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特森小姐,你逃走的黑奴吉姆现在正在派克斯维尔下方的3英里处。菲普斯先生已经逮到他了,如果你愿意提供奖赏的话,他将会送吉姆回去。
哈克
这是我生平以来第一次感到身上的罪恶都被洗净了。我感到很快乐,因为我现在可以祈祷了。然而我却没有立刻这么做,而是把那张纸放下来,坐在那儿思索着,想着事情如此发展真是再好不过了,还想着我竟然差一点就误入歧途下了地狱。然后我又继续想着我们一路顺流而下的旅程,我无时无刻都看见吉姆出现在我的面前,有时在白天,有时在夜晚,有时在月光下,有时在风雨中,我们就这么一路漂流着,聊天、唱歌和欢笑。我心中无法硬下心来出卖他,我想起他曾经替我守夜,只因不忍心叫醒我——让我可以好好地继续睡觉;又想起当我从浓雾中回来的时候,他是多么高兴;还有在那场家族争斗中,我后来跑到沼泽去找他的情景等等。他总是很亲切地叫着我、宠我,凡事都替我设想,他总是对我这么好。最后我想到有一次我向别人说我们船上有人得了天花,救了他一命之后,他对我是如此地感激,说我是他老吉姆在世界上惟一最好的朋友。然后我不经意地向四周看了看,看着那张信纸。
现在是个关键的时刻。我把那张纸拿了起来,放在我的手中,我全身颤抖,因为我必须要在两件事情中间做抉择。我想了一会儿,屏住呼吸,然后对自己说:“好吧,我决定下地狱去。”然后就把这张纸撕得粉碎。
这些思想和字眼真是可怕,然而我却把它们说了出来。我脑中保存着这些字眼,再也不想悔改的事了。我把写信的事从我脑中移走,对自己说我将再度披上邪恶的外衣,因为这邪恶的因子深植在我的血脉中,我和别人不一样,我可是带着它长大的。现在,我要去帮助吉姆再度从奴隶制度中逃脱,因为只要我的立意是好的,就要全力以赴。
于是我开始坐下来,计划要怎么样达成我的目的。我在我的脑袋瓜里反复想了许多种方法,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适合我的计划。后来我看到远处有一座长满树林的小岛,等到天一黑,我便划着我的木筏偷偷地前进,把木筏藏在那儿,然后回到帐篷睡觉。我睡了一整晚,在天快亮的时候起床,吃了早餐,穿上我在店家里买的衣服,把一些东西绑在一起,带着它们乘着独木舟上岸。据我的推测,我是在菲普斯家的下游登陆的。我把那捆杂物藏在树林里,然后用水把独木舟装满,里面装满了石头,让它沉入水中,如此一来,等到我需要它的时候便可以再找到它。这个地点约在靠河岸l/4英里的浅水里。
然后我便上了路。当我经过锯木厂的时候,我看见上面有个标示写着“菲普斯锯木厂”。我又向前走了两三百米,在靠近房子附近的时候,我提高了警觉,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天亮了,四周却一个人也没有。可是我并不在意,因为现在我还不想遇见任何人——我只想先探勘地形。根据我的计划,我应该从村里出发,而不是从村的下游过来。所以我只是看了看,继续直直地朝村庄的方向前进。当我到那儿时,我所看到的第一个人居然是公爵,他正在钉着宣传“皇家的宝物”的布告牌——就像上次一样要演三晚。这些骗子还真是厚脸皮啊!在我还来不及避过他的时候,他便看到了我。他看起来很惊讶,然后说:“哈克,你从哪儿来的啊?”然后他有点高兴急切地说:“木筏在哪里?你把它藏好了吗?”我说:“哎,我还正想问你木筏在哪儿呢。”然后他看起来似乎有点不爽,接着说:“你怎么会来问我呢?”
“哎,”我说,“我昨天在酒馆看到国王的时候,我想等到他清醒,然后把他接回去,可能要花上好几个小时。于是我便在镇上东晃西晃打发时间。这时有一个人向我走来,给我一毛钱,要我帮他拖一艘小船过河,好去载只羊,于是我便跟着他去了。可是在我们把羊拖上船的时候,那个人让我一个人牵着羊,他绕到后头去推它,可是这只羊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大了,它甩了一甩便挣脱了,开始逃跑。于是我们便在后面追赶,我们身边没有带狗,所以必须要亲自追它,直到它累坏了为止。到了晚上我们才逮到它,把它载上船。之后我才往木筏的地方走去。可是当我到那儿时,木筏已经不见了。我对自己说:‘国王和公爵可能惹上麻烦,必须先走了,而他们也把我在这世界上惟一的黑奴带走了。现在我身处异地,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我该怎么样活下去呢?’于是我便坐下来哭了起来。晚上我在树林里过夜,可是那艘木筏到底怎么了呢——还有吉姆——可怜的吉姆啊!”
