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马灯一般急匆匆冲洗干净,含着满嘴酒店劣质牙膏的苦涩,稍微有了点人模狗样的感觉,每人脚底踩着棉花直奔电梯。
电梯平稳地掉到一楼……
酒店大堂的地面平滑亮洁……
茶色玻璃门自动开启……
的士恰到好处地滑到我们鼻子底下……
我们熟练地侧身跌入这红色的小匣子,随着“砰、砰”两声沉闷悦耳的关门声,我们新的一天的漫游开始了。
阿明坐在前座,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范学锋几次想叙述我们昨夜如何把阿明架回酒店的经过,均被阿明厌烦地打断,范学锋又提到他跟BAR里的某小姐约好了如何再见面,阿明恶狠狠地说:“白给也不要!”又说,“那二锅头肯定是假酒,以前上学喝个半斤八两的一点事没有。”
片刻之后,我们进了一个公园,公园深处有一家很有名的粥城。
公园里没什么人,高大的绿色植物(大约是椰子树)掩映下的林荫道上,不紧不慢走着三个手夹三五香烟的混混。其中两个穿白衬衫,一个穿蓝色牛仔衬衫,他们的身体里循环着昨夜残留的酒精,他们的呼吸系统被三五牌香烟的蓝色烟雾浸润着,充满浓重草木味的湿热空气几乎可以使他们的身体飘浮起来,他们大约只是过分习惯了双腿的动作因而还在迈着步,其实他们大可以一闭眼就那么顺流而下,他们的下一站是粥店、酒家、公司、税务局、工商所、客户……伴随着夜幕的降临,深圳大大小小的酒店餐厅像刚刚睡醒的寂寞女人精神焕发地亮起饥渴妩媚的眼睛,他们便追随这目光而去,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欢乐!为了不使这欢乐褪色、露馅、变质,他们唯有日甚一日地大醉……
10
李泉来信说,徐颖曾去烟摊套话儿,他是一问三不知。
又过了一段,李泉在信中说徐颖搬走了。我回信说让他跟薛红英到我那随便住,李泉说他跟薛红英也吹了。我们俩还在信中互相勉励:再也不找文学女青年。
11
我在阿明的公司干了差不多一年。
一年后,我打算离开深圳回京。自打我来深圳,阿明就没怎么骗着过钱,或者骗着了我不知道。阿明只给我开过两个月的工资,我倒也无怨言,因为我根本就没干什么事。
我从阿明那儿辞了职,不知怎么又不想马上动身了。我忽发奇想,仗着自己腰里还别着几千块钱,我竟打算在深圳闭门写作!
我备好稿纸、可手的圆珠笔、三五香烟、台灯、铁观音茶叶,扫了地,擦了桌子,将床垫子换了个位置,然后大睡了三天。这三天深圳不停地下雨,气候凉爽。我有时候醒来,透过监狱一般的“铁窗”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呆,耳畔隐约传来麻将声,不知哪家邻居在这三天中日夜不停地搓麻,尤其是夜晚,还夹杂着洪亮遥远的粤语叫骂,伴着雨声……
直睡到我的骨头要散了架,我终于坐到了书桌前。望着雪白的稿纸,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四周的空气仿佛突然间浮力增大将我从书桌前浮起……我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起身出门了。
我就像当地那些梳着汉奸头、穿着趿拉板儿游手好闲的街头烂仔一般,满心欢喜,无忧无虑。只不过他们成群结伙,爱好摩托车和游戏机,我则孤身一人,除了喝啤酒什么都不爱好,大约我心想反正在深圳也待不长了,索性混吧,回想我长这么大,何时踏踏实实混过?
