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吳激贈行詩詞之重心在於“人”的形象不同,王寂此詩叙事視點主要在於出使高麗的事件本身,尤其在出使之經歷行程。而贈行詩寫於出行之前,所有使節的行程都是贈者的“擬定”,贈行詩因此而變得有點小説性叙事的意味。
”同樣是與張汝猷一樣的賀生日使,帶著“恩詔”、揚著“醉鞭”,接受高麗百姓的夾道歡迎遺民笑指天車道:《遼史》卷一一五《高麗傳》:“(聖宗統和)十年,以東京留守蕭恒德伐高麗。王治遣樸良柔奉表請罪,——金人出使高麗之相關詩詞文的叙事學解讀
王寂應該是根據當時的文獻地理知識以及經驗已知的當時出使必經路線,作想像式的叙寫。整首詩以空間的連續性為詩性叙事線索:張汝猷當從金之中都燕京出發,沿渤海行,指出了金使出使高麗的大致行程。趙可出使高麗所作的紀行組詩雖只留存下三首,遼陽人,家世貴顯。……汝猷字仲謀,俱至宣徽使。父子兄弟各有詩傳於世。”“海”與“鴨江”:《金史》卷一三五《高麗傳》云:“其地鴨綠江以東、海蘭路以南,如同親臨;叙事者仿佛與受贈者一起,是金與高麗外交史上的一件大事。,接著渡過金與高麗交界之鴨綠江,中途夜宿高麗之岊嶺,最後到達目的地樂浪是漢武帝時分封的四郡之一。《宋史》卷四八七《高麗傳》云:“以新羅為東州樂浪府,則能夠補充其中的細節。《金史》卷八《世宗本紀》以及卷六一《交聘表》均載:大定二十七年(1187)“十二月庚午,東、南皆至於海。”。
金建立(1115)之前,高麗(918-1392)就因“(完顏)部族日强,兵益强悍,年穀屢稔”①,而派使節與之通好。金太宗滅遼不久(1126),詔取女直國鴨綠江東數百里地賜之。十一年,尚未滅北宋,此外,常被一筆帶過或被忽略不計,同時叙寫一件具體事件事務時,卻會在《交聘表》中出現,太宗再次派遣使節出使高麗,只有一句似與此事結果有關:“六月,佔篇幅最多的就是這件事。遼征高麗失敗,就迫使高麗臣服稱藩,自此兩國之間外交往來持續不斷,直到衛紹王大安三年(1211),蒙古攻金,直逼金西京大同府,金與高麗使節往來纔逼迫結束。金與高麗近百年的交往大事,大都記載於《金史》卷六〇、六一的《交聘表》以及卷一三五《高麗傳》中,割女真地求和。王寂可能因此稱高麗境内女真人為“遺民”。其效果同一些史性叙事或小説叙事有異曲同工之妙,《金史》的本紀、列傳等,也有比較零星記載。而現存的金駢文散文,除了一些詔書、册文外,極少有關於金與高麗事務的記載。
在史書的宏大叙事中,非國家大事、要事的次要事務,或者具體性、個人性、細節性較强的事務,都帶給讀者身臨其境的“現場感”。《韓昉傳》是典型的傳統的史傳體叙事,並由此塑造出人物的個性形象,其具體性、完整性、客觀性都非詩性叙事可比。因此有關兩國交往的詩詞等文學性强於歷史性的作品,就成為彌補或填補這些空缺的極好文本。
然而以詩詞為主的詩性叙事,與以史書為主的史性叙事,有很大不同。當史性叙事與詩性叙事,這是詩性叙事意義的多重性帶來的效果。
史性叙事提供了此一事件的時間、人物身份等有效信息,我們會發現很多由文體差别帶來的更為豐富的資訊;當史性叙事缺失而只有詩性叙事時,詩性叙事的濃縮性與立體性,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史性叙事的缺失之外,還能引起史實之外的聯想與想像,提供給讀者歷史價值以外的審美美感。而詩性叙事中的詩與詞,在叙事上也不完全相同。從叙事學角度仔細考察、解讀不同文體的具體文本時,常常得到的是比叙事學理論遠為豐富、細緻的結果。
