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买带来的衣服似乎不合时宜,我去陆海军商店买了一些新衣服,还花了19先令买了一顶礼帽,在当时这些都很贵。我觉得不够,又跑到伦敦的时尚中心区股票大街,花了10英镑买了一套晚礼服;还叫我善良高尚的哥哥寄给我一条双层的金表链。当时戴现成的领结是不体面的,于是我又学了自己打领结。在印度,镜子是一件奢侈品,通常只有在家庭理发师给我刮脸时才有机会照一照。在这里,我每天花十分钟对着一面大镜子,按当时正确的样式打领带、梳头发,认真端详整理仪容。我的头发很硬,每天只好用刷子和它斗争,才能使它服服帖帖的。每次戴帽和脱帽时,我的手便会不自觉地掠到头上去整理头发,置身于文雅的公共场合,为了符合文明社会的规范,就更加注意诸如手应如何摆放之类的各种举止行为了。
光这些似乎不足以显示我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必要的细节中。有人告诉我还必须学会跳舞、法文和演讲。法文不仅是与英国相邻的法兰西国的语言,也是我想周游的欧洲大陆的通用语言。我还决定报一个舞蹈班去学跳舞,已经交了3英镑当一个学期的学费,三个周之内得上六堂课,可是我总掌握不了有节奏的动作。我不懂钢琴的旋律,所以步伐与节拍总是不合拍。我该如何是好?有一则寓言是这样说的:从前一个隐士养了一只猫来抓老鼠,又养了一头牛挤奶来喂猫,又雇了一个人来看牛,如此照推。我学做英国绅士的欲望同那隐士的家庭一样,有增无减,不断膨胀。为了习惯于欣赏西方的音乐,我觉得应当学小提琴,所以我又花了3英镑买了一把小提琴,还交了学费。此外,我还请了第三位老师教我演讲,并且付了1几尼(Guinea)[英国旧金币单位,1几尼等于20先令。
]作为第一期的学费。他向我推荐培尔先生的《演说家典范》作为教材,我买了,还开始学起毕特[(1759—1806),英国政治家,在法国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时期,曾任英国首相。
]的演说词来。
然而正是培尔先生的书给我一个警示,使我清醒了。
我想,我并不打算一辈子待在英国,学演讲有什么用呢?学会跳舞就能成为一个绅士吗?在印度也可以学小提琴啊。我现在是学生,还是应当去读书,必须得成为律师才行。如果我可以凭借我良好的品行成为一个绅士,那最好不过了,不然,我就得打消这种念头。
这些类似的想法占据了我的心,就马上给那位演说老师写了一封信,说了这些想法,并且请他原谅我不再去上课了。事实上,我只上了两三次课。给舞蹈老师也写了一封同样的信,还亲自去找小提琴老师,请她帮忙卖掉那把小提琴,卖多少都无所谓。她对我很和善,于是我对她说了从我追求错误的观念中觉悟过来的心路历程。她也鼓励我去作这种完全的改变。
我大概过了三个月这种荒唐可笑的生活。至于对服饰的讲究,还是持续了好几年。无论如何,此后我就安心去当一个学生了。
十六 改变
但愿不会有人把我跳舞和其他类似的体验想象成我人生中的一个放纵阶段。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即使在那时我也是谨小慎微的。在那段荒唐可笑的岁月里,我依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花的每一笔钱都记了账,而且每一次开销都精打细算,每一个细小的支出,比如坐公车,寄信,买报纸所用的钱,全部登记入账,每晚临睡前都结算一次。我一直保持这样的习惯,正是这样,日后经我手处置过的高达几十万的公共基金,在开支方面也能厉行节约,在我领导的运动的经费开支中,不但没有负债,还总有盈余。希望每一个年轻人能从中学到一点经验,养成各项收支都记入账目的习惯,我相信他最终会受益的。
正是由于我以严苛的眼光审视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才明白节俭的必要。我决定将我的开支减少一半。通过记账,我发现车票的支出很多。而我寄住在房东那里,就意味着每周要付食宿费。有时为了表示礼貌,还要邀请房东一家人吃饭或是和她们参加一些聚会。这些都会花很多钱,尤其是邀请的对方是女士,按惯例,要由男士承担一切开销。更何况出去吃饭本就是一笔额外的开销,即便不在家里吃饭,饭钱也不好在每周应付的伙食费中扣除。我觉得这些开支都可以节省下来,由于不必要的客套而用的钱也应当省掉。
我便决定自己租房子,不再寄宿别人家里。这样就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迁移,同时还可以借此获得新的生活经验。我的新居离工作地点不远,步行只有半小时的距离,还可以省下车费。此前,我到哪儿都要坐车,还得另外找时间散步。现在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把节省开销和散步结合起来了,每天既省钱,又可以步行8—10英里。养成了这种长时间散步的习惯后,我在英国的那段日子里基本上没有生病,而且身体还相当结实。
于是我租了一套房子,包括一间客厅,还有一间寝室。这是我在伦敦生活的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还在后面。
