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看着刘娥那张平静,却又像是在思索什么的脸,微微一笑:“月儿快去把衣服换了吧,我们好早些走,免得让张大人他们等太久。”
“嗯,好。”刘娥回过神来,也觉得自己这样耽搁时间实在有些不应该,便去偏厅的房间换了衣服。
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袭墨绿的劲装,精致的发饰也被卸下,只把长长的头发梳成一缕,用银簪固定在头顶。那劲装大小刚好合适,与所梳的发型相称起来十分和谐,这样的打扮,并不算是女扮男装,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女子,只是在隽美清丽的面容上平增了几分英姿。
少年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如此,我们便走吧。”
走出别院,刘娥看见门口停着三匹马,有三个小厮在看守,其中一个是云溪。那三匹马的马背上分别放着一些弓箭,想必准备的很是充分。
是马,而不是马车,刘娥没有感觉到任何意外,毕竟是狩猎嘛,驾车出去就没有那种感觉了。只是,面上出现些为难之色,她也要骑马么?
青年径自走到一匹枣红色高头大马前,轻轻拍了拍它的脸,那温柔的眼神,像对待一个相处多年的老朋友,想必这匹马跟了他许多年了。然后,他转过头来,指着那匹由云溪牵着的低矮的白马对刘娥道:“这匹马叫白羽,是三弟专门为刘姑娘挑选的,它长得相对于其它马匹小了些,正好配刘姑娘娇小的身躯。”
刘娥轻轻摇了摇头:“我不会骑马。”
“没事,不会可以慢慢学嘛,”青年笑道,“白羽脾性很是温顺,它不会摔你的。”
刘娥看着那匹娇小的白马,它的眼神很温柔,她一眼看见就十分喜欢了。但是,现在是要去狩猎,而不是学骑马,让她这种从来没骑过马的人骑马去狩猎,还是不太放心,有些为难:“可是……”
“月儿不会骑马,就与我同骑一匹吧。”少年指了指旁边那匹高大的青骢马,温柔地望着她。看着她犹豫了片刻后才点头,淡淡一笑,转头看向云溪,吩咐道,“云溪,你把白羽牵出去,好好遛遛,以后就把它留在别院了。”
准备好了,他们也便出发。挑了一条离城门比较近的小道走,这里不仅距离近,也没有人来人往的阻挡,所以,没多久,便到了城门口。
这短暂的时间里,马一直走的极快,刘娥坐在少年的前面,闻着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的味道,任由奔跑带起的风吹乱她的头发,觉得十分惬意,决定有时间有机会,还是要学一下骑马的。
张耆果然已经在等了,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身穿淡紫色窄袖罗裙的女子,想必就是他的未婚妻叶小姐了。
远远的,刘娥看不清楚那女子的相貌,只是那淡紫色的罗裙给人的感觉是她十分内敛温柔。走近一看,才知道张耆为什么一直坚持不娶来等她了。别说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男儿了,就连自己一个小女子,都有些惊讶于她的美丽。
女子大约十七八岁,大上两三岁的年龄,已经不像她一样,还是个未长开的小丫头。眸如点星眉淡扫,唇若蔻丹鼻微俏。清丽的面容,窈窕的身材,未施脂粉,淡雅的装束,那么简简单单,却又那么吸引人。
之前刘娥一直认为,她母亲是天底下最美的女子,但是现在看到这女子,才知道什么叫做难分上下。
她母亲是那种含蓄内蕴的美人儿,初次看只觉得漂亮,越是看得多了,越觉得她的美,而这女子虽不张扬,但第一眼就能吸引人的目光,再看,更加让人移不开眼。
张耆见她一直盯着自己的未婚妻看,目光中还带了几分欣赏,便拉着女子迎上前来几步,得意地笑道:“小丫头,还不快叫嫂子。”
刘娥偏头一笑,反驳道:“你休想在这里占便宜,我什么时候认你做哥了,要叫也是叫姐姐!”
