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的陪同下,我在华的楼上租了一间房。房间原来是三房两厅的格局,但现在让屋主改装成三个独立的单间,每个单间都有卫生间。
我的房间仅二十多平方米,每月屋租四百元。我只置办了简单的生活用品,甚至连一株水生植物都懒得买。与当年入住司法局对比,我已失去所有的朝气和浪漫情怀。
我成了方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方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皮肤黑粗,肚子圆大,他的形象更适合在市场卖猪肉。当然,他不卖猪肉自然有他的原因,他以前曾在省城的律师事务所当过律师,数年前来到这座城市,自立门户,开办了这家律师事务所。
我与一名小青年一个办公室,他也是一名律师,外省的,刚来这里没多久,他叫张欣。而外面身兼数职的小姑娘,名叫阿兰,三年前上大四时就在这里实习,毕业后留在这里工作。
在我正式开始工作之前,方圆与我有一席谈话。我觉得,这类似于当年我升任法援中心主任时同领导的谈话。
方圆说:“在你上班第一天,我得告诉你,这里与在法援中心当律师,有很大的不同。”
我点头表示认同,我当然也有自己的认识,但现在未到表达的时候。
方圆说:“在法援中心,案子办成如何,委托人不会追着你骂,毕竟属于义务劳动。但在这里,不管你如何尽力,如果官司没有达到委托人预期的目标,你都有可能被责骂,因为我们是有偿服务。”
我再点头。
方圆顿了顿,接着说:“所以,我在这里先提醒你,你要有思想准备,很多当事人在案件判决前后会分化出两种人格。我们在接案子时,要采取恰当的语言,不要被其抓住话柄,但又要全心全意服务于委托人,维护其最大利益。”
我再次猛地点头。原来这个方圆,只是长得像卖猪肉的,其实人家真的长了一个律师的脑袋。
我开始了在一座陌生城市的生活。在家乡那座城市,公交虽然不发达,但是我出去办公事,时时可以向办公室申请公务用车。车接车送,当时不觉得有什么,与现在一对比,立即引发无限感慨。
这座城市虽然公交纵横,但等车却是一件苦差事。有的班次一等就是半小时或者四十分钟,浪费时间。
为不浪费时间,我只好坐计程的士。但这的士也不好打,等了半天不见,有时候只好坐摩的。摩的是这座城市的特色,虽然政府规定摩托车营运是非法行为,但摩的仍然大行其道。
有一天因为赶时间,久候的士不至,我只好招手叫了一辆摩的。或许是太急于赶路,这摩的司机载着我往偏僻的小巷左穿右插,在一个街角转弯处,竟然连人带车栽倒在地。
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急急地拾起皮包。膝盖被摔得生痛,低头一看,深色的丝袜已被撕裂,抽出一大片丝。
我欲哭无泪。那摩的司机却已爬上摩托车,向我招手,“摔一摔没事的,上来吧。”气得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发誓今后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再光顾摩的。
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日难。我终于体会到在外谋生的不易。但是,我不能后悔,一后悔,这气就泄了。越是艰难的环境,越得靠一股气顶着,一泄气,就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麻雀”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类型没有区分得太细,律师个个都身怀绝技,什么案子都可以接。
我接的第一个案子,是华介绍来的,一宗离婚案。
一名娇生惯养的80后嫁给当老板的70后,婚后生育一女,但两人感情并不好。男方对女方当年并非完璧一直耿耿于怀,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
婚后,这70后老板生意越做越大,据说这座城市超过一半的酒店,都在用他提供的卫生洗涤用品。
后来,双方都有了婚外情,于是离婚势在必行。离婚大家都没有意见,关键的问题,是双方都抢着要女儿。“70男”表示如果女儿的监护权给自己,可不向对方追索抚养费。“80女”经熟人介绍向华请教时,华顺水推舟把她推给了我。
于是,我成了“80女”的代理律师。虽然只是“麻雀”律师事务所,但方圆对财务方面还是执行得相当严谨,当天办妥一切手续,“80女”的五千元钱便打到了事务所的账户上。
钱一到账,方圆便叫财务阿兰用信封装好五百元,交给我,叫我给华。我心照不宣地接过来,这是业内的介绍费,一般情况下按一成提取,遇到有些标的比较大的案件,介绍人会有两成甚至更高的提成。
我正式接了这宗案子,便开始天天围着“80女”转——到她家里去,与她孩子聊天,了解她们的日常生活。事实确实如“80女”所说,“70男”根本不理会她们母女俩,天天早出晚归,回来时母女俩早已入睡。
“80女”问我:“如果他抚养女儿,他不向我要女儿的抚养费,但我抚养,会需要向他索取抚养费,这样的话,他的胜算是不是会大些?”
