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代欣
中国的孝文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要理解和研究中国文化,就必须认识中国的孝道。
《说文》:“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著名古文字学家唐兰则谓:“即‘老’之本字,‘子’搀扶之,会意。”也就是说“孝”就是孝顺,善事父母,要对父母尽心奉养,而且应绝对服从。儒家指尊亲、养亲也是这种意思;而墨家则将“孝”建立在“兼爱”的基础上,认为“孝”是有利于父母赡养的行为;道家老子则主张“绝仁弃义,民复孝慈”。法家韩非认为孝即“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虽然各家主张不一样,但有共同的倾向。
不过“孝”最早的意思还不是这样,而是祭或祭祀的意思。《虞司寇壶》:“虞司寇白吹乍(作)宝壶,用享用孝。”《论语·泰伯》:“子曰:‘禹,吾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有学者认为,“孝”字的最早意思,并不是“老”字之本字,“单就字形来讲,‘孝’字的上部是‘尸’,下部是‘子’……是一群孝子在祭祀祖先”。
中国古代是非常看重祭祀活动的,特别在西周时期更是这样,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的重头戏就是“尸祭”。说到“尸祭”,或是与“尸”字有关,《诗经》有多处提到。
尸祭有着非常烦琐的过程,有三个阶段:其一是“筮尸”,这是通过算卦的方式选尸,使尸的扮演者的地位合法;其二是“宿戒尸”,这是告诫诸位大臣,在举行仪式之前要斋戒,斋戒之后就是祭日了;其三就是进行尸祭,这是尸祭的高潮,是主要阶段。这一阶段非常烦琐,规矩很多。
由此可见,在先秦古籍中,“孝”字表示祭祀,先秦时期的孝养父母的专词就是“畜”、“养”,如《周易》中有“大畜”的卦辞:“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虽然《诗经》中多处都使用了“孝”字,但都与祭祀有关。如“孝子”,指的是主人的嗣子,是在庙中能够纪念祖先业绩而参加盛大祭祀活动的人;“孝孙”指的是能替代祖父的尸,并供人祭拜。
“孝”字什么时候有了“孝道”的意思,而与“畜”、“养”二字的意思一致了呢?有些学者认为将养老的“畜”、“养”二字同祭祀的“孝”字意思结合起来的人就是春秋时期的孔子。《论语·为政》中,孔子的四位弟子就问过孔子关于“孝”的问题,这四位弟子是孟懿子、孟武伯、子游和子夏,这就是著名的“四子问孝”: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撰,曾是以为孝乎?”
孔子回答孟懿子的“无违”,强调的是在孝养父母时不能违反了礼制;回答孟武伯的“父母唯其疾之忧”所指的是父母最担心自己儿子生病,儿子如果能体谅父母所担心的事,也就是尽了孝心;回答子游的“今之孝者……”,强调的是孝养父母不是简单地给以食物,要以诚挚之心对待父母;回答子夏的“色难”,是要求怎样和颜悦色、诚实地侍奉父母,仅仅给父母亲酒食是不够的。孔子在回答子游的问题时,用“养”字来解释“孝”字,并将“孝”和“养”连用,使我们能从文献角度了解到,是孔子首先将“孝”释为孝道之意的。于是从孔子时开始,“孝”字就有了“孝道”的含义了,并逐渐舍去了祭祀的意思。
一
《孝经》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共有十八章,1799字,是“十三经”中字数最少的儒家经典。全书宣扬孝道,宣扬先秦的宗法思想,对中国传统的政治、社会文化影响极大,一直持续到当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关于《孝经》的作者,说法有多种,有的认为是孔子,有的认为是曾子的弟子子思,但大多数人认为是曾子。
曾子,名参,字子舆,其祖上在周时封国在鄫,于是以国为姓。曾子比孔子小46岁,13岁就入孔子之门,追随孔子十几年。曾子一直想以颜回为自己做人的楷模,子路也是曾子最为尊敬的人。孔子死后,曾子曾先后务农,讲学和游历。
曾子是完全按照孔子的“孝、悌、忠、信”四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的。孔子对曾子说:“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东周敬王三十九年(前481),孔子将孝的思想传授给曾子,曾子只有25岁,孔子的孙子子思只有6岁。曾子从孔子游学最晚,但也得道最早。前面提到的“四子问孝”事,还没有曾子参加,并且从孔子的回答上可以看出,孔子关于孝的学说仍在发展积累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
将孔子关于孝的系列主张完善化、系统化,最后形成孝的理论的关键的一步,是由曾子完成的,其标志就是《孝经》的问世。
