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大陆的西北部,有个面积仅4.1万平方公里的国家。通常人们称它为荷兰,它的正式名称为尼德兰王国,荷兰只是这个王国中最大的行省的名称。
在800年以前,这里是一片没有人烟,只有海潮出没的湿地和湖泊。直到今天,荷兰仍有1/3的国土位于海平面以下。如果没有一系列复杂的水利设施阻挡,荷兰人口最稠密的地区,每天将被潮汐淹没两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300年前却是整个世界的经济中心和最富庶的地区。一个仅有150万人口的荷兰,将自己的势力几乎延伸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被马克思称为当时的“海上第一强国”。
在17世纪,这个小小的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船队,它们游弋在世界各大洋中,几乎垄断了全球的远洋贸易,当时英法两国的远洋贸易总额加起来才勉强与它相当。世界历史上的17世纪被公认为“荷兰的世纪”。在那100年的时间里,世界上几乎没有人能够忽视荷兰:第一个真正世界意义上的“大国”,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帝国。
第一(节)填海造地的国度
在荷兰官方的文件中,荷兰被称为尼德兰。尼德兰的意思就是低地。这个词准确的概括了荷兰的地理状况。即使到今天,荷兰仍然有1/3的土地处于海平面之下。而荷兰这个国家的历史,就是从填海造地开始的。
一、围海造地
荷兰地势低洼,全国近三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平面,仅三分之一的地面高出海平面一米,其余地区海拔多在10~30米之间。由于地势太低,加上地面仍在缓缓下沉,海水经常淹没一些地区,使本来已是人多地少的荷兰用地特别紧张。荷兰人为了生存,从十三世纪已开始就在西北部顺德海围海造田,与海争地,迄今已持续了700多年。共修筑堤坝1800多公里,造地7000多平方公里,相当于全国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昔日的河滩、海涂,变成了近1000万亩的肥沃良田。
今天的阿姆斯特丹,就是在1282年一次海啸中诞生的。海啸在泰瑟尔岛附近冲破了沙洲保护线,于是出现了今天的须德海。由于其高度低于海平面3米,倒灌进陆地的海水使城市四周遍布沼泽,河道纵横,将整个城市分成了大小不一的岛屿。
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荷兰人与自然进行了长期的对抗,最终成就了一段奇迹:通过围海造田造就了国土面积1/3的新土地,而他们对抗自然的武器就是堤坝、运河和风车。在围海造田的过程中,荷兰人在广阔的浅水区围起堤坝,在堤坝上建起风车,在堤坝的周围开出环形的运河。风车抽出来的水排入运河,运河再将汇集起来的水注入大海。经过年复一年的辛苦,终于有了现在的荷兰王国。
二、国家雏形
16世纪之前的尼德兰大致范围是今天的荷兰和比利时,在当时成为尼德兰的北部和南部。北部包括荷兰、泽兰、乌特勒支、弗里斯兰、奥福莱塞尔、格尔德兰7个省,独立前该地统属于尼德兰。尼德兰地区物产丰饶,处于北海、波罗的海至地中海的商业要道上,有着发展商业的天然优势。11-14世纪该地划分为许多小领地,分属法国国王和德国皇帝,15世纪时归勃良第公国所有,16世纪初起,又归属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之下。1581年,这七个省同盟宣布解除对西班牙国王的效忠,成立联省共和国。经过多年的斗争,1609年,西班牙被迫与荷兰签订为期12年的停战协定,默认了荷兰共和国的独立24。
荷兰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三级议会,设在海牙,它由各省代表组成,拥有立法、决定税负、宣战、媾和等权力,各省代表都拥有一票表决权,三级会议的决议必须所有代表全体通过才有效,存在意见分歧时可由执政来协调。三级议会的常设行政机构是国务会议,它由12名委员组成,职能包括军事和财政,根据各省纳税的数量来决定委员的人数,因荷兰省和西兰省纳税最多,故出5名委员,他们实际上左右了三级议会。
地方权力机关有省议会和市议会,各省在处理地方事务时拥有广泛的自治权。各省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这就使得各省议会的社会成分和作用不完全相同,如荷兰省的省议会中大资产阶级的代表占了绝对优势,而东部的格利德恩省和奥维依谢尔省贵族则占多数。