我说:“这个不影响判决,你放心吧。”
我详细地为她列出了几个有利的条件:“第一,孩子还小,应该跟随母亲生活;第二,男方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令其不能较好地照顾小朋友;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男方现在有外遇,将来必定再婚再育,不可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女儿身上。”
“80女”表示满意,向我道谢,说唯有女律师才能更懂得女人。
一天深夜,我正欲睡觉,却接到“80女”的电话。仅靠电话连线,亦知她刚才哭过。
她说:“这个死男人说,一定要买通法院判女儿归他,就算花多少钱也无所谓。”
我安抚她说:“这只是他一相情愿的说法,没有哪个法官敢要他的钱。”
她哭哭啼啼道:“但是他认识的人多,他也有钱。如果他真的花了大钱,女儿就会让他抢走。”
我忙安慰她:“你放心,他的钱也是你的钱。你不用担心,我明天便想个法子令他断了这个念头。”
“80女”犹自半信半疑:“真的吗?你真的可以?”
我笃定地说:“你相信我,如果搞不定这事,我就不做律师了。”
你看,义愤一上来,我便专做拍胸口的事。当然,我之所以敢拍胸口,是因为我胸有成竹。
第二天,我与“80女”到法院提交了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法院对“70男”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物进行财产保全。
当天晚上,她笑嘻嘻地致电我说:“太高兴啦,那‘孙子’回来了,说不与我争女儿了。”我也笑,老公竟然变成她嘴里的“孙子”,可见女人一高兴,便口不择言。
我当然知道“70男”为什么突然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因为法院把他的账户冻结了。一个生意人,每天都需要账来账往,冻结他的账户,无异于给他的生意判处死刑。我叫“80女”先不要与他谈财产分割的事,待与我商议后再一起说。
过了数天,“80女”开车来接我,带我到她老公的公司,谈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办公室坐定后,我示意她不要说话,然后我表明身份,暗示对方,如果双方不能较好地分割好财产,那么女方只能申请法院查封工厂,将拍卖所得平均分配。
看得出,“70男”相当生气,说他要请律师打这场离婚官司。我静静地看着他,然后说:“就算你请十个律师来,夫妻共同财产也要共同分配,更何况离婚后你女儿与我当事人一起生活。你不如将请律师的钱给孩子,这样可以让她过得好些,我当事人也会感念你的情。”
思前想后,“70男”叹息一声,表示认可我的说法。
三个月后,“80女”的离婚官司顺利完结,她获得女儿的抚养权,房屋及她平时驾驶的车子归她,另得数十万的财产,“70男”每月需支付女儿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共计两千元。
根据方圆律师事务所之前与“80女”签订的协议,她还需另外支付数千元的律师费,不过对于赢了官司的“80女”来说,这只是小事,她很爽快就把钱划到了方圆的账户,并请我与华到外面吃饭做“飞搔”。
当我们做完“飞搔”时,已是深夜。“80女”把我们送回记者站,并每人塞了一个红包。我不好意思地推辞,“80女”却不容置疑地说:“拿着,这是你应得的,如果不是华记者给我介绍这么好的律师,我就让这死鬼摆布了。你不知道他当时多嚣张,说要找法院的人,抢走女儿,一分钱也不判给我。”
我假意推辞一番,最终把红包收了下来。回来与华打开,她一千元,我两千元。她看着我笑:“你比我这个拉皮条的多一千元。”我笑着说:“那我与你换?”华正色道:“千万不要,这是你应得的。”
自以为打赢了官司的我春风得意,可是方圆却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从他的脸上看不出喜怒或哀乐,但我还是心有惴惴。
他说:“冰冰,通过这段时间的表现,看得出你很努力。”
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如果单是表扬,无须如此大费周章,我心里暗叫不妙,此人定是采用欲扬先抑的战术。
果然,不待我回话,此人便说:“你在这三个月期间,单独只办了这一件离婚案,就一位正式的律师来说,是不正常的。我们所里的律师,一年办结的案件,多的有一百件左右,少的也有数十件,这样大家的收入和年底的分红才会高。如果人人都像你,三个月做一件,恐怕大家都要按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来领工资了。”
我沉痛地低头,表示同意他的说法,心里却在暗想:就你这长相,还是到市场卖猪肉比较适合。
这几个月来,我每月领三千元的工资,幸亏除去房租、水费和伙食,尚略有盈余。但我知道,这样的收入,在这座城市里要想真正安定下来,是远远不够的,我必须像方圆说的那样,努力接案,努力办案,才有可能像所里其他的律师那样,开着小车人模狗样地跑法院。
随着与所里人慢慢接触,我发现所里的条件虽然不怎么样,但所里律师的收入应该不低,连业外人士阿兰都开小车上班,估计每年的分红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