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销的控制,在有两个或以上的职员(通常为售货员和出纳员)参与顾客的每笔交易时,最为有效。餐厅和咖啡馆的中央,通常没有出纳的办公桌,出纳根据侍应生所编餐饮券向顾客收取现金。戏院常由票房出售预行编号的入场券,观众进场时,由守门撕票放入。入场券或餐饮券均按序编号并经点数控制,这样划分交易的责任,是防弊最有效的方法。
2.收银机的控制特征。
好些零售商的业务性质决定了一位职员必须兼顾柜台销售、递送商品、收取现金和记载交易的事项。这种情形下,如能适当的使用收银机和三联发票机)机内备有发票副本),欺诈案件或可因而减少。收银机的防弊特性包括:(1)显现销售金额、使顾客一目了然;(2)印有收据鼓励顾客在领货时索取;(3)机内暗隔累计每日销售金额。每天营业终了,售货员清点抽屉内现金数目交予出纳,但本人并不知悉机中所记的销售总额。主管用钥匙开启收银机暗隔,才能够知道当天的销货数。现金短溢难免不时发生,但由于细心记载所收人的现金,且每位售货员均随时记载销售额,因此能迅速发现任何不合理的差异。
3.电子销货点系统。
许多零售商使用各种形式的电子收银机(包括线上电脑终端机在内)。具有这种记录器,就必须使用感应棒或电子扫描器以阅读售价和其他数据(均来自特制的标价签)。销货员只要将标价签靠近感应棒或将商品通过扫描器,机器就会自动地以适当价格记载销货;因而销货员以错误价格记载销货的风险就大大地减少了。除提供强有力的现销控制外,电子记录器经常能够执行许多其他的控制机能。例如线上记录器得复核赊售顾客的信用情况,更新应收账款和永续盘存卡,以及提供特别印出的累计销货数据(按产品类别、销货员类别、部门类别和销售形式类别计算)。
4.三联发票机的控制特征。
许多从事柜台交易的企业,发现如果使用三联发票机一定可以加强内部控制。每笔销售交易均由机器记载,发出两联销售单、并将第三联留在暗隔内。由于销货员不能取出截留的第三联,所以不忠实的职员、无法使企业所留销货单上的金额少于顾客手上的发票金额。
5.赊销余额的收现。
许多制造业、批发商的主要现金收人银行寄来的支票。这种情况下舞弊的机会较少,除非允许同一职员办理收受支票、送存银行并记人顾客明细账贷方等事务。邮寄现金收人内部控制的典型制度将在下面叙述。
通常一个职员开拆收到的邮件,并由收发员填制收人现金控制清单一揭示每位顾客的姓名(或账号)和所收到的金额。清单副本分送会计处和负责顾客明细账的职员,所收现金连同汇款通知送交出纳。
如何控制以防止收发员从许多顾客那里窃取所收现金、撕毁汇款通知并在控制清单上漏列各项收人?首先,寄来的现金收人主要的为给付公司的支票。第二,而后者又未曾明列于收发员的控制清单上,剽窃的责任很快就会集中在拆收邮件的职员身上。
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
财务经理指挥下的财务部门,通常负责大部分有关现金处理的事项,其中包括处理和送存现金收款,签发支票,投资闲置现金,以及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流通资产;此外,财务部必须预测现金需要并作长、短期的财务调度。
财务部、会计处的机能应当是整体的、而且能提供保证:
(1)所有应当收进的现金,事实上均经收到并立即正确地记载;
(2)一切现金支出,都曾经得到批准并且已适当地人账;
(3)预测在正常经营下、现金的预期收付以维持适度的现金余额而不超越水准。这样就可及时知道是否需要借款或需要将多余现金从事投资。
在设置最有效的控制程序时,详细研讨每一个成员的处理程序是必要的;但是,一切企业都拥有某些好的处理现金实务的一般原则。
企业对现金交易的控制重点
现金收人行业,例如:门市部、商店、专柜、“超级市场”,由于经手现金频繁,若缺乏严谨的现金管理控制方法,极易造成舞弊情形。企业对“现金交易”方式,有多种控制方式,介绍如下:
1.经手现金的公司人员,必须有保证制度。
企业内部的各种员工,只要有经手现金,就必须有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人、担保物、公司重要人物的加以保证等,而且保证书填写后,企业还要加以核查,以确认事实。保证在职业期间不做损及公司利益的行为,此为企业最基本的第一道防御原则。
2.现场的商业交易行为,立刻加以登录。
当收人现金时,应立刻产生某种记录,例如开立连续编号的发票,或开立出货单,或使用收银机等。门市部最好设有集中收款处,由该处人员开发票,或在门市人员已开好的发票上盖“发票章”。如果每笔收人都有记录,自然容易核对,而且事经两人以上,作弊的机会便少。
3.商场买卖所得,定时存入指定银行。
对于门市销售的现金控管工作,要求各店主管每日回报前一日销售的发票总额,以及存人银行的存款金额,并于当日上午10时以前要将前日现金所得存人附近的银行;总公司的出纳人员在上午11时到银行去列印存折,或是在电脑上借着网络银行查询账务收支状况,以确定各部门所有的现金已确实汇人公司户头,如有异常状况,在当日要迅速解决。
4.商场内的现金支出,以“零用金”专户支用。
管理重点是“一切收款,悉存银存;所有支出,统一付款,现金收人,不得移用支付。唯一库存现金,只有零用基金”。对于门市单位费用支出方面,可建立零用金制度。各门市可在银行开立另一个账户来处理零用金支出,不要在同一个银行账户处理现金收支工作,更禁止门市主管每日可将零用金支出冲抵现金收人,再将净现金余额存人银行。
