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摄影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小职员,这两份工作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交集,却都常常要出差。每个月总有几天,我和林晰合乘一辆出租车去机场,然后在候机大厅匆匆吻别。我们从来没有坐过同一班飞机,因为,两个人的目的地总是不一样的。我去的是些听名字就很气闷的工业城市--底特律、克利夫兰、密尔瓦基、威奇托、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而他总是飞往米兰,伦敦,东京,当然少不了的,还有巴黎。单单看着印着这些地名的机票就叫我向往死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这样的好命,去些文明光鲜的地方长长见识。如此这般的白日梦一直持续到秋季,有一天,林晰好像不经意似的问我:“下个月能请假吗?”我冷冰冰地问他:“干吗?”随手翻了一下满是工作安排的效率手册。“我去巴黎出差,可以带上你。”仍旧是不经意的口气。我不在乎他是不是在存心寻我开心,一下子跳起来,惊喜地尖叫,抱住他一顿亲。我要去巴黎了,那个从小就向往的地方,那个机缘巧合错过了的地方。当然,我不后悔来美国,毕竟在这里我得到了他,这个从一开始带着点法国味的冶艳烙印的“情人”,或许真是冥冥之中注定了的,要由他来把巴黎展现给我看。
我一下用光了十五天的年假,加上周末,可以有整整三个礼拜不用上班。假期确定下来,就忙不迭地打电话告诉妈妈,她也很高兴,说:“Enfin, tu vas venir à paris.”(终于你要来巴黎了。)接着就开始计划要带我去哪里游览,参加派对,去看歌剧……出发的前一晚,我兴奋得像是就要去春游的小学生,无论如何睡不着,半夜里又爬起来检查了一遍行李。林晰睁开眼睛看看我,说了一句:“小孩儿,快回来睡觉。”又睡着了。终于挨到了那个大日子,我们坐的航班在傍晚时分起飞。我零零碎碎带了许多东西,一件小礼服生怕压坏了,单独装在一只印着事务所标志的行李袋里,没有托运,准备随身带上飞机。林晰看见了,说:“这袋子真难看,我不拿啊。”“不拿就不拿。你装作不认识我就好啦。”反正也不重,我心情好,不跟他计较。拿好登机牌,他拖两只拉杆箱,我拿着行李袋,乘自动扶梯到上一层的候机厅。有那么一会儿,我突然觉得好像有人在看着我,不是那种路人随意投过来的一瞥,而更像是注视,尽管是远远的,还是能感觉到那道目光的温度。回头四处张望,却只看到行色匆匆的陌生人。
公务舱果然物有所值,我这个坐惯支线飞机经济舱的小职员,这次终于可以舒展身体,睡得很好,时差对我几乎没有影响。清晨六点多,飞机降落在戴高乐机场的时候,我正神清气爽,搂着林晰的脖子来了个货真价实的法式亲吻。邻座的法国大爷用磕磕巴巴的英文问我们:“你们是来法国度蜜月的吧?”我笑着回答:“算是吧。”搞得大爷摸不着头脑,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地跟身边的大妈说:“C’est sur qu’ils envisagent de se marier à Paris.”(他们一定是来巴黎结婚的。)九月份的巴黎,早晨已经微微有些凉意,太阳升起来,阳光却特别明媚。我妈和强恩大叔跑来机场接我。妈妈对林晰一直照顾我表示感谢,直到发现原来我不打算住在她那里,而要跟他住酒店,才目瞪口呆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笑起来,拥抱了我们,小声对我说:“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人。”中午,我们在妈妈和强恩大叔的房子里吃饭。
他们住在第六区图尔农街上的一栋老式公寓里,那样的房子在小巴黎四处可见,就像黑白电影里的布景一样,外墙灰黄,雕梁画栋,里面有螺旋形的大理石台阶和手拉黑色折叠铁门的狭小电梯。他们住在顶楼,房间很高,光厅就有四个,几乎每个房间都有壁炉,屋顶露台布置得像个真正的花园一样。四个人坐在一起,想要亲密又有点拘谨。妈妈依旧年轻,不知道靠的是日复一日的精心保养,还是每年一次的瑞士美容之旅。强恩大叔似乎也在努力健身,瘦了一些,神采奕奕。当然比起白种人,亚洲女人更不容易显老,何况还差了十几岁的年纪。强恩还是觉得有这么一个太太很有面子,在一旁殷勤伺候着。公开了我们的关系,林晰多少有点不自在,妈妈总是一副忍不住要笑的样子看着他。他皱皱眉头,尴尬地笑笑,转过头去看着窗外,装作观赏风景。我饶有兴味地看着这一切,周围有那么多富丽新奇的东西等着我去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相亲相爱地在一起,这种感觉像新鲜空气充满肺叶一样把我的心装得满满的,除了轻到没有重量也看不出形状的快乐,再也挤不进其他任何东西了。
