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小相:小小的司仪。小:谦词。相:诸侯祭祀或会盟时,主持赞礼的人,相当于司仪。
[24] 鼓:用作动词,即“弹”。希:“稀”的本字,这里指弹瑟正近尾声,故乐音稀疏。
[25] 铿(keng)尔:即铿然,形容曲终收拨琴弦的声音。一说,指放下瑟的声音。
[26] 舍:放下。作:起。这里指站起身来。
[27] 异:不同。撰:同“误”,陈述。一说“撰”解为“具”,指为政的才能。
[28] 伤:指妨害。何伤乎:有什么妨害呢?
[29] 暮春:指农历三月。春服既成:春天的衣服已穿定。
[30] 冠者:指成年人。古代男子二十岁束发加冠,表示已成年。童子:未成年的人,即小孩。
[31] 浴:洗澡。乎:于。沂(yi):水名,在今山东曲阜南。
[32] 风:用作动词,即乘凉,吹风。一说.“风”为“歌咏”的意思。舞雩(yu):鲁国祭天求雨的场所,在今山东曲阜南。
[33] 咏而归:一路唱歌,一路走回来。
[34] 喟(kui)然:叹息的样子。与:这里表示赞许、同意。
[35] 后:指后走。
[36] 为国以礼:治理国家要讲究礼让。其言不让:他的话不谦逊。让:谦逊。
[37] 唯:语气词,无实义。邦:国。与:同“欤”。这句说:难道冉求所讲的不是国家吗?下文“唯赤则非邦也与”与此相同。都是孔子先从反面发问,然后才从正面加以说明。
[38] 之:用法同“其”。小:指上文公西华自称“愿为小相”之“小相”。孰:谁。这两句说:如果公西华只能给诸侯做个小司仪者,那么谁能做大司仪者呢?
解读
选自《论语?先进》,标题依普通选本。本篇记叙子路等四人陪奉孔子闲坐在一起,各自谈论理想和抱负的情景,同时也记叙了孔子对他们的评价。文章突出了孔子思想的两个方面:一是积极入世,以礼乐治国;一是道不行于世时,则安贫自守。本篇通过简短的对话描写人物,传神写照,各具风采。如孔子的良师风范,子路的坦率自负,冉有、公西华的谦逊,曾哲的洒脱,皆跃然纸上。语言优美隽永,充满情趣。特别是记曾哲的一段话,宛如一幅春光烂漫、生意盎然的游春图。凝练的语言包孕着深刻的思想,闪烁着智慧的光彩。
话题
1.从本文中看,治国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2.从对话中可以看出各人怎样的性格?
3.“曾皙后”的细节描叙有何意味?
相关资料索引
孔子为何“哂由”
孔子对子路的言志为什么如此不满?首先,《侍坐章》记述子路是“率尔而对”,在谈到“何以为国”这样的重大问题时,怎么可以不假思索地随意回答呢!当然,孔子是主张“当仁不让于师”的,他要弟子“非礼勿言”,主要就内容而言,绝非仅看外表,要求所有的弟子成为谦谦君子。子路的年纪大于其他三人,如果只是轻率地抢先发言,而内容无可非议,那也未可厚非。在《论语?公冶长·颜渊季路侍》一章里,子路也是第一个发言,由于那一次他的话切合实际,孔子并没有对他表示不满。而这一次,子路谈的是治理好“千乘之国”的I'7题。如果孔子认为子路的才能足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其言不让”当然可以理解为仅指外表,问题是:子路能不能在三年内治理好如他所说的那样的千乘之国?
当时的所谓千乘之国究竟有多大?据《国语?齐语》记载,齐桓公时,齐国的兵力只有三万人,八百乘。《诗经?鲁颂?阅宫》称颂稍后于齐桓公的鲁僖公的兵威是“公车千乘,公徒三万”。当时鲁国尚属大国之列,只是齐强鲁弱而已。由此可见,在春秋前期,千乘之国已是泱泱大国。由于兼并战争不断发生,春秋后期情况有了变化:晋、楚、齐、秦、吴等大国兵车多至四五千乘。千乘之国已不能算大国,但仍然是中等以上国家,相当于当时的鲁、卫、郑等国。要在三年内治理好这样的国家,即使在通常情况下也并不那么容易,何况子路还给它增加了很多困难条件:它夹在几个大国中间,外面遭到别国军队的侵犯,国内又发生饥荒。子路自称让他治理这样的国家,只需三年时间,就可以使人人都有勇气,并且都懂得做人的道理。
子路讲这番话时,没有像冉有那样谈到“足民”问题。可是,按照孔子平常所说的“为政”之道,“道千乘之国”,必须“使民以时”,“足食”重于“足兵”,对于一个遭受饥荒的国家,这样做尤为重要。如果子路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一方面,所谓“有勇”、“知方”,只不过等于空谈;如果子路考虑到了,认为可以不言而喻,那谈何容易!应该承认,在春秋时代,类似子路这样的政治理想,确乎也有人实现了的,那就是郑国的子产。然而,子路既不具有子产那样的全面才干,又不可能像子产一样得到当时郑国元老子皮那样强有力的坚决支持者。仅凭他所具有的性格上的勇敢、诚笃、果断和从政热情,能够治理好这样的千乘之国吗?我认为,对于这一点,最了解子路的孔子是完全清楚的。因此,孔子所说的“其言不让”,主要是就子路的发言内容而言,正如清代刘宝楠在《论语正义》中所指出的“子路自负太甚”。
节选自陈又钧《<侍坐章>二题》,《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更多链接:
1.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
2.钱穆《孔子与论语》,联经出版社,1985年
3.钱穆《论语新解》,巴蜀书社,1985年
4.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57年《论语》
参见(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论正名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1],子将奚先[2]?”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3]!奚其正?”