“我知道才怪呢——我的意思是说那木筏怎么了我一点也不知道。那个老白痴做了个交易,赚了40块钱。当我们在那酒馆找到他的时候,那些流氓便把他身上除了买酒喝之外所剩下的钱都捞走了。最后当我在晚上把他拖回去,发现木筏不见的时候,我们说:‘那小混蛋偷了我们的木筏,撇下我们,自己往河下游逃去了。”’
“我可不会背弃我的黑奴,不是吗——他可是我在这世界上惟一的黑奴,是我拥有的惟一的财产哩。”
“我们倒没有想到这一点,事实是,我想我们认为他是我们的黑奴,没错,我们的确是这么想的——因为他,我们受到的麻烦可多了。我们看到木筏不见了,身上又一毛钱也没有,只好再来演一演‘皇家的宝物’骗点钱。从那时起我便缺钱缺得紧。你说的那一毛钱在哪儿?把它交出来。”
我身上还有一些钱,于是我给了他一毛钱,可是我求他把它拿去买点吃的,并且分一些给我,因为这些钱是我身上仅有的东西,而且我从昨天开始就什么都没吃了。他没答茬,过了一分钟,才对我说:
“你觉得那黑奴会不会出卖我们?如果他敢这么做,我们会活活地把他的皮剥下来。”
“他怎么敢告密呢?他自己都在逃亡呢。”
“不,那老傻瓜把他卖了,可是却不肯把钱分给我,最后还把这笔钱用光了。”
“把他卖了?”我说,同时哭了起来。“为什么?他是我的黑奴啊,而那笔钱也应该是我的钱。他到底在哪儿——我要我的黑奴啊。”
“反正你就是没办法得到你的黑奴啦——还是别哭了。你听好——你有那个狗胆敢出卖我们吗?我可是一点都不相信呢。如果你真的想出卖我们的话——”
他停了一下,我从来没有看过公爵的眼神里透露出如此的邪恶。我继续哭着说:“我谁也不想出卖,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好去出卖谁,我得赶紧去找我的黑奴才是。”
他看起来很苦恼,站在那儿,手臂上的传单啪啦啪啦地飘着,他思考着,前额布满了皱纹。最后他说:
“我告诉你,我们还得在这儿待上三天,如果你不告密,并且也不让那个黑奴告密的话,我就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他。”
于是我向他做了保证,然后他说:
“有一个叫做席拉斯·菲——菲什么来着的农夫,”他突然又停下来,你看,他本来要告诉我实话的,可是当他那个样子停了下来,又开始思考时,我想他又在鬼鬼祟祟地改变主意了。我猜得一点也没错,他一点都不信任我,只想要确定我在这三天不会妨碍到他。没多久他就说:
“把那个黑奴买走的人叫做爱步兰·G·佛斯特,他住在离这60英里远的乡下,也就在往拉法耶特的那条路上。”
“好吧,三天内我应该可以走得到。今天下午我就出发。”
“不,你现在就该出发,一刻也不能停下来,路上也不要耽搁,只要闭上你的嘴巴一直往前走,这样你就不会给我们惹麻烦了,你听到了吗?”
这正是我所要得到的命令,也正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计划中我必须要独自一人才好办事。
“好吧,你赶快走吧。”他说,“到时你想告诉佛斯特先生什么都可以,也许你可以让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奴——有些白痴不会看证明文件的——至少我听说在南方是有这样子的人。你到时候再告诉他传单和悬赏都是假的,也许当你跟他解释过一切之后,他会相信你。现在赶快走吧,想告诉他什么你都尽量讲没关系,可是你可别留在这儿阻挠我们的好事。”
于是我便离开了,往乡下出发。我并没有朝四处张望,然而我却觉得他正在背后看着我。可是我知道终究他会看烦的。我直直地朝乡下走了约2英里才停下,然后我穿过树林,向菲普斯的住处前进。我想我最好不要再闲逛了,应该立刻开始我的计划,因为在这两个家伙离开之前,我得先去阻止吉姆乱说话。我不想再跟他们有任何的牵扯,我已经把他们看透了,想要完完全全地摆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