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49700000030

第30章 食粥的不朽:由敦诚 敦敏赠曹雪芹诗想起

要是没有敦诚、敦敏两兄弟,和张宜泉写给曹雪芹的诗,还真不大相信《红楼梦》里作者自己说的,他是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贫困状态下,“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地进行创作的。

敦诚有两句诗,这样写的:“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大概最能说明问题了。一位忠实于艺术的作家,能够在贫病交加,“饔食有时不继”的困境中,一直坚持不懈地写作到“壬午除夕”,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去世前为止,实在让后人敬佩。仔细琢磨,粥固然使他营养不良,造成英年早逝的不幸悲剧,乃粥之罪也。但又不能不归功于粥,要没有这点卡路里,也许我们今天,连那八十回也看不到的。于是觉得粥对于文化又有很大的贡献,一句话,稀粥,不简单。

喝粥的人能写出如此伟大的作品,真让我们吃干饭的人羡煞愧煞。

于是我相信,粥与文学或许有些因缘。郑板桥在山东做官的时候,给他家人写信,就说十冬腊月,凡乞讨者登门,务饷以热粥,并佐以腌姜,可见他是对粥比较了解的文人。苏东坡在《大风留金山两日》写过“半夜不眠听粥鼓”,描写了寺庙里的和尚,是怎样等待着天亮以后的这顿粥?因为和尚没有晚餐这一说,连做梦也惦着那碗热烫的稀粥。诸如此类,使我以为茫茫寰宇之中,大概只有中国人是喝粥的民族。

后来才知道其谬不然,世人皆有食粥的习惯。不仅中国人喝,日本、泰国、朝鲜、越南也喝。不仅东方民族由于种植稻米的缘故,吃饭喝粥,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西方人食物成分,虽以肉、乳为主,但也好像并不反对喝一点稀稀溜溜的类似中国叫做粥的东西。

看起来,全世界都在喝粥。

有一回,我在英国,去哈代的故乡参观。在那个叫朵切斯特的英格兰小镇上停留过,住在一家很古色古香的小客店里,虽然一共也没有几个房间,但却是三星级的饭店。餐厅只有一张长台,颇具家庭风味。由于这类客店,通常免费提供自助早餐,我注意到就餐者很愿意拿个汤盆,去装上些像亨氏营养麦圈之类的面食,冲上牛奶泡着,然后就着别的什么喝下去。

这也许就是西方人的粥了,如果这是一种民族饮食习惯的话,那么,可以设想,写出苔丝的这位大作家,一定也喝过这种粥的。我还到《简爱》的作家故乡,那间小教堂去参观过。就想起勃朗特在寄宿学校一早起来就干硬的面包,所喝的那一木杓既可能是汤,也可能是粥的流质食品。看来,似乎并不怎么令人有大快朵颐的感觉。但他们都写出了不朽之作。

不过,以我私心忖度,胃弱的人,一早起来,弄这么一碗凉玩意儿塞进肚里去,大概好受不了。

从此,我相信,食粥可分主动与被动两类。主动食粥者多半系快活之人,为使其他食物更滋润地进入肚子的功效出发,或“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考虑到肠胃的消化能力实际需要出发,才喝粥的。这时候,粥是辅助食品,不唱主角。

一旦粥挑了大梁,那就成了被动食粥,非喝不可,不喝不行,粥稀得可以照见人影,喝的人通常就不快活,或很不快活了。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表现出他对于中国食文化的精通。譬如如何制作茄鲞,如何挖空心思做莲叶羹,此时,吃什么或许无所谓的,要的是这股劲了。但曹雪芹在津津有味地写这些吃食的时候,他的胃里,装的可是粥,回忆起自己“饫甘厌肥”的岁月,可以想象他在“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的心情下撰写《红楼梦》的滋味。这也就是吃饱了的打呃文学,和只有粥喝的饿肚子文学的区别所在。

