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纽约家里,我打开电脑查收邮件,公司邮箱里塞满了各种抄送来抄送去的信件,一封一封看下去,无关紧要的统统删除。有一封的标题是“Hello”,发自一个不熟悉的地址,我以为是垃圾邮件,看也没看就拖到“垃圾桶”。拖完之后纳闷儿,刚刚好像看到预览栏里显示的是一句中文句子,又去垃圾桶里找出来看。信里写着:你好,你是程闻璟吗?没有署名,发信的日期是我去巴黎之后的第三天。我觉得很好玩,想了半天还是猜不到发信的人会是谁,就回了一句:我是程闻瑾,你是谁?洗完澡出来,回信已经来了,还是只有一句话: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我茫然地盯着那个句子看了半天,好像完全看不懂那句话的意思,也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只觉得心怦怦地在跳,手也随着那个节奏止不住地发抖,整个人就跟一台哐啷哐啷作响的老式水泵机差不多。大约三十秒钟之后,我伸出手一下关掉电脑,扎起头发再去浴室洗漱,洗完了就爬上床,关灯睡觉。我闭着眼睛躺在黑暗里,被子盖过头顶,过了很久还是没睡着。
飞机落地的时候已经是东海岸时间晚上十点钟,在巴黎正是凌晨,我却全无睡意,左边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过去三个礼拜里装满了的心好像又空了,生出一股挥之不去的思念的感觉,却不确定对象是哪一个。不知道过了多久,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一下,我拿过来看,是林晰发来的短信:刚刚做了一个梦,你躺在我身边,身上是一件深红色的蕾丝睡衣,你伸手抚摸自己的身体--嘴唇、脖子、胸、肚子……巴黎这个时候已经是天亮了,他应该刚刚睡醒,在希尔顿酒店那张熟悉的床上睁开眼睛,心里全是我的样子。我也努力在脑子里想象那个香艳的场景,然后回了一条短信:然后,我对你说,把我的衣服撕了,填满我。他没一会儿工夫回了一条:孺子可教。黎明时分,细微的光线从窗帘的缝隙透进来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我的梦里没有深红色的蕾丝睡衣,没有幻想没有游戏,只有一片炫目的夏日的阳光,温热的碧蓝色的水,抚过我的皮肤,穿过我身体的缝隙,像锋利无比的刀刃一样让我一瞬间体无完肤,却不见血,也不觉得疼。
而在这所有一切的背后,一种细洁的、鲁莽的、稚嫩的触感悄悄地浮现,我心里清楚那是什么,却不愿意承认。早上八点钟,我起床,洗了个冷水脸,匆匆忙忙地冲出门去公司上班。三个礼拜的长假之后,积了不少工作,一到公司就手脚不停地忙了一上午。吃午饭的时候,给同事看在巴黎拍的照片,几个姑娘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表示艳羡。所有的事情看起来似乎都很正常。只有我自己知道哪里不对了--那封邮件,我留在收件箱里的那封: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每次回到电脑前面,它就安静地横在那里,而我却装作没看见。三天之后又一封同一个发件人的邮件跳出来:早上在麦迪逊大街看到你了。他说过会儿来找我,真的来了。不仅是在纽约,而且就在曼哈顿。这个区区几百万人口的小岛,我们可能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不期而遇。有的时候,他就看着我,只是我不知道罢了。我右手握着鼠标,在“回复”和“删除”中间来回反复,最后点了“回复”。光标在一片空白当中慢悠悠地跳动,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改来改去最后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最近怎么样?一切都好吗?然后在再一次犹豫之前发出了邮件。
至少在那一刻,我可以确定自己没有更多的企图,这的确就是我唯一想对他说的话。半小时不到,回信就来了:下午一点钟,门厅见,如果你不能来请通知我。话还是很简单,像是轻轻地说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是种下命令似的的语气,就像前戏里说“把衣服脱掉”这样命令的语气。我对着电脑发呆,一个同事经过我的座位,说:“你脸怎么那么红?”我伸手摸了摸,脸是烫的,手却冰冷。接下去的几个小时里,我勉强做了点事情,又间歇性地发了好几次呆,手始终也没有暖起来。总算混到午休时间,有人招呼我一起去餐厅,我推说手上还有一点活儿没干完,让他们先去,不用等我。直到办公室里的人快走光了,我还是没有决定究竟要不要去赴这个约会。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钟显示下午一点零一分,我还在纠结。零五分,我开始想象周君彦站在楼下四处张望的样子。我不确定现在的他会是什么模样,整整四年过去,想来一定已经改变了许多。但是,在我的想象里,站在楼下人群中等我的人,还是多年以前虹桥机场里那个呆呆地看着我远行的少年,脸上带着一种小孩子一样失落的表情。