生活上的改变使我省下一半的开销。可是如何利用时间才好?我知道英国的法学考试不需要看很多书,所以倒不觉得时间很紧。但一直令我很担心的是自己的英文水平。李立先生(后来的弗立德烈爵士)“拿到学士学位再来找我”的话还在耳畔回响。除了争取做一个律师,还应该拿个学位才好。我打听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课程,还咨询了几个朋友,发觉如果选定这两所大学中的任何一所,都是一笔大开销,待在英国的时间会比预期的长很多。有一个朋友提了一个建议,他说如果我真的很想体验一下通过高深考试的满足感的话,应当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准备这样的考试需要很用功,但也会大大地增加我的基础知识,而且无须额外的开销。我非常赞同他的建议,可看到课程表后却吓了我一跳。拉丁文和现代外语是必修课!我怎么学得会拉丁文?可是那位朋友力劝我学一学拉丁文,他说:“拉丁文对于律师来说是很有用的,学会拉丁文有助于对法律书籍的理解,一篇罗马法的论文就完全是拉丁文。
此外,学会拉丁文便于更精确地掌握英文。”我觉得他说的话有理,于是决定不论多难也要学会拉丁文。我已经开始学法文了,我想这大概也算是现代外语吧。我参加了一个私人办的大学入学考试辅导班。入学考试每半年举行一次,那时我只有五个月的时间了。对我而言,这简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做一名英国绅士的热望迅速将我转变成一个认真刻苦的学生。我制定了一个相当精密的时间表,只是无论是我的智力还是记忆力,都不容许我在这段有限的时间内除了应付其他课程,还能应付得了拉丁文和法文。最后考试的结果是,拉丁文不及格。我觉得挺可惜的,但是并没有灰心。我认为我的法文比拉丁文好很多,可以再试一次,同时,我还想在理科方面选一门新课来学。我以前学过化学,但是因为当时那门课缺乏实验教学的环节,所以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让我感兴趣,不然,学起来一定很有意思的。它是印度各校的一门必修课,所以上一次我就选了这门课程去参加伦敦大学的入学考试。不过这一回我改选热光学而不选化学了,据说热光学比较容易,后来我发觉事实确实如此。
准备下一次考试期间,我更加努力地简化自己的生活。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自己的家境是不相称的。一想到我那辛苦打拼的哥哥总是慷慨地把我要的钱如数寄来,心里就不好受。有很多每月只花8—15英镑的学生,学习成绩都很优异。眼前有太多这样生活简朴的事例。我遇见过好多贫苦的学生,他们的生活条件比我差得多。其中有一个人以每周2先令的租金在贫民窟租了一个房间,每顿饭只花2便士,就从罗哈特便宜的可可屋买可可茶和面包充饥。我虽做不到像他那样,但是可以由住两个房间改住一个房间,也肯定可以做到有时自己在家里做饭吃。这样下来,每个月就可省下4—5英镑。我还读了几本关于如何过简单生活的书。后来我退掉了那套房子,改租单间,还买了一个火炉,开始每天在家做早饭。一顿早饭只要煮麦片粥和可可茶就可以了,都用不了二十分钟就做好了。午饭我是在外边吃的,晚饭则在家吃面包和可可茶。如此一来,我每天的生活费保持在1先令3便士左右。这段日子也是我最发奋读书的时光。简单的生活方式给我带来了充足的学习时间,最后终于通过了考试。
读者朋友们不要以为我这样的生活会很沉闷,相反这种改变倒使我的内心思想与外部行动更为协调,也使我的生活更加符合家庭实际的经济状况。实际上,我过着一种率真的生活,内心充满了无限的喜乐。
十七 饮食实验
在进一步探索自我时,我越发感觉到自己内外两方面都需要改变。在开销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时,甚至在此以前,我就已经开始调整饮食了。我知道许多论述素食主义的作家曾从宗教、科学、实践以及医学方面着手,细致地探讨过这个问题。他们从伦理学的观点出发得到的结论是:人之所以超越于低等动物,不在于人可以任意捕杀低等动物,而是高等动物必须保护低等动物,两者之间理应有互助互惠的关系,一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揭示了这样的真理:人之所以饮食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生存。由此,他们中有些人建议:不但不吃肉,而且不喝牛奶不吃鸡蛋,同时他们也身体力行。他们从科学的观点出发得出的结论是:人体的生理结构表明,人本来是一种吃果类的动物,本不需要吃煮熟的食物。人在出牙之前只能喝母乳,长牙之后便开始吃坚硬的食物。他们从医学上的观点中得出的结论是:人不应该吃所有的香料和调味品。另外,从经济实惠的角度考虑,他们指出素食是最省钱的。所有的观点都对我有影响,而且我也在素食馆里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素食主义者。英国有一个素食者协会,这个协会每周出版一期会刊。我订阅了一份,还加入了这个协会,不久之后便成了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委员。
我就是在这里接触到许多信奉素食主义的著名人物,并且由此开始了我自己的饮食实验的。
我不再吃从印度带来的甜点和香料了。只要观念一转变,我对香料的嗜好也逐渐消失了,现在我吃开水煮熟的菠菜也觉得津津有味,可是以前在里奇蒙时却觉得淡而无味。这许多实验给我带来的体验是:真正感受到滋味的,是心情而不是舌头。
对我而言,当然还有经济上的考虑。当时流传的一种说法是茶和咖啡都是有害的,而可可对身体较好。我坚信一个人只应当吃那些对身体有益的东西,因此不再喝茶和咖啡,而代之以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