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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8)

中国是一个隐私严重缺失的国度。在发达的都市还好一些,而在不发达地区几乎谈不上隐私。茨威格所处的时代是十九世纪中叶。从中国目前的现状和茨威格所处的时代相比,仍是不可比的。有没有隐私和人们对隐私的尊重程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文明、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的一个标志。虽说有人能让李银河闭嘴不说话,但人们向往自由、向往快乐的脚步是无法阻止的,毕竟中国已经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从另一个角度说,推动人们道德观念的进步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李银河女士曾无奈地说:我是为一部分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呀,但人们对她不解。可能有人会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过分的谈隐私是一种奢侈。其实不然,经济的落后和道德、观念的文明不是成反向的。观念的落后是一种人性的枷锁,禁锢的是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

豁然一个细节跳入了我的脑袋里,我可以用类似《灼人的秘密》这样的情节来构思一篇小说,题目叫:午夜的阳光。

读书真好,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还可愉悦自己,还可以借鸡生蛋,哪天有时间写出来。

谈到茨威格的自杀,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真正的作家,是心灵的净化器。他追求理想的世界,追求一种完美,当世界离他心目中的世界愈来愈远的时候,他也会疏离这个世界,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是无比的失望。还有谁具有这样的勇气,带着自己的爱妻双双进入天国,这样的例子不是太多。(也有,那就是诗人顾城,可是他太不丈夫了,他是强行带着他的妻子上路的。虽然他也深爱自己的妻子,但他是自私的,是疯狂的,是一种掳掠。简直不能相提并论。)茨威格先生是位大家。我们这些庸人只能苟且地活着,因为我们不具备他的智慧、才华。

2007年5月30日由

是爱情,还是……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

我们常说:爱情是相互的。唯有双方互相欣赏的爱才是美满、幸福的爱。其实,这不是铁的定律,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给你讲述了一个凄美而又悲惨的故事。一个女人用自己的一生爱着一个男人,并为他生下一个儿子,不惜自己卖身来抚养这个“没有”父亲的儿子。

单相思在生活中是非常多见的,比如最着名的是兰州的那个女孩儿爱刘德华爱的有些变态。她无法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是因为她不顾对方的感受,一味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感情的强暴,是大家无法认同的。

然而茨威格笔下的主人公,自从十三岁爱上那个作家之后,直至到死,都将自己的爱深深地埋在内心。

其实,爱一个人容易,但爱一个人一生,并且是在对方毫不知情的状态下,这就困难了。并为他生下儿子一个人抚养,这就是难上加难了。

我无法精确地解读茨威格写这篇小说的最初动机,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是讲一个哗众取宠的故事。

剖析这篇小说,可以下这样的结论,作者是用无情的笔触鞭笞了这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主人公。他不知玩弄了多少女性,他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给一个女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最后他幡然悔悟。小说中不少的篇幅在述说女人的不幸,尽管女人一再声称:我不怨恨你,是我的一厢情愿,但在女人的内心深处,是多么的希望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认出自己,可惜没有,追花逐香、风花雪月,就是作家、这个主人公的日常生活。他爱过无数的女人,他和无数的女人做爱,但他从不会对任何人负责,因为主人公的生活常态就是这样,不对婚姻负责。

用现在的观点讲,我们很难谴责这个温文尔雅、心地善良的男人。他从来就没有感觉到这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深深地爱着他。他邀请女孩吃饭、睡觉在他来说,是平常不过的事了,真是不知道经历过多少这样的事情。

站在这个男人的角度,他是无辜的。试想,如果换成一个当下的一个喜欢金钱的中国当代女子,一定会对簿公堂,用DNA鉴定这个孩子是不是你亲生的,然后再大捞一把。

这个故事的非凡之处在于,这个单纯的女孩从来就没有想过占有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只是在内心深处爱着自己的心上人。不像中国古典的那种林黛玉式的哀艳的爱情。她不仅爱着自己喜欢的人,并且保留了所爱的人的孩子,因为对于她来说,这是一种享受,可能这是大多数中国女人所难以理解的。(当然也有例外。前些时候在“鲁豫有约”一档节目中,一个北京女孩和自己的男友分手了。分手后发现自己已有了他的儿子。经过慎重考虑她留下了这个孩子。这就意味着她要独自承担起抚养这个孩子的是爱情,还是……