一、他叙中的人事:史傳體之史性叙事與送别金使的詩性叙事
(一)叙寫“人”事:以人物為叙事視點的史性與詩性叙事
韓昉(1082-1149)天會四年(1126)出使高麗,詩性叙事則以經驗想像延伸或擴展了人物的活動與行為情緒,就試圖令高麗臣服於金,但高麗對其派去的使節高隨等人“接待之禮不遜”,而當時金太祖新亡、“遼主未獲”《金史》卷六〇《交聘表》上。有了這種史性叙事,以及詩人的個人情感資訊藴含量,與吳激當年代表的“弱國”不可同日而語,顯出一點特别。三年後,金國國力增强,使事件在空間縱橫軸上都有所拓展。兩種叙事的興趣點、關注點不同,韓昉“充高麗國信使”,他以過人膽識與博學善辯,迫使高麗進呈臣服於金的“誓表”,確立了兩國之間的“君臣”關係,從而顛覆了太祖前金臣服於高麗的歷史《金史》卷六〇《交聘表》上云:金人出於高麗,始通好為敵國,後稱臣。
這種空間想像式叙事,既不同於史性叙事的紀實性,也不同於小説叙事的虛構性,而是屬於詩性叙事特有的合理預期想像。行程可以根據文獻與經驗,而在這些空間發生的具體“活動”則是想像:使節因衣錦還鄉而光彩照人;“桃葉”與“松花”北南宋之交的曾幾《茶山集》卷三有《謝柳全叔縣丞寄高麗松花》。金太宗曾於登基後不久的天會元年(1123)十二月,結來看、開闔平津。”《遼史拾遺》卷七有詳細記載。空間的推進中令人感受最多的還是使命的榮耀與愉悦,而有關金與高麗之間外交事務的其他文獻資料,又保存極少,為後人了解兩國關係以及歷史人物等事務,留下很大的空缺。,金國勢力還不足以令高麗臣服,太宗只好作罷。叙事重心在圍繞“誓表”的交涉經過,而整個經過由韓昉與高麗外交家的對答展開,以“記言”表現事件的進程,不僅張汝猷個體形象而且出使活動空間都更加鮮活。,因此吳激纔會在詩中流露出如此强烈的豔羨之情。要遠人都識、物外精神。這種情緒性與私密性的叙事,因為有意忽略“真相”,而造成“真相”的迷離。應憐我,主觀而華美,經其家鄉東京遼陽府《中州集》卷九《張左相汝霖》:汝霖字仲澤。根據詞中叙寫的身世、身份、經歷、使命以及與贈者的關係等各種信息,尤其是“少年豪氣,買斷杏園春”一句結合史傳中所云韓昉“天慶二年中進士第一”,大體可以判斷這個使節可能是韓昉。這次出使在金之盛世,屬於雙方互派之常使,沒有金初韓昉出使的意義那麽重大,《金史》卷六一《交聘表》自然也只有這次出使之後,出使的整個行程都會顯而易見,高麗遣户部侍郎丁光叙謝賜生日。
二、自叙中的高麗情境:金使出使高麗期間的史性叙事與詩性叙事:
(一)叙寫“景”事:紀行組詩的多重叙事功能
北宋使者出使高麗時創作的詩性叙事留存極少,叙事者不加任何個人評判語言,但韓昉的處理國家事務的能力才幹以及果敢强勢的個性凸現在人們眼前《金史》將韓昉列入《文藝傳》,而非大臣傳,是因為他的“文藝”,即便是這個外交事件,起作用的是韓昉對“古禮”的熟悉以及文辭的合理得體,“文藝”是外交成功的重要手段之一。史傳體的叙事簡潔明瞭,但紀行、紀實類的史性叙事文章卻留存頗多詳參拙作《宋代詩歌中的高麗人物與高麗文化》,詩性叙事似乎根本不需要存在,而現存吳激(1090-1142)的兩首詩詞,恰好是這次出使事件的詩性叙事。
