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市政协组织我们20位市政协委员开展关于旅游开发项目的调研,我第一次去了备受市民推崇的大剧院,这里真的是豪华漂亮,听说仅仅是舞台音响就花掉1800万。又得知,本月19号,闻名海外的上海芭蕾舞团到大剧院演芭蕾舞剧《梁山伯与祝英台》。
19号,我竟有了三张票,立即约两位女友来看。上海芭蕾舞团真的演得好。但中场休息后,我的精力却集中不起来到剧目上了,我有了另外的心思了。
中场休息后,演出即将开始时,剧院广播播了这样一个消息,说是有一位先生,刚才把一个白色的塑料袋忘记在洗手间了。
“我们从监控器的录像上看到,拾到这个塑料袋的是位女士,请这位女士把塑料袋立即送到剧院办公室。”剧院人员在广播里说。
听到这里,我突然地感到人身的不安全了,我们竟被监控了,连去洗手间都不放过。
按理说,为了安全起见,在必要的部门和重要的地点安装监控器是可以的,如:银行、自动取款机旁边或其他机密部门。但在公众场合,在涉及个人隐私的地方,安装监控器是否合适呢?
今天我去教室上课,有老师提醒我说,阶梯教室安装上监控器了,非常清楚,连学生带的书的条形码都能看清楚呢。你讲课可要注意呢。
看,教室也安装了,还有住宅小区、商场,都有监控,这回更严重了,连洗手间都装了。
我们开始被监控了,并且是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在结束这篇文章前,我讲一个有关这方面的笑话。
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事住在水门饭店。临睡前,夫人说:“我们要检查房间啊,这里有安装窃听器的习惯啊,我们俩人的讲话可不要被偷听啊。”于是俩人开始搜索房间寻找窃听器,折腾到半夜,找了许多地方,也没有发现。俩人就躺在了床上,可仍然不放心。这时,妻子突然说:“可能地毯下面有窃听器。”于是夫妻俩人掀开地毯,果然发现了地板中央有一个类似螺丝的东西,夫妻俩兴奋极了,终于找到窃听器了,便把这个东西拧下来。俩人这才躺在床上,一宿相安无事。第二天早晨,侍应生来送早点,问,俩人昨晚休息得可好,夫妻说,很好啊。侍应生说:“楼下那夫妻俩可惨了,半夜睡觉,棚顶的吊灯掉下来了,把他们俩砸坏了。”
原来夫妻俩人拧下的不是窃听器而是吊灯的螺丝。
但愿窃听器都变成螺丝,哪怕砸坏了人,总比被窃听、被监视,而后被弹劾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