在这种情况下,飘飘欲仙,四大皆空,大概就有点难度了。

饥饿只能产生现实主义,所以鲁迅先生曾经感叹他的家乡绍兴,是那样的善于腌制咸菜,凡地里长的东西,无不可以通过晒干、加盐、发霉、窖存的办法储藏起来。着名的霉干菜,后来成了风味佳肴,出口到外国去,几乎是中华一绝。他认为这种腌菜现象,是绍兴人多少世纪以来饿怕了的结果,是总结了苦痛生活的经验结晶,是绝对的现实主义的杰作。我想,腌菜业所以发达,也是和中国人比较能喝粥分不开的,是和鲁迅先生所说的饥饿长智慧的判断,是有关联的。所谓糠菜半年粮,干稀搭配,忙时吃什么,闲时吃什么,也是从把肚子填满的这个大前提出发的。

道理很简单,无非就是粥比饭所需米量要少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灾荒年景,米甚至还要少些。虽然粥和饭成分相同,但形式颇异,一为流体,一为固体,区别在于水和米的比例上。假如把煮粥的办法运用到文学上来,本是短篇,硬拉扯成为中篇,本是中篇,拼命兑水,扩充膨胀,以长篇面貌出现,在经济效益上,也许能有可观的收入,但读起来,就很不舒服了。因为往粥里掺的是水,至少不硌牙,可是往小说里掺的东西,味同嚼蜡,那就令人反胃了。

最可怕者,还有一等小说,吃下去以后,又返上来,自己重复自己,像食草类动物的反刍,老百姓的话叫做“倒嚼”,那就更不像话了。这种看起来类似粥糜的东西,实际是呕吐物,近些年来,读者也忍不住抗议的,为此还有个说法,叫做左手抄右手。有时碰上这种伪劣产品,除了掩鼻而过,还有什么法子。更奇怪的,干这类事的诸公们,自我感觉好得不能再好,也令人讶异之极。

所以,敦诚这两句描绘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生活状况的诗,就益发使人对这位巨匠的崇敬了。

粥即是粥,饭即是饭,这和中国人好讲名分的传统精神分不开的。皇帝死了叫“驾崩”,老百姓死了可以叫“翘辫子”,叫“伸腿”,文雅一点的,叫“寿终正寝”,若是在讣告里擅自写上“崩”或者“薨”,对不起,那可是胆大妄为,就要犯僭越之罪了。同样的道理,自封大作家,不等于是大作家,那要读者承认。自吹写了二三十部经典着作,着作等身,并不等于就真是文曲星下凡了,一切都要等待时间证实。更何况其中还有类似“倒嚼”的货色,自吃自拉,自拉自吃,有许多不够卫生之处呢!

是什么就是什么!名不正则言不顺,正名是非常重要的。这就叫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雷同就是雷同,重复就是重复,若是把雷同看成创造,把重复自己看成是推陈出新,而且还大声吆喝,沿街叫卖,那么,此人如果不是脸皮增加了厚度,便是脑子里的哪一部分短路了。所以,粥永远是粥,穷人只有喝粥的命,燕窝粥例外。但即使变化了的粥,加小米的,加红豆、绿豆的,上海人加莲子、薏仁的,湖南人加红苕的,广东人加进松花蛋和淡菜的,加上鱼生的……所有这些粥品,只要水的比例大大超过了米,不少于三倍以上或者四倍以上者,那就是粥而不是饭了。

由此可见,粥的最大特点就是水分比较的多,而干物质比较的少。在文学范畴里,若是言之无物,水分太多,这种现象,大概可称之为“小说的粥化”了。

时人颇不以为然的某些人自以为是千古绝唱的小说,所以愈来愈不堪入目,就是由于他愈来愈兑进太多的水,而米粒愈来愈少之故。若减去那些大家看腻了变换不出新花样的老套子,减去陈词滥调,减去大家都能猜想到的结局,实在没什么干货了。

让读者喝这样光灌大肚的粥,实在是差劲的。其实做文章,还得按照煮干饭的办法行事才对。哪怕少一点,也不要拼命往锅里掺水。

《红楼梦》里有一回说到给贾母开饭,竟无法多出一碗来给别人吃。于是从贾母嘴里,便说了那句“可着头做帽子”的成语。其实,这对作家来讲,倒是至理名言。

水多米少,必然是因为消耗者众,而入不敷出才造成的。若按“人哄地皮,地哄肚皮”这句农谚推断,一个辛勤的人,倘能“汗滴禾下土”的话,饿饭是不至于的。到了要靠水分来填充肚皮的空隙,不是老天爷不开面,旱、涝、蝗、雹、台风、霜冻、病虫害,频频袭来,弄得民不聊生,便是非自然的原因了。