孔子的孝就是“孝、悌、忠、信”,弄清楚了此四字,对于孔子的孝道观就基本了然于心。“孝”与“悌”可以放在一起理解,因为与血缘关系紧密。刘宝楠《论语正义》云:“悌,即弟俗体。”孝悌就是规范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规范家庭伦理道德的关系。《论语》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当然,在孝悌中,父子关系应是最重要的、天经地义的关系,封建社会的一切关系以孝为根本,是其他关系的基石。在《论语·里仁》中,孔子认为:“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做儿子的不得独断专行,父死之后,只要看做儿子的行为,就可以知道他做人的善恶;如果三年不改父亲的志趣,才称得上是孝子。
可见,孔子所认为的孝,其范围是很广的,比起后来所说的孝的概念要广得多,并且与宗法等级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联系密切,在当时来讲,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孔子所认为的“本”就是孝悌。对于孝悌在当时的社会作用,孔子的认识也是十分符合逻辑并令人信服的。如果是一位在家里充满爱心,又尽孝悌之道的人,那么他必然是不可能犯上作乱的,因而对社会也不会造成危害。如此看来,孔子的主张,在我们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也仍然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忠”也是重要的概念。《说文》云:“(忠)敬也。敬必曰忠。”宋代大儒朱熹也认为“尽几之谓忠”。在《论语》中,“忠”字一共出现了18次。《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在《论语》中,孔子有“主忠信”、“言忠信”、“言思忠”、“为人谋而不忠乎”、“臣事君以忠”、“忠告而善导之”、“与人忠”等语。虽然这些“忠”字有不同的解释,但孔子所主张的“忠”,与孝悌的作用是一致的。它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规范了人际关系,与孝悌是互相协调补充、互相作用和促进的。有的学者认为儒家特别强调忠君思想,其实这是对孔子学说的误解。
孔子也常将“忠”、“信”并提,虽然可以认为其属于同一范畴,不过二者依然有差别。“信”的右边是“言”,应是与言语有关。《论语·学而》所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信近于义,言可复也”,都是强调的言而有信。当然此种“信”,不仅仅是孔子所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与政治有关。在《论语·颜渊》中,当子贡问政时,孔子就说“民无信不立”,意思是讲治理国家,不可失信于民。在《论语·子路》中,孔子也作了类似的回答:“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此句话非常有水平,意思是如果治理国家的人讲究信誉,老百姓当然就不会欺诈了。
由于孔子父亲早逝,虽然他有许多有关孝行的言论,但就具体实践而言,曾子还是胜过其师。曾子有“吾日三省吾身”的主张,也有许多关于孝的言论。在《大戴礼记》卷4中,就收录了曾子关于孝的言行,分别见于《曾子本孝》第五十、《曾子立孝》第五十一、《曾子大孝》第五十二、《曾子事父母》第五十三。曾子关于孝的言论与孔子有直接的师承关系,而且他也同孔子一样,其孝的概念很宽泛,远远超出了我们今天所谓孝的含义。
由于孔子本人大力提倡孝道,再加之《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明确记载“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都认为《孝经》一书为孔子所作。直到宋朝,才有学者提出质疑。与朱熹同时代的南宋金华人唐仲友认为:“孔子为曾参言孝道,门人录之为书,谓之《孝经》。”此论一出,南宋的学者们大多同意此说,自此多数人都认为《孝经》的作者不是孔子本人,而是孔子的学生曾子。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孝经》的作者是谁,孔子与曾子对孝道的提倡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
孔子参与整理编写,或者与孔子有关的几部书中,《诗经》是一部诗歌总集,是文学作品,《春秋》是一部历史书,它们被作为政治和军事上的借鉴而得到广泛地传播和应用;《论语》主要记载孔子的言论,是一部有关为人处事、家庭伦理和政治道德的主张的书。也许只有《孝经》,它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是中国人的一件大事,所以它注定是受到关注最多的一部书。