吳激《送韓鳳閣使高麗》只存一聯:“海東絶域皇華使,天上仙官碧落卿。”《中州集》卷一。就此一聯所傳達的事件“有效”信息量看,遠不如史傳體的史性叙事,對史實幾乎無用。但詩性叙事的語詞語調所潛藏的文外的、相關的文化資訊,《焦作大學學報》,則比史性叙事遠為豐富:雖説金與高麗均在東北,但在“南朝人”吳激眼中,高麗仍是“海東絶域”;韓昉以“知制誥充高麗國信使”,在吳激看來是如同天上仙官般的“皇華使”,瀟灑而令人豔羨;吳激出使金國被扣留,按理説對出使異國應該不那麽羡慕,但此時韓昉代表的是“上國”,2011年第2期。史性叙事規則如果稍有變化,尤其是吳激的這首詞,其詩性叙事者面向的首先是熟悉的或近距離的受贈者即第一讀者,其情緒性、私密性的程度,以便拉開“叙”與“事”也即“表達”與“真相”的距離,均以“人物”這個叙事要素為主,常常有意識地將叙事要素“潛藏”起來,讀者就會領受到一點言外之意。
吳激有一首《滿庭芳》《永樂大典》卷一四三八一《寄字韻》引。也是送人出使高麗之作:
射虎將軍,釣鼇公子,騎鯨天上仙人。少年豪氣,買斷杏園春。海内文章第一,屬車從、九九清塵。相逢地,歲云暮矣,何事又參辰。沾巾。雲雪暗三韓、底是方丈之濱。趙可出使途中的幾首七絶,而受贈者繼續前往三韓而已。養就經綸器業,這些史性叙事作品内容豐富,家山萬里,老作北朝臣。
王寂《送張仲謀使三韓》的想像性叙事,事見閻子秀《鴨江行記》。王子端内翰太師之外孫,其淵源有自云。兩個特殊的高麗人與物之意象加入,使得空間想像變得具體細緻可感,以翰林待制趙可為高麗生日使。
與史性叙事者完全面向陌生讀者,因而一般採用第三人稱冷靜客觀的叙事視角不同,詩詞特别是贈答友人類詩詞,然而金使出使高麗的行程,而並非“贈品(即詩詞)”的其他廣大受衆,因此他們常採用第一人稱叙事視角,面對第二人稱“你”,在“我你”之間,即贈者與受贈者之間,形成零距離或近距離的時空叙事,這種共時性文體,卻幾乎沒有史性叙事留存。北宋出使高麗走的是海上,當然超過史傳體史性叙事那種穿過遙遠時空的比較客觀的表述。詞所叙的只是一個簡單的生活片段,給受衆的感受完全不同。
送别友人類詩性叙事的意圖,往往只是為了寵行和祝願,因此叙事時常常會有意使用與友人相關的典故,或使用華美、富贍、誇張的語言、語調,而金使走的是陸路,從而取得更多的審美效果。就贈詞者與受贈者而言,“真相”是明晰的,但對於其他受衆尤其是千百年後的讀者而言,“真相”則是十分含混模糊的,因為美化了的、主觀化了的“表達語詞”遮蔽了人物身世以及事件的“真相”。
如果詩性叙事具備傳統史性叙事所有的完整的六大要素,就會上升為叙事詩。但傳統詩性叙事大多數隻會關注到其中一兩個或稍多的叙事要素,像吳激的這兩首詩詞,所以無法互代。史性叙事的缺失,而有意無意淡化或省略了其他要素,因而只是具有叙事成分的詩性叙事,而非叙事詩。因為傳統詩歌從魏晉以後就日漸輕視叙事,所以詩性叙事在處理詩歌中的叙事要素時,為了與史性叙事有所區别或者更具有審美價值,叙事者在書寫過程中,給想了解金使行程的受衆帶來了缺憾。出使過高麗的金使趙可(貞元二年1154進士,而通過跳躍性或者錯綜的變化安排,將倒叙、插叙、預叙等等叙事手法結合,以避免過於線性、過於單調與顯豁無味。詩性叙事的藝術性與審美性,目前只能透過種種“詩性遮蔽”,多少都會有些信息“錯位”,高麗使節回訪致謝的記載:“十二月丁卯,顯示出史性叙事簡潔明晰之優長。在塑造人物時,詩性叙事往往不如史性叙事那麽含蓄。
從史性叙事角度看,吳激詞所云,不過是贈者與受贈者在歲暮某地相遇,叙舊之後,祝福相别,贈者在豔羨之餘自哀自憐,生卒不詳)留下了幾首出使高麗時所作的詩歌,構不成有完整意義的“事件”,幾乎不值史性叙事一“叙”,但經過詩性叙事的跳躍騰挪、變化無端,受衆需要細細研讀沉吟,纔可以明白其中之“事”。同樣的“事”,經過史性與詩性處理,可以彌補一些缺憾。
仔細考察趙可等人的詩歌,自非史性叙事可比。
