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样,我才知道,他在乎我,他怕失去我。但是他没有,他太理智,他还与我讲道理。在我看来,爱就是蛮横无理。作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与你讲道理,你还有什么前途?
我再无兴趣与吴明挽臂同游,只得怏怏而回。
打开手机,显示三十多个未接来电,号码是同一人。多时不见,林为何再三问我在何处?好生奇怪。
好奇心促使我打通他电话,若无其事地问:“找我什么事?”
他一听便急急地问:“你在哪里?”我回说:“单位的宿舍啊。”
他说:“真的在宿舍?”我说:“难道我还骗你不成?”
他说:“我想见你一下。”我答:“没有这个必要,你有什么话想说就说。”
他说:“我刚才看见你了。”我说:“不奇怪。”
他说:“我看到你与一个男人,在市政府的后花园里。”
原来用车灯照着我们的,是他。
我脸色发烫,语气依然淡淡:“与一个朋友到市政府的后花园摘夜合花而已。”
他说:“如果只是一般朋友,你不会与他一起到后花园——关系一般的人,你是不会浪费时间的。”
确实,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我。骨子里,我很懒,我宁愿窝在床上看书,也不愿意应付无聊的人和事。
我不语。
他低声求道:“我也没想怎样,只是想你出来,与你说几句话。”
想起当年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护,我心中一软,应道:“好。”
女人总是如此虚荣,哪怕分开多年,一旦对方说依然恋你,总会忍不住怦然动心。她也不是真坏,她根本没有想过要伤害谁,她只是像缺乏父爱的孩子一样,四处找人疼爱而已。
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的车已经等在外面了。我上了副驾驶座坐下,看都没看他一眼。与他在一起,我毫无顾忌,哪怕他有老婆又如何,是他在巴巴地找我。
男女之间就像一场不公平的博弈,谁付出多些,便注定了谁输。
他无视我的挑衅,发动,开车。我暗自叹服,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当年他若有此等胸怀,我们也许还会在一起。
林在市政府的后花园停下车,说:“今晚也许是心灵相通,我们不约而同来到市政府后花园。”我说:“可惜我是与别人一起来的。”
他不以为意:“你不要这样,我一直当你是亲人,就算不在一起了,我依然关心你。你现在好吗?”
我语气稍缓:“还过得去。”心中一酸,我这样算好吗?我甚至连一个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人也没有。
林说:“男朋友对你不好?”
我默然。好与不好,有什么实质的意义?好,他是别人的丈夫,不好,他也是别人的丈夫。就算是有时候给我的一点好,也不过是别人指缝间漏出来的流沙。
看我不语,林握我的手:“有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无论什么时候,有人欺负你,我都不会放过他。”
我苦笑:“不怪人家,是我自己不好。他有老婆。”
林不语。半晌,他才说:“因为我娶了老婆,你上次在这里怒气冲冲地抛下我走了。”
我沉默,因为我也说不通。我无法容忍他有老婆,但我却对吴明是有妇之夫这个事实视而不见。
林拉我的手:“不要与那人在一起了,他给不了你幸福的。”
我心中陡然涌起反感,语含讥讽地说:“你半夜叫我出来,难道是打算给我幸福?”虽然自知此话尖酸无比,但我还是要说,我心里有一种恶意的快感:谁叫你不自量力。
他扶我的肩:“唉,你还是这样,发脾气的时候像刺猬,让人亲近不得。”
我没好气地说:“谁叫你惹一只刺猬,我也没想叫你亲近。”我仿佛回到了十八九岁时的小女生心态——那时候,我是他娇憨可爱的白雪公主。
我依然记得,那时我穿着长裙子站在夜合丛中,他摘来一朵朵夜合花让我放在裙子袋中。那时候,我以为我们会天长地久。
他说:“我常常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时候你无比乖巧,让人恨不得把心挖出来给你,只要你愿意与我在一起。”
我不响。他以前没有说过这些话,我以为他一直当我是毫无思想的孩子,所以发现我与李立的事后,他决绝而去。
我以为他并不看重我。
他缓缓地说:“过去这些年,我才发现自己根本忘不了你。在路上看见背影像你的人,会心跳加速,想冲上去看是不是你。路过司法局的时候,总希望可以见到你,有时候还特意绕一个弯,可是我们在路上一次也没有遇见过。”
我说:“那说明我们真的没缘分。”
他默然。
但他深情的表达终究感动了我,令我不由得关心起他的事:“你今晚到市政府来做什么?”
他说:“我想趁夜深人静跑来市政府偷夜合。”
我说:“偷夜合?”
