮!但这骇人听闻的传闻对于那些意志坚定的男人居然没有形成任何障碍,浮想联翩的想象力在他们这里,似乎就折断了翅膀,“痔疮”一词没有引发理应引发的联想,男人们自动屏蔽、过滤掉一切与“痔疮”相关的恶心想象,男人们照吃不误,对一盘肥肠表现出少有的钟爱,简直近乎矢志不渝的痴心不改。

女人们常常激赏一个痴情男,却往往不能理解一个馋吃男,我总觉得这两者之间是有联系的,肥肠它不仅是肥猪的七寸,也是这些男人心头的“七寸”,能够对一种食物满怀深情的男人,我也报以激赏。

世间万物皆有七寸,是蛇就有七寸,是男人就有七寸。

中国人历来把七寸称为要害和薄弱部位,如同命门,如同要穴,比如位子,比如票子,还比如面子,以及女子,都是男人自己应该加倍小心保护的,都是女人应该加倍小心拿捏的。

男人的另一种七寸是吃不得的,就是他们的死穴,就是他们的命门。

有的男人不承认自己有七寸,一旦被捏住还要硬头皮矢口否认,这种男人往往虚伪,也往往无情。

有的男人不知道自己有七寸。他们不觉得自己爱面子,不认为自己虚荣,他们不知道自己看见美女就心头鹿跳,方寸大乱,面红耳赤,这些男人往往没什么心计,往往是个好男人。

有女人问过一个蠢问题——男人的七寸要怎么捏?似捏非捏咧。

包里乾坤

男是乾,女是坤。

包子虽小,乾坤却大。

一个好的包子,得蒸得白生生、松软软、热腾腾,你揭开锅盖,吹散氤氲热气,就见着那端坐其中的包子了,这时候的包子弹性最佳,“手捺之不盈半寸,放松乃高如杯碗。”,姿色也最好,往往白胖丰满,刚出笼时的褶子都好似蒸得撑平了,如同刚桑拿出来的女人,特别地富态蓬松,也如同肥得皱纹都没有的中年肥男,正好脾气地笑。

我坦白,我挑食,诸多面食中,包子一直难以提起我的兴趣。有几种情况下的包子,是我所恼火的,心生嫌隙的,是哪怕宁愿小饿,也绝不吃半口一口的——

一种是冷包子,硬干,一口咽下,会被噎得翻白眼。

一种是蒸得湿湿漉漉的包子。无节制地蒸,这包子早就形在神不在了,咬一口,稀巴烂,叫人一阵恶心。

还有一种就是汤包。

吃汤包的典故早就如雷贯耳,梁实秋先生曾细细描绘过吃汤包,“要猛然提起汤包,汤包骤然下坠,像是被婴儿吮瘪了的乳房一样,趁包子还没有破裂时赶快放进自己的碟中,轻咬一口,吸汤吃皮……”。

去年春天在杭州,我到一家包子店避雨,一笼汤包很快上桌,但显然不是传说中的“皮薄如纸、晶莹剔透”,而是看上去“老实敦厚”,每只汤包都留有一小口子,还每人配发了一只吸管做吸汤用,我小心翼翼地探管入包,猛吸一口,并没有想象中的汤如泉涌,只是淅淅沥沥吸上来一小口热汤水。再看那包子,也并无因汤水被吸掉而立然萎顿,依旧端坐。人家形容人脸皮厚叫做“厚比城墙”,这包子显然是“城墙加块砖”。这一顿包子,我吃得意兴阑珊,没有机会“轻轻提、慢慢移、先开窗、后吸汤”,更没有吃到梁先生形容的境界。在我仅有的这一次吃汤包的经历来看,汤不是汤,包不是包,不伦不类。

虽然不喜欢吃包子,但觉得包子总归比人要坦白。

圆顶的是鲜肉包,椭圆的是水晶包,顶上点了黑芝麻的是芝麻包,个个表明身份。但我们身边的红男绿女,没有哪个额头上写了字,表明自己是良家少年郎,或是嗜吃大蒜,或是有脚气,甚至是异食癖、同性恋。

一个有性格的包子,往往不在于包什么馅,而在于馅的忽多忽少,难以捉摸。

馅少的,吃得人恼火,小咬一口,不见馅,大咬一口,馅没了。馅多的,也不见得欢天喜地,馅太多,显得这包子很谄媚,像是对你过于殷勤的那个人。馅太少,又叫你恨恨且悻悻,像是对你淡淡的那个人,而你明明那样喜欢这个人。

但,馅藏在包子里,我们看不到其中的经纬乾坤。

问世间,有多少只包子,拥有刚刚合我们心思的馅,并且不多不少?