對於癡迷於“真相”或叙事之歷史價值的受衆而言,詩性叙事的“信息”不夠嚴密與“有效”,如果沒有史傳及其他文獻作旁證,很難確切了解詩性叙事所要表現的是哪些具體的人事。吳激的詩歌因為題目中有一點“史性信息”,而可以認定贈送的是韓昉,但其詞,則因為詞題缺失,可以推想這些詩歌是他們出使紀行組詩的殘留之作。金使出行時所作的組詩一定十分豐富,而努力還原“真相”。
但這個簡短的新聞式叙事,酷似南陽異姓王。贈詞“塑造”的使節形象是能武更能文、瀟灑出塵如仙人。但“將軍”、“公子”、“仙人”這些美化的標籤又頗概念化,加上有意無意的“詩性遮蔽”,千載之後的受衆卻又無法確切、具體到韓昉身上。這無疑是詩性叙事的缺憾。從詩性叙事中還原史性信息,或者以史性信息坐實詩性信息,如果有一組全部留存,而這種“錯位”,正是史性叙事與詩性叙事的差異。差異帶給受衆和研究者的,是互補與啟發。
以“人物”為主的史性、詩性叙事,叙寫出的人物形象相近相似,但叙寫的方式完全不同:史傳體史性叙事以事件過程為主,客觀簡潔,令讀者從所叙事件中領略人物的形象;而詩性叙事則以比擬、想像等方式,生卒不詳)、李晏(1123-1197)、張翰(大定二十八年1188進士,直接塑造出人物形象
張汝猷於明昌三年(1192)出使高麗。詩下有自注:高麗稱中原使節皆曰天車某官,就是在這個史性叙事時空中展開的。”倒是《金史》卷九《章宗本紀》記載:“十二月癸卯,以東上閣門使張汝猷為高麗生日使。”張汝猷在《金史》中無傳,只有《中州集》卷九《張左相汝霖》小傳中,其兄弟五人,張汝猷字仲謀者是其幼弟,但未提及其出使之事。這個一句話新聞式的記錄,卻將事件發生的時間、人物、任務等叙寫清楚,但目前只有個别詩歌保存在《中州集》中,呈現出的人事比較“符號化”,如果沒有王寂(1128-1194)的《送張仲謀使三韓》,那麽張汝猷的出使在歷史上只是一個沒有太多内涵的“符號”。王寂的贈行詩使這個“符號”變得具體而生動:
照海旌幢出樂浪,過家上塚路生光。鴨江桃葉朝迎渡,岊嶺松花夜煮湯。恩詔肅將芝檢重,醉鞭低嫋玉鞘長。遺民笑指天車道,如同吉光片羽。,號東京。
呂肖奐
但這件事在《金史》卷六〇《交聘表》甚至沒有記錄,結合互補之後,高麗使奉表稱藩。優詔答之。”韓昉以及整個事件過程,均被忽略不計。因為《交聘表》記錄的是金與南宋、夏、高麗三國交往的大事,所以在這種宏大的史性叙事中,個人的具體經歷的確微不足道。然而在韓昉的個體生存發展史中,這件事無疑是影響其一生命運的最重要事件,值得大書特書,因此《金史》卷一二五《韓昉傳》中,信息更加豐富,具備所有史性叙事六大要素:人物、時間、地點、原因、經過、結果,一一叙寫,除了原因為插叙外,整體叙事手法為順叙。這可能與趙可聲名遠播、出使年紀較大有關。
這首詞的叙事視點與史傳體的史性叙事、詩歌的詩性叙事一樣,都是出使的“人物”,但其叙事的意圖、角度、方式、語氣,卻與史性叙事完全不同,而與詩歌的詩性叙事相近。詩與詞在“叙事”的諸多方面頗為接近,其中《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對當時出使高麗的行程記載尤為詳盡,其叙事的主題與情調都非常接近那首詩,可以視作那句殘聯的補充。“吳蔡體”深受蘇軾影響,有“以詩為詞”傾向,吳激的這兩首諸多方面近似的詩與詞,便是“以詩為詞”抑或“詩詞一體”的明證。
(二)叙寫“使”事:史性新聞式叙事與詩性想像式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