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夫听后,不忍心把孩子们单独丢在林子里,他担心野兽会吃掉他们。“你这个傻瓜啊,”女人说,“不那样,咱们四个全得饿死,你能干的就只是刨棺材板啦!”当然,童话的结局是被丢弃在大森林里的两个孩子亨塞尔和格莱特战胜了想吃掉孩子的老巫婆,逃出了大森林,平安回到了父亲的家,而此时,那恶毒的母亲已经死了,两个孩子从巫婆那里带回家的珍珠宝石让一家三口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们刚才强调说,“继母”这个词在这个故事里只出现过一次,除此之外,樵夫的妻子都被称作“女人”或是“母亲”。这是因为格林童话中的一些继母形象,实际上在格林兄弟最初搜集到的故事材料中都是孩子们的“亲生母亲”,比如《白雪公主》就是一个完整的例子:
有一年冬天,雪花从天空飘落下来。一位王后正好坐在乌檀木框子的窗户前,做针线活,她很想要一个孩子。就在她想着有一个孩子该多好的时候,针扎破了她的手指头,几滴血滴在了雪上。王后于是想,并说:“要是我能有个孩子,皮肤像雪这么白,脸蛋像血这么红,眼睛像这乌檀木这么黑,就好啦!”没过多久,她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白白的皮肤,红彤彤的脸蛋,黑漆漆的眼睛,于是就给这个孩子取名叫“白雪”。王后是整个王国最美丽的人,不过白雪比王后还要漂亮千倍。当王后问她的镜子:“镜子镜子,挂在墙上 全国上下,哪个女人最漂亮?”
镜子回答说:“王后您是漂亮的女人,可是白雪是比您漂亮千倍的姑
娘。”王后无法忍受,因为她想做天下最漂亮的女人。而现在国王正好出征在外,于是王后下令套好马车,带上白雪,驶往一个遥远的黑黝黝的大森林。这个森林里面盛开着无数美丽的红玫瑰。王后同白雪到达森林后,王后就对白雪说:“白雪,下马车去,给我摘几朵红玫瑰!”白雪听从王后的吩咐,从马车上下来,马车立刻以最快的速度奔驰而去,当然,这也是王后的命令A。
这是格林兄弟1808年搜集到的《白雪公主》故事的开头,可称为最原始、最原版的《白雪公主》故事。整个故事从开头到结尾,叙述的都是白雪公主的亲生母亲——王后是如何忌妒自己女儿的美貌,如何想方设法成为王国里最美丽的人,而对白雪公主痛下毒手的。我们现在熟悉的《白雪公主》不是1808年的故事,而是1857年版格林童话的《白雪公主》故事,这是格林兄弟在世时出版的最后一个全集版本,也是现如今人们阅读与翻译的主要蓝本。1857年版里的《白雪公主》是经威廉·格林进行了修饰加工的。也就是说,这时的王后不再是最初的亲生母亲的身份,摇身变成了白雪公主的继母,这是威廉根据他当时所处的时代环境改编的,是当时的人文社会背景决定的。而原始故事中王后的生母身份一定又与早期社会的某些因素息息相关。
这些早期的童话故事演绎着当时欧洲的民间习俗或社会风情。往前追溯到中世纪,那时儿童的地位、家庭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格林兄弟时代相比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在中世纪,由于医疗水平低下、社会处于其发展初期,婴幼儿的死亡率很高,如果哪家的孩子夭折了,其父母亲要是为此而痛哭流涕、悲伤欲绝的话,这在当时是件很滑稽可笑的事情。此种行为在当时的社会是不被人们所理解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儿童在中世纪没有什么地位可言,更何况还都是尚未长成形、纯属不完整的“生物”。
所以,在当时要有人为孩子的夭折而痛苦,那情形就相当于现在有些人因为自己的狗死了而号啕大哭一样,我们今天的大多数人会对此嗤之以鼻的。B家庭里的两位成人——【A这是《白雪公主》1808年的手稿,参见Wilhelm Schoof, Zur Entstehungsgeschichte der Grimm-schen Marchen. Ibid. pp.164-165.BElisabeth Badinter, Die Mutterliebe.Geschichte eines Gefuhls vom 17.Jahrhundert bis heute. Muchen 1991, p.66.】
