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59600000029

第29章 责任多一份,隐患少十分(4)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该章共9条,主要规定了3个方面的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2)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3)工会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此外,本章还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作出了规定。

条款如下: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该章共15条,规定了6个方面的内容。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

(2)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有关职责和行为的规定。

(3)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4)行政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5)关于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机构的条件及其责任的规定。

(6)对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其他方面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第五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第五十六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五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同类推荐
  • 大国水情:中国水问题报告

    大国水情:中国水问题报告

    《大国水情:中国水问题报告》,披露了中国水资源紧缺的现状,解读中国水问题存在的内在根源,剖析了世界上水资源管理的先进经验,为中国解决水问题、水危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
  • 新编摩托车故障检修精选280例

    新编摩托车故障检修精选280例

    本书精选目前比较流行的多款新型摩托车故障为例,详细介绍了故障的诊断思路及检查方法,分析故障产生的根源,讲解故障排除的方法,让读者分享维修实战过程,学到故障检修的经验与技巧。
  • 我是摩托车驾驶与维修能手

    我是摩托车驾驶与维修能手

    围绕农民朋友十分关心的具体话题,分“新农民技术能手”、“新农业产业拓展”和“新农村和谐社会”三个系列,分批出版。“新农民技术能手”系列除了传授实用的农业技术,还介绍了如何闯市场、如何经营;“新农业产业拓展”系列介绍了现代农业的新趋势、新模式;“新农村和谐社会”系列包括农村政策宣讲、常见病防治、乡村文化室建立,还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些知识作了介绍。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探索与实践

    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探索与实践

    《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探索与实践》旨在追寻南水北调工程历史的渊源,回顾从1952年毛泽东主席提出“南水北调”的伟大设想到2002年动工建设期间的历程;介绍南水北调总体布局和东线工程规划,从社会、经济、生态三个方面分析东线工程对受水区的影响尤其是对江苏的影响,阐述江苏受水要领,并回答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展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探讨东线工程建设、管理变革的主要方面,以答谢人们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关注。
  • 安全责任无小事

    安全责任无小事

    从胶济铁路火车脱轨到杭州地铁一号线塌陷,从深圳舞王俱乐部的特大火灾到致74人死亡的山西矿难,残酷的现实一次又一次地向我们证明,事故的发生总是由一点一滴的不安全因素积累而成的。安全系于人人,细节确保安全。只有人人负责安全责任,做好每一个安全细节,我们的生产才能够不受威胁。
热门推荐
  • 麦咔与绿皮魔书

    麦咔与绿皮魔书

    女生麦咔,是一个有着特殊心灵意念感应的女孩。幻觉中,麦咔每天路过的一棵古老的银杏树,时常听见银杏树在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呼唤她。一天,银杏树干上显现出一个神秘的绿面老头,指引麦咔去魔域天极源寻找一本《绿皮魔书》。在一次睡梦中,麦咔又得到笔袋精灵的点化,开始寻找绿皮魔书的冒险旅程。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笔袋精灵带着麦咔、箔夷奇和老猫进入天外魔域世界。曲折的旅途中,经历了“白矮疆域磨难”、“地宫大逃亡”“小冰人世界追逐”“美人花谷落难”“天堂岛浪漫”等许多离奇古怪的梦境冒险、磨难……在与白矮王与孤独女巫周旋中,一次次巧妙脱身,闯过险关,最终抵达麦巫城堡,找到了那本神奇的绿皮魔书……
  • 四季养生汤

    四季养生汤

    春温、夏热、秋燥、冬寒,四季气候各有不同,只有顺应四时之变,用与气候相应的食材煲汤,因时进补,才能滋养身心,保四季健康。《美食天下(第2辑):四季养生汤》教你做四季养生汤,让你每季都健健康康!
  • 踏霄录

    踏霄录

    命运是什么?为何总有如此多的牵绊在你我的身上,莫非命运便是无法改变的东西?若命运总将你我玩弄,你会如何?坐以待毙?还是,冷笑碎天?沈天身世之谜?修真界之谜?太多的谜团尚未解开,唯有踏碎凌霄之巅,寻根问底!庞大无比奇遇无限的修真界请各位看官跟随着沈天的视角慢慢打开这迷雾。此书非种马文,爱恨情仇纠葛,问人生在世一人心能伤几回?
  • 心中有鬼

    心中有鬼

    究竟是阴魂不去,还是妖言惑众?鬼魅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它藏在哪里?难道是……
  • 网游之天地

    网游之天地

    惨淡的人生,必须从彪悍开始!新书《万古第一强者》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一个人能够走多远:曾纪鑫读史

    一个人能够走多远:曾纪鑫读史

    那当然是史家的难言之隐。但其实那几分含混和几分闪烁中,入目但是鳞纹交错、毛孔贲张、瑕疵毕露。历史如何能够细看?一细看,还需为尊者讳、为名人遮、为君王避、为时政忌。于是,往往藏着许多细节的真实。更何况,历史不忍细看。,便好比用高倍放大镜看美人。因此,光洁圆润全然不见,读史时,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大处着墨,常常会读出几分含混、几分闪烁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腹黑宝宝:冷酷王爷娘亲不要你

    腹黑宝宝:冷酷王爷娘亲不要你

    一朝穿越成为不受宠的庶女,她忍,无缘无故的肚子里多了一个球,好吧她忍,一道圣旨让她嫁给性情阴晴不定,手段暴戾不堪的七王爷,好吧,她忍,可是为什么这个七王爷要亲手刨开她的腹部,取出她的孩子啊,要不是她修为高深,恐怕会一尸两命……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出现在邪王府里的后花园中,刹那间,所有的丫鬟小厮如鸟兽般散开,哪些行动慢一点的都变成了冰雕,在哪儿一动不动的站着……你肯定是她,不会错的,你是我的王妃,跟我回去好吗?谁人不知邪王的王妃在大婚没有三个月的时候突发疾病死掉了,邪王还为此为邪王妃办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别开生面的葬礼,又如何说我是你的王妃,邪王莫要说笑了……
  • 蓓根的五亿法郎(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九辑)

    蓓根的五亿法郎(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九辑)

    本书由凡尔纳的两部作品组成,即《蓓根的五亿法郎》和《天边灯塔》。1878年,流亡中的巴夏尔·格鲁塞用安德烈·洛里这个名字寄给赫泽尔一部名为《朗日沃尔的遗产》的小说。赫泽尔要求儒勒·凡尔纳负责重写这部小说,这就有了现在的《培根的五亿法郎》。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