12
我能想起的有两个阶段是我安安心心混过来的。一个是小学四年级时的唐山大地震。一个是幼儿园毕业,因为年龄不够,小学不要我,我便在家野玩了一年,但毕竟有大人管着,还是玩得不充分。相比而言,唐山大地震那年,我被寄养在表叔家里,表叔住胡同,那儿的小孩也多,而且表叔是个没什么本事的温和型男人,一个表嫂已让他招架不住,更没心思管我了。
表叔为我和表哥特制了两张双层单人床,也就是在原有单人床上再加一层床板,类似大学宿舍里那种,但上层不为睡人,只为一旦地震房倒屋塌时承接砖头瓦块。表叔会一手好木匠活儿,床做得坚固异常,那年头似乎会一手好木匠活儿的男人很多,不像现在,这木匠手艺全被农民工垄断。表叔、表嫂和表妹睡另一间屋的一张大双人床,他们倒是没在那张大双人床上再加一层,不是工艺上有问题,是因为他们睡的那个屋是油毡顶,那还是他们趁着地震加盖的。表叔表嫂和表妹睡在这加盖的油毡顶底下以示这加盖的偏房俨然就是正房。
唐山大地震着实缓解了北京住胡同的那些老百姓的住房紧张,当地震警报解除后(或许解除前)油毡顶便均换成了各种瓦顶,有些干脆推翻了重建,顺便再扩张个一尺半米的,再贴上红喜字便成了许多年轻人的新房。加之那一年粉碎了“四人帮”,到处锣鼓喧天,鞭炮不断。住新房,除“四害”,1976年,对许多北京老百姓来说,可真够乐的。
13
我回想起我第一次体会到爱情也应该是在1976年,也是在表叔家那半年。那是位于鼓楼附近的一个大杂院。那半年我玩得很愉快。
那年我十岁。
邻院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姑娘,我只记得长得挺好看,大家都夸她懂事。她们院还有一个疯疯颠颠的胖丫头,特淘气,长得也不好看。
我们跟胖丫头玩得多,跟懂事的小姑娘玩得少。懂事、漂亮这两条,在那个年龄,是不是已成为阻碍我们在一起玩的因素了呢?
对于一个女孩,拥有了这两条,是否她将注定走上孤独之路呢?尤其上学以后,要是学习再好,这女孩简直就没法要了,或者说是要不起吧。上学的时候,算了,不提上学的时候了,我上学的时候要得起过什么?统统都是从斜刺里杀出来让我小小吃惊小小激动心说先带着吧——这种情况。
邻院的那个女孩似乎会做饭,会帮大人干活,有什么好吃的也主动分给我们,不抠门,在小伙伴中人缘极好,很受尊重。不像那个胖丫头,任我们宰割。
有一天早晨,我跟表哥站在邻院女孩家的窗前,我忘了我们怎么站在那儿了。我们看见那个女孩在叠被。她的动作很麻利,她也没看见我们。
表哥说,怎么样?不错吧?
一瞬间,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点点头。
我有点不习惯比我大一岁的表哥这么评价我们的小伙伴,但似乎又只能这么评价。
或许这大人的口气给我带来了大人的感觉,那感觉印象深刻,似乎就是:她真好。
后来长大了,我认为那感觉就是爱情。拥有那个感觉的早晨在我长大以后又被想了起来,但也仅此而已,那个场景像被封在琥珀中的小昆虫(苍蝇也行),存在那了,不疼不痒。
在那半年中,除了那个早晨,我对邻院的那个女孩从未动过心。
或许比我大一岁的表哥已有所动心了。
不过,野玩就是主要的,那个年龄爱情算个屁!起码对我们男孩。
14
我住的这家宾馆,就是我上面提到的那家“鸡窝”。
我住进来时,已是凌晨。电视里只有几条金鱼游来游去。我在宾馆门口的小店里买了一塑料袋罐装啤酒,有各种牌子,我将它们码在电视机旁边,花花绿绿的一排,颇有点令室内蓬荜生辉的意思。
我去洗热水澡,我看到镜中我那奇形怪状的身体,除了胃部凸出(里面盛满刚从街边排档里注满的啤酒),其余苍白嶙峋,类似刀螂。我又想起我们的身体,我的,阿明的(圆球状),范学锋的(残留着多年体力活儿培养出来的生硬肌肉)……我感到有些不可理解,父母给我们的这副皮囊怎么被糟蹋成这副样子?
水蒸气渐渐弥漫了一切。我的那些所谓的人生思考无一不是在类似这样的瞬间里即生即灭。灭吧。
热水将我体内的酒精蒸发了出来,我感到有些清醒。我想起电视机旁那一排花花绿绿的小精灵,我想我一会儿又可以重新开始了!我多么有先见之明啊!
我洗了很长时间,直至浑身冒汗。
我披了条浴巾,靠在床头,四肢舒畅地吸了一支烟。电视里的鱼还在游,在它们那俗艳的光辉映衬下,旁边的啤酒倒肃穆得像一排青铜骑士。我打算逐个消灭它们。
15
睡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她说她叫彭小玲。她说她十八岁。她是只鸡。
昨天夜里,也就是今天凌晨,我只喝了半罐啤酒,就迷糊着了。奇怪的是没有电话。我放弃了嫖的打算,关了电视,拔了电话插销,一头睡去。
大约七八点钟,我被锲而不舍的门铃声吵醒。我只围了条毛巾,光着膀子给她开了门,我发觉她长得还不错,貌似“野模”吧。
我倚在床头,抽烟,看着她。她身材细长,穿一身黑裙子,头发焗成淡黄,略微弯曲,面色苍白,连嘴唇也是白的(她没化妆,有点不同),整个人像是失血过多,倒也显出几分沧桑。
她坐在我身边,昨夜的酒让我有些头疼,但我还是说:“给我拿罐啤酒。”我指指电视机的方向,又说,“你喝不喝?”
