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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卷一 (3)

她听见他拉开马桶的水阀,水管里即刻响起一泻而下的水流声。她还听见他打开淋浴器冲澡的声音以及他手淫时抑制不住的呻吟。最后,她听见他走进洗手间对面的房间锁舌弹进锁孔时发出的吧嗒声。黑暗中重又浮起寂静的尘埃。她从床上坐起,背靠着枕头,伸出右手拧开床头灯,接着从地上拾起笔记本电脑抱在怀里。她打开电脑,随意浏览着网络信息。那种随意性就像跟某人一边闲聊一边拿一支圆珠笔在纸上乱涂乱写,毫无思路和章法,但却颇能反映当时的潜意识。大学时代,上课走神的时候,她在纸上一般会把爱情这两个字翻来覆去地写几百遍。上班以后,她经常在办公室里一边和同事聊八卦新闻,比如王菲跟谢霆锋的姐弟恋肯定长不了啦,木子美的性爱日记里写的某某某

不就是那谁谁谁啦,芙蓉姐姐的打扮太土气啦……一边把无聊或者空虚这样的字眼在报纸的空白处写得密密麻麻。而现在,她随意地把各种词汇键入百度搜索框。完全是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中,她键入了死亡这个词语。一个博客名字跳了出来——青春朝东南偏东方,死亡朝西北偏西方。

生和死的问题,谁能不孤独面对?

好多年了,我无法摆脱生命虚无的困扰,就像一个夜间的孩子摆脱不了迷途的恐惧。我绝望,却心有不甘;我怨恨,却又贪恋人间。世界充满偏见,而我竟如此傲慢。我如此虚弱,因为我目击着空虚无聊的生活日夜相继。我必须寻找一种最稳妥的方式——自杀——以脱离人世。我相信彼岸的幸福,惟有死亡可以企及。终于,我找到了一位姓巫的医生。他说:愿你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他的E-mail是[email protected]。我从他那里拿到了一种可以保存三年的自杀药。拿到药的一瞬间,一道幸福的闪电将我击中。感谢这道闪电。

小闹钟上的指标指向凌晨二点零五分。又是一个失眠之夜。不知是由于紧张还是因为兴奋,她的手在微微颤抖,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她眼睛干涩,头痛欲裂,心里像整个世界行将崩溃了似的难受。她不想再浏览下去了。青春朝东南偏东方,死亡朝西北偏西方。一个噩梦在黎明前那段最容易让人陷入梦魇的时刻等待着她。近半年来,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陷入黎明前的梦魇。

一棵无花果树从她的心脏里长出来,愈长愈大,最后冲破骨肉。她

的眼睛是挂在树梢上的果实。她的血管构成了无花果树鲜红的根系。那根系在她的骨骼和身体器官之间盘根错节。蝙蝠自黑暗中飞来,啄食她那挂在枝头的眼睛。从地层深处醒来的蝾螈,钻入她的血管,吸食她的鲜血。她曾给许多朋友讲述过这个梦境,但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一棵无花果树在心脏里长出并刺穿骨肉不断增长的恐惧。就在她即将关闭网页的时候,一个醒目的标题吸引了她的注意。天使之殇沉痛悼念登山之友。那是一个户外运动的论坛,其中一篇文章是说女登山爱好者抛弃了巴黎的公寓到了拉萨,开了一间小小的酒吧。那篇文章以一种小资特有的煽情语调开头:“她再也没有回巴黎,因为拉萨的阳光挽留了她。

”还有一篇文章。北京姑娘在拉萨。那个北京姑娘就像一个波西米亚人,追逐着源头流浪。在拉萨,万水归源的地方,她一住七年。有几篇登山爱好者的纪念文章,分别提到了她在攀登珠穆朗玛峰和博格达峰时的英勇表现。其中一篇文章这样写道:“我们在跨越一道冰川的罅隙。谁也不知道那道罅隙有多深。我的脚下一滑,半个身子掉落其中。在距离我三米远的高度上,她冲了下来。每一个登过冰川的人都知道,那是个极其危险的举动,但她义无反顾。我在坠落的刹那抓住了她伸过来的手。”这漫长的夜啊。风雨扑打着窗玻璃。这提前到来的寒秋让人心意沉沉。“现在,让我们为相逢干杯!”你说,“为你们不老不死的爱情干

杯!为永恒干杯!”