共和国同时设立一名执政,做为三级会议的首脑,享有最高行政权和军权。根据规定,如果三级议会代表对重要国务问题有意见分歧由执政进行协调,该职由奥兰治家族世袭。由此,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掌权的国家正式形成。
三、资本主义的福音
无论在中央政权还是在地方政权中,资产阶级成分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荷兰市等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城市在国家和地方决策中都能起到主导作用,这就决定了荷兰的国家政策必然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近代早期跨洋贸易不断为各国提供新的商机,国际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荷兰的这种政治优势成为其取胜的法宝。这一点在17世纪错综复杂的商业外交中得到了清晰的反映。
荷兰共和国注意支持、鼓励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工商经营和国际贸易以及海外殖民冒险。如东印度公司股东650万荷兰盾,其中大股东数万盾,小股东几十盾,持股者遍及社会各阶层。到17世纪中叶,人口不足200万的荷兰拥有了全欧洲商船吨位的3/4,是英国的4-5倍,法国的7倍。
荷兰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实现了宗教宽容,这与资本主义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原则在自由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实现有关。早在共和国草创时期的1566年,三级会议的报告就提出了教派平等、政府不介入教派纷争、不实行国教的政策,而且荷兰也从未迫害过异端。荷兰的这种政策,不仅避免了国内的政局混乱和流血冲突,而且还吸引不少受到宗教迫害的外国经济人才到荷兰避难。在西班牙统治之下的一些富商、企业家和拥有雄厚资金的犹太商人就因为无法忍受西班牙的宗教迫害而投奔荷兰,仅来自商业中心的安特卫普一地的就有几千人,这些人为荷兰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并促进了城市繁荣。阿姆斯特丹的人口在1585-1622年间从3万人增加到10.5万人。1686年法国《南特敕令》解除后,胡格教徒受到迫害,大批法国工厂主带着技术和资金来到荷兰,而荷兰为了欢迎他们的到来,特意取消城市行会条例,为其开业提供便利,这一举措有利的促进了荷兰手工业的进步。此外,很多背井离乡的德国教徒、葡萄牙犹太人以及各方朝圣人士最后都把荷兰作为自己永久的家园。
与宗教宽容相辅相成的是社会和谐。荷兰在17世纪就创办了养老院、孤儿所和救济院,是世界上最早的由政府兴办的慈善机构。荷兰的市政建设在当时的欧洲也属于领先水平,城市布局合理,公共秩序也让人心安。与曾经的强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相比,荷兰没有充斥街头的流浪汉,也很少发生抢劫事件,国内的社会秩序比较好,官民关系相对融洽,政治环境较好。
第二(节)金融先行者的脚步
荷兰能够以一介小国成为17世纪的商业霸主,自然有其过人之处,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荷兰国内具有很强的金融创新,从而激发了经济建设中的积极因素,并且为整个国家的兴旺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一、银行业的兴旺
开办银行并非荷兰人的创举,因为早在15世纪,意大利就已经开始发展银行业。但荷兰人在近代商业体制上的创新却一直为历史学家们所称颂。荷兰人在商业体制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赋予银行以全新的功能(信用功能),1609年建立阿姆斯特丹银行就是一个典型,通过这种途径,阿姆斯特丹发展成为欧洲经营外汇、黄金和白银的中心。二是大力发展期货、商品投机、股票投机、国库券等金融技巧,通过这种空对空的交易,荷兰垄断了欧洲许多商品,使得荷兰成为许多商品名义上的“囤积地”、“集散地”和“中转地”,而无需将这些商品直接运到荷兰25。
