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个春天一直阴惨惨的。
说不喝不喝,每周还是大喝两三次。喝得我腰酸背疼。
我得承认我郁闷得要死。想了想,似乎唯有写作和爱情这两样能给我以慰藉,而真理和宗教离我那么远。
面对写作,我越来越怀疑此种行为的必要性,我甚至有时想,这是不是一种饮鸩止渴?
面对这个悲惨的生活,我时常想大哭一场,但却哭不出来。这就是我的郁闷。
我是如何坠入这样一种心态的呢?
我的“幸福的”、正常人的生活,从什么时候结束了呢?
从数年前跟楚洁分手?
还是从十多年前那场我已经懒得去诉说的“初恋”?
无论是楚洁还是徐颖还是那场失败的初恋,于我都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连细节都一丝一毫地无可更改。
我现在几乎就是这么样的一个坚定的宿命论者。越是宿命,越鼓励了我胡闹的决心。既然一切已经不能更改,那与其顺其自然,还不如怎么别扭怎么来,撒开了欢地折腾,我还就不信了……
这就是我的宿命观,我的宿命观就是“不服宿命”。我已无法逃脱这样的“命”。我的“命”就是要扼住“命”的咽喉,如贝多芬一般,怎么样?我是不是很行?
我不当傻逼谁当傻逼!
我上小学的时候,想当作家。因为不知从哪得来的印象,仿佛作家的女朋友都很漂亮,作家的女人多。
后来上中学,暗暗立志,想当导演,因为我发觉导演的女朋友才漂亮,导演的女人才多。作家反倒未必有多少艳福。当然比普通人还是多。
这种女人中心论是我成长起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才敢承认的,当时我只是隐隐约约有那么个念头,于是便懵懵懂懂直奔文艺界而来。
现在是商人的女朋友最漂亮、最多,但我已改不过来了。
是我成熟了吗?是我发觉了有比女人更重要至少是同样重要的东西?或许吧。还是我的锐气已被耗光,我无力再改弦更张了?
我时常摇出真理、美的大旗,实际是在掩盖得不着女人的窘迫?我还不至如此自欺欺人吧?
面对爱情,我的招数只剩下一个“等待”,我似乎早已丧失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能力。而我的“等待”,越来越像姜太公的鱼钩,是直的。
这样说来,似乎连“等待”也谈不上。这个世界,把爱情搞成这副样子,还有什么可等的?
大概是韩东说过:热爱女人是容易的,热爱真理是困难的。
是不是我这么多年一直拿出热爱真理的劲头去热爱女人呢?
我想是这样。这些年来,虽然我已学会了告诫自己,女人就是女人,爱情是愚蠢的,但每一次当我面对一个新的女人、一场新的爱情,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爱真理?)那个劲头来:她就是一切,我要从她身上得到绝对的欢喜和绝对的悲伤。有那么一两次,我仿佛得到了,比如跟徐颖那次。
我们共同制造了那么一个戏剧高潮。
但马上就破灭了,飞得高摔得狠。跟徐颖的这种恋爱,就像你抱着一只老母鸡将它从二楼阳台上扔下去,那老母鸡扑闪着笨重的翅膀,惊恐、激动、兴奋,一度还以为恢复了远祖的飞翔本能,可惜这错觉太短暂了,马上便是令人发笑的落地,甚至是悲惨地受伤,变成一只瘸鸡。当然若从三四层楼上往下扔,这鸡就必死无疑,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孔雀东南飞……那只孔雀大概就是一只从四层楼上掉下来的老母鸡摔死以后变的。
爱情就是这么一只从高处下坠的老母鸡。
我非常反感电视报刊中那种白发苍苍的老年夫妇,尤其是知识分子或文艺老兵之类的,他们两手相握,向年轻人诉说他们的“世纪爱情”……什么时候见工人农民这么肉麻过?