责任。可喜的是开始不理解的父母最后也支持自己的女儿,既然是你的决定我们就尊重你的意愿。这是社会的进步。)茨威格给我们讲的故事总是出人意料的。他花了好大的篇幅来描写这个少女对作家的思念。那种细微的心理描写把一个怀春少女刻画得惟妙惟肖。把那种从思念、相思的过程拉的很开。仿佛他就是那个遭遇过不幸过程的那个女人,把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痛彻心肺、痛彻骨髓的爱描写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为了一个少年的梦想,坚守了一生的女人的艰难的遭遇刻画得入木三分。当这个女人为了自己的孩子能上好的学校,能过上好的生活,坦荡地承认自己去委身卖淫的时候,我体会到的是一个女人的坚强和母爱的伟大,包括自己对自己爱情的最伟大的坚守。她有好多次机会能过上好的生活,比如跟了那个伯爵或者那个年纪稍大的好男人,但她都一一的放弃了。这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爱情的伟大。

我们爱一个人很容易,但爱到这种程度的能有几人?我以为这种比贾、黛式的爱情更伟大,尽管这种爱不值得提倡。反过来又说,这种爱又是一种灾难。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爱是刻骨铭心的,然而又是把自己的一生作为赌注的。不过,即使能效仿的又有几人?谁能有这样的勇气?

茨威格毕竟是个大家,他并不想谴责谁,因为谁都没有错。在结尾的时候他这样写道: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蒙眬不清……她的目光落在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因为,每当过生日的时候,女子会送来一束玫瑰。)他全身觳觫:他觉得,仿佛看不见的一扇门打开了,一股穿堂风从另一个世界飕飕吹进他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

该怎样理解这篇小说?令我深思。

2007年6月24日星期日是

人性的盲点

对浩如烟海的外国名家的作品,我通常的习惯是,看他的代表作或他的成名作。莫泊桑的《项链》是在初中时课本上读过的,他的影响不再言说,而他的成名作《羊脂球》是在做文学梦开始后,借读的。我清晰地记得是一本没有封面的书,书的边沿已经发毛,损坏比较严重。我想我对这本书的记忆是如此清晰,肯定是对莫泊桑的崇拜。最近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觉得,好的、经典作品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作品永不会过时,《我的叔叔于勒》就是这样一篇小说。

我父亲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我的叔叔过于奢华,把父亲该继承的那份遗产也挥霍掉了,家里把他送到了美洲。后来叔叔来信说,他赚了一点儿钱,希望能够赔偿对我父亲造成的损失。我的家庭为此而充满了希望,姐姐婚姻也为此确定了。(从姐姐的婚姻这一点可以看到世相的浮俗,不光我的家庭如此。)当我的家庭对此充满憧憬的时候,一次船上的旅游,却意外地见到了叔叔。一个穷困潦倒的在船上卖牡蛎的老头。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对叔叔这个人充满了同情,叔叔毕竟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不然他不会写信说挣钱赔偿哥哥的损失。

小说并没有按惯常的思路往下走,当父亲在轮船上见到久别的、他的弟弟时,他没有激动,没有相逢的喜悦。我的父母亲甚至大惊失色。

为什么如此的惊慌,当然除了赔偿钱财的希望化为泡影骤生愤怒以外,其次是一旦让未来的姐夫知道,可能姐姐的婚事也会成为泡影,更重要的是他的贫穷。

小说笔锋一转,连钱也不敢付了,父母抽身而退,只有让叔叔不认识的“我”来付。小说的意义也就此凸现出来。亲情、血缘已经荡然无存了,剩下赤裸裸的现实,事态如此的炎凉。

其实小说还可以往另一个方向走,但那可能是一篇庸俗的小说。

《我的叔叔于勒》让我联想到,一个真正的作家,他是向善的。没有善良,没有一颗敏感、敏锐的心,你无法在令人感到厌倦的、司空见惯的生活中,发现生活的本质和生活的终极意义。

回到现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多少年老的父母,虽然儿孙满堂,却不见有人抚养。真正的原因不是贫穷,是人性中的那份贪婪。我们多少的公仆,捞了那么多的钱,除了为自己,还为儿孙们着想。

要知道,这些公仆们应该说都是社会的精英,社会的栋梁,甚至是社会的脊梁。这些脊梁都软了,这个社会的架构能稳固吗。

这是我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如果文学连一点教化的功能都丧失殆尽,文学还有它存在的意义吗。可在我们的文坛,许多大腕儿级的作家,已经背离了一个作家的本质。我理解的作家,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

一段时间内,我们的社会尊称作家为灵魂的工程师,我觉得像莫泊桑这些作家,才能够对得起这一称号,而我们的有些所谓大师级的作家已经沦落为写手,把写作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前些时间争论的作家要不要让国家养着,看来有这个必要,但是被豢养着的作家会出现吃人家的嘴软的情况,而在作品中会表现出严重缺钙。这又是一对矛盾。看来,难道能承担起作家这个称号的只能是民间的在野派了?