父母对孩子的死亡没有任何感情可表达,那么迫于大自然的灾害、社会因素——比如经济压力等原因,那时的父母为自救而随意抛弃孩子也就是正常的,没有什么不道德的,所以樵夫的妻子在原始的故事中完全有可能就是两个孩子的生母,在困境中扔掉孩子保全自己,在当时的社会里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名正言顺。
不过,以我们现在的社会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来看,父母亲做出这样的事不仅会被认为是残忍,不符合人类的道德规范,甚至会被认为是犯罪。人类观点的改变牵涉儿童地位的改变和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变迁,而这些变化都发生在中世纪以后,也就是从18世纪后期开始的。即便这时还存在着像中世纪那样的事实关系,但比如像家庭中“母亲的形象,母亲的角色,以及母亲的意义都转变深刻”A。到了18世纪后期,人们颂扬家庭里的母亲,让其地位得到提高,使其成为人类社会道德规范中的“理想的母亲”。而到了19世纪,人们加强了性别角色特征,母亲不仅是慈母,而且还要具备牺牲精神,“母亲将自己的生命传递给了自己的孩子,因而,孩子的诞生意味着母亲的死亡”B。那威廉将某些童话故事中的亲生母亲改头换面为继母,这是为了符合时代的需要,这样修改以后,继母的行为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继母现在面对的不再是自个儿的孩子——自己给予了生命的那个人,而完全可以将动机归结于——这是人的自私心在作祟。
(四)恨
人类毕竟就是人类。即使威廉可以用笔将原始故事中的亲生母亲按照人类历史发展后的标准来重新安排,但是人性中永存的那黑暗与见不得光的一面却是无法用笔能一下子抹掉的,比如说“恨”。孩子被母亲拒绝,还有一个原因,海因德里希斯认为,那就是恨,这个恨同忌妒倒是挺接近。“一个寡妇有两个女儿,一个美丽而勤劳,一个又丑又懒惰。寡妇呢,偏偏爱又丑又懒的一个,因为那是她的亲生女儿;另外一个却不得不干所有的活儿,成了家里的灰姑娘。”这是格林童话第24个故事《霍勒太太》开头的几句话。
说到“亲生女儿”,德文中的用词其实并不十分明确:是说丑的这位是寡妇亲生的女儿,【AElisabeth Badinter, Die Mutterliebe.Geschichte eines Gefuhls vom 17.Jahrhundert bis heute. Ibid. p.113.BRudolf Geiger, Marchenkunde, Zwoff Betrachtungen zu den Grimmschen Marchen. Stuttgart 1991, p.25.】 还是寡妇认定这个丑的才是自己的“亲”女儿,就因为她骨子里更像自己的母亲?整个故事只说了一次寡妇是继母,但当“金姑娘”从霍勒太太那里返回家时:她走进母亲的房间,因为满身粘满金子,受到了母亲和妹妹的亲热接待。姑娘讲述了全部遭遇。母亲听见她怎样获得巨大的财富,就想让另一个又丑又懒的女儿也有同样的好运气。
整个过程都在说“母亲”,而不是“继母”。这可以证实我们的怀疑,两个姑娘都是寡妇的亲生女儿,很明显,那个懒姑娘更受母亲喜爱,并被娇宠,相反,勤劳的那个不被母亲认同、疼爱(这反倒导致了她后来的好运与幸福)。人类的这个恨,在我们当今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男孩受宠,女孩却受到家里人的歧视,甚至被遗弃、被杀害,这样触目惊心的人间悲剧也是到处可以看到的。或者,家庭里某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更受父母的喜爱,导致其他孩子因不满父母的“偏心”而滋生出“怨恨”来,好端端的一个家里不是充满了爱,而是恨,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常见的。