吃过饭,我和林晰去苏弗朗路的希尔顿酒店登记入住。那个地方在第七区,位置靠近塞纳河,几乎就在埃菲尔铁塔的影子下面。从房间里看出去,不远处就是巨大的塔身,跟通常在图片里看到的小小的剪影不同,那么近,那么大,简直不像是真的。次年二月份,看到电视剧《欲望都市》的大结局,凯瑞·布兰肖在雅典娜广场酒店的露台上转身看到埃菲尔铁塔,兴奋得又叫又跳。我当时的反应跟她也差不了多少,只不过希尔顿没有雅典娜广场酒店那种古典味道,而是彻头彻尾的摩登风格。也正是在那个午后,我站在阳台上歪着头看着慵懒阳光里的铁塔,林晰走过来从身后抱住我。“这样真好,”我忍不住感叹,然后,美美地吐出一口气,第一次很自然地把那句话说出来,“我爱你,林晰。”他肯定听到了,却还是默不做声,怀抱变得很紧,把我转过来,然后用我想象不到的最温柔的方式久久地吻我。如果不是因为他下午有工作要做,我相信我们一定会爱得昏天黑地。
过了好几天,我才知道,出差去巴黎也不单纯是件轻松的美差,坐公务舱跨洲旅行,住市中心的豪华酒店也都不是白白享受的。作为回报,林晰每天平均工作十二个小时,有时甚至周六也要加班。不过,我们虽然不能二十四小时地混在一起,却照样觉得无以复加的幸福。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他的亲吻中醒来。吃过早饭,我们一路逛到战神公园的最南边,他会在街边的花店里给我买一束玫瑰,然后和我告别。我看着他坐上来接他的车子离开,总要等到那辆银灰色的奔驰R350消失在乔弗瑞广场的转角,方才转身,一个人慢慢走回酒店,把花插进玻璃瓶里。他每一次买的玫瑰品种都不相同,颜色也不一样。一天、两天、一个礼拜过去,我头一遭知道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多种名字的玫瑰--嫩粉色的苏醒玫瑰、白色的芬德拉、浅橙色的舞会皇后、酒红色的樱桃白兰地、淡紫色的海洋之歌、肉粉色的戴安娜、粉中带白的玛丽亚、白里透粉的蜜桃雪山、桃红色的瑞普索迪、紫红色的米兰玫瑰……柔软剔透的花束渐渐摆满了整个房间,叫人心都酥软了,然后慢慢地也变得如那些沾着露珠的花瓣一般澄澈而干净。
上午余下来时间,我一个人去博物馆,或是沿着河岸散步。快到中午的时候,搭地铁到塞纳河的另一边去,坐到玛德莱娜广场站下车,在艾维克城路和安茹路街角的咖啡馆里等他。天气好的时候,我总是坐门口的露天座,看着路上的行人和天上偶尔飘过的一朵浮云。一个小时,甚至更久,我不在意,总是等他,也从来不打电话催促,心里知道,即使天塌下来了,他也会来跟我一起吃午饭的。艾维克城路是条东西向的马路,不管我面朝哪个方向坐,他总是会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一点声音也没有,静静地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或是在我左边脸颊上很快地吻一下,吓我一跳,然后笑我的反应。吃过饭,我们又分手,他回去工作,我四处闲逛,继续等他。只有一个下午例外,他突然又转回来,在玛德莱广场地铁站的入口处追上我。那个下午,我们哪里也没有去,在酒店房间里搂在一起午睡,一直睡到柔和的风吹开窗帘,红色的晚霞出现在埃菲尔铁塔的后面。吃晚饭的时候,他告诉我,中午和我分手之后,他走回去,只差五个门牌号码就到了,却突然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想和我在一起。
他没上去,打电话告了假,不容分说地把十几人撂在那里。没错,那段日子,他几乎忘记了所有的原则,而我也变得很笨,很死心眼。我们想要的东西似乎格外清晰而简单,就在眼前,在身边,在床上,好像一伸手就能抓住,会在手心里慢慢地融化,然后再渗入到心里去。三个礼拜里面,我们看了两遍普契尼的《波西米亚人》。只因为我喜欢坐在歌剧院的拱顶下面,听女裁缝唱“我的名字叫咪咪”,听鲁道夫对咪咪诉说“odolce viso di mite circonfuso alba lunar”(月光如纱般轻拂着你的脸庞),直到全剧终了,哲学家柯林唱起咏叹调“永别了,我的外套”。我发现《漂亮女人》当中爱德华对维维安说的话是真的:“第一次看歌剧的人反应是很两极的,不是极端热爱,就是极端讨厌。”我一定属于前面一种,而《波西米亚人》在我心里将永远代表着爱情和巴黎。除此之外,我也终于看到了让·巴普蒂斯特·柯罗的作品,不是在林晰曾经说起过的大都会博物馆,而是在卢浮宫,最好的那一些。
我向他承认,自己是第一次见识到颜料也可以表现那么多种轻烟薄雾般的灰色,让画面静谧优美得像略带诗意的梦境。他却纠正我,说柯罗的确优美、的确诗意,却绝不媚俗造作,从来都没想过要画些不真实的东西讨好普罗大众。真实或者抒情,我其实并不在乎,但还是问他:“那《林中仙女之舞》里的仙女和小爱神也是真的咯?”他看出来我是存心跟他过不去,笑起来:“宝贝,那是印象的真实,那个时候,他心里肯定有些不舍得忘记的感受,变成了仙女和小爱神。”“那你有吗?”我抱住他,咬着下嘴唇,坏笑着问他。他点头,在我嘴上亲了一下,回答:“有,而且总也忘不了。”我好像立刻就懂了他的意思,却要等到几年之后才学会表达:那是现实主义的眼睛,诚实的头脑,加上一颗浪漫的心,也正是那颗心深处一瞬间的脆弱才最真实动人。三个礼拜之后,我先一步回纽约,林晰要在那里待到十月中旬。我们仿佛刚刚度完蜜月又要分离的新婚男女,在机场走走停停,难分难舍,一直等到最后一遍广播响起来,才真的分别。过了安检,我隔着几重玻璃远远地看他,满心想着不远的将来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我们一起去体会,美好得就像刚刚过去的三个礼拜一样,却浑然不知命运又有怎样的转折等着我去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