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联想董事局的主席柳传志也是通过整顿纪律开始的。当初,大家都没有时间观念,开会经常迟到或早退。为此,他规定:谁迟到,谁罚站。不料,第一个犯规的竟是他的老朋友。没办法,为了纪律,为了公司,柳传志只有硬着头皮执行了。再如万科集团的首席执行官、军人出身的王石,也是以纪律严明成功和闻名的。万科纪律之严明,甚至可以跟军队一较高下。在这里,员工们“执行能力强”,“思想政治工作过硬”,俨然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在现代,我们固然要走人性化管理之路,但另一方面,纪律却也是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二者不可或缺,这在大公司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偌大一个公司,靠什么来统一步伐?靠什么来传达命令?最终还不是纪律?!因此,员工要学会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公司的信誉与利益,否则便会伤害到团队本身。同样,“正人先正己”,管理者更应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做一名遵守规则、严于律己的好领导。
你始终要记住一点,好的公司,未必是靠纪律发家的,但绝对是沿着纪律严明这一条路走过来的。
《华为基本法》的启发
谈到纪律,有些人或许会问:纪律严明除了赢得民心、保证秩序、上令下传之外,还有什么用处呢?诚然,光有纪律还不行,公司最终还是要依托先进的产品、技术与管理手段才能走向成功,但在这一过程中,纪律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下面就以《华为基本法》为例,试做一简单说明。
有人说,华为今天的成功直接源于1996年开始的制度建设和全面优化管理。这话一点都不夸张。
1998年,历时三年的《华为基本法》终于出笼了,可怎么执行?由于缺乏经验,自己又无法通过摸索在根本上实现突破,任正非最后下定决心:“毕竟我们没有做过世界级公司,没有经历过成熟管理是怎样形成的,只有花钱去买人家成熟的流程管理,实际上是花钱买经验、买时间。”为此,华为又斥资5亿元聘请国外管理咨询公司,全面改造华为的流程系统,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
改造首先从研发系统开始。华为过去的研发系统经常出现两个后果:要么实用产品迟迟推不出来,要么摸不准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准,产品一改再改,无法一步到位。为此,华为早在1997年就开始尝试改革研发系统,专门收集过IPD(集成产品开发)研发管理方面的资料,让公司高层一次又一次地学习,可惜效果不佳。这一回,任正非没再留任何余地:“不学习IPD、不支持IPD的干部,都给我下岗!”为了保证能够将国际先进的管理体系不走样地移植过来,他甚至下了死命令:“5年之内不许进行任何改良,不允许适应中国特色,即便不合理也不许动。5年之后把人家的系统用惯了,我可以授权进行局部的改动。至于结构性的改动,那是10年之后的事情。”这便是任正非著名的“三化”理论,即先“僵化”接受,后“固化”运用,最后再“优化”改良。
也正是有了这么一种有些不近人情的纪律在做保证,华为的改造相当成功,也给公司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成功,至今没有出现过大的管理失误。大家不妨设想一下,在公司改革这种生死关头,如果大家不保持统一步调,命令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甚至上令无法下传,那么最终将导致怎样的结果?
这种严苛的纪律可能体现在详细的工作流程当中,比如麦当劳的食品操作规程就多达500余页,其中光制作牛肉饼一项便有20页,涉及40多项流程,并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这种严苛还可能体现在员工的生活细节当中,比如许多公司都要求员工着正装,甚至干脆穿公司为每个人量身定做的工作装。《拯救蓝色巨人》一书中是这么描绘IBM的:
“IBM成功的关键是它精心培育的企业文化,这一文化将优越置于一切之上。然而这一文化也反映了沃森的偏执狂心态,并鼓励员工几乎盲目地去服从他那有时乖僻的信念。其他商界领导人鼓励企业文化遵循严格的业务路线,但对沃森来说,重点总是在强调他个人。其他首席执行官提出含糊的暗示,要雇员穿正式服装。而在沃森的公司着装准则里却事无巨细地规定好了,每件衣服都要符合沃森关于职业商人的形象。该准则坚持要穿黑西服、戴黑领带、穿白衬衫、戴浆好的领子、穿袜带和戴软呢帽。沃森的着装准则是要让IBM的雇员总是仪表堂堂,但他也希望借此让员工对公司忠心耿耿,他认为忠心是IBM成功秘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处理企业文化的奇特办法也许太极端了,但IBM确实主宰了电脑业好几十年,因此要挑剔沃森的奇特风格是很难的。然而,尽管对公司的自豪感可能是他的目标,但他所真正创造的却是一种僵化和千篇一律的风格,你可能会在巴顿将军那样的军官麾下的驯服士兵身上看到这种风格。”
这跟军队里规定几点吃饭、几点睡觉、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要理什么样的头,是何其的相似!但也就是这样的严格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让公司产生了强大的统一性和纪律性,焕发出惊人的执行力。
令行禁止,不要碰纪律的“高压电”
很多人烦“纪律”或“管理”一类的字词,以为这就是站在老板的角度上考虑问题,是要约束员工自由、扼杀员工个性的东西。其实这是一种很错误的想法。
就如我在愿景一章里所指出的,绝大多数公司的愿景和员工个人的愿景是一致,优秀的公司尤其明显。同样,他们的利益、他们的行动、他们的方式也应该是大体一致的。遵守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管理者出于公司利益对员工的要求,也是员工维护公司利益进而维护自身利益的内在要求。员工应该主动地将这一切融入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当中,化消极为积极,自觉地维持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远的不说,不遵守秩序、不服从纪律的第一受害者便是员工自己。
2003年,在广州分行开展的“作风建设与规范化服务”检查行动中,番禺支行发生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碎手镯的故事。
为了严格执行《广东发展银行行风建设与规范化服务标准》中不戴手镯的规定,上至番禺支行的领导,下至普通员工,自觉行动,纷纷想方设法脱手镯,脱不了的,就忍痛割爱,砸碎!
