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类
狗肉忌与大蒜同食
蒜蓉狗肉是一道很常见的朝鲜菜,也常被贵州、广西、湖南、广东等地的居民搭配在一起,吃者甚众。在《本草纲目》里有“狗肉与蒜食,损人”的说法。其理由是狗肉性热,大蒜辛温刺激,两者同食可助火。中医认为,狗肉属热性食物,具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壮力气、补血脉的功效,可用于老年人体质虚弱的调理。冬天吃狗肉,可增强老年人的抗寒能力。现代营养学认为,狗肉所含蛋白质质量极佳,球蛋白比例较大,可增强人体抗病能力和细胞活力,还能增强人的体魄,促进血液循环,改善性功能。新鲜大蒜中含有大蒜氨酸,这种大蒜氨酸为含硫氨基酸,经大蒜酶分解后可转变为大蒜素。大蒜素具有杀菌等多种功效,但若食用过量,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如胃部不适或腹泻。建议一般人每日食用新鲜大蒜量为3~5克。如果大量食用,会对胃肠黏膜产生刺激,使胃肠黏膜充血、水肿。由于大蒜的挥发性物质可抑制胃液分泌,而狗肉性热。吃狗肉时若大量食用新鲜大蒜,可能会引起胃肠不适,也不利于狗肉的消化吸收,因此吃狗肉时不应大量食用新鲜大蒜。但若是狗肉炒大蒜、青蒜或蒜苗则无须顾忌。
食用鲫鱼宜忌
鲫鱼俗称鲫瓜子,它肉味鲜美,肉质细嫩,极为可口。鲫鱼营养价值极高,特点是营养素全面,含糖分多,脂肪少,吃起来既鲜嫩又不肥腻,还有点甜丝丝的感觉。但鲫鱼不宜与芥菜、猪肝、猪肉、蒜、鸡肉、鹿肉等同食。
猪肝忌与豆芽儿同食
中医认为,豆芽儿其性凉、味甘、无毒,能清暑热、调五脏、解诸毒、利尿除湿,可用于饮酒过度、湿热郁滞、食少体倦。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夏季可常食素炒豆芽儿。此外,豆芽儿中还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维生素C,具有保护肌肉、皮肤和血管,消除紧张的作用。
每100克猪肝中含铜约2.5毫克,而豆芽儿中富含的维生素C会加速猪肝中铜的氧化,失去其营养价值,所以猪肝不宜与豆芽儿搭配同食。
虾忌与含维生素C食物同食
虾含有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该物质本身对人体无毒害,但若在服用维生素C片剂或大量进食辣椒、西红柿、苦瓜、柑橘、柠檬等富含维生素C食物后,就会使无毒的“五价砷”转化为“有毒的三价砷”,所以,为慎重起见,在服用维生素期间,应当忌食虾类。
猪肝忌与菜花同食
菜花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猪肝中含有大量的铁、铜、锌等微量元素。菜花纤维中的醛糖酸残基可与猪肝中的铁、锌等微量元素反应,会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量。另一方面,猪肝中的铜、铁元素会使菜花中的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从而失去原本的营养价值。
羊肉忌与醋同食
有些人,尤其是西北地区的人,吃羊肉时喜欢配一些食醋作为调味品,觉得吃起来更加爽口,更容易吸收。其实不然,这种吃法是不科学的。这是因为羊肉属大热,有益气补虚、温中暖下、补肾壮阳、生肌健力等功能。而醋中所含的蛋白、糖、维生素和醋酸、乳酸、琥珀酸等多种有机酸,有消肿活血、杀菌等作用,醋性温、味酸,与寒性食物配合效果较好,而与羊肉这类温热食品相配则不宜。羊肉与食醋搭配会削弱两者的食疗作用,并可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羊肉忌与茶同食
羊肉性温,有补精血,疗肺虚,益劳损等功效,是一种很好的滋补强壮食品。羊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可与茶叶中的鞣酸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鞣酸蛋白质。这种物质对肠道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大肠的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从而形成便秘。