“你看他长得多像印南寺已经圆寂的喇嘛昂翁彭,”扎西尼玛盯着你看了一会儿,然后对“骆驼鱼”说。

“是啊,太像了。”“骆驼鱼”说。

“怎么回事?”你不解地问。

“戈麦高地上的印南寺有一位喇嘛,他叫昂翁彭措。三十年前,他圆寂了,但他的转世灵童一直没有找到。”扎西尼玛说,“去年,移居印度的阿贡仁波切来了一封信,信中说,喇嘛昂翁彭措的转世灵童远在千里之外,三十年后他会自己回来。”

“你今年是不是刚好三十岁?”“骆驼鱼”问道。

“是啊。”

“这不刚好对上了。”

不会这么巧吧。不会吧?难道我真是喇嘛转世?如果我被认证为喇嘛,我该怎么办?我会从此削发为僧,一心修习佛法,不再回到都市?我会六根清净,永守一座偏远的寺院,不再过问红尘?不不,不,这超出了我的想像。虽然我厌弃世俗,但真要我把年轻的生命献于禁欲主义的宗教,却又勇气阙如。我曾预想过,等我到了六十岁,赡养父母和抚育儿女的世俗责任已经完成,就在西藏寻觅一座山青水秀的寺院,研习佛经,了此残生。而现在,我才三十岁,三十岁就要遁入空门,这我无法接受。我一直认为,人在年轻时要以创造性的劳动造福社会和人类,年老时,则应该返璞归真,无私无欲,在寺院里修行而终。

“你这次去的地方,就是戈麦高地。”扎西尼玛说。

晚餐的时候,你们在饭桌上轮流唱歌。你唱的花儿又地道又好听。

饭后回客栈的路上,扎西尼玛不小心碰了一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小青年吹了一声口哨,一伙小青年涌了过来。他们一见扎西尼玛就动起拳脚。你扑了过去,抡起手中的铁水壶就朝那个小青年的头上砸去。他的头一闪,水壶砸在了他的肩膀上弹飞出去。

“来吧兄弟,让我们战斗吧。”你冲着扎西尼玛喊道。扎西尼玛像一头愤怒的公牛,加入战阵。“痛快啊兄弟!咱们把这些城市流氓清理掉!”你一边打架,一边叫喊,“来吧,杂种,放出你心中的老虎和魔鬼,让我们试试吧。”“我今天忘了带刀子,不然我就杀了你。”扎西尼玛用他那铁钳般的

右手掐着一个小青年的脖子,恶狠狠地说。小青年的脸憋成了猪肝色,连声音都叫不出来。围观的路人愈聚愈多。

“好了,我们该走了。”你对扎西尼玛说。

你们穿过马路拐进巷子。警车从另一条街道驶来了。你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斗殴现场的人都已散尽。你们大获全胜,全身而归。你兴奋难已,决定再买些啤酒,好好庆祝一番。

“看你们痛揍那些流氓,真是太过瘾了。”“骆驼鱼”说。“可我是佛教徒啊,佛教徒是要和平不要暴力的啊。”扎西尼玛忧心忡忡地说。

“没事的。”你说,“佛经上说,除掉大恶之人,叫做‘杀度’,杀他以度他,让他在阳世少作恶,以免他永居恶道,不得解脱。这其实是一种善举。”

