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管理层的忠诚问题,2009年7月7日,在贝恩主导下国美电器通过高管奖励计划,向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推出认股权。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兼总裁陈晓与另外10位公司董事及附属公司董事共获授购股权为1.255亿股,其中陈晓获2200万股购股权,王俊洲获得2000万股的购股权,魏秋立与李俊涛均为1800万股。股权激励覆盖了分公司总经理、大区总经理,以及集团总部各中心总监、副总监以上级别,共惠及105人。
按当日收盘价计算,该方案总金额近7.3亿港元,是目前为止中国家电业金额最大的激励股权方案。这副“金手铐”,将贝恩与国美电器旧部的利益牢牢捆绑了起来。
2010年6月28日,国美电器董事会公告宣布,任命常务副总裁王俊洲为公司总裁,陈晓不再担任总裁职务,但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陈晓如此评价王俊洲:“过去几年来王先生和我并肩合作,我们两人之间已经建立了深度的尊重和互信,并磨合出了默契的工作关系。我相信没有其他人比王先生更胜任国美总裁一职。”
但陈晓表示,现在的国美管理层和董事会已经高度统一,“去黄光裕化”是必然选择。另外据国美集团内部人士透露,陈晓在内部会议上曾反复强调,国美董事会成员都是“职业经理人”,因此每个人的工作核心就是将业绩做上去、经营搞上去,其他都靠边站。
其后,在2010年4月22日一审庭辩时,国美电器的辩护律师“落井下石”,将行贿罪推向黄光裕个人头上,这不免使黄光裕雪上加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单位行贿罪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两者差别甚大。
按常理来讲,如果国美与黄光裕同舟共济,公司罚上几百万元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国美却“大义灭亲”——不仅否认行贿,更直指公司被控行贿是为了减轻黄光裕的刑期,似乎一直都不给这位大股东面子。
2009年11月,在黄光裕案进入审判程序后,恢复与外界接触的黄光裕夫妇开始意识到,他们已经随时可能会失去对国美电器的控制权。黄光裕家族展开了绝地反击。
这是黄光裕愤怒情绪的一次集中喷发——2010年5月11日,代表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控制的31.6%国美股权的人士在国美股东会上,对多个议案中投了反对票,令这次会议的12项决议中有5项被否决。除了否决贝恩资本三名董事任职,还否决了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以及回购股份再配发的授权等4项决议,可以看出黄光裕对当前董事会集体的“不信任”。
但此时身陷囹圄的黄光裕的反抗,显得那么无力,局面很快被扭转———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随后以“投票结果并没有真正反映大部分股东的意愿”为由,在当晚董事局召开的紧急会议上一致否决了股东投票议案,重新委任贝恩资本的3名前任董事加入国美董事会。
2010年8月,身处铁窗中的黄光裕,更是通过其控制的ShinningCrown公司,于8月4日晚向董事局发出了“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该函提出5项动议,要求撤销公司今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的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但保留他为公司行政副总裁职务),同时提名邹晓春和黄燕虹(黄光裕二妹)为公司执行董事。
国美电器立即做出强烈反应,在8月5日发布公告称,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认为其在2008年年初回购公司股份违反相关规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损失。
此时,“金手铐”的威力马上显现出来——原来被视为黄光裕心腹的公司高管们,纷纷变成了“亲陈晓派”。面对黄光裕的控股子公司要求陈晓“下课”的提议,王俊洲明确表态说“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失望之举”,并称赞陈晓,说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出色的、有感染力的领袖人物”,是“值得依赖的同事和亲密朋友”。
而为这次冲动,黄光裕宁愿承担高达24亿元人民币的相关赔偿额,可见黄光裕被刺激之激烈,为此已经完全不权衡商业利弊了。为什么黄光裕会这么愤怒,以至于宁愿鱼死网破呢?