当那个表情在我脑子里渐渐浮现,变得越来越清晰的时候,我跳起来,拿了衣服和包冲出办公室,搭电梯下到底楼。电梯门打开,我走出去,几乎立刻就看到了那个高个子的身影--站在初秋冷冷清清的阳光里面,没有四处张望,反而低着头,两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好像肯定我会出现,会一眼看到他似的。刹那间,我有种要退回去的冲动,但又觉得那样做实在很蠢,于是就做出一副单纯的老同学久别重逢的样子,笑着走过去,拿包包在他身上打了一下。他转过头看到我,也绽开一个同样单纯的笑容,说了声:“嗨,还没吃午饭吧?”然后就说带我去吃饭。正是饭点儿,我们出了办公楼,在人群里走着,没说什么话,没有拉手,时不时地被路上的陌生人隔开。我注意看了他几眼,他穿得非常漂亮,深灰色西服,白衬衫有精致的斜纹,没有打领带。跟林晰在一起久了,我也有了些眼力,几乎可以在一群男人中间一眼分辨出穿两千美元名牌西服的得意青年,五千美元高级定制西服的成功中年,以及其他不入流的路人甲乙丙丁。而眼前这一身行头足可以保证这个二十三岁青年不会在任何体面场合露怯,他的境况一定跟几年前说“什么都没有了”的时候截然不同了。
果不其然,他把我带进附近一间五星酒店的餐厅,跟门口的招待员打了个招呼,径直走进去,熟门熟路地选了一个角落里的两人位坐定,点了菜。英语说得非常好听,不太美式,也不带其他任何口音。等上菜的时候,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邮件地址的?”“上个月在机场看到你了,你拿了个有你们事务所标志的旅行袋。我们公司刚好请了你们做审计,我拜托其中一个审计员查纽约事务所,姓程,名字首字是WJ的邮件地址,只有你一个。”他不紧不慢地解释。“你在纽约工作?”我问。“算是吧,暂时的。我还在安娜堡读书,明年毕业。”“米歇根大学?”我问,他点点头。菜上来了,我完全没有胃口,但还是一口接一口地吃。每一口都到不了胃里,全都堆在心口上,越来越重,几乎透不过气来。“韩晓耕也在那里吧?”我终于说出来。他不回答,一只手伸过来拉我的手,我躲开了,手里的色拉叉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侍者麻利地过来换了把干净的给我。有外人在近旁让我冷静了一点,想想都是四年前的事情了,我又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在一起呢?“不管怎么样,我们总还是朋友对吗?”他很凑巧刚好说了这么一句。
我点头,对他笑笑,觉得自己笑得实在尴尬,就说要去一下洗手间。厕所里正好没人,于是我就傻乎乎地站在洗手台前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就这一顿饭,吃完了就拜拜,忍忍就过去了,然后就跟我亲爱的好好过日子。”从洗手间出来,却发现原来的座位空了。侍者走过来指指靠窗的位子,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周君彦正站在那里跟两个男人讲话。同一桌上还坐了个模特模样的艳女,一副厌倦的样子看着他们。我走过去,准备趁机告辞走人。他回头看见我,伸手把我揽过去,向那两个男人介绍:“安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闻瑾小姐,”又对我说,“这是霍德森先生,那是麦尔斯先生。”两个名字我一个都没记住,敷衍着点点头。那个“霍德森先生”却挑起一边眉毛对我说:“世界真小啊。”我茫然地看着他,他又说,“不要装作忘记了,你还欠我一个领结呢。” 我想起来那个新千年派对,世界真的好小。周君彦和麦尔斯先生明显很惊讶,我居然跟霍德森早就认识。我赶紧解释说就见过两次,算不上认识。霍德森随即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我,那是张很厚的奶白色卡片,上面印着这家酒店的标志,他的名字亚历山大·霍德森,一个手机号码,没有任何职务或是头衔。
周君彦看到,笑着说:“你真有面子啊,我这么久了也没有拿到霍德森先生的名片。”我有点反感他这种逢场作戏溜须拍马的样子,他可能不在乎,我却觉得他不应该是那个样子的。我不清楚在座的两个中年男人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背景,故意带着点儿不屑的笑问霍德森:“那我是不是应该觉得受宠若惊啊?霍德森先生?”“叫我阿里克斯。”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转头又对周君彦说,“对不起了,周先生,我的名片一向只给女孩子的。”这种有一搭没一搭的调笑实在是很没意思,我不愿意再待下去,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说:“对不起,我还要回去上班,先告辞了。”霍德森和麦尔斯跟我说了声“幸会,再见”。周君彦却一把拉住我,在我耳边轻声道:“行政公寓十一楼十五号房间。”然后,把一张门卡塞在我手里。又是那样的语气,轻轻地却像是道命令,说得我膝盖软了一下。我不知道这四年他怎么过的,反正他早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雅俗共赏的三好学生了,一身昂贵行头,举止潇洒老练,神情里却带着更多晦暗和复杂的东西。我不想给自己的行为找任何借口,出于一种复杂的欲望--情感上的、身体上的,以及去了解他的生活的欲望,那天中午,在行政公寓的休息室里纠结了十分钟之后,我还是去了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