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有社工督导。政府应招聘有爱心、热心戒毒事业的自愿者和戒掉毒瘾的人士,组成社工自愿团,专门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督导工作。
(四)设置戒毒专科医院。可在有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设置戒毒专科医院,主要接收自愿戒毒人员戒毒及戒毒人员进行药物戒治。同时,鼓励私人开办戒毒专科医院,戒毒专科医院统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指导。
三、戒毒的诊断评估
《禁毒法》第47条第2款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这一法律条文的表述包括了三层法律含义:一是一年后(不能理解为到了一年必须进行诊断评估,应视戒毒的具体情况而定),要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二是诊断评估的内容仅限于戒毒情况(不应包括伦理道德,文化素质等)。三是诊断评估的结果,要作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继续强制隔离戒毒的依据。根据这一法律含义,在工作中把握好四点。
(一)标准不宜过高。这是因为,从收治到第一次诊断评估,只有短短的一年多时间,一年中,除去生理脱毒、生理康复外,所剩时间就很有限了。把标准定高了达不到,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短短的一年中,过高的要求,对戒毒人员来说,也是不现实的。只要连续12个月以上尿检呈阴性,身体基本恢复、毒品的生理依赖和戒断反应已消除,积极参加戒毒及行为训练,明确吸毒的危害并有戒断毒瘾的信心,基本养成了好的行为习惯,戒毒情况良好以上的就可以了。
(二)内容不宜过多。诊断评估内容多了,难以掌握,也很难落实,流于形式。具体的内容三条:一是对毒品的依赖程度有无改变;二是对毒品的危害是否认识;三是戒毒的信心是否建立。并依照三条内容划分出具体的标准进行评估。
(三)能量化的就量化。按标准划分出具体的分值的方法不可取,它随意性较大,也难掌握,量化诊断评估应是:对某一特定的诊断评估项目设定具体的标准,并以此作为戒毒情况好与差的依据。如设立身体康复的未达标、达标两项标准,再如对毒品的依赖可采取毒品考验后再进行生命体征的测定等。
(四)不能量化的就定性。可通过平时的学习、表现情况等,对其作定性的评估。这种定性评估不是随意的,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和必要的程序来进行。
(第三节) 戒毒机制运行中注意的问题
戒毒机制的运行,要按照《禁毒法》的要求,保证机制的落实和正常有序进行,更重要的是人的有效工作,科学、安全的戒毒机制。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戒毒的机制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一、尊重戒毒人员的人格,做到有尊严的戒毒
尊重戒毒人员的人格,做到有尊严的戒毒,就是戒毒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一切以人为中心,以戒毒人员为出发点和归宿,调动戒毒人员戒毒的动机和积极性。基本含义有三点:
(一)要体现人的主动。就是要调动戒毒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要我戒毒”转变到“我要戒毒”。充分认识到戒毒人员在戒毒中的主体地位,树立戒毒人员的需求就是戒毒工作者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的思想。在整个戒毒过程中给予人性的关怀和亲情的关爱,营造出人文的环境和设施,处处体现社会的关爱和戒毒工作者的爱心,帮助他们树立戒断毒瘾的信心和决心。
(二)要增强人的责任。吸毒人员大多数认知颠倒,行为变异,对社会、家庭、个人缺乏责任感。在戒毒的过程中,要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树立起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正确的道德观,让他们担负起对社会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自己的责任,做一个遵纪守法、孝敬父母的好公民。
(三)要重视人的尊严。吸毒人员也是人,他们的人格也应得到尊重,这是最基本的。在戒毒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平等相待,以理服人,不打骂歧视、讽刺挖苦,要有恒心、有耐心、有关心和有爱心。
二、遵循戒毒的科学性,做到“三个结合”
戒毒,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事业,需要遵循戒毒工作的规律,按照科学施治的原则,踏实工作,大胆探索。科学施治有三层含义:
(一)治与戒的结合。“治”,主要指对戒毒人员在生理脱毒后的戒断综合征及并发症的治疗,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症药物治疗。“戒”,是戒毒中最核心的工作,是对“心瘾”的干预,它需要多学科、多方面的配合。