子曰:“野哉[4],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5]。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6];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7]。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8],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9]。”
[1] 卫君:一般认为是指卫出公辄(前492-前481年在位)。
[2] 奚先:何先,犹言“首先干什么”。
[3] 迂(yu):迁阔,迂腐,指陈旧而不合时宜。
[4] 野:鲁莽,冒失。
[5] 阙如:缺着,不说出来。意即持保留态度。
[6] 中(zhong):得当。
[7]错:同“措”,放置,安置。无所错手足:连手脚都不知放在哪里才
[8]名之必可言:定下名分一定要名实相符说得清楚。
[9]苟:苟且,随便。
解读
选自《论语?子路》,标题为选注者所加。本篇论述了“正名”的重要意义。所谓“正名”,即“正名实”、“定名分”,其实质主要是维护尊卑贵贱有严格规定的等级制度,带有浓厚的政治、伦理色彩。本篇记述了孔子与子路师生之间的批评答问。子路公然批评孔子“迂”,孔子也反批评子路“野”;弟子与老师可以互相批评。如此敢想敢讲,畅言无忌,乃是先秦散文的一大特征。
本文运用“顶真”修辞格,使前后语句环环紧扣,增强了文章的逻辑性。
话题
1.按照现在的法制观念,如何理解“正名”?
2.从本文可看出春秋末期怎样的学术风气?
3.本文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有何好处?
相关资料索引
孔子的“正名”思想
春秋时期,周室衰微,诸侯争雄,天下礼崩乐坏,陪臣执国命。孔子愤言;“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他认为礼崩乐坏,失去了社会正常秩序的罪恶之端是“僭越”,各类人物不能安于各自的地位,更不能尽心尽力于本职工作。这一祸端导致“子弑父,臣弑君”。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以周礼的社会制度、上下等级规范改变当时的混乱局面,孔子提出了“正书”的思想主张。 《论语?子路》载:“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其要义为,孔子认为为政之要,是正定名分。名分不正即等级制度不规范,讲话就无依托,讲话无依托就办不成事,礼仪典章制度就建立不起来。各项制度建立不起来,人民就无所遵循。所以必须先正定名分。其实质即把人们的行为纳入礼治的轨道,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各行其是,各得其利,不得上下相扰。诚能如此,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孔子所谓“正名”,就是循名以责其实,以求其名实相符。即《论语?颜渊》篇孔子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什么名位尽什么义务、负什么责任,当然也拿什么样的待遇。如能人人名副其实,各尽其责,各安其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一切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社会风气,就不会再存在;一切腐败、堕落等不良社会现象自然会受到节制。荀子发展了孔子的“正名”思想,他在《荀子?礼论》中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仪以分之。”生民自然之欲决定了社会必然多纷争。
只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等级名分,各自收敛非分之欲,各自遵循各自的轨道去运行,社会才能和平、安定。只有如此,才能谋求社会的进步。设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毫无秩序,一片混乱,即所谓“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了,乱争乱夺、欺上瞒下,无穷无已,人类社会将会自我毁灭。所以孔子对“名不正,言不顺”造成的人们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社会现象,以酒杯不像个酒杯样子为例发感慨说:“角瓜不瓤,哉?角瓜哉?”用以抒发对名不副实、不尽职尽责现象的不满情绪。综观《论语》,孔子对“正名”并未过多论述,仅寥寥数语,却深中社会问题之肯綮。
(节选自刘兆伟《论孔子的“正名”思想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更多链接:
1. 何仟年《古籍中的子路形象及其文化意蕴》,《涪陵师专学报》1999年第1期
2. 林丽娥《从正名思想谈<公羊传>对孔子华夷大义的阐发》,《管子学刊》1994年第1-2期
3.杨树森《孔子“正名”思想的提出及其对中国古代逻辑的影响》,《学术论坛》1994年第5期
4.张志林《孔子正名思想的现代论释》,《孔子研究》1996年第4期
孟子 参见《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1]。二者不可得兼[2],舍鱼而取熊掌者也[3]。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4];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6]?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7]。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8],一豆羹[9],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10],行道之人弗受[11];蹴尔而与之[12],乞人不屑也[1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14],万钟于我何加焉[15]?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16]?乡为身死而不受[17],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18]?此之谓失其本心[19]!”
[1] 欲:想要。我所欲:我所想要的,即我所喜欢的。熊掌:熊的脚掌,古人以为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2] 不可得兼:不能同时有。
[3] 舍:舍弃。取:择取。
[4] 不为苟得:指不苟且偷生。
[5] 辟:同“避”。患有所不辟:指有的祸难不躲避。
[6] 何不用也:哪有不可用的呢?意为将不择手段。
[7] 这几句的意思说:〔事实上有这样的情况:〕通过某种方法,便可以求得生存,然而有人却不愿这样去做;使用某种手段,便可以避免祸难,然而有人却不肯这样去干。
[8] 箪(dan):古代盛食物的竹器。
[9] 豆:古代盛羹汤的器具。羹: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汤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