“真的?”扎西尼玛问道。“当然是真的。”你很认真地说。

她知道,他崇尚暴力。他性格中那角铁一般坚硬的东西让她着迷。演完《半神兽》的那天晚上,“诱导社”全体成员去校外的迪厅狂欢。一个肩膀上文了狼头的家伙走到她面前,邀请她去跳舞。她拒绝了。那家伙打开十瓶啤酒,一瓶接一瓶往肚子里灌。另外三个肩膀上同样文了狼头的家伙说,如果老大喝完十瓶啤酒仍然请不动她的话,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她很害怕。他兀自喝酒,一瓶接着一瓶。等那肩扛狼纹的家伙喝干十瓶啤酒的时候,他也喝干了十瓶。肩扛狼文的家伙伸手刚刚抓住她的胳膊,他就抄起酒瓶砸在那家伙的头上。她看着肩扛狼纹的家伙像泥一样瘫了下去。另一个光头青年扑过来,在他头上砸了一酒瓶。酒瓶碎了。他甩甩头发,玻璃碴子哗哗乱飞。他又抄起酒瓶砸在光头青年的脑袋上。她看见那光头青年也像泥一样瘫在了地上。

回到校园,她拉着他的手,把他带到旧文科楼后面的那片丁香花丛里。五月的丁香熏得她昏头涨脑。他抱着她的腰。她的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俩笨拙地接吻,鼻子碰着鼻子,牙碰着牙。他的舌头探进她的口腔,她觉得总有咽不完的口水。他的手动了起来,抚摸着她的臀部。他的手撩起她的上衣,插进她的皮带。她臀部的肌肉开始颤抖。他把舌头取出来。她歪着脖子,亮出颀长的脖颈。他的唇从她的下巴滑下去,在她的脖颈上停留了片刻,然后转移到她的耳根。她的整个身体仿佛受到了电击。他的手开始移动,从她的小腹移向胸部。胸罩阻隔了乳房。他的手溜到她的脊背上。他的手抖得很厉害,以至于胸罩的搭扣他总是解不开。她满心慌乱,不知道究竟该做什么。宿舍熄灯了。他俩如梦方醒,赶紧走出丁香花丛。那天晚上,他没有解开她胸罩的搭扣。那慌乱的青春之夜,她给他交付了新鲜的爱情。

你就是,那个,大胡子男人。

你曾经居住的那个地方,人们一定知道,叫做,戈麦高地。

有一天,你要流浪,就去了那里。

有人说,流浪的性格源于遗传。

许多年以后,当你老了,儿孙绕膝,你会在一个大雪弥漫的冬天,偎在火炉边,向你的子孙们讲述年轻时候的故事。也许,你会用苍老的声音这样开头:“我就是,那个,大胡子男人。我曾经居住的那个地方,你们一定知道,叫做,戈麦高地。有一天,我要流浪,就去了那里。有人说,流浪的性格源于遗传。”也许,你讲着讲着,热泪盈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你的父亲。那时候,父亲肯定已经去世,在幽暗的地下,呼吸着泥土的气息。你会想起父亲年轻时候的故事。

那年春天,南风正浓,杏雨流花。大西北黄土高原上的山中小村,一个农民决定出走。那个被你唤做阿爸的男人,决定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修改一下变动不居的命运中长期以来的错裂和乖谬。在准备把世界踏遍之前,他一如既往,收拾了马厩和羊圈,默默无闻地,他走过青草弥漫的田畴和阡陌,像个孤独的王一样抄着手,踱着步,在世袭的领地上丈量着国土。豌豆开花鸟打风,这春天的景象令你的阿爸有些恋恋不舍。他举首仰望蔚蓝的天空,抽着烟,叹着气,怀想一九六○年代在县城负笈求学的少年岁月,想起了同班那个城里的小女生——高中毕业以后,那个小女生送给阿爸的红宝书和笔记本被他一直保留至今。“二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小女生现在过得怎么样?”阿爸想。一朵云的天空下,身为农民的阿爸翻捡着记忆,心里竟有一股暖流如山涧泉水一样汩汩流淌,又仿如山高水长的一段念想。长期以来,贫苦辛劳的农民生活早已将他的心灵磨砺得如岩石般粗糙和麻木,即使春天来了,他也没有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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