饭里声色

你迷恋的,通常不会迷恋你。

我迷恋古龙,古龙却迷恋蛋炒饭。

古龙深夜写武侠小说,写到肚子咕咕叫的时候,就笔锋一转,安排笔下人物去吃油晃晃香喷喷的蛋炒饭,仿佛他也在小说里趁热蹭了一碗,吃得满嘴是油。他笔下有个唐家少爷,半夜杀了四十四个坏人之后,在清晨用半斤猪油和十个鸡蛋炒了一锅蛋炒饭,美滋滋地吃了七碗。他笔下位高权重的律香川为对手孟星魂炒蛋炒饭的那一段,更是被誉为古龙小说里妖异之最。每次我吃到蛋炒饭,都禁不住要想起那段情节,想起那情节里诡谲迷人的声色——

一个深夜,一个屋子,两个各怀心事的男人。

孟星魂面冷心热,是正角。律香川内心暴虐恣睢,表面却安静有礼。

屋子精致而干净,每样东西都恰好在它应该在的地方,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找不出半粒灰尘。

灯光很亮,但屋子里看来还是冷清清的不像是个家。

律香川放下灯,卷起袖子,敲下三个鸡蛋,含笑炒了一盆又热又香的蛋炒饭。他炒饭时的背影苍白寂寞。律香川虽说反角,却实在是一个叫女人愿意为其母,也愿意为其奴的男人。

然后两个男人面对面坐下来吃蛋炒饭。

再然后,孟星魂笑笑:“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蛋炒饭……蛋和饭炒在一起,就一定是蛋炒饭,永远不会变成肉丝炒面。”

律香川也笑:“希望我们永远是蛋炒饭,而不会变成别的。”

两个男人吃完这盘蛋炒饭后还是成为了生死对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他们天生就是对头。就像一个蛋,一碗冷饭,炒起来就必定是蛋炒饭,而绝不会是一盘牛柳炒面。

一碗好的蛋炒饭,必是润而不腻,透不浮油,鸡蛋不老不嫩,葱花不黄不青。一个好的男人,也必是使唤得千军万马,也炒得一碗金玉满堂的蛋炒饭。一个好的女人,必是掐得葱花,也戴得珠花的。然而世事诡异,情事迷离,不一定这个人七好八好,我们就因此而迷恋对方,我们迷恋的通常是那些嘴角有点歪的邪气男人,或者是那些眼带桃花一点坏的风骚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炒在一起,不一定非得会相爱,不一定非得来一场情事,不一定就是蛋炒饭。

白米饭端庄中正,像厨下老实巴交的结发娘子,隔夜冷饭,像收声忍气的旧人。而蛋炒饭,街衢尽知,人人喜欢,是饭又是菜,既有世俗的欢愉,也有现实的凛冽。相对于那一碗单纯的白米饭,蛋炒饭有着花团锦簇的热闹,你吃下一口,吃出油香蛋味,你吃下满满一碗,便吃得出男欢女爱的错综繁复。

你看,一盘蛋炒饭里,照样也有声色犬马。

谁是元凶

最近,我冷不丁发现自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肥水起来了。换句话来说,就是突然间跟吃了泡打粉一样,发起来了,涨起来了。

肥水到什么程度?

发涨到什么程度?

这么说吧,坐着的时候,有两只游泳圈箍在我的肚腩上,甩不掉,请不走,而站起来的时候,那两只游泳圈依旧箍在我的肚腩上,依旧甩不掉,请不走,十分地不离不弃。倘若一个男人能像女人身上的肥肉那样黏着她,巴着她,她会不会还觉得这个男人好呢?这种问题,我可不愿意往深里想。

只是肥胖之后,我常常默默地想象很多事情,其中最常想象的,就是我威严地站在平时常吃的那些食物前面训话,手指点着它们,板着脸喝问:“昂,你们老实坦白,到底谁是元凶?究竟是谁致红绿于肥地而不顾的?昂?!”这类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查来查去,查去查来,最终发现最不起眼的、最不该是元凶的那个,竟然才是真正的元凶。我们少年时候收到匿名情书,也是一阵心头乱跳,把周围认识的男生全部筛个遍,往往最不该是情书作者的那个,往往还真就是。

话说回来,致我迅速陷入肥地的元凶,显然不是我最爱吃的五花肉,不是我第二爱吃的腊肉,也不是其他别的什么肉,居然就是我一贯认为老实憨厚的馒头。

因为最近,我给自己的一个奖励,就是像吃货那样吃馒头。作为一个有个性、没追求的吃货,我吃馒头可不是把馒头蒸得蓬松了就吃那么简单,而是一馒头两吃——咸吃和甜吃。

咸吃,就是煎馒头片。我常常把蒸了好几次的、欲丢欲不丢的旧馒头拿来切片,在鸡蛋液里浸一下,等馒头片吸饱了蛋液,再放油锅里煎得两面焦黄;这种馒头片又香又酥,我一下子可以不知不觉干掉好多片。倘若没有鸡蛋,就在油锅里放盐,煎好的馒头片还要好吃,吃完后盘子里剩下一层香喷喷的油,叫人觉得日子总算过得有点富庶,洗盘子的时候还能叫人接着再打一个到两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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