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北朝时,有个叫吕僧珍的人,世代居住在广陵地区。他为人正直,很有智谋和胆略,因此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而且远近闻名。因为吕僧珍的品德高尚,人们都愿意和他接近和交谈。
同时代有一个名叫宋季雅的官员,被罢免南郡太守后,由于仰慕吕僧珍的名声,特地买下吕僧珍宅屋旁的一幢普通的房子,与吕为邻。一天吕僧珍问宋季雅:“你花多少钱买这幢房子?”宋季雅回答:“1100金。”吕僧珍听了大吃一惊:“怎么这么贵?”宋季雅笑着回答说:“我用100金买房屋,用1000金买个好邻居。”
这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千金买邻”的典故。
“1100金”的价钱买一幢普通的房子,相信任何一个经济人都不会做出如此选择,但是宋季雅认为很值得,因为其中的“1000金”是专门用来“买邻”的。也就是说,“1100金”符合宋季雅的消费期待。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引出消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是指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时,所愿支付的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一概念是马歇尔提出来的,他在《经济学原理》中为消费者剩余下了这样的定义:“一个人对一物所付的价格绝不会超过,而且也很少达到他宁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因此,他从购买此物所得的满足,通常超过他因付出此物的代价而放弃的满足,这样,他就从这种购买中得到一种满足的剩余。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是这种剩余满足的经济衡量。这个部分可以称为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并不一定等于供求双方决定的市场价格。消费者剩余可以用下列公式来表示:消费者剩余=买者的评价-买者的实际支付。
举个例子来说:
在一场纪念猫王的小型拍卖会上,有一张绝版的猫王专辑在拍卖,小秦、小文、老李、阿俊四个猫王迷同时竞拍。他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这张专辑,但每个人愿意为此付出的价格都有限,小秦的支付意愿为100元,小文为80元,老李愿意出70元,阿俊只想出50元。
拍卖会开始了,拍卖者首先将最低价格定为20元,开始叫价。由于每个人都非常想要这张专辑,并且每个人愿意出的价格都高于20元,于是价格很快上升。当价格达到50元时,阿俊不再参与竞拍。当专辑价格提升为70元时,老李退出了竞拍。最后,当小秦愿意出81元时,竞拍结束了,因为小文也不愿意出高于80元的价格购买这张专辑。
那么,小秦究竟从这张专辑中得到什么利益呢?实际上,小秦愿意为这张专辑支付100元,但他最终只为此支付了81元,比预期节省了19元。这节省出来的19元就是小秦的消费者剩余。
一般来说,在购买商品时,每个购买者都希望以低于自己支付意愿的价格买到商品,而拒绝以高于支付意愿的价格购买该商品。而宋季雅之所以愿意出“1100金”购买与吕僧珍比邻的房屋,是因为“1100金”仍是在自己可接受的价格范围内。
消费者在买东西时对所购买的物品有一种主观评价,这种主观评价表现为他愿意为这种物品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即需求价格。决定这种需求价格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消费者满足程度的高低,即效用的大小;二是与其他同类物品所带来的效用和价格的比较。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剩余可以用来衡量消费者购买并消费某种物品或劳务所得到的经济福利的大小。消费者购买和消费物品或劳务是为了得到经济福利,一种物品或劳务给消费者带来的消费者剩余越大,即市场价格越低于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消费者就越愿意购买;反之,如果市场价格高于消费者愿意出的最高价格,那么消费者就会认为购买该物品或劳务不值得,或者说消费者剩余为负数,那么消费者就不会购买。
在市场经济中,很多商家为了让自己赚取更多的利润,会尽量让向消费者剩余成为正数,因此采取薄利多销的销售策略,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购买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