女子微微一笑,目光流转,越过张耆看向刘娥:“妹妹喜欢叫姐姐就叫姐姐吧,省的还得隔着他这一层。我叫叶云楚,妹妹可以叫我楚姐姐。”
“楚姐姐,真好听!”刘娥发自真心赞赏道,然后自报姓名,“我叫刘娥。”
“那我就叫你娥儿吧。”叶云楚笑道。
他们这样说笑着,张耆显然有些被冷落了,故作一种不情愿的表情,看向后面的少年与青年。
青年笑道:“好了,张大人,别耍小孩脾气了,时候已经不早,我们也该出城了。”
另外几人看了看天色,觉得是不应该在这里耽搁,便牵着马向城门外走去。
出了城,他们也各自上马。刘娥与少年同骑一匹马,张耆与叶云楚也是同骑一匹马,只有青年是独自一人的,他感觉有些别扭,自嘲地笑道:“你们一个个成双成对的,倒是我,成了孤家寡人了。你们慢慢聊,我就先走了。”然后一扬马鞭,道声“驾”,转眼间,已经走出好远。
西郊有一片极大的林子,高树密集,灌木丛生,虽然是在早春,许多植物才刚刚抽芽,但却也透不进多少阳光。那些四季常青的植物以及这密集的树木,便已经遮挡很多。这里,便是他们说得狩猎的地方。
青年酷爱骑射,一来到这里,便骑着马去追射猎物了,转眼间不见了踪影。少年和张耆交代她们要注意安全,便也骑马离开。
“楚姐姐,我们去摘野花吧!”刘娥看着绿草之上那星星点点的小野花,兴奋地说道。
一来到,她便喜欢上这里了。少年的别院虽然别致,但那都是人工的,修葺出的,当然没有这里自然而然的景物吸引她。
叶云楚一直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官家小姐,哪里见过这里美得与众不同的景色,自然也十分兴奋。对于刘娥的提议,当然十分赞成。
就这样一边采摘野花,一边等着他们,看着他们回来多次,将打回的猎物放下,又离开,转眼间便已经到了下午。
这短暂的时间,两个女子相处的很好,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末了,叶云楚提议道:“妹妹,不如我们做个手帕交吧!”
“好啊!”刘娥十分高兴地答应道。
二人以一棵粗大的老槐树为证,插草为香,拜了三拜,然后又相互交换手帕。
没多久,三个人便回来了,都带回了不少猎物,青年的尤其多。他们见已经打了不少猎物,觉得差不多了,便准备找户人家,将这些猎物都料理了,做一桌野味。
张耆建议道:“三公子,陈员外不是住在西郊吗,我们不如去他那里。”
少年想了想,觉得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未曾见过他了,便点头答应道:“好。”
青年与叶云楚不知道,但刘娥却知道他们口中的陈员外便是上元那晚举办灯谜大会的那个中年男子。她对他的印象不错,所以去他那里,自然也不反对。
虽然同处西郊,但这林子却离陈员外的府上有一段距离,骑马走了约莫一刻钟,方才到达那里。此时太阳已经有些西斜了。
看门的家丁见过少年几次,知道他是他们家老爷的贵客,于是热情的招呼了一番,便进去向陈员外通报了。
没多久,陈员外便赶出来,如以往一般儒雅的面容似乎清瘦了些,即便对他们招呼的很周到,但刘娥还是看出了他的眉宇间带着几丝愁绪。
陈员外听说他们在林子里打猎,到现在还没用午膳,便马上命人准备饭菜来款待他们。
来到陈府,刘娥四处打量这府中的景色。这陈府不如少年的别院清新雅致,但却也不是那种富丽堂皇的深宅大院,院落里栽种着大片的花木,偶尔有方池塘,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另外,这陈府比少年那里大得多,反正放眼望去,望不到边际。不过想想曾听人说的,他有良田千顷,大一点的宅子,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没多久,那些造型讲究香气诱人的美味便上桌了,几个人许久没有进食,也觉得饿了,便不再故作客气的等着主人一遍遍相让,直接拿起筷子夹菜。
这桌上,并没有他们打来的猎物,那些猎物还带着皮毛,料理起来太过麻烦。陈员外承诺到晚上为他们做一桌野味,让他们今晚留下来不走。
有些疲劳的几个人,不想再赶路,主人提出相留,也便没怎么客气,便决定留下了。
陈员外是陪着他们用餐的,但他却并不吃东西,只是一杯一杯不停地喝酒,笑容中也带着几分勉强。
“不知陈员外有什么心事,为何一直喝闷酒?”终于忍不住,刘娥开口问道。她虽然清楚身为客人,是不该过问主人家的私事的,但不问出来,心里总是有些纳闷。
不问还好,她这一问,陈员外眉宇间的愁绪更浓了,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摇摇头。
少年见他这个样子,也便放下碗筷,抬起头来问道:“陈员外,你有话但说无妨,兴许我们能够帮上你什么忙。”
陈员外依旧摇头:“这件事清,你们帮不了。”
张耆是个急性子,受不了他这么婆婆妈妈,便说道:“陈员外,你倒是说出来啊,能不能帮也要知道了是什么事才能决定呀。”
陈员外犹豫了一番,艰难地道:“也好。”然后便把那让他烦心的事情说了出来。
原来,在他陈府所属的县里,有一个叫做薛霸天的富户,长得肥头大耳,力大无穷,更是养了一帮打手,仗着自己的势力欺男霸女,烧杀掠夺,无恶不作,因为有个大舅子在开封府做府尹,更是天不怕地不怕,就连县里的县令都不敢把他怎么着。
现在,这薛霸天见陈员外的千顷良田每年都有极大的收益,十分眼红,便以为母亲修筑祠堂的名义,想要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他这些地。陈员外的收益,主要是指望这些田地,当然不肯卖给他,薛霸天一怒之下,便放火烧了他几百亩麦田,并且扬言,如果他三日之内不同意,就将他所有的麦田以及那几百亩杏林全部烧掉。陈员外不想把田地卖给他,但他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地主,又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所以才会如此犯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