而小说出现了“粥化”现象,十之八九,是由于作家的那块地里打不出几粒粮食的缘故。

消费者协会也没有保护读者权益的义务,你们谁上了这些作家的伪劣产品的当,也只有活该了。

最早想出煮粥这个主意的人,肯定不是由于干饭不太好制作,烧不好要煳要焦,怕丢丑,才改饭为粥;也不会是因为医生关照过,要做病号饭,才做软食的。人们刚从茹毛饮血的阶段过来,胃还足够结实,不至于非喝粥不可。终于要往锅里哗哗地添水,必然因为米少了而嘴多了的缘故,才生出这种权宜之计的。其实,倒是有群众观点的。而作家非要写“粥化”的小说,那可实在是居心不良的。

观察一下中国古代的炊具,那容量之大,盛水之多,就可以判断是为煮粥而制,不是用来做干饭的。有一种叫做“鼎”的青铜器,其大者,是很吓人的,煮进一头牛是不成问题的。但除了祭祀时需要牺牲,才会出现在鼎里煮全猪、全羊或是全牛的惊心动魄的场面。大多数情况下,仍是以煮粥为主,大概是不会错的。再看看半坡、殷墟出土的器皿,到现在农村中还在使用的锅碗瓢盆,无一不是为盛粥之用而设计制作,以大取胜。捧着一大海碗粥,从村东头,喝到村西头,不也有“葛天氏之民”的快乐吗?

若是从小说这个角度出发,那些洋洋洒洒,不可收煞,下笔千言,倚马可待的长篇钜制,要是水分多了的话,大而无当,也未必可取。《儒林外史》里,那个郭孝子将路上买的两个梨送给海月禅林的方丈,老和尚“便叫火工道人抬两只缸在丹墀里,一口缸内放着一个梨,每缸挑上几担水,拿杠子把梨捣碎了,击云板,传齐了二百多僧众,一人喝一碗水”。如果遇上这样的小说,真不如一头栽进缸里淹死算了。

喝粥应该不是最坏的事,至少还有得喝,总比什么也没有要强。所以,这也是那些“粥化”的文学作品,至今不衰,还有市场的原因了。

曹雪芹虽然喝粥,但他不写“粥化”的小说。这位伟大的作家,最后潦倒在西山脚下,居然靠粥写出了《红楼梦》,不能不说是粥的功劳。正如鲁迅先生说过的,牛吃下的是草,挤出来的却是奶一样,他喝的是粥,但写出了经得住千古咀嚼的干饭。而且不是一般的干饭,应该说是十分十分的有质量,耐推敲,成了一部千秋万代也说不尽的红楼。相反,有的人,吃的是干饭,写出的却是照见人影的稀粥,就不能不让人十分十分地泄气了。

一句话,喝粥可以,小说的粥化,则是要不得的。

同类推荐
  • 青葱的痕迹

    青葱的痕迹

    ,黄忠先生散文集《青葱的痕迹》,犹如一盏清纯的香茗。品后余味无穷。一是文中浸润着微言大义;二是文中充溢着文言大气;三是文中寄予着禅机大意;四是语言中荡漾着真情大美
  • 原来宋词可以这样读

    原来宋词可以这样读

    宋词佳作汗牛充栋,美不胜收,千古流传,脍炙人口,受到一代又一代 读者朋友的喜爱。作者在本书的编撰体例上力求创新和突破,除原词外,更加入对作品的解读、注释,并由作品的内容引申到历史人物、风俗习惯,传说典故等。文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优美精当,有助于读者在掌握原词的美学内涵、陶冶性情的同时,对作者、作品的历史文化背景等方面有所了解。在书的版式上注重视觉形象与词境交相辉映,触发读者的通感。
  • 旧年的血迹