鲜鱼忌与美酒同食
含维生素D高的食物有鱼、鱼肝、鱼肝油等,吃此类食物饮酒,会减少人体对维生素D吸收量的六七成。人们常常习惯鲜鱼佐美酒,殊不知这种吃法却丢掉了上好的营养成分。
猪肉忌与香菜同食
香菜又名芫荽,可去腥味,与羊肉同吃相宜。香菜性温、味辛,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古书有记载:“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害。
猪肉忌与茶同食
猪肉性平、味甘咸,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及脂肪、碳水化合物、钙、磷、铁等成分。食用猪肉后饮茶,茶叶内的鞣酸会与蛋白质合成为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使肠蠕动减慢,延长粪便在肠道中的滞留时间,不但易造成便秘,而且还增加了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的吸收,影响健康。
猪肉忌与虾同食
《饮膳正要》记载:“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虾有淡水虾、海虾之分。淡水虾(如青虾),性味甘温,能补肾壮阳,通乳。海虾,性味甘咸温,亦有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的作用。猪肉助湿热而动火。故二者相配,耗人阴精。元朝朱震亨云:“猪肉补气,世俗以为补阴,误矣!唯补阳尔;今之虚损者,不在阳而在阴,以肉补阴是以火济水,盖肉性入胃,便作湿热。”所以阴虚火旺者,忌猪肉与虾配食。
鲤鱼忌与猪肉同食
猪肉性温、味甘咸,鲤鱼性温、味甘,两者性味功能略不相同。如作为两样菜,偶食无妨,若合煮或同炒,则不相宜,因二者会产生反应,会不利于健康。同时,鱼类皆有鱼腥味,一般不与猪肉配食。《饮膳正要》也有记载:“鲤鱼不可与猪肉同食。”
黄鱼忌与荞麦面同食
《食疗本草》一书中说:
“荞麦难消,动热风,不宜多食。”医圣孙思邈也曾说过“荞麦面酸,微寒,食之难消,久食动风,不可合黄鱼食”的话。由此可见,荞麦性寒,黄鱼多脂,都是不易消化的食物,所以不宜同食。
猪肝与西红柿、辣椒相克
猪肝炒食或做汤不宜配西红柿、辣椒等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维生素在受热受光时易被破坏,在酸性溶液中较为稳定(PH<4),在中性及碱性溶液中极不稳定。特别在有微量重金属离子存在时,更易被氧化分解,即使是微量的铜离子,也能使维生素C氧化速率加快1000倍。猪肝中铜、铁元素丰富,每100克猪肝中含铜2.5毫克,铁25毫克。这些元素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氧抗坏血酸,而失去原来的功能。
狗肉忌与茶同食
吃狗肉后不要喝茶,这是因为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会生成一种叫鞣酸蛋白质的物质。这种物质具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肠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因此,大便中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就会因在肠内停留时间过长而极易被人体吸收。所以,吃完狗肉后不宜立即喝茶。
鳖肉忌与鸭蛋同食
《金匮要略》中说:“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鸭蛋的药性属微寒,而鳖肉也是寒性食物,所以从食物药性学角度来说,二物皆属凉性,不宜同食。特别是对体质虚寒的人来说,更应忌同食。