在这场股权争夺激战中,黄光裕手中还握有一个筹码,那就是近300家未上市的国美电器门店。这些门店目前由上市公司代为管理,按照原计划,应在2011年底优先注入上市公司。
但随着黄光裕与贝恩资本和国美电器董事会的矛盾日益公开,不排除大股东不再将未上市门店交给国美管理的可能,甚至是放弃注入上市公司。
对此,贝恩资本的一位人士表示,“对此,我们也有所准备。这意味着双方将进入博弈阶段。但这样的结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都没有什么好处。我认为,不太可能出现这些未上市门店另立门户或转让给他人的可能性。”
的确如此。否则,黄光裕的天价罚单又从哪里掏钱来埋单?法庭的判决从客观上推进了国美的“去黄光裕”浪潮。
黄光裕对国美尽管不舍,但也许国美最终会从其无力的手指间滑落。
首先,在一审判决之前,各方势力对国美股权的争夺已经非常激烈,而现在,黄光裕被判了14年,将被迫待在监狱里长达十几年时间的他有没有能力一直牢牢地把国美控制在手里,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从目前的迹向来看,贝恩资本入股国美的目的,显然不是像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一样博取短期的收益,而是取代黄光裕家族,将国美变成外资控股的家电连锁企业。对于黄光裕家族而言,要在未来3年化解贝恩资本和陈晓的“稀释”毒丸计划,显然难度极大。
其次,即使这十数年里他能不丢掉国美的控制权,但之后,国美恐怕已经习惯了职业经理人的文化,对他自然很陌生了,他回来后是否还能胜任国美管理者,也是一个疑问。
另外,在原来的很多新闻报道中,黄光裕案涉及了很多高官,但目前他们大多并没有被法办,或者在法律文书上和黄光裕没有任何关系。这些落马高官非但没让黄光裕因检举记功,反而为他树立了很多“仇敌”,对他日后重新行走江湖是很大的威胁。
也许最现实的选择,就是顺水推舟,尽量把国美电器卖个好价钱,拿上一笔钱,或退隐江湖、或远走他国、或重起炉灶。但对于重起炉灶,黄光裕估计会有心理阴影——国美电器都保不住,还费尽心血做劳什子企业!
曾经有记者问黄光裕:“假如你离开人世,你希望在墓碑的名字下面刻点什么?”他回答:“这个问题有点太过遥远。如果到了那一天,我希望是无字碑,我只希望国美的名号永远留存下去。”
四、如何走上官商勾结的道路?
黄光裕的官商勾结之旅,其实源自一次“背黑锅”的经历。
黄光裕在1997年底开始开发的首个楼盘——鹏润家园,其中一栋名为“豪苑”的大厦因为户型偏大而滞销,到2001年尚有4万平方米一直砸在手上无法变现。一天,售楼处突然报称,有一个“傻瓜”找上门来,宣称要将“豪苑大厦”整栋买下来用作出租经营。黄光裕自然喜出望外,于是亲自接待了他。此人叫冯辉,是北京建业投资有限公司老板。没费多少气力,聪明的黄光裕就把压在自己身上的包袱甩给了冯辉。
但黄光裕没想到,冯辉其实一点都不傻,而是一只深藏不露的“狐狸”——他以资金有限为由,决定暗中以假按揭方式向银行骗贷。冯辉找来很多身份证和鹏润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按揭,鹏润公司作为开发商履行担保责任。最终,银行贷款到了冯辉手中,由冯辉负责偿还按揭,他同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鹏润支付双方约定的购房款。
之后几年,冯辉把豪苑大厦改造成写字楼,并成立物业公司对大厦进行物业管理,出租效益一直不错。就在此时,审计署在审计中行贷款过程中,发现鹏润家园在中行有3亿余元虚假按揭贷款,涉嫌贷款诈骗,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黄赶忙联系冯辉,冯称会处理此事。但很快,冯辉就脚下抹油、不翼而飞了,再也找不到他这个人了。
随即,警方对黄光裕和鹏润公司展开了调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要求黄配合调查。鹏润曝出贷款案后,与国美合作的银行纷纷作出反应,下调了国美的授信额度,使国美在全国失去了20亿元的信誉额度,资金链一度极为紧张。