    旧年的血迹

    本书是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的作品集。收录老房子、奔马似的白色群山、环山的雪光、寐、旧年的血迹、生命、远方的地平线等小说。 当十年前的文学新星丛书收录阿来的这部小说集时,人们还不能真正体会这些描写阿坝藏族历史和现实生活小说的真谛,可随着他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的获奖,他早期的这些小说便透露出真正的艺术价值:那摇摇欲坠的"老房子"不正是土司制度衰微的缩影吗?那一步一趋的朝拜队伍不正是藏族寻求精神家园的写照吗?阿来正是从这本书开始起走向中国文学圣殿的。
  • 清乾隆嘉庆道光时期诗学

    清乾隆嘉庆道光时期诗学

    乾隆时期的诗学,主要围绕着对明代以来诗学的反思展开,那个时期国力强盛,士人心态比较平和,所以当时的诗学比较注重审美和艺术的方面,到嘉庆、道光时期,清朝走向衰败,士人心态,由平和转向焦躁愤激,许多诗歌反映了现实。本书就是对乾隆时期诗学、乾隆嘉庆之际诗学、嘉庆道光时期诗学的研究。
  • 涉世小语(少男少女文摘修订)

    涉世小语(少男少女文摘修订)

    《少男少女文摘丛书》汇集的是近年来写得最优美真切、生动感人的少男少女作品。这里有少男少女们初涉爱河的惊喜、迷惘、痛苦和走出“误区”挽手无怨的历程,有对五彩纷呈的世界特殊的感受和选择,有在升学压力之下压弯了腰的哀怨和对父辈们关于人生关于命运关于社会的认从与反叛。
热门推荐
  • 安珀志5:混沌王庭

    安珀志5:混沌王庭

    邪恶似乎占了上风。安珀即将毁灭。安珀的诸位王子束手无策。这时,安珀之王奥伯龙命令诸王子抢先向混沌宫廷发起进攻。科温没有加入进攻的行列。奥伯龙命令他携带安珀的无上至宝仲裁石,绕道前往战场。奥伯龙本人则将竭力修复被破坏的安珀之源,试炼阵。但是,修复试炼阵的尝试失败了。仲裁石也落到安珀的黑暗势力手中。安珀毁灭了。毁灭的混沌波追逐着科温,一路席卷过无数影子世界,吞没了它们,将它们化为混沌。战场上的安珀大军与统帅这支大军的安珀王子们也将化为乌有。守护族人、重建安珀的重担落在科温肩上。
  • 混在捉鬼协会

    混在捉鬼协会

    人世间鬼怪纵横,为了抗击这些邪恶的东西,人类组建了神秘的组织,赵兴便加入了一个捉鬼协会,从而开始了他的传奇一生……
  • 老婆PK 初恋

    老婆PK 初恋

    你去再找一个女人试试看啊?我敢保证,你永远不会找到我这样好的女人了。”“切,我也敢保证,如果你敢离开我再嫁一个男人,绝对不会找到像我这样完美的男人了!”之后,他们便相拥在一起,互相亲吻着对方。本来幸福而平淡的日子过得好好的,但刘义军的初恋回来了,他们相遇了……
  • 卿本凤帝:拥倾世美男入宫

    卿本凤帝:拥倾世美男入宫

    这是女皇世界,1V1不喜勿入!她身为最备受瞩目的长孙公主。皇祖母给她准备了绝色美君。……看一代穿越公主如何收服皇夫!期待您的观看若是喜欢请关注作者新文《御赐皇女:夫君太倾城》
  • 三千将羽

    三千将羽

    曾有一块顽石,纵然用地心之火也熔炼不了它,但有人却熔炼了它,不是用火,却是用水,比冰还冷但又不能凝结成冰的水。曾有一朵花,它叫座莲花,为再生之莲花,每当它使一种能力复苏时,它自身就会枯萎......曾有一种锁,叫魔法锁,它叫做锁,却是钥匙,而且是两把,它们有着奇怪的能力,并保护着佩带它们的人。佩带魔法锁的人并不知道魔法锁是一把钥匙,只到有一天,有人刻意要夺着他们手中的东西,并要把这两把钥匙合在一起......
  • 象牙贵族 出版

    象牙贵族 出版

    [出版上市]现实就像手无寸铁对荷枪实弹,她只能默默承受然而,人生的过程中有赢就有输感情的世界里,不会总输不赢谁能说示弱不是一种智慧?示弱是最高的智慧!她……
  • 爱恋五千年

