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刚刚把自己打扮好。我穿着红色的曳地长裙,把眼线画得细细长长的,眼角刻意地上挑。
我踩着一双八厘米的高跟鞋,跌跌撞撞地从出租车里出来,一眼就看见朵朵双手插腰站在酒店门口等我。看见我,居然嘲笑说,“活脱脱一只狐狸精!”说着,一双狼爪就要伸过来蹂躏我好不容易打理妥贴的一头卷发。我连忙躲开,警告她,“不许碰我头发!”
朵朵挽着我,一边风姿卓越地走进礼堂,一边在我耳边轻飘飘地落下一个重磅炸弹,“最新消息,许一航也出席这婚礼了!”
我转过头,睁大眼睛看着她。
朵朵笑笑,再次伸过手来,终于在我愣神中把我的一头卷毛弄得更卷,“小白痴。”她说。
“啊?”那么快,我就从狐狸精变成了白痴?我顾不上和她争辩,连忙手忙脚乱地用手指摞顺被捣乱的头发。因为,我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狐狸精还是小白痴?”
“都不喜欢!”朵朵打击我,向来是毫不留情。
“是哦。”我沮丧,一航喜欢的那个女人:一袭曳地长裙,红橙黄绿,可以穿得风姿无限;一双凤眼,眼角微微上挑,可以魅惑众生;一双高跟鞋,八九十厘米,可以踩得四平八稳。她是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不像我,即使扮成她那模样,仍旧只是像个狐狸精或者小白痴。
新娘子丁卉是我和朵朵的高中同学,并不十分亲厚,大概因为觅得好姻缘,心里高兴,给一干昔日同学都派了帖子。
丁卉站在宴会厅门口,对每一位来宾微笑,看到我们时,亲亲热热地伸过手来,俯过身对我们说,“里面坐,不要客气。”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浓浓的幸福。
我走进去,左看右看没看见一航,转头问朵朵,“人呢?”
“这会勇敢了,敢主动找他了?到时候见了他,你可别跑。”
我没有顺着她的话茬,因为我看见了一航,坐在主桌上,手里玩弄着一只打火机,长睫毛垂着,眼睛不知道看什么地方。我刚想打招呼,就看见一个女人从洗手间走出来,径直坐到他旁边。
是李筝。
当初齐腰的长卷发已变成了利落的短发,她穿着一套藏蓝色带浅银暗条纹的西装,笔挺的裤子宽大而飘逸,看起来无比的英姿飒爽。
我拉着朵朵坐到了最偏僻的一个角落里,不朝那边看我也知道他们一定是相谈甚欢。李筝总有那么多话题可以和一航说,哪怕是欧洲杯,哪怕是美国的次贷风波,哪怕是科索沃独立问题……
我在那次表白失败以后,曾拐弯抹角地问我妈,一航这样的男子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得出的结论是,知性的,沉稳的。若是连妈妈也说李筝那样的性子适合他,倘若他喜欢这样女子,我愿意为他磨砺成为那样的女子。
我去找朵朵,我去念书,我看财经报纸,我穿曳地长裙踩高跟鞋。我把自己变成一个如同李筝一般的知性美女,可是,为什么他的身边坐的,还是李筝?
结婚也叫作喝喜酒,所以我很配合,坐在席间只喝酒,不吃菜。朵朵也不劝我,殷勤地帮我斟酒,我一杯,她一杯。等新郎过来挨个敬酒的时候,我们已经喝空好几个啤酒瓶了。
我咧着嘴向他祝福,“百年好合,早生贵子!”说完仰头就要喝干手里满满的一杯酒。
新郎很客气,拦着我的手说,“我干杯,你随意。”
我笑了笑,拿手指敲敲酒杯,咕咚咕咚。终于有宾客发现我这个酒中豪杰,开始起哄拍手。
我坐下来,用纸巾抹了抹嘴,对朵朵说,“新郎可真帅!”
朵朵撇撇嘴,“再帅也帅不过许一航那非人类的家伙。”
我同意,重重点头。
我心里再难受,也明白这是别人的婚宴,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我站起来,去卫生间清醒一下。朵朵也跟过来,对我说道,“你不要自暴自弃么,要相信人定胜天,滴水穿石!”
我哈哈笑道,“你这么会说,你怎么不去人定胜天,反陪我躲在这里借酒浇愁?”
她呆了一下,轻叹一声道,“他对我无意,我已经彻底死心了。阿笙,我希望你可以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得到你真正的幸福。”
“你是说阿棠?”
“他很爱你。”
是啊,阿棠陪了我这么多年,一直对我很好,一直很照顾我。
可是真正的幸福又是什么?
假如和一个你完全不喜欢的,会对你很好很爱你的人一起,这种生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幸福,可是对我来说,那不是我要的幸福。
人的一生很短暂,在这段短暂的时光之中,假如,你为了一点点轻松,为了少屈尊一点,挑选了一个对你非常好,但是并不是你最爱的男人,你真的快乐吗?
还是那句话:那些都很好很好,但是我并不喜欢。
我不喜欢的东西,哪怕他价值连城,都不是我要的;我喜欢的东西,我愿意倾尽我所有,走遍万水千山,来寻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