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城市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人口中的白领层、中上层提出了明确的权利要求。近来,流动人口中的白领层要求取消就业中的户籍限制的呼声甚高,流动人口中的企业主要求给予企业经营所在城市的正式户籍,等等。在此种呼声之下,政府管理部门也做出反应,公安部提出,允许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进行户籍改革实验,实验的基本原则是:当地需要,当地受益,当地负担,当地有效。例如,上海、广州推出“蓝印户口制度”,外来人口取得当地蓝印户籍后,符合在该地生活、工作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该市常住户籍。北京市人事部门也对于流入人才的户籍管理做出了比以前更为宽松的调整。石家庄、宁波等城市甚至推出全面放开准入标准的户籍改革。
第三,残存的户籍身份利益所引发的矛盾有所激化。与20年前相比,今日中国户籍身份的利益范围已经大大收缩了,当然,还有一些残存的领域。最为突出的就是各地区不一致的高考分数线和录取比率。2001年,这方面的利益冲突显得尤为激烈。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高考分数线的户籍差异问题已经作为两会提案正式登场。在讨论中,不少人指出,高考录取分数线在各地区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一些省份比另一些省份分数线高出200分以上。一些人抨击高考录取中的“户籍优越”、“户籍特权”,认为中国教育最大的不公平就是高考分数线的户籍特权和户籍歧视。他们主张全国性大学的录取应采取“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主张给予不同户籍的人以一律平等的录取权利。笔者以为,此种讨论会成为身份分层进一步解体的催化剂。
客观地说,可以把中国现阶段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不合理的基本表现概括为两句话:该缩小的阶层还没有小下去,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社会中间层的规模过小,而像农业劳动者这样的构成社会中下层的阶层规模还过大。这些不适应如不及时加以调整和克服,将对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从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来看,阶层结构比例失调往往是引发经济——社会危机的深层次因素,或者会使一个社会难以应对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经济——社会危机,难以迅速从危机中恢复过来。
一 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该缩小的阶层没有小下去
在真正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农业劳动者实际上是一个规模很小的阶层。例如,1992年,农业就业比重在英国为2%,在德国和美国为3%,在日本为7%,在韩国也仅为17%。相比之下,中国在这方面落后很多。就全国而言,据统计,1999年,在全部劳动人口中,以农、林、牧、渔业为惟一或主要职业,以务农收入为惟一或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所占比例仍然高达44%左右。可见,中国的农业就业比重是这些国家的农业就业比重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中国还有三四亿劳动力在从事小农经营活动。这种状况是与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的要求极不相称的,也是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的。
首先,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与中国现有的工业化水平严重不相称。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近几十年的工业化发展一直未能起到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的作用,劳动力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极不相称。据200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在199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仅占173%,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合计占827%。也就是说,44%的农业劳动力,由于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太少,仅仅创造了173%的GDP,而他们所能分享的GDP更少。这种状况,是与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趋势相背离的,也给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累积了沉重的结构性负担。
一是导致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得不到较快的增长。农业劳动人口规模庞大,而其所创造的GDP份额太小,是农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收入水平长期低下,与其他阶层的收入水平的差距日益拉大的根源。例如,调查表明,1999年,汉川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月人均收入仅为181元,相当于平均水平的683%;同期,汉川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员工以及产业工人等阶层的月人均收入分别是汉川农业劳动者的月人均收入的365倍、168倍、349倍、261倍、223倍、230倍、130倍和135倍。这样,大幅度地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乃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收入水平的治本之道,舍此而外,任何其他增加农业劳动者收入的措施,都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甚至根本无法实施。例如,中央政府每次倡导使农民增收减负的措施,几乎都会遇到力度更大的反弹;再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例,尽管中央政府决心很大,也只落得中途搁浅的结局。
二是低收入制约了农业劳动者的消费需求,从而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迄今为止,绝大多数农业人口的消费水平仍然是很低的,其消费支出的大部分被用于食品支出,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消费各种工业制品和服务产品的能力极为有限,以致在中国形成了明显二元化的消费结构。调查显示,1999年,汉川农业劳动者家庭人均月消费仅85元,分别相当于当年汉川、合肥与深圳各阶层家庭人均月消费的平均水平的739%、270%和66%(暂不考虑各地的物价差异)。这种状况与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不相称。近年来,政府所采取的种种扩大内需的措施终究难以完全奏效,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存在一个大规模、低收入的农业劳动者阶层,他们没有更多的钱用于消费工业品和服务产品。
三是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收入水平长期低下,潜藏着引发社会——经济危机的可能性。正是由于广大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收入水平过于低下,目前,中国已出现生产相对过剩而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这不仅造成了对国外市场的高达30%以上的依存度,而且还潜藏着引发社会——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在这方面,国际的经验值得注意。例如,今天的拉美国家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就是,虽然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但社会结构却是高度畸形的,广大农村和农民处于破产的境地,整个社会因此而很不稳定,匪盗猖獗,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阻碍。又如,在巴列维国王统治时期,伊朗利用石油工业迅速成为一个中等收入国家,但当时的政府并未利用这个机会推动社会结构的现代转型,而是不顾社会大多数成员尤其是农牧民仍处于贫困状态的现实,致力于实现国防的现代化,大把花钱,购买先进武器,结果是引发了巨大社会动乱和宗教革命。此外,我们还应当警醒的是,在中国目前的这种社会阶层结构特征,与欧美发达国家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经济格局之间,也不难发现某种相似性,而欧美的这些国家恰恰就在那个年代爆发了空前规模的社会——经济危机。
其次,农业劳动者阶层的观念和文化素质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农业劳动者阶层不仅规模过大,而且还存在着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的观念与文化素质。中国的农民大部分还是小农生产者,更多地习惯于家庭生产的经营模式,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文化教育水平较低。调查表明,1999年,湖北汉川与贵州镇宁两地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平均受教育水平是所有阶层中最低的,分别为538年与315年,各相当于其本地各阶层总平均水平的604%与766%。若与合肥和深圳各阶层的总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汉川农业劳动者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分别相当于合肥和深圳城市各阶层总平均水平的503%和454%,镇宁则分别相当于294%和266%。这种状况,无疑限制了农业劳动者阶层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是农民外出找工作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他们即便向非农产业转移了,往往也只能干一些收入低、工作条件差的体力活。可以说,农业的过剩劳动力基本上是低素质的过剩劳动力,这种低素质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严重软约束,也是中国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一个瓶颈问题。
二 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该扩大的阶层没有大起来
从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来看,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必定有一个规模庞大的社会中间层,属于这个阶层的人口构成总人口的主体,这是社会稳定的坚实力量。日本曾有“一亿皆中流”的说法,美国的中间阶层约占总人口的60%。相形之下,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中间阶层不仅出现得较晚,而且规模过小:目前能够将其归入中间阶层的就业人口所占比例仅为15%左右。
社会中间层过小的结构性后果,在许多方面与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的结构性后果相同,都意味着社会结构的不稳定。
首先,社会中间层规模过小的一个结构性后果是,不利于社会稳定。中间阶层规模过小,直接意味着社会资源分配较为不平等,贫富差距巨大。因为这种结构形态意味着:大多数社会成员处于社会中下层和下层,他们所享受的社会资源的份额很小,小得与他们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严重不相称;少数人处于社会上层和中上层,他们享受的社会资源份额很大,大得同样与他们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严重不相称,其结果就是大多数社会成员未能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中间层虽然有所增长,但在规模上仍然过小,社会总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工人阶层,以致与阶层结构相关的城乡差别和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趋势。长此下去,必然不利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