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一连好几天,我们都没有在城镇靠岸,我们一直顺着河流往下游划去。现在我们已经来到温暖的南方,离家非常非常远了。我们开始发现沿岸的树木上面长满了西班牙苔藓,像灰胡子般地在树干上坠着,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它让树林显得肃穆而沉静。现在这两个骗子心想他们应该已经远离危险了,于是又开始想对沿岸的村落动歪脑筋。
首先他们发表了一篇关于禁酒的演讲,可是骗到的钱还不够他们买酒喝。在另外一个村庄,他们又开办了一个跳舞学院,可是他们的舞技比袋鼠还差,所以第一期课程之后,他们很快就被全村的人轰出村外了。又有一次他们试着演些戏,可是他们还没演多久,观众就站起来对着他们臭骂,他们只好狼狈地溜走。后来他们又传教,谎称精通催眠术,还当起大夫来,甚至替人算命等等,可是看来幸运总是远离他们,最后他们终于破产了,躺在木筏上,随着它四处漂流,不停地动着脑筋,却一句话也不说。这情形一持续就是半天之久,看起来真是忧伤绝望极了。
后来他们爬了起来,两个人溜进帐篷里去交头接耳,低声秘密地谈着事情,一次就要花上两三个小时。吉姆和我觉得很不安,我们并不喜欢这个样子,我们猜想他们正在策划更邪恶的诡计。我们想了又想,最后我们猜想他们应该是要去闯空门,或者是去造伪币等等。想到这些,我们心里很害怕,两个人达成了共识,发誓说我们绝对不要插手介入这些可怕的计划,如果逼不得已,我们只好把他们丢下,然后远走高飞。隔天一大早,我们把木筏藏在一处叫做派特斯维尔的破旧村落下游大约3英里的地方,国王便自顾自地上岸去了,告诉我们要好好躲在木筏上,他要去镇上探听是否还流传着“皇家的宝物”的消息。(我心想:你的意思是要找间房子去抢吧!当你抢完了回来之后,再回来看看我、吉姆和木筏的状况——到时你可就要大吃一惊了。)他说如果他中午前还没有回来的话,公爵和我就应该知道这代表一切都没事,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到村子里去了。
我们待在原地不动,公爵急急躁躁地来回走动,对着我们破口大骂,四处挑剔,我们做什么好像都不顺他的心意,他对每件小事都找碴儿,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当中午来临时,国王还没有回来,我心里很高兴,至少我们可以去透透气——而且也许就快有机会将现在的情况大逆转了。于是公爵和我便到村庄去四处寻找国王的下落,后来我们发现他在一间很窄、很拥挤的酒馆的后室里,身旁围着一群小流氓吵闹不休。他不停地大声咒骂他们,可是里面实在是太挤了,他动弹不得,而且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公爵开始骂他是个大白痴,然后国王也回嘴骂了回来,当他们两个人在那儿对峙的时候,我便溜了出来,像头鹿般沿着河边的道路跑着——因为我看到我们的机会来了,我心想他们两个要再看见我跟吉姆,大概会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冲到木筏旁,心中充满喜悦,大声喊着:
“吉姆,快把绳子松开,我们没事了,快!”
然而却一点响应也没有,没有人从帐篷里走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大叫了一声——然后又叫了一声——再喊一声,我在树林里四处奔跑着,大声呼叫,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老吉姆走了。我坐了下来,哭泣着,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可是我并没有坐很久,没多久我便回到路上,心中想着我应该怎么做。就在这时候,我碰到一个经过的男孩,便问他说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着什么样衣服的陌生黑奴,然后他回答:
“有啊!”
“在哪儿看到的?”我问。
“就在离这儿3英里远的下游处一个叫做席拉斯·菲普斯的家里,他是个逃跑的黑奴,他们抓到了他。你是在找他吗?”
“我当然是在找他啊,一两个小时前我在树林里碰到他,他说如果我敢鬼吼鬼叫的话,他就要把我的肝脏挖出来,要我躺下来别动。于是我照做了,从那时起我就一直躺在这儿了,吓得都不敢出来。”
“噢,”他说,“你现在不用再怕了,因为他们已经抓到他了,他大概是从南方的什么地方跑来这儿的吧。”
“唉,他们抓到他真是好事一件!”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有人悬赏200块钱抓他呢,这就好像在路上捡到钱一样。”
“没错,没错——如果我够强壮的话我也可以得到这笔钱,可是我先看到他的呢!是谁把他抓住的啊?”