一位母亲因为忌妒、恨、贪婪、自私等这些人性的弱点,就可以将自己变成童话中的“继母”形象。其实,这些人性的弱点并不是我们有可能成为母亲的专利,任何一个人,如果任由潜藏在自身的这些阴暗面滋长,也可以轻易变成一名歹毒的“继母”。并且“继母”的存在也并不是西方社会独有的社会现象,人性弱点的直白体现,在我们东方社会中也是司空见惯的,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这些弱点也就成了人类的共性。当然,人类借助于文学艺术创作出的各种继母形象把人性的弱点展示得可谓淋漓尽致,然而人类的终极目标是期望自己的明天会更加美好,不过是想借这些艺术形象来警示自我,期待自己身边的“继母”越来越少,围在身边的都是真正的“母亲”们。因此,弗朗茨·福内森(Franz Vonessen)在他的文章《继母》中阐述的观点值得大家深思:
比起忌妒的母亲,人类有一个更为糟糕的敌人——忌妒,而它可说是人类自找上门的。……当人类承担着亲自教育自己的伟大任务时,即自己做母亲,那么人类想来应该是可以完成得比较好的;然而最糟糕的情况是人类抑制自己,不尽力去做好一名母亲。
这难道不就是成为了一名继母吗?让我们再思忖一下这个所谓的“资格”继母:一位忌妒孩子存在的“继母”伤害到的也许只是这个孩子,抑或,受伤害更多的是她本人?!她这样做,难道不也就背叛了她自己的存在,还有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为反过来 说,如果其他任何一个人忌妒她的存在、她自身好的天性,这种蔑视与不尊重同时就会伤害到这个人本身以及这个人的才智,这个才智本来他是想好好发挥的,即便比起其他人也不过半斤八两而已!……这就好比,我们每个人必须穿越人群走完这一生,这个人群中有的是像母亲推动你前行的,有的是像继母那样对待你的……但是你自己总有一天要作出选择:你自己愿成为一名“母亲”还是一位“继母”?我们人类的最高目标是,不要掺和继母的行为,也就是说,面对其他所有人不仅没有丁点的忌妒,还要施人以恩惠。不过,一个人能达到这种境界,他得学会像一位母亲一样去面对和对待自己才行。……真正的母亲是本性,它存在于我们自身又与我们相碰撞,即我们自己就是我们自己的孩子,也是我们自己的母亲。……一旦谁对别人不施以恩惠,那他连自己也不得不一并伤害了。相反,谁做到了对别人的幸福由衷高兴,丝毫不存忌妒之念,那这个人就达到了人类的最高境界,他就可以拥有“母亲”这个称号,当然,这时的母亲是从至高意义来理解的。A
童话凭借其特殊的艺术手法不仅反映着人类以及社会的本质与特色,而且具有强烈的教育意义,这点在童话被翻译、传播到我国时,就被国人在接受中所发现。从鲁迅当初的“不知何玩意儿”很快到张梓生的“童话能够适合儿童心理。随着自然发达的顺序,开浚儿童心灵,在幼稚教育艺术教育上,尤有看重的价值。德国教育家最先利用童话教育幼儿,欧美各国看出他所行的成绩很好,跟着施用……《格林童话集》里有《狼和七只小羊》的故事,德国教育家多用他来引起儿童母子的感情。他们假借童话中的本事,暗示道德,这种利用法,最为上着”B,这期间短短不过十几年的工夫。
我国儿童的被发现、儿童文学的发生、儿童文学的研究都是具有外源性特征的,它在五四时期由西方儿童文学催生。追根溯源,这一切的发生最直接、最重要的途径是我国清末民初开始的对西方儿童文学的译介活动,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来自德国民间的格林童话的翻译。通过我国译界的翻译活动,童话这个文学体裁被国人逐步熟知与研究,其功能、价值被国人所接受,于是五四以后,很快我们也效仿西方国家,以格林兄弟、安徒生、王尔德等为榜样,积极采编民间歌谣、故事等民间文学,同时亦创作出表现自己民族文化与特质的童【AHarlinda Lox(her.), Dunkle Machte im Marchen und was sie bannt. Ibid. pp.59-60.B王泉根评选《中国现代儿童文学文论选》,前引书,第440页。】话故事,出现了一批如叶圣陶、张天翼等知名的童话作家。
因此,本文要细说格林童话这枝世界儿童文学史上的奇葩对我国儿童文学发生、发展的影响,就不得不还原它在我国的传播与接受史,而这个传播与接受史,笔者认为,首当其冲应该捋清楚格林童话在我国译界学者——中国“特殊读者”中的接受与传播史。想想,如果没有译者们的辛勤劳作,我国的普通读者就会无缘格林童话,那也就不存在什么格林童话在我国的接受与传播了;而译者最初面对格林童话时,他们俨然是一群非常“特殊”的读者群,他们的“读后感”——译本也就构成了格林童话在我国传播与接受史中最原初、最具有学者气息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