(二)管与教的结合。对戒毒人员的行为管理非常重要。在这一过程中,要通过严格管理、规范管理、行为训练等手段,来改变他们的不良行为,锤炼戒毒意志,为下阶段戒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教育也是戒毒的一种手段,通过这一手段,使戒毒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塑造新的人格和行为。
(三)身与心的结合。要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身体康复训练和心理疏导,使其改正不良认知行为。
三、树立安全戒毒的思想,做到安全戒毒
实施戒毒,安全是前提,没有安全稳定的环境,一切无从谈起,戒毒场所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安全工作:
(一)场所安全。要做到以下三点:1.防重大事故,不允许有重大案件,群体打架滋事,非正常死亡和大面积疾病流行及中毒事件发生。2.防毒品流入。戒毒场所不允许有毒品流入,更不允许成为吸毒的庇护所。3.防人员死亡,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对戒毒人员的健康和生命负责,加强对疾病及并发症的治疗,坚决杜绝戒毒人员在场所内死亡。
(二)戒毒安全。要牢固树立“戒毒必须安全”的理念。把在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戒毒的原则放在首位,不允许不安全戒毒行为的发生,更不允许将戒毒人员作为试验品。
(三)人员安全。落实各种安全措施,确保戒毒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安全。
四、坚持戒毒创新的思想,做到戒毒就要创新
戒毒工作难度大,任务艰臣,要推动戒毒工作有新的作为和发展,就必须做到:
在继承中创新。劳教戒毒为我国戒毒工作提供了许多经验和做法,为我国的禁毒事业做出了贡献,有的还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虽然劳教戒毒已不复存在,戒毒工作的目的,戒毒的任务,戒毒的方法和手段,戒毒的经验和做法在今天的戒毒工作中仍然适用,但戒毒工作的新情况仍需要我们根据新时期、新的任务,认真总结,加以梳理,分辨提炼,吸取有用的,探索出更好的戒毒方法。
在借鉴中创新。要本着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但不是简单的移植,而是根据自身戒毒的实际,加以完善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我所用。
一个建在家门口的戒毒所
秋老虎肆虐的八月,骄阳似火,酷暑难当,空气中没有一丝凉风,让人有一种随时都会窒息的感觉。笔者以戒毒专家的身份,参加了由四川省禁毒办组织的,由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有关市、州禁毒办负责人、专家组成的“赴贵州省考察学习禁毒社会化工作”的考察组,参观考察了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开展的戒毒人员“阳光工程”工作,人们称南明区的社区戒毒为“建在家门口的戒毒所”。
一、像戒毒所——更像工厂
在贵阳市南明区“阳光工程”就业安置沪阳基地的一幢三层楼的墙面上写着“阳光工程”的基本理念,即“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
走进沪阳基地,一个不大的院子,大门和楼房的墙上都写着“阳光工程沪阳基地”,昭示着“阳光工程”开明、开放的基本思路。
在大楼一侧的宣传橱窗,写着“阳光工程”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企业运作”的运行模式和“阳光工程”总体工作方法及具体的做法,就是“创新社会就业服务体系,帮助吸毒人员重返社会”,建立一个“阳光工程”就业服务中心,一个“阳光工程就业培训基地”,三个“阳光工程”就业集中安置基地,并制定了包括“一点:以‘阳光工程’就业中心为支撑点;两面:‘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和‘阳光工程’就业基地为工作面;三结合:培训与就业结合,服务与管理结合,安置与帮教结合的原则;五位一体:管理机构,目标责任,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办法措施”在内的一整套体系。
在厂房内,墙上各种励志的标语引人注目。戒毒人员还制作了墙报和专刊,张贴他们的心得体会和戒毒的信心和决心。墙上还有定期公布优秀人员名单及其照片的专栏。
车间内,几十台缝纫机排成三排,他们都在专心工作,看上去都十分娴熟。我问了一名正在踩缝纫机的师傅:“一月能挣多少钱?”他回答说:“2000元左右。”
据贵州省禁毒办杨主任介绍:今天参观的南明区“阳光工程”沪阳基地是南明区三个社区戒毒场所基地之一,它是由贵州沪阳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厂房,负责培训和技术,政府投入了120万元作为对他们的培训、奖励、午餐的费用。现在南明区建有三个基地共收治150人。同时,贵州省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减免税收的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这一“阳光工程”。南明区还把集中安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企业参与,积极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具有一技之长的戒毒人员自主创业。据介绍,从4月份至8月份,已安置戒毒人员337人就业。
