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从为第一要义
服从是一种美德,一名责任落实者必须以服从为第一要义。因为没有服从观念,就不可能把自己的责任落实好。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服从上司的安排,就如同每一个军人都必须服从上司的指挥一样。大到一个国家、军队,小到一个企业、部门,其成败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是否完美地贯彻了服从的观念。
【职场秀】
联邦快递的创始人弗雷德·史密斯从自己的三年军旅生涯中学到了很多,他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次,他的一位上司,海军步枪连长到他们排来视察,作为排长,弗雷德·史密斯陪同这位上司视察了本排的防护工事等,这天晚上,结束了一天视察工作的连长脱下手套,随手递给身边的警卫员,说:“把手套洗干净,我明天要戴。”然后径直走进帐篷去休息。
弗雷德的排驻扎地在海边,空气特别潮湿,再加上当时阴沉的天气,洗过的手套根本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晒干。弗雷德心想:这个小警卫兵肯定完不成任务了。
然而,第二天早上,连长走出帐篷,冲警卫兵一伸手,警卫兵立刻递上了干净干燥的手套。原来,警卫兵接到任务后,立即就把手套洗了,拧干后把手套挂在树枝上,为了加快水分的蒸发,他拿着衣服扇,用嘴吹,最后把半干的手套贴在自己身上,用体温把它烘干(为避免暴露军事目标,晚上禁止生火)。这样,忙碌了一夜,在黎明到来前,终于圆满完成了任务。
连长接过手套,没问他是怎么做到的,只是说了一句:“GOOD JOB(干得好)!”
后来,弗雷德悄声问那个警卫员为什么要那么做,他说:“服从命令是我的任务,长官。”
“服从命令是我的任务”,一句话,道出了军队之所以那么有凝聚力、那么强大的原因。这句话让弗雷德感慨良多。其实,服从命令不只是军人的执行原则,它广泛适用于军队、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的各个领域,任何执行都必须从服从命令开始。“服从第一”的理念,对企业同样有参考价值。
在下属和上司的关系中,服从是第一位的,是天经地义的。下属服从上司,是上下级开展工作,保持正常工作关系的前提,是融洽相处的一种默契,也是上司观察和评价自己下属的一个尺度。因此,作为一个责任落实者,必须服从上司的命令。
【落实力法则】
现实生活中,很多落实者认为,服从就是“对的就服从,不对的就不服从”。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服从是无条件的,对于一名落实力强的员工来说,面对任务,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服从,并且在第一时间内按照指令去行动。
1.“对的”服从,“不对的”也要服从
当然,上司的决策也有错误的时候,但是,作为一名下属,你也应该遵从执行。你既不能事先加以肯定或指责,也不要事后加以抱怨或轻视他的决定。因为上司在作决定时,是经过了周密的考虑和计划的,所以他才会这样做。作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也好或者说一个管理者也好,你很难断定决策是对的还是错的,因为很多东西在没有最终答案之前无法确定它是对是错。你认为不正确的,或者自己不能理解接受的,并不一定是错误的,它需要实践加以检验。
2.可以说出想法,但不能否定上司的决定
当然,你可以大胆地说出你的想法,让你的上司明白,作为下属的你不是在刻板执行他的命令,你一直都在斟酌考虑,考虑怎样做才能更好地把事情做好。但是,无论你在公司的职位有多高,只要你身为公司的员工,你就要谨记一点:你是来协助上司完成经营决策的,不是由你来制定决策的。所以,上司的决定,哪怕不尽如你意,甚至与你的意见完全相反,当你的建议无效时,你应该完全放弃自己的意见,全心全力去执行上司的决定,在执行时,如果发现这项决意的确是错误的,尽可能地使这项错误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才是一个落实力强的员工应有的工作态度。
坚决执行“四小时复命制”
四小时复命制,反映了一个员工的素质,也是提高落实责任能力的一种有效工具。
【职场秀】
一家公司的老板和一个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在电话里大声吵了起来,老板气急,“砰”地挂了电话,当即写了封信,要秘书小姐立刻传真过去。秘书小姐接过去,见信里充满谩骂、羞辱之词,秘书知道一定是老板正在气头上,犹犹豫豫一边考虑这封信是不是要发,一边又忙开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公司又要进货了。市场上跑了个遍,才发现都比原来那个供应商的价格要高,可是一想到自己曾经在信里那样冲人家发火,就怎么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看着公司的成本不断攀升、利润下降,老板心里也一直为那封信造成的损失耿耿于怀。
很长时间之后的一天,老板和秘书谈起这件事引起的苦闷,秘书小姐笑着说:“其实这封信根本就没发出去,当时看您也是一时发火吧,犹豫着后来还是没发这份传真。进货以后还是继续找他吧!”秘书小姐话未落音,老板怒眼圆睁,大声吼道:“没发你怎么不早说呢?早说公司就不至于遭受这么大的损失!”听到老板的斥责,秘书小姐惊呆了,她还以为自己压下传真会因此得到表扬呢。秘书小姐第二天就被辞退了。
试想一下,如果这位秘书小姐知道“及时复命”的话,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糟糕的结局了:公司损失、自己被“炒”。如果她在事后这样告诉老板:昨天工作太忙,这份传真我还一直没有发,您看……这个时候,老板就可以很冷静地决策了。
这个故事对“及时复命”的阐释已经淋漓尽致了。可见,及时复命的要领就在于双方要保持信息的通畅,对交代给你事情的这个人负责,帮助他有效地理顺头绪,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
【落实力法则】
对于及时复命,刘光起先生在《A管理模式》中提出了一项重要理念——“四小时复命制”,就是:对任何命令,不管完成与否,受令人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下令人复命;完成任务后,受令人要及时向下令人复命。如果受令人在执行任务时发现有不可克服的困难或阻力,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规定的任务,也要立即向下令者复命,并讲明不能完成任务的困难或原因。下令人根据情况撤销原命令或更改命令的内容而成为新的命令,复命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
四小时复命制的核心是有命必复,只要这件事布置下去,就必须复命。怎么复呢?有个时间限制,四小时复命,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命,也叫及时复命。四小时复命制符合了古语“今日事、今日毕”,就是一件事不能无限制地拖延。四小时复命制并不是指四小时内完成任务,而是领导布置一项工作时,下属若不提出异议,就要按时完成,并在完成工作的四小时内给予领导答复。若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突发、意外事件,应在四小时内汇报;若在干工作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应在四小时内向上级汇报,以便领导及时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协助克服困难,使工作顺利完成,不能在没按时完成工作时再提出种种理由,这时已经违背了四小时复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