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为了不让被调查的事为外界所知,从而损伤公司的声誉,承受更大的损失,黄光裕决定背下这一口硕大的“黑锅”。
心急如焚的黄光裕一再联系相怀珠,希望警方尽早撤案。同时,黄光裕兑现替冯辉履行还清剩余款项义务的承诺。他按相怀珠要求,把3亿元资金汇到北京直属总队指定的中行账户中。但出乎黄光裕意料的是,银行以不符合正常还贷程序为由,拒绝鹏润还贷。黄光裕只得再找相怀珠协调,让银行把钱收下。
2007年初,公安部对鹏润公司涉嫌骗贷案发出了“撤案通知单”,鹏润公司随即发布了新闻通告。没过多久,各地银行逐步恢复了国美的授信额度。
心有余悸的黄光裕开始考虑“靠山”的问题:那就是尽量结交更多的官员,编织一张庞大的官商联盟网,为自己保驾护航。
黄光裕开始对相怀珠投桃报李:在相怀珠获得公安部分房后,相怀珠与妻子前往黄光裕旗下门店挑选了电视、空调、洗衣机等家电,总价值6万余元,均由黄光裕签单;2007年8、9月间,在一次宴请相怀珠时,相怀珠的妻子李善娟抱怨炒股赔了不少钱,许钟民便在饭桌上将黄光裕布局中关村股票的消息透露了出来。但相怀珠夫妇没有多少资金炒股,得知这一情况后,黄光裕马上将100万元资金“借”给相怀珠夫妇……
屋漏偏遭连夜雨。被中行贷款案搞得焦头烂额的黄光裕,又突然听说一个让他五内俱焚的消息:国税总局稽查局启动了对国美的税务稽查。黄光裕对此非常惶恐,他怕的不是要补缴多少税,而是骗贷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如果再火上浇油曝出欠税案,那国美电器将出现供货商上门追债的可怕局面。
2006年8、9月间,在国税总局,黄光裕第一次见到了时任国税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处长的孙海渟。在陈述了国美的财务状况后,黄光裕表示,国美愿意积极配合税务稽查,查出问题愿意承担责任。但黄提出,希望调查不要向媒体公开,最好能保密调查,避免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孙海渟回应,如果国美配合,可以考虑不予曝光。
后来,黄光裕又让许钟民通过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一大队副队长靳红利,把孙海渟请出来吃饭。宴席上,黄光裕诉说了国美的处境。此后,针对国美的全国性税务稽查持续了1年,国美集团总共缴纳了人民币8000多万元漏税款。不过,国美税案始终未向社会披露。
黄光裕得偿所愿,决定答谢孙海渟等人在税案中的关照。2008年初,黄光裕再次约请孙吃饭。席间,趁房间里没有别人,黄光裕把装有10张银行卡内存100万元资金的信封递给了孙海渟,对他表示感谢。
据孙海渟后来供述,后来他曾几次想将卡退回,但没禁得住诱惑,还是把卡留下了,但卡中的钱他没敢动。2008年11月在黄光裕内幕交易案案发被警方拘留后,孙害怕被牵连,将内存百万元的10张银行卡剪成碎片,投入厕所下水道冲走。
除孙海渟外,负责北京国美公司税案的北京国税局稽查局梁丛林、凌伟也各得50万元好处。对从中牵线搭桥的靳红利,黄光裕让许钟民酬谢对方30万元。但靳对此并不满意。黄光裕不敢得罪对方,又把靳叫到他在鹏润大厦的办公室,将装有120万元现金的拉杆箱交给了靳。
2008年8月底、9月初,黄光裕再次遇到了一个大麻烦。公安部经侦局将“ST金泰”涉嫌内幕交易和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鹏投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等案件线索移交北京市局经侦处,并指示该处要予以重视,抓紧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