他们是在自欺欺人。他们生怕自己没有爱情,因为恩格斯说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句话把他们将在那儿了……我估计恩格斯也就顺嘴那么一说,同时这句话也成为后来众多男女陈世美的口头禅,令妇联尤为头疼。
冲动还是有。
无论是坐小公共去木樨园,还是坐康恩专线去东单东四东直门,在赴酒局的路上,看着街上的陌生姑娘(鸡、白领、另类——主要是这些类型),我时常想,我现在最需要的似乎应是来一场恋爱而并非什么他妈的写作。
有一种说法,即恋爱可以使人体内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安非他命。
我想写作于我而言也是这样。
然而近些年来,通过写作来让我分泌安非他命似乎越来越难了,可能是我的身体,对于我总通过这一种刺激来让他舒适感到厌倦了吧:您就不能来点新的刺激吗?比如给我一个姑娘?
我对他说:你是不是太难伺候了?许多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安非他命,混着过得挺好,你通过写作尝到点甜头了,比之芸芸众生已经强了,就别再要什么姑娘了,你将姑娘给你带来的痛苦都忘到脑后了吗?
他说:人都是这样,好了伤疤忘了疼。我现在就是希望以一种新的刺激,即一个活生生的姑娘,来让我产生那种专一、激动、美好的兴奋,记住,是活生生的,而不是用你那双手及你脑子里的幻像,那只能骗取我的精液而不是我的安非他命!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我并不指望一边被安非他命滋润着一边射精,我只要求前者,后者可有可无。
我说:要不我带你去看电影?
他说:如今电影院里放的电影就像施了化肥打了农药的梅子,已经不酸了,望梅止不了渴,只能添堵,我还是要亲身经历活生生的那种。
我说:那你看看我周围的女人哪位你感兴趣?
他说:我都不感兴趣,再说你认识的女人除了跟你傍了好几年的李琴,剩下的都是你哥们的老婆或女友,我现在跟王菲一样:只爱陌生人。
我说:鸡是不能再招了,你碰上鸡不是卡壳就是臭子儿,再说我也没钱。
他说:咱不招鸡。你每次喝酒稍微分点神,别只奔着一个酒去,或者你闹酒的方式能不能多点,除了划拳猜牙签狂谈人生之外,跟陌生女孩聊聊天或许也是一个下酒的好方法呢!
我说:我的酒自己就能下。
他说:那就算祝你酒兴……
那是冬天,是某一年的元旦前夜。不是九七就是九八,即不是1996年12月31日就是1997年12月31日。在一间酒吧里,我按照我身体内的那个好色之徒的要求做了。
按常规,那天我先回父母家吃晚饭,所谓常规,就是每逢周末、节假日我都要回家吃饭。有时饭后从家里扛一袋剩余物资回来,包括茶叶、油、大米、水果及全国各地的土特产,偶尔也能带回一条红塔山或三五什么的。
这二年,“剩余物资”的数量日渐其少,质量也日渐其差。
我爹在职的时候,我曾往家扛过茅台、五粮液及中华、精品云烟、芙蓉王什么的。那时候缺钱,我大多转手就卖了。前面说过,我家住的那一片是咱们国家大机关聚集地,烟酒摊以极低的价钱狂收礼烟礼酒,据说有专门从北京往云南倒腾云烟的,因为北京这大批的礼烟比其产地要便宜得多。可以想象,云南人抽的玉溪红塔山有相当一部分竟是从北京运来的。
这都是当年练烟摊时盛立国告诉我的。
我爹离休后,我往家扛的经常是十斤大枣、五斤花生、一口袋东北大粉条什么的。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剩余物资,有的我扛回家一年没动就给扔了,这总比摆在我爹眼皮子底下添堵强。
那天下午干了什么我忘了,但肯定巨郁闷。
婚礼即葬礼。节日即苦日。我爱这两句话。前一句大概是科特科本的一首歌名。后一句是我说的。我见不得人类平白无故地瞎高兴。
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其高兴的方式更加让人郁闷。我们是热闹而不是狂欢,节制而不极端,浑浑噩噩而根本遗忘了什么叫发自内心。走在节日的街头,你会发现那些穿着新衣服的同胞一个个都呆头呆脑的,包括他们带着的孩子,一个个跟小老头小老太太似的,木呆呆一点都不可爱,也怪可怜的。