番禺支行副行长吴彩凤,有一只外婆送的、已经戴了十几年的手镯。五月份分行转发了总行规范化服务的要求后,吴彩凤立即想办法将手镯脱下,使劲把手镯往下脱,不行;用肥皂涂在手上再脱,也不行。咋办?是违反纪律继续戴,还是执行纪律将手镯砸烂呢?手镯虽然不算很贵重,但毕竟是外婆送的,有老人家的心意在里面;同时戴了这么久,也已经戴出了感情,手镯就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样。但一想到这是纪律,必须无条件执行,她二话没说,就把手镯砸了。
支行员工冼劲华,她手上那只手镯是她1994年毕业时买的第一件首饰,已经戴了近十年。四年前怀孕的时候人胖了,手镯把手勒出了印,她也没有舍得把它打碎。而现在,她自觉行动,试着用抹肥皂、冰敷等办法想把手镯取下来,但都没有成功。在砸与不砸的选择中,她想着这只伴随自己从做女儿到做妻子、再到做母亲整整十年光阴的手镯,回忆起过去日子的点点滴滴,难断不舍之情。但当她一想起全行都在为“规范管理年”活动作贡献,每一位同事都在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心里马上有了清晰的决定。第二天一早回到单位,她马上请同事将手镯打碎,然后把碎了的手镯,用一个小红绒布袋装起来小心收藏好。
吴彩凤、冼劲华二人虽然一个是领导,一个是员工,但在执行规定、遵守纪律方面却是毫无二致的。这不仅反映出了二人的高尚风格,也反映出了这家支行高超的管理水平。番禺支行一名员工甚至认为这算不了什么:“这很正常啊!身为单位的一个员工,就要服从纪律,听从指挥!”
一位出色的经理人曾举了这么一个例子来说明不遵守纪律的坏处:“假设我们三个人同意四点整碰面开会,我们碰面主要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对一件事情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要在会上探讨。但是如果我们之中两个人都在四点整准时来到了会场,另外一个人四点二十分才到,你就明白会有损失了。要么,准时到达的两个人要因为准时来这里而受到了空等的惩罚,要么我们决定不等第三个人而先开始会议,这样第三个人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将思路退回,重新给他讲一遍刚才的事情。这两种选择我们都有所损失。好的纪律包括了良好的时间管理和好的员工管理两个方面。所有这些我都放到纪律里面了,而且突出强调!”
一名员工如果不能考虑并理解这些基本的理念,不把纪律视为高压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置公司利益和他人利益于不顾,那么别人也没必要尊重他的利益。
小敏,上海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高才生,毕业后顺利地进入了本地一家大的软件公司工作,当上了程序员。上班的第一个月,她由于刚毕业,在学校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便经常请假。此外,她住的地方离单位比较远,经常不能按时上下班。好在她技术过硬,和同事一起解决了不少程序上的BUG,领导很看重她的工作能力,并未表示什么不满。
学校的事情很快处理完了,但小敏上班仍像第一个月那样,有工作就来、没有工作就走,迟到早退,甚至在上班时间拉同事去逛街。有一次来了紧急任务,领导安排工作时怎么也找不着她。同事悄悄地提醒她,她却满不在乎,答道:“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认为自己能力够了就行,其他的不必在意。其结果可想而知:在试用期结束后的考评中,小敏的业务考核通过了,但在企业管理规章的考核上给卡住了,她只有被淘汰的结局。
当一个人觉得公司的纪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时候,也是公司觉得他“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时候。你愿意成为这种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