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价值在于职业
人的生命价值就在于他职业生涯方面的贡献和成功,生命因职业而变得有力和崇高。
在我们的一生中,无论我们是富有还是贫穷,是幸福还是不幸,我们可能无法选择,但我们却能够选择去履行那些贯穿于我们职业生涯中的职责。只有辛勤地工作,才能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工作自身,也成为人们实现人生目的的唯一方式。热爱职业,等同于热爱生命,这是人类伟大的情操之一。
人生的目的或者意义究竟是什么?对此,人类历史上有着众多的解答。东方的众多教义将人生的目的视为成仙成佛,人生的意义在于为来世或者极乐世界修行;而在西方,中世纪以前的教义中,也将放弃现世、刻苦禁欲,最后进入天堂作为人生的目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那时候都很轻视世俗的劳动和生活。
经过中世纪的漫漫长夜,美国新教的兴起改变了人们对人生目的的看法。新教徒有着这样一种信仰:为了来世或天堂,放弃现世的义务是自私的,是在逃避世俗责任。与此相反,履行职业的劳动既是造物主赋予每个人的神圣义务,也是人能够进入天堂的通行证。不是修行,而是世俗的劳动,才能使人生具有价值,才能使人在造物主面前具有意义。职业劳动成为不应被蔑视的、高尚的、证明我们人生意义的事情,职业本身也就成为人生的目的。
在新教看来,造物主的神意已毫无例外地替每个人安排了一个职业,人必须各司其业,辛勤劳作。职业是造物主向人颁发的如何在尘世生存的命令,并要人以此方式为造物主的神圣荣耀而工作。也只有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才能讨得造物主的欢心,才能进入千百年来人类梦寐以求的地方。
弗洛伊德在《文明及其不满》一书中提到:“如果是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为了谋生而从事的日常工作会带来非比寻常的满足感。通过升华,工作能从个人喜好或直觉冲动中发掘潜力,这种原始力量,由于其内在原因要比寻常的力量来得更为强烈。”
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人们必须工作以换取生活,当然有其他的交换方式,如抢劫、行骗等,但这些方式会产生恶果。生活对我们任何人都不容易,我们必须工作,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爱自己。
我们的生活目的不仅仅是赞美上帝和证明他创造的奇迹,更是要通过手和脑的工作——主要是脑——去消费。我们生活在一个以工作为主导的社会中,人们被与消费职责紧密关联的工作伦理所控制。人们工作是为了创造,除了满足我们的温饱,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外,还在为社会贡献和创造更美的价值。
无论你有多么崇高的使命感,多么远大的理想,你必须工作,否则在经济上不能独立,其他想法也无法付诸实施。任何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必须工作才能生存。人不能不工作,工作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一个人应该为实现自我价值而努力奋斗。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布堪纳特别迷恋美式足球,是一位铁杆球迷,他从不错过每年1月间的季后赛。原本一场60分钟的比赛,少不了犯规、换场、中场休息、伤停补时、教练叫停等,这样要耗费很多时间。花这么长的时间在电视机前看比赛,布堪纳感到很浪费时间,甚至产生了罪恶感。然而,球赛又不能不看,为了在心理上找到平衡,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干。他记得曾经从后院捡了两大桶核桃,于是就把这些核桃搬到客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敲核桃,这样或许能心安理得一些。
布堪纳边看球边敲核桃,还在不停地思考:为什么自己长时间坐在电视机前会有罪恶感?为什么自己这么一会儿没工作心里就觉得不踏实?布堪纳在不断地敲核桃的过程中悟出一个道理:社会赞许工作,工作不仅对个人有好处,对其他人也有好处,如果一个人饱食终日,无所事事,那么除他自己的得失之外,别人也享受不到他从事生产带来的“交易价值”。
布堪纳认为:社会对工作赋予道德上正面的价值,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如果有一天人类停止了劳动,那就意味着人类社会自身的毁灭。除为赚钱而劳动之外,凭借每天工作的进行,人们还可以满足心理上的欲望,并借此肯定人生的价值,实现人生质的飞跃。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是一种快乐。