二、像工厂——更像家
白天来工厂做工,晚上可以回家,这就是“建在家门口的戒毒所”的含义。
“阳光工程”以工厂为载体,打造家的氛围,在不脱离家的前提下,让戒毒人员有业可就,有事可做,有人管,有人问,使他们在无毒的环境下戒毒,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属配合、本人努力”的良好社会环境,打造禁毒工作的一方净土。
体现了以人为本。在“阳光工程”沪阳基地,有一名民警及两名戒毒专管干部及两名生产技术师傅。民警主要负责安全保卫,管理疏导,戒毒专管干部主要负责教育、心理矫治及与家庭的沟通。当他们出现反复症状时,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和抗复吸指导。当他们有困难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并定期进行家访。定期进行尿检及免费美沙酮的维持治疗。
符合他们的意愿。“阳光工程”与戒毒人员的家属签有协议,来厂时,由基地负责,回到家里,由家属负责。这样,让他们感觉到在厂里是像工人一样做工,在家里享受家的温暖,鼓励他们向毒品说“不”。据介绍,基地的戒毒人员,是由公安机关决定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人员,基本上是吸食海洛因的“老枪客”,年龄大了,钱也吸光了,也真正有了戒毒的决心。基地的建立,符合他们的心愿。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吸毒名声不好,工厂不愿要,家庭不愿管,他们就业难,回家难,容易重新吸食毒品。而基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要像戒毒所
贵州省的“阳光工程”,走的是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之路,是戒毒工作社会化的明智之举,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为积极探索戒毒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特别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为戒毒的社会化创造了条件。“阳光工程”证明:没有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是很难办到的。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栗战书同志十分重视戒毒工作,对“阳光工程”的开展给予了指导和支持。贵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贵阳市南明区还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服务”的“阳光工程”,“就业援助”及“四送”活动,并专门成立了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应该说“阳光工程”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吸毒人员的救助,进而有利于保一方平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戒毒的路漫长而艰难,关于“阳光工程”笔者有一些想法:
这条路能走多远?在“阳光工程”沪阳基地,除了美沙酮维持治疗,还缺乏一些有效的戒治手段。因为,吸毒是一种成瘾性脑疾病,不是有业可就,有事可做就能解决问题的,也不是靠亲情就能让他们戒掉毒瘾的。因此,还应多一些有效的管理和戒治的措施,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将他们的疾病纳入医保等。这些都决定着“阳光工程”沪阳基地的路能走多远。
这条路很难走。“对不来的怎么办?”“由工作人员去做工作让他来。”“对复吸的如何处理?”“送强制隔离戒毒。”这是他们对笔者所提出问题的回答。笔者关心的是“阳光工程”最本质的问题,而答得却很简单。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戒毒之难,的确难以找到更多的有效方法和手段,老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面对来势凶猛的合成毒品,又该怎么办?
这条路还是要走。“阳光工程”解决了部分戒毒人员的问题,尽管还不完善,但它毕竟迈出了艰难的一步,迈出去了就得走下去,怎么走?本人有三点拙见:
既是“工程”就要按工程来做。要把禁毒工作做到家庭,做到学校,做到单位。要广泛开展“不让毒品进万家”,“不让毒品进学校”等活动,把禁毒的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毒品没有市场,至少减少毒品的市场。“阳光工程”既要有安置的手段,还得有戒治的手段,综合开展这一工作,把这一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做好。
既是“阳光”就得阳光普照。不仅安置他们就业,还应加强与科研、医疗部门的配合,在戒治上多一些手段,多一些方法,特别应加强社会戒毒自愿者队伍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一工程中来,走出一条集安置就业、戒治为一体的阳光大道。
既是基地就得像基地。应该进一步完善管理的措施,同时对他们的行为和心理进行矫治,使之收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