中国有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孝文化,而《孝经》则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著作之一。这部在“十三经”中字数最少的经文是古人启蒙的首读之书,即使是皇太子也不例外。《孝经》不只是起着简单的蒙学作用,而且还不可推卸地担任着社会教化、孝道推广的重任。
从汉朝开始,《孝经》一书就成了中国皇帝十分重视的皇家必读之书。虽然中国人以重孝著称,但将孝纳入政治制度之中,使其成为国民生活的一部分,还是从汉朝开始的。由于汉朝初年还遗存了秦朝时的一些恶俗,朝廷也吸取了秦亡的教训,认为需要采取新的治理国家的政策,其中一项就是孝治。为此汉代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汉朝皇室弟子必须接受孝道教育,教材中就有《孝经》。在宣帝、昭帝时还规定,《孝经》作为皇太子、皇后、宫妃的学习教材,要求皇太子对于各种经文都必须背诵,其中也包括《孝经》在内。
汉代直接设孝悌官职,促使人们问孝。这不仅是一个任官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朝廷的导向是提倡孝,促使百姓向孝、行孝,并以行孝者作为榜样、表率。
汉代的学校推行孝道教育,将孝作为专门的课程,《孝经》也作为教材推广到学校。汉文帝时设《孝经》博士,汉宣帝时颁布命令,在最低级的庠、序中要置《孝经》师一人,这是《孝经》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从此,《孝经》成为中国古代的圣书。
汉代的家族、家庭的孝道教育主要表现在“家诫”和“家训”中,它不仅起到了教化作用,而且是维持地方、国家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也起到了稳定社会的功效。《华阳国志》卷十记载的杜泰姬教育子女的方法,其中就有“孝顺以内之,忠信以发之”的主张,特别强调孝道教育。
汉代的尊老制度也值得一提。如果与先秦相比,汉代的敬孝、重孝不只是停留于宣传之上,而是有实际的政策措施,政府也在其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养老制度的设立,使养老、敬老成为汉代以孝治国的国策之一。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如给老人优厚的物质待遇;对于老年人犯罪,适当地放宽刑罚;老年人可以买卖土地,免除税收;给七十岁的男子授王杖,以视尊重等等。
汉代的养老制度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是从汉朝建立到汉宣帝时。这一时期在养老政策上,由于汉高帝设三老、汉惠帝行恤刑制度、文帝继续推行廪给制度,养老之制初具规模;其二是宣帝时期到西汉末。这一时期是汉朝养老制度的发展时期。举孝廉制度虽从汉武帝已开始,但在这时更加成熟。宣帝以诏书的形式发布对于六十岁以上的老者施行授予王杖制度、免税制度。其三为东汉时期。该时期的养老制度是西汉的继续,没有什么创新。由于东汉中后期的外戚和宦官的干政争权,汉代养老制度开始衰落,这也是中国古代养老制度的衰落。此后的各个朝代虽仿照汉代的做法,但只是提倡而已。所以元代马端临认为:“按古者,天子之视学,多为养老设也,虽东汉时犹然。自汉以后,养老之礼浸废,而人主之幸学者,或以讲经,或以释奠,盖自为一事矣。”
魏晋时期,由于佛教对中国正统学说的巨大冲击,使儒家学说的核心地位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同时孝也与当时的清议制度紧密相连。在当时,清议的重要内容就是孝与不孝,而政府选拔官员就是以孝作为主要的标准。魏晋时期的许多官员,遭人清议,因不孝而罢官,常有发生。如著名史学家陈寿被贬官,就是因为孝顺不够出了问题。南北朝时期,政府在孝行制度上的一项创举就是建立留养制度。所谓留养制度是指:当死刑犯的祖父母或父母年老,家中又没有其他的奉养人时,法律上就规定,将赦免死刑犯的死罪。在中国的历史上,最早的孝友传、忠义传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被列入正史的。最早给孝子、忠义者立传始于《晋书》,这有着划时代的深远意义。从此以后,各个时期的正史都仿照此例,给孝子、忠义者立传,进行表彰,从而使这些有孝行榜样的事迹获得世代传播,影响着中国此后的一千余年的历史。
有人认为,唐朝是一个不太重孝的社会,重要的原因是唐太宗“玄武门之变”中的杀兄屠弟和李亨在唐玄宗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皇帝。其实唐朝也是重孝的。首先,唐朝仍沿用了孝廉力田的选拔制度,并规定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若有孝行,就可以放宽录取标准。其次,唐代的孝假制度是为其所独有的。所谓的孝假,就是免征居父母丧者的劳役赋税。再次,唐朝还通过树立典型人物,旌表孝行,并继承汉制,重开养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