如果我们仅把职业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我们就不会去重视它、热爱它;而当我们把它视为深化、拓展自身阅历的途径时,每个人都不会从心底轻视它。职业带给我们的,将远远超出其本身的内涵。职业不仅是生存的需要,也是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需要。一个人总不能无所事事地终其一生,应该试着把自己的爱好与所从事的工作结合起来,不管做什么,都要从中找到快乐,并且要真心热爱所做的事。
人的生命价值,根本而言就在于他职业生涯方面的贡献和成功。从历史的角度看,一个人之所以流芳百世,也往往是由于他在职业生涯方面的成功,为社会、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从哲学家柏拉图、军队统帅亚历山大、使徒保罗、牧师马丁·路德、律师林肯、军人内森·黑尔,到出版商兼政治家富兰克林、诗人爱默生、商人洛克菲勒、企业家福特等,他们都用职业方面的艰辛,换来了事业的辉煌,从而也取得了生涯的成功。中国儒教圣人孔子曾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段话正是这个大思想家的职业生涯,也是他人生成长过程的精辟写照。
从人生的角度看,生命是一个人在世界上的载体,没有生命,人无法生活在这个充满鸟语花香的生动世界上。
人的生命是人存在和成长的根基,是人能与天地万物一起蓬勃发展的条件,所以非常珍贵,我们只有倍加珍惜和爱护才能对得起赐予我们生命的父母和哺育我们成长的全社会。我们被赐予鲜活生动的生命,同时也被赐予与生命相随相伴的义务和职责。世间有生命的万物,都被赋予了各自生命的职责。从田野里的草丛,到天空中的雄鹰,自然万物所以会有丰富绚丽的色彩和美妙绝伦的秩序,就是因为这些事物总在按照各自生命的规律存在和发展。同样,在人类社会中,诸事有序,风调雨顺,也正是由于人们天天都在履行自己琐细的职责,都在力图使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实和富有意义。
我们的生命,就像是一个火柴盒,里面装有许多火柴。每当我们点燃一根,虽然盒子里减少了一根,但也发出了光和热。善用火柴的人,能点燃起一片灿烂的烛光,一堆熊熊的烈火;不善用火柴的人,盲目或过早地划尽了火柴,结果白白浪费;那些最不懂利用的人,则使火柴浸湿、损耗,点不出一丝火星。生命的职业就是让人们像火柴盒里的火柴能够运用自己的潜质燃烧起熊熊大火,点燃自己,照亮别人。生命因职业而具有意义,如果人尽不到职业责任,就等于没有使火柴点燃起熊熊大火。一个具有生命的物体,只有孜孜不倦地尽自己的天职,才能使生命真正富有意义,才能使生命变得有力和崇高。
因此,当一个人年老垂暮的时候,令他欣慰的,除了膝下的子孙,主要是他几十年职业活动的成果。其实,他之所以欣慰,也往往因为膝下子孙从事职业活动为社会作出了贡献或取得了成功。
阅读思考:
1. 对“生命的价值在于职业”这个观点,你是如何看待的?
2. 你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了吗?
把工作当成人生的乐趣
罗斯·金说:“只有通过工作,才能保证精神的健康;在工作中进行思考,工作才是件快乐的事,两者密不可分。”
曾经有个美国记者到墨西哥的一个部落采访。刚好这天是个集市日,当地土著人都拿着自己的物产到集市上交易。这位美国记者看见一个老太太在卖柠檬,5美分一个。
老太太的生意显然不太好,一上午也没卖出去几个。这位记者动了恻隐之心,打算把老太太的柠檬全部买下来,以便使她能“高高兴兴地早些回家”。
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老太太的时候,她说出的话却使这位记者大吃一惊:“都卖给你,那我下午卖什么?”
人生最大的价值,就是对工作有兴趣,并从工作中获得乐趣。爱迪生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未感觉是在工作,一切都是对我的安慰。”
然而,在职场中,像卖柠檬的老太太那样,把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当做乐趣的人并不是太多,尤其是那些在大公司工作的白领、金领等,他们拥有渊博的知识,受过专业的训练,朝九晚五地穿行在写字楼里,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拿一份不菲的薪水,但是他们并不快乐。他们是一群孤独的人,不喜欢与人交流,不喜欢星期一;他们视工作如紧箍咒,仅仅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出来工作;他们精神紧张、未老先衰,常常患胃溃疡和神经官能症,他们的健康真是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