“是个老家伙——一个陌生人——他用40块把这个消息转卖给别人了,因为他等不及要赶到河上游去。你想想看,就算要我等7年啊,我也会等的。”
“我也这么想。”我说,“可是他用这么便宜的价钱就把他转卖了,也许这机会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有利可图,也许其中有什么蹊跷也说不定。”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啊——一切都清清楚楚的,我亲眼看见那张传单,上面写着关于那个黑奴的一切,还画着头像呢,记述着他逃出来的地点,大概是在新奥尔良的下方。这笔投机买卖可真是十分划算。喂,可不可以给我一口烟草嚼嚼啊?”
我身上没有烟草,于是他便离开了。我回到木筏,坐在帐篷中思索着,可是我什么也想不出来。我想得头都痛了,还是想不出什么方法可以来解决这个难题。在我们经历这么久的旅程,替他们这两个混蛋付出了这么多之后,到头来却是一无所有,一切都被搞砸了,因为他们竟然狠心到能够用这样的伎俩来对待吉姆,让他这辈子再次成为一个奴隶,而且是在一群陌生人里。这一切的代价却只是为了那肮脏的40块钱。
于是我对自己说,既然他好歹都要成为一个奴隶,那么在他自己的家里,身旁有家人陪伴,总比现在要好上千倍。我想我还是写封信给汤姆,叫他跟瓦特森小姐说明吉姆的去处。但是没多久我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我想,瓦特森小姐一定会为了他的不知感激和劣根性而对他生气,进而厌恶他,最后会把他再次卖到河的下游去。就算她不会这么做,很自然地,大家都会鄙视一个不知感激的黑奴,而他们也会时时刻刻让吉姆有这样的感觉,那么他心中将会感到内疚不安。而他们会怎么想我呢?大家一定会传说哈克就是那个帮助黑奴得到自由的人,我这辈子要是见到从那个城镇来的人的话,我一定会羞愧地跪下来舔他的靴子。
人们总是这样,当他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后,就会想方设法摆脱一切与这件事有关的蛛丝马迹,认为只要能够好好隐瞒,便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了。这句话完全说中了我的心态,我越是这么想,我的良心越觉得不安,心里觉得我是如此地卑鄙龌龊。最后我突然警醒,在我帮助一个对我很好的可怜老女人的黑奴逃跑时,上苍赏了我一巴掌,让我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现在上天也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再继续发展下去了。我害怕得不得了,试着为自己找一些理由来说明我受的教养不好,因此我不应该被处罚,然而在我的内心里却有一道声音不停地说着:“有主日学的课程啊,要去的话你应该会去的,而且如果你曾经去过的话,他们会告诉你像你这样帮助黑奴逃跑的人将会永受地狱之火的煎熬的。”
这念头让我心惊胆战不已,我几乎下了决心要祈祷,看看这样一来可不可以变成一个好孩子,摆脱过去的坏模样。于是我跪了下来,然而却说不出一句话来。为什么呢?在天父的面前想要隐藏缺点是没有用的,这些缺点自己是再清楚不过了。我知道为什么我说不出口,因为我心念不正,因为我行为不检,因为我常常表里不一。我常常假装要与罪恶划清界限,但是在我内心深处,我却攀住最深的罪恶不放。我试着要从我的口中说出我会做正确正当的事,写信给黑奴的主人告诉她他的去处,然而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这是个谎言——而天父也知道如此。你不能以谎言向天父祈祷——我了解这个道理。
我的心中乱极了,苦恼不已,却又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我有了个主意:我要写那封信——写完之后到时再看看我是不是能够顺利地祈祷。很令人惊讶,当我这么一想,我的心情就像一根羽毛般地轻盈,而我所有的苦恼也都完全消失了。于是我拿出一张纸和一枝铅笔,既高兴又兴奋,坐下来开始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