鳖肉忌与苋菜同食
《本草纲目》介绍说:“苋菜味甘,性冷利,令人冷中损腹。”而鳖肉亦性冷,二者同食难以被人体消化,可能会形成肠胃积滞,近乎现代医学中所说的肝脾肿大和中医所说的“痞块”。这可能是由苋菜与鳖肉的相互不良作用引起的。
咸鱼忌与西红柿同食
由于咸鱼制品中的硝酸盐在乳酸菌作用下会还原成亚硝酸盐,再加上西红柿中所含的胺类,易引起胃、肠、肝等消化器官癌变。
牛肉忌与栗子同食
栗子除含有蛋白质、糖、淀粉、脂肪等营养成分外,还富含维生素C,100克栗子中的维生素C含量为40毫克。此外,栗子还含有胡萝卜素、B族维生素和脂肪酸。栗子中的维生素C易与牛肉中的微量元素发生反应,降低栗子的营养价值。而且,两者皆为不易消化食物,如果同炖或同炒,会引起滞气、腹胀等不适症状。
花生、毛豆忌与肉同食
虽然肉类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和脂肪,但是花生和毛豆一点不比肉差。用来榨油的花生,脂肪含量甚至高于某些肉类。食完肉后,再加上一盘花生或一盘毛豆,热量就大大超标了。此外,方便面、烧饼等油脂含量较高的食物也应尽量避免。如果有条件,低脂牛奶加苏打饼干、清淡的汤面或红豆汤、绿豆汤等都是很好的选择。
咸鱼忌与乳酸饮料同食
咸鱼不宜与乳酸饮料搭配食用。由于咸鱼制品中的硝酸盐在乳酸菌的作用下会被还原成亚硝酸盐,而在唾液中的硫氰酸根催化下,会产生致癌物,可能引起胃肠、肝等消化器官癌变。
海鲜忌与啤酒同食
吃海鲜的时候喝啤酒容易导致血尿酸水平急剧升高,诱发痛风,以致出现痛风性肾病、痛风性关节炎等。痛风是一种尿酸代谢失调引起的疾病。海鱼、鲜虾、贝类等海产品都含有丰富的嘌呤,进食过量容易引起高尿酸血症,从而诱发痛风的发生。啤酒本身嘌呤含量并不高,但它含有较多的鸟苷酸,代谢后会产生嘌呤。同时,啤酒中的酒精在体内会代谢成乳酸,可以抑制尿酸由肾脏排泄,因此喝啤酒会使痛风的发病危险增加。研究表明,每天喝啤酒约500毫升以上的人,痛风发病危险是不喝啤酒者的2.5倍。吃海鲜后,如果想喝点酒除腥助兴,可以适当喝点白葡萄酒,可将海鲜的美味提得更高。
火腿忌与乳酸饮料同食
将三明治搭配乳酸饮料当早餐的人要小心,三明治中的火腿、培根等和乳酸饮料一起食用易致癌。为了保存肉制品,食品制造商会添加硝酸盐来防止食物腐败及肉毒杆菌的生长。当硝酸盐碰上有机酸时,会转变为一种致癌物质亚硝胺。
猪肉忌与牛肉同食
《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性温、味甘,能补脾胃、益筋骨,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温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猪肉忌与羊肝同食
中医云:“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这主要是因为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性味上讲,二者搭配不宜。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饪角度讲,亦不相宜。
2.蔬菜
菠菜忌与豆腐同食
菠菜中所含的草酸会与豆腐中所含的钙产生反应,阻碍人体对菠菜中的铁质和豆腐中蛋白质的吸收。菠菜中的草酸会使豆腐中的硫酸钙、氯化镁转化为沉淀,使之不能被人体正常吸收,长期配食容易造成缺钙,对儿童生长发育不利。但如果将菠菜焯过,使草酸溶解在水中,再与豆腐同煮,就没事了。即使吃了产生草酸钙的菠菜豆腐,只要人体没有结石,就会自己排出体外,不会进入血液,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只不过是降低其营养价值而已。
白萝卜忌与胡萝卜同