莫泊桑的小说,已有一百多年了,今天读来并没有隔世之感,就像给你讲述一个昨天的故事。看来从古到今,人性中的盲区是很难进化的。

这种基因不会变异,并且会像癌细胞一样难于克服、消灭。好在,社会还有像莫泊桑这样的傻瓜,给了他叔叔十个铜子的小费。不过我也接过了这十个铜子,这十个铜子的含金量较高,我会小心翼翼地拭去表层的污垢,将它擦亮,让它释放出原有的金子般的光辉,让它闪闪发亮,并将它珍藏于胸间。

2007年2月21日星期三

理解幸福……

——读茨威格《象棋的故事》有感

读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我深为作者对笔下的人物内心世界逼真的描写所折服,我揣想作者并不一定有入狱的经历,一定是靠二手材料写成的!随后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在作者的简介中有这样一句话:战后他目睹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深入探索人的灵魂。

我无意对这位令我尊敬的、伟大的作家“说三道四”,只是作者对B博士在监狱里因孤独而发疯般的描写,我感受颇深。我想作家的伟大之处在于把你没有经历过的、或你不知道的世界告诉你,能够丰富你对世界的认知,而使你智慧的对待人生。我想这是不是作家对人类的最大贡献?

作者在描写B博士的时候这样写道:“我在前厅足足站了两个小时……可是尽管如此,这种站立和等待的折磨同时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快乐。”通常一般人如果在一个地方站立一个小时不能说是痛苦的,也是无聊的。为何B博士感到幸福?因为他是一个囚犯。他在囚室里一个人度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书看,没有人说话,连看守都不能说话。

“我真是形影相吊,成天孤零零地、一筹莫展地守着我自己的身体以及四五件不会说话的东西,桌子、床、窗户、洗脸盆;我就像潜水艇里的潜水员一样,置身于寂静无声的漆黑的大海里。”盖世太保对犯人的惩罚不用刑具,不需要粗暴的拷打和对肉体的摧残,而是把一个人完全地孤立起来,所以当博士换了个环境的时候,哪怕是站着几个小时,他都感到是幸福的。当博士在前庭一个人站立时,发现一本书并把他偷回来的时候,作者这样写道:“当我带着这本书回到地狱,终于独自一人,可是又不是孤零零一个人的时候,这是多么幸福的一瞬啊!”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默想,到底什么是幸福?人们因为环境的不同,地位的不同,对幸福的理解是有着天壤之别的。有人说活着就是幸福。这话如果用在此时B博士的身上,显然是错误的。B博士此时生不如死。所以,幸福是一个值得咀嚼、甚至是耐人寻味的一件事。

我记得史铁生在他的《灵魂的事》里面这样说:当我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我抱怨命运的不公,认为我是不幸的。当我患上尿毒症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多么怀念我坐在轮椅上的日子,我认为在轮椅上坐着的时候是多么的幸福!当史铁生被病魔折磨得头脑昏昏不能思考时,史铁生想哪怕我躺在床上只要能思考、能写作,那就是幸福的。由此得出结论,实际上,回想以前的日子,我时时刻刻的都在幸福着。也许当时我们没有体会到而已。(以上是我的模糊的记忆,写此文时一时找不到那本书,如有错误的地方请见谅。)

由此我想到我自己在日常的生活中,我的心情会因一些琐事而备感痛苦不堪,老认为自己有多少痛苦。现在想,这些痛苦都不值得一提。

似觉自己有些矫情,或故作呻吟。和这些大家相比,自己那点自以为痛苦的痛苦能叫痛苦吗?足以看出自己是多么的浅薄,也证明自己的无知。

我想,茨威格1940年到巴西后,时值***势力猖獗,作家目睹他的“精神故乡欧洲”的沉沦而感到绝望,直到1942年2月22日同他的第二位夫人在里约热内卢近郊的寓所内双双服毒自杀。我想在这两年的时间茨威格肯定是痛苦的。他的痛苦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而痛苦,他是为人类的悲哀、战争给人类造成灾难的痛苦而痛苦的。所以后人在评价茨威格的时候会说:茨威格是一个真正的和平主义者、人道主义者;是一个具有世界级视野的、人文情怀的作家。在他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他在绝命书里这样写道:“………自从操我自己语言的世界对我来说已沉沦,而我的精神故乡欧罗巴也已自我毁灭之后,我在这里比在任何地方都更愿意从头开始,重建我的生活。但是一个人年逾六旬,再度重新开始,是需要特殊力量的,而我的力量,却由于常年无家可归,浪迹天涯,已经消耗殆尽。所以我认为还不如及时地、不失尊严地结束我的生命为好。

对我来说,脑力劳动是最纯粹的快乐,个人自由是这个世界上最崇高的财富。”通过这段话我们也可以“窥视”到茨威格对幸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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