她扭脸看见啤酒,说:“哇,这么多牌子!”又说,“我不喝酒的。”
她拿了一罐啤酒,打开,递给我,像服务员,这回,她几乎坐进我怀里。
我开始大口消灭着昨夜被我领进房间的那排啤酒精灵。它们是我的生命线。
窗帘厚重,将早晨的阳光挡在外面。室内依旧光线昏暗。我的疲劳、我的困意在酒精的作用下化成最后一口气,我浑身充满了虚假的兴奋,这兴奋并不能让我行动,但它至少可以让我被别人“行动”……
彭小玲欠起身,仿佛热身完毕的运动员(假如她此时再活动活动手腕子、压压腿,我丝毫不会感到惊讶),她开始工作了。
我伸手重新将电视按亮,电视里在演日本动画片……
我好像灵魂出壳一般,渐渐悬在了半空中,俯视着这个女人摆布着我的躯体,这个躯体时不时伸手去床头柜上抓起易拉罐喝两口啤酒,其他部位,冰冷麻木,真应了那句俗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结局是,这个叫彭小玲的姑娘蜷在我身边睡着了。折腾来折腾去,依然“死机”,简直就是关了机重新再开也不行,分明是报废了。我说:“算了吧,钱我照付。”她听完这话,还真就算了,而且脑袋一沾枕头,就着了。
我帮她盖上被单,贴着她细长的躯体,半睡不睡地躺着,我心想,她倒像刚下夜班回了家一般踏实。
16
如果我不喝那么多酒,我是不会想起将彭小玲“包”一天一夜这念头的。
本来已经完事了,我结了二百块钱炮费(应该叫“瞎炮费”),发觉啤酒快喝光了,我下楼买啤酒,彭小玲送我到大堂,我忽然想让她陪我在大堂吧里坐会儿,我说,我请你喝点什么吧。她没拒绝。
在大堂吧里,我借着酒劲胡说八道了一番:我觉着我或许是爱上你了,当然当然,这可能快了点,我来深圳拍片子,许多女演员都很漂亮,可我不喜欢女演员我倒觉得你没准能行我需要一天的时间来了解你你也知道我这种人对于不了解的姑娘什么都做不了当然或许不一定要做但我想让你陪我一天你看怎么样你开个价吧……
彭小玲小眼珠子泛着贼光脑子里滴溜乱转地说,她们这儿有规定,单独行动一天要上交多少钱,说这钱是上交,她落不着。
我说多少钱你能跟我走吧?我一边抽烟一边喝酒,一副侠肝义胆救风尘的架势。
她说得一千。
我抽了几口烟,换了一副菜场买菜的嘴脸:“一千全包?不需再付了吧?”
彭小玲大约也是新手,还未抛开“立牌坊”的情结,顺嘴就把自己整高尚了一下:“主要是上面要,我其实也不想总在这个酒店的。”
“那就是说不需要再追加了?一千全包了?”我喝了酒爱较真的那一面显露出来。
彭小玲大约是想现钱心切吧,点点头,答应了。我点出十张,在茶色玻璃桌面上蹾了蹾,递过去,她将钱飞快地卷成一个卷攥在手心里,说:“我要上去送钱。”又加了一句,“在这里等我哦!”她攥了一手钱,望着我的目光也轻松温柔了许多。
我说:“去吧,别不回来。”我陷在圆背椅子里,颇有些黑帮老大外表温柔内心毒辣什么也逃不出我的手心之类的样子。
彭小玲冲我笑笑,神情竟显出些清纯,她轻快地起身,娉娉婷婷朝电梯走去,她的行为做派倒也像个道行颇深的红颜杀手什么的。
这儿也真是离港台近,弄着弄着就进了港台片了。倘在北京,我的经验中不是五星宾馆里令人高不可攀的神秘女郎,就是脏兮兮的发廊妹,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吆喝:大哥,洗头不?
17
白天的酒店大堂吧应是冷清的,但不断喝酒的我,此刻看什么都是热烈的。
我移到吧台的高脚凳上,向小姐又叫了一听喜力。彭小玲若是一去不归,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但我却一点也不担心。与其说我执著地相信她,不如说我坚信这种饱含酒精的期待一定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