他说:“对,想挖一棵小的夜合回家种。因为我跑过很多花卉市场,都没有找到这种花,只市政府那里有。我喜欢它的香味。”
我说:“种在阳台上?”他答:“种在家中的花园里。”原来,他在碧家园买别墅了。
一股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原来,林说当我是亲人,是有道理的。
分手的男女,果然就像亲戚,他贫困时你或许会同情甚至出手相助,待他真的发家致富时,你便羡慕忌妒恨。因为,与他共享战果的,是另一个女人。
不管是吴明摘的花,还是林摘的花,我统统把它们放进一个大宽口瓶里,用水养着。在满室的花香中,我整晚睡得很安稳。
渐渐地,我适应了局长不在的日子。
千里搭凉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谁又能与谁永远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总是不停地换人换人,与这个吃完再与那个吃,吃完这桌再吃那桌,直到牙齿掉光,再也无法消化,于是收席,走人。就算你走了,也影响不了别人大摆筵席。没有人因为你的离开,就不再吃饭。
自从局长落马后,我重新恢复刚到司法局时的兢兢业业。每天准时在八点半前一定到办公室,以期给新领导一个准时上班的好印象。他不一定会找我,但我不希望他找我的时候,我不在。
任何时候,都不要让新领导找不到你,不然,你会因此丢失很多分。
新来的局长有点矮小,他原来是市委办的副主任,据说在那个位置上已做了十多年。这次局长突然落马,让他顶上,他自然是喜不自禁。
就算是没有什么油水的司法局,也比在市委办当一个副主任稍强。市委办和市政府办的副主任,加起来近七八个,当然不及一局之长的一呼百应。
表面上,我看不出新局长对我印象如何,我只记得他刚上班的第一天,便把各科室的负责人——叫到他办公室谈天。我是排在最后的,听说公证处主任排第一。
新局长没要局长原来的办公室,而是重新装修了一个新办公室,估计是不想让前人的阴影影响自己。官场上的人,似乎都有这禁忌。
“听说你原来是在迎宾馆工作的?”新局长看着我。作为新官上任,如此对下属说话似有不明含义。
一股说不出的厌恶涌上心头,但我依然恭声答道:“是。”
他慢慢地说:“英雄莫问出处,我相信你是可以胜任现在的工作的。”
我强忍不快,点点头:“在局长的指导下,我一定可以好好工作,请局长多多关照。”
他说:“以前的人,以前的事,都统统过去,一切重新开始。”
我点点头:“一定会努力,请局长多指点。”心里想,你这么矮小,站起来估计只到我耳边。
他傲慢地说:“好,你可以走了。”
我欠身,道谢,走出去。
他也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但语气与表情间,流露出来的轻贱和暧昧,令我像吞了一只苍蝇一般恶心。
心里讨厌一个人,如果对方不幸又是你的上司,你更要时时处处讨好他迁就他,免得将心中的讨厌变成公开矛盾。因为,一旦矛盾公开,你会更不安全,上司可以理直气壮地给你小鞋穿。你穿,脚会痛。你不穿,头会痛。
新局长在司法局上了一月班后,在本市的四星级大酒店里宴开三席,款待全局人,并让办公室通知:所有的人不得缺席,看门的老大爷除外。
当天的晚饭非常丰盛,连一向不贪嘴的我,都饱得想睡觉。可是新局长有令,谁也不许先走,要继续跳舞唱歌。
于是,大家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但不管你唱歌还是跳舞,一旦有人鼓掌,你最好停下来,鼓一下掌。因为,局长正与女服务员喝酒。
一般来说,在酒店吃饭喝酒,大家最多也不过是互敬,但新局长似乎有特殊爱好,喜欢叫倒酒的女服务员喝酒,自己喝半杯,强迫别人喝一杯,而且还要大家为之鼓掌。
大家心照不宣地挤眉弄眼,掌声却更加响亮。局长似乎从中受到鼓励,直到酒席撤了还意犹未尽,扯手扯脚地拉着女服务员要对唱,显然已醉得不轻。
女服务员估计是急着脱身,建议说:“我们这里有专门唱歌的靓女,歌唱得很好,不如我叫来陪领导?”女服务员说的,自然是酒店的三陪。
众人见势不妙,唯恐大庭广众之下发生不可收拾的事,连忙说:“不用不用,我们不叫靓女。”
女服务员如获大赦,急急收拾好东西摆上果盘,便走到包厢外面候命。
新局长开始拉着女同事跌跌撞撞地跳舞。
严格来说,那不算跳舞。那是一只老猴子靠在人的肩上学走路。
只是,这只老猴子相当活泼,所有的女同事一个一个轮流来,似乎他是叱咤风云的武林高手。
当他站在我面前时,我马上顺从地把手放在他手上,跳舞。哪怕他是一只猴子,这舞也非跳不可。
与他才跳两步,我便暗暗叫苦。因为我不是一个舞步熟练的人,平时应酬全靠男伴带得好才算勉强会跳,可是此人完全不会跳,只是拢着你踱来踱去。
踱就踱吧,可是他还不肯好好地踱,犹自在唠唠叨叨:“冰冰呀,我一来,就知道你是司法局的才女。我不会亏待你,你可以到市委打听一下,便知道我是讲义气的人……”
拜托你,请别叫我才女,如果你叫我才女,我宁愿做文盲。
从那以后,我对“才女”这个词深恶痛绝。讨厌一个人,连他在你身上用过的词语,都会反感。
他依然自我感觉良好:“大家在一起工作,就是朋友。”我默默地听,想,他果然比我矮半个头。
自从在市政府见过林后,他每天均有电话报到,事无巨细一一汇报。我若无其事地听,不发表意见,因为我的心里,确实没有他了。
想来女人真是薄幸,当年要天长地久的是她,如今要各走各路的也是她。只是,我不是没有给过他机会,奈何当年他选择了一走了之。如今他重走回头路,只可惜我已另踏新途。
一场好戏,你以为是你一个人便可以完成么?就算你想要重演邂逅相遇的剧情,恐怕人家也不愿意配合了。太伤人心的话我说不出,你喜欢打电话,那就让你打吧,有心情时应付几句,无心情时说声忙便弃之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