    爱恋五千年

    《爱恋五千年》是一部融爱情、亲情、民族情于一体,诗文井茂的爱情史诗。该书通过近百个爱情历史故事,歌颂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夫妻互爱、情侣忠……
  • 爱定你:霸道校草霸道爱

    爱定你:霸道校草霸道爱

    她,天生带着残疾,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甚至看不起她,嘲笑她。父母的抛弃便注定了她是没人疼爱的人。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坚强没有人会替她坚强。她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的时候,一次无意间看到某人在墙角嘘嘘,结果就这样被霸上了。他说:“小丫头,你偷看了我的身体,你得对我负责一辈子。”某女瞪大双眼一脸的不可致信,嘴角抽搐:“我看你脑子出问题了,你也不看看我这个样子,你觉得我配吗?”她并不是看轻自己,因为自己知道什么叫作差别。某人挑眉,“那又如何?没有配与不配,只有爱与不爱。”“那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不爱你。”某人轻笑:“没有关系,只要我爱你就行了。”
  • 那些给我勇气的句子(每天读一点英文)

    那些给我勇气的句子(每天读一点英文)

    这是一套与美国人同步阅读的中英双语丛书,该丛书由美国英语教师协会推荐,特点有三:内文篇目取自世界上最经典、最有影响的寓言故事,适于诵读,“实战提升”部分,包括单词注解、实用句型和智慧点津。
  • 极品花痴

    极品花痴

    “痴儿,今天晚上你一定要来看我,知道吗?否则我会很伤心的。”耳边带着磁性的男声将正在宽敞豪华的卧室里睡得迷糊的女子美醒了。“亲爱的,你就放心好了,我马上就起床,然后让秘书准备飞机,飞过去看你。”女子笑得甜蜜地说道,却完全忽略了躺在自己旁边正在呼呼大睡的男子,也忽略了外面电掣雷鸣的天气,娇美的笑容傻呵呵的笑着。没错,这女子就是刚刚男子口里的痴儿,要问她姓什么,她会立刻站起来告诉大家,大声地,骄傲地告诉大家她姓花名痴,没错,她就叫花痴,对于这个名字,她可以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因为这个名字太符合她自己了。没错,她是一个花痴,一个地道的花痴,一个以自己为花痴为荣的女人,但是她又不是一个简单的花痴,她是花氏企业的总裁,她是取得过自己也记不清地各项优胜。花痴不可怕,就怕花痴有文化,她花痴,不但文化高得吓人,就智商而言恐怕也会令爱因斯坦不敢转世投胎,于是她花痴情人满天下,就在她志得意满的时候,老天爷给她开了一个玩笑,私人飞机被雷劈了,晕倒之前她除了想着她的情人之外,就是再想做鬼也要做一个花痴女鬼,就是没有想到她唯一的亲人,那个生下她叫做花瓶的女人。刚醒来,花痴勾着男人的脖子,露出魅惑众生的笑容,看着王爷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起来,笑呵呵地道:“不过王爷,虽然在你心里觉得永远不可能,但话本小姐还是要说清楚的,若是王爷以后真的喜欢上我了,王爷,那么从现在开始起你就要管好你的裤裆,到时候我会考虑让你做我的侍妾的。”当晚,太子房间,“小风风,你也不用这么感动,”花痴笑着说道:“要是你实在是不想我受苦的话,你还有那么多的兄弟,太子,皇帝什么的让给他们当好了,你跟着我私奔行吧?”“私奔?”赫连风看着花痴依旧是像饿狼看见了小绵羊的表情看着自己,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搞错什么了,还有,感动,他哪里有感动,真是的,这女人的眼睛是瞎的吗?人家明明跟平时的样子没有两样的。“是啊。”花痴立刻点头说道:“这样我们就可以去过我们想过的生活了,小风风,你是不是很开心啊?”大街上,刚刚还喧闹的街市突然的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抖得不行,惊恐地看着走在大街上的男子。淡黄色的头花,一双深蓝色的瞳孔昭示了他独一无二的身份,魔尊,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花痴却眼前一亮,好可爱啊,啧啧,抹了抹口水,真是没有想到,古代还有这样的绝色,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到男子面前,扛起来飞奔回家,完全忘了身后众人倒吸凉气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