晚饭我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半瓶红酒。我一般在家只喝两瓶啤酒或一瓶啤酒一杯红酒,今儿过节,我稍微多喝了一点。我爹说了阳台上还有啤酒,我说不喝了。
我在家喝酒总是很节制,一是我不能让我们家人知道我是个酒鬼,更重要的是我害怕酒后吐真言。不论什么问题,我的“真言”都只能造成恶果。比如关于国内外形势,我的“真言”必将暴露我的反动立场,这将令我爹愤怒;比如谈及我的婚事,我弄不好会说出“一辈子不结婚养他几个私生子”这样的痛快话,这无疑又将令我爹愤怒及我娘伤心;再比如谈及我的生活,我若告诉他们我根本就没工作(我一直谎称我在某家报社供职)且欠了一屁股债,我爹娘将寝食难安。
总之,我不能让我爹娘认为这个回家又吃又拿的儿子是个游手好闲的二混子。
就这样,我在家里的状态有时就像打入敌人内部的地下党,不是有那么一部电影《与魔鬼打交道的人》么,我就是那个在国民党的舞厅里油头粉面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共军”!
当然,爹娘老了,我比这位“共军”要轻松得多,但也还是得防着点,否则闹得大家不愉快。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或者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渐渐步入中年,父母已步入老年),我与父母(主要是父亲)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变化。
有那么点像美苏一样,冷战结束了,对立变为对话,虽然这对话仍充满种种猜疑。
或许有一天父母的重病会让我们完全地冰释前嫌,就如某一天小行星要撞地球了,美国和俄罗斯或许会联手干点什么。
现在回想,我青少年时代与父母之间的对立显得有点可笑。不是我可笑,而是父母可笑。
那时他们正值壮年,比我现在大不了多少,我现在不是也常跟一些四五十的老哥们吃吃喝喝吗,他们中一些早婚早育的家伙,偶尔也带他们那上初高中的儿子、女儿一块赴宴,我被这么介绍:“这位是狗子叔叔,作家,你那作文不是总上不去吗?跟这叔叔好好聊聊。”
于是我便堆出一脸委琐的成人微笑,跟小孩东拉西扯几句,有些内向的孩子坐在我身边一言不发,目光明亮,充满戒备。
我当年大概也这么被我爹带着坐在一堆狗叔叔鸟阿姨之间吧。当然那时不太流行大吃大喝,而且我爹一生过得古板谨慎(真的吗?),因此我这样的经历并不多,但高中时随我爹他们单位去北戴河,早中晚顿顿十个人一桌,可能因为太无趣,只记得成盘的小馒头大盆的汤,叔叔、阿姨一个都没记住。
总之,我现在一步就跨越到成人的行列里来了,忝列其中。我的岁数比我爹当年管我时小不了多少岁,我的那些早婚早育的老哥们也正在为他们的孩子操心。
一模一样,似乎什么都没变。只是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死了,我爹他们那一代人的壮年死了,新一代的青年又冒了出来,他们也将步我们的后尘。
我们像我们的爹一样继续劳心费力。我们像我们的爹一样招孩子讨厌。我们的爹在我们身上得不到的东西,我们也别指望在我们的孩子身上得到。
我们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时常能在我的一些哥们身上,看到我爹当年的影子,我心说:你丫忘了你当年怎么教我抽烟的了?但我看着这位哥们操心劳神满脸倦态,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不管他们丫的了。我于那个元旦前夜,在父母家小吃小喝之后窜将出来,先直奔刘明的十六楼,然后我将奔赴东四的一间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