无论是白萝卜还是胡萝卜,都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维生素A和维生素B。另外,萝卜中还含有一定数量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如钙、磷、铁等。营养学研究表明,每100克白萝卜中含有30毫克维生素C,维生素B1和B2均为0.4毫克,另外还含49毫克的钙,0.9毫克的铁。如果是青皮紫心萝卜,维生素C含量更高一些,每100克中含维生素达50毫克以上,是一般水果的5到10倍。胡萝卜与白萝卜相比,含有更多的维生素、矿物质及微量元素。在100克胡萝卜中,除了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水溶性维生素的含量大致与白萝卜相同之外,其余营养成分都略高于白萝卜。尤其是胡萝卜素的含量居所有蔬菜之首。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方面,胡萝卜的含量远高于白萝卜。比如铁的含量,每100克胡萝卜中铁含量可达7.6克,是白萝卜的8倍之多,钙的含量也超过白萝卜将近1倍。由此可见,秋冬季多吃萝卜可避免维生素缺乏,还可预防贫血、干眼症和皮肤角质化过度等多种疾病的发生。近年的医学研究还表明,萝卜中的一些酶具有分解亚硝胺的作用,可减小亚硝胺对消化系统的不利影响,降低其致癌危险性,具有预防胃癌、食道癌的作用。胡萝卜中含有的干扰素、木质素具有提高体内巨噬细胞吞噬功能的作用,对提高机体防御能力有所帮助。总之,白萝卜与胡萝卜营养都非常丰富。人们通常喜欢将白萝卜与胡萝卜切成条一起做成菜肴。其实这种吃法是极不科学的。因为白萝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但是若与胡萝卜同煮,胡萝卜中的抗坏血酸分解酶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从而使白萝卜失去原有的营养。
黄瓜不宜与花生同食
黄瓜切小丁,和煮花生米一起调拌,作为一道爽口凉菜,十分受人喜爱。其实,这样搭配不是十分妥当。因为这两种食物搭配可能会引起腹泻。黄瓜性味甘寒,常用来生食,而花生米多油脂。一般来讲,如果性寒食物与油脂相遇,会增加其滑利之性,极易导致腹泻。
黄瓜忌与辣椒同食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而辣椒维生素C含量十分丰富,每100克辣椒中约含维生素C185毫克。如果把黄瓜与维生素C含量丰富的辣椒同食,黄瓜中的维生素C分解酶就会破坏辣椒中的维生素C,虽对人体没有危害,但会降低辣椒的营养价值。
香菜忌与补药同食
香菜也就是芫荽,是由西汉张骞出使西域时引入的。它的嫩茎和鲜叶有种特殊的香味,常被用为菜肴的点缀、提味之品,是人们喜欢食用的佳蔬之一。香菜中含有许多挥发油,其特殊的香气就是挥发油散发出来的。它能去除肉类的腥膻味,因此在一些菜肴中加些香菜,能起到去腥膻、增味道的独特功效。《本草纲目》称:“芫荽性味辛温香窜,内通心脾,外达四肢。”在实际生活中它确实具有芳香健胃、祛风解毒之功,能解表治感冒,具有利大肠、利尿等功效,能促进血液循环。患感冒及食欲不振者、小儿出麻疹者尤其适合。但腐烂、发黄的香菜不可食用,因为这样的香菜已没有了香气,根本没有上述作用,而且可能产生毒素。服用补药和中药白术、丹皮时,不宜服用香菜,它会消减药物的疗效。
茭白忌与豆腐同食
茭白又名茭笋、菰笋、茭瓜,是我国的特产蔬菜,与莼菜、鲈鱼并称为“江南三大名菜”。由于其质地鲜嫩,味甘,被视为蔬菜中的佳品,与荤共炒,其味更鲜。嫩茭白的有机氮素以氨基酸状态存在,味道鲜美,营养价值较高,容易被人体所吸收。中医认为,茭白有祛热、止渴、利尿的功效,夏季食用尤为适宜。另外,茭白还有解酒的功用。茭白以春夏季的质量最佳,营养成分比较丰富。由于茭白中含有较多的草酸,其钙质不容易被人体所吸收,凡患肾脏疾病、尿道结石或尿中草酸盐类结晶较多者不宜多食。此外,茭白也不宜与豆腐同食,否则易形成结石。
萝卜忌与木耳同食
萝卜性平、微寒,具有清热解毒、健胃消食、化痰止咳、顺气利便、生津止渴、补中益胃等功效。但某些特殊敏感性体质的人需注意,萝卜与木耳同食,容易引起过敏性皮炎。
萝卜忌与橘子同食
萝卜含较多的酶类及硫化物,食用后体内可产生一种抗甲状腺素,阻碍甲状腺对碘的吸收。橘子中含的黄酮类物质在人体内可转化成羟基苯甲酸及阿魏酸,能加强硫氰化物对甲状腺的抑制作用,从而诱发甲状腺肿大。
黄瓜忌与西红柿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