5.“管财”与“管账”工作,要加以区别。
经手现金收支的出纳工作,与管理现金及簿记等会计工作,要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以收互相牵制之效。企业经营尚要加以“轮调”,以免日久生弊,诱惑犯罪;人员“轮休”,一方面员工要在年度正常休息,另一方面,若有弊病时,于“轮休”阶段,自然会露出原形。
6.邮购业务应设专人拆信。
如果企业兼管邮购,数量较大时,最好专设拆信员;如无专设人员,亦应由非会计及非出纳人员兼任。拆阅后,应根据信内汇票、支票,填具汇款清单,交与出纳存款,再由会计根据该汇款清单及送款簿存根人账。
7.应收账款应加核对,支票要画线抬头。
每月发出账单请款时,应请客户尽速核对。收款时,应请客户开立画线抬头支票。如是即期支票,应请客户注明“禁止背书转让”字样。对于每一客户账余额,会计或稽核人员应随时加以核对,检查是否尚有未收到的账款并催收。此外,并须运用抽查办法,发出对账单,请客户回签对账。
客户账款由专人收取,较为理想。但目前各企业常由业务人员兼收,极易发生挪用吞没弊病,因此客户账款应勤于核对检查。
8.设立“查账制度”。
设立突击检查制度。主管(或内部稽核人员)应随时突击检查零用基金及现金,以及现金交易的流程与做法。企业有临时抽查制度,将使承办人员知所戒惧而不敢轻举妄动。
如何控制商店卖场的现金
“现金交易”的销售行为,必须严加管制,尤其是在店头式企业的“现金交易”行为,最容易产生弊端。
店头式的销售,对于记录现金销售,应使用开具发票的收银机,再与存货管理相联结,形成控制;尤其在存货管理上,若搭配科技工具)如收账的扫描器材、货架上各商品的电脑条码等),不但可控制“现金销货”可能弊端,更大举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卖场式的营业场所,由于是立地产业,营业资金来源弹性小,而且零收整付,容易造成资金管理不当,因此现金内部管理,是财务部门一项重点工作。其工作重点如下:
1.利用卖场的收银机系统,建立稽核功能。
收银机固定于卖场的出人口,不可移动的特性,使现金管理更有效率;再者,收银机上的销售记录,亦是设定人员的现金保管责任。在实务上,使用收银机仍然有管理盲点,例如“无意或蓄意的输人错误价格”等。针对“无意的错误”,此缺点可运用训练加以克服;针对“蓄意的错误”,克服此缺点,要在陈列品实施全面性的商品条码,另再配合主管的不定时稽查收银台的作业状况。
2.每笔商品交易均应逐笔开立“交易发票”。
以收银机而言,有“一般收银机”与“发票收银机”两种。使用“发票收银机”,等于是每笔交易都开立发票,公司对交易都进行逐笔的控制。
3.信用卡交易,也要慎防员工舞弊。
信用卡刷卡销售方式已是非常普遍,但是公司销售人员以自己的信用卡来替顾客付款,却将现金放人自己的口袋,是一种严重的现金挪用舞弊行为。虽然信用卡发卡银行会将款项汇人公司户头,对销货额没有影响,但公司会损失手续费和现金延后收到的计算利息损失。公司对此行为没有妥当的处理,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弊端。
为确定现金收人金额与信用卡收人金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发票总额,除了每日核对会计记录与银行账户资料外’还可与顾客联络以确定其所付款项与发票金额是否相符,以及付款方式。如找出异常现象,要立即查出原因,对有疏失的员工加以处理。
4.在卖场上使用商品条码方式来控制。
收银台处,使用扫描“商品条码方式”来结账,可以达到避免“短收现金”的管理;此外人员结账多以条码方式,更有助于收银台的工作改善。
5.收银台的现金回收管理。
收银台由于现金累积速度快(尤其是在大卖场或旺季时),在管理上,单店工作要定时或定量回收,以防止意外发生。而多店式作业,总店会在某一时段,对各店的现金另做回收管理,以防止损失。
6.收银台人员的教育训练。
卖场的财物管理,以收银台为重点。因此,应针对收银台人员实施教育训练,确保工作流程的正确性;守法的坚定观念,在平时即要加以教导;此外,人员交班的现金结账、主管的稽查、盘点等,都是教育训练的重点。
7.每日账务核对。
卖场的收入包括有现金、寄账卡、信用卡、礼券、提货券、支票、各国的通行货币等。必须将每日的现金收人金额,与电脑上的账务资料相核对,才能掌握现金流程的管理依据。
8.现金存入银行。
营业所收的现金,每日应主动存人银行,以减少保管风险;至于大卖场现金更多,则有必要协调银行至卖场收款。无法立即存人银行的特别时机(例如放假日),则应事先备妥保险柜设备,及周全的保全设施,以避免现金损失的可能性。
9.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货物。
为了防止现金销货记录产生不当或重大错误,可在每天、每周、每月,在业务终了时,实地盘存,掌握当天每样物品的销售数量,计算销货额,与当天或该周的现金收取额核对。亦即,依据所谓的盘存法,掌握销货数量,核对现金收取额,以确认销货全部加以记录。但此法仅能适用于物品数少、物品规格化或者销售单价高的企业,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