而且,荷兰政府和立法机构的举措也对银行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立法保证银行的交易自由;二是政府在欧洲大陆的战争中保持中立。由此,一个看上去不可思议的现象出现了:当荷兰和西班牙的舰队正在海洋上厮杀时,西班牙贵族手中的白银仍可以自由地从阿姆斯特丹银行的金库中流进流出。荷兰的银行,可以合法地贷款给自己国家的敌人。
1.阿姆斯特丹银行
阿姆斯特丹银行于1606年经市议会批准,1609年正式开始营业。该银行不是发行货币,而是以存款为主要业务,当时各地使用不同的货币,而商人又无法找到大量合乎标准的货币汇票,这成为兴起的国际贸易的一大缺陷。阿姆斯特丹银行则发行了一种有价值保证的“银行票据”,即阿姆斯特丹银行在吸收不同成色的金属货币存款时,先对其进行称量和检验后,给存款人以它自身所定的一种等于荷兰币的信用货币登记于账簿之上,这样,存款人即以此信用与人交易。之后,银行又接受金银条块业务,以类似的方法进行存款26。
这座银行得到了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担保,市政府为它的银行提供保证金,这些保证金只能存储在银行里,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目的。阿姆斯特丹银行在不同国家的现金储备数量巨大,所以没有任何停止支付的危险,这使它成为18世纪共和国多次财政危机中最有价值的金融机构。阿姆斯特丹银行不仅成为共和国而且成为欧洲商业领域中的重要因素。由于它提供的信贷和它的汇票到处都有信用,所以极大地促进了共和国对外商业的发展。
这家银行有接受存款、转账、开发汇票的业务,它还有权兑换货币、买进金银和外国铸币、铸造法定货币等。当时规定所有价值在600弗罗林以上的票据只有通过银行才能办理,所以几乎每个商人都在银行开立账户。但是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不向客户提供任何个人贷款,也不允许私人账户透支。存入该汇兑银行的存款由阿姆斯特丹公司担保,一直到1683年,该银行都为票据交换提供免费服务。尽管类似的银行迅速在汉堡、米德尔堡、纽伦堡等城市建立(据估计,到1697年欧洲已有25家公共银行),但是没有一家银行具有阿姆斯特丹银行这样的信用和实力。1721年,该行共有2,918个账户,价值共达28,886,000弗罗林。1660-1710年,该银行依靠阿姆斯特丹无可争辩的世界贸易中心的地位,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多边支付体系的中心。当时荷兰的贸易公司遍布世界各大商业中心,荷兰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着阿姆斯特丹建立稳定的汇率体系,稳定的汇率又巩固了它在贸易中心的主导地位。阿姆斯特丹的汇票是万能的通行券,几乎在世界各地都能承兑。
由于储蓄和兑换的安全、便利,阿姆斯特丹银行于1683年开创信托业务。先是对储户提供贷款,后又发展了“承兑信用”,使得全欧洲的票据都涌向阿姆斯特丹。无数的汇票云集在这座城市的上空,然后再分散、集中,反复循环,“就像血液随着心脏的搏动,贯穿着整个欧洲的商业系统”。
“金融流通转而又产生并维持了低利息率,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借贷利率最低曾下降到2%,这表明存在着过剩资金。于是投资业务又蓬勃发展起来。由于荷兰本土缺乏相应的工业基础,荷兰资金便滚滚外流。向欧洲各国发放贷款是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又一金融利润来源,这一情景甚至延续至18世纪末,虽然那时荷兰早已把世界霸主的地位让与英国,但荷兰的信贷业务却依然十分发达。波尔多1/3的贸易依靠荷兰的贷款,连英国也离不开荷兰的资金,依赖程度之深,以至英国人觉得自己已被荷兰所控制。由此可见,称阿姆斯特丹银行为荷兰的重要经济支柱并不为过,是它为荷兰经济和贸易的繁荣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27。
2.信贷投资活动的旺盛
银行制度的创立,使得荷兰商人可以3.5%的低利息获得贷款,而其他欧洲国家从该银行的贷款利息则是6.25%。由于英国17世纪的借贷利息是荷兰的一倍,所以荷兰商人可以用比英国人更低的出价买到英国的煤炭,以及其他国家的产品和资源,这乃是荷兰奇迹和荷兰崛起的重要原因。而实际上,根据一位英国历史学家的研究,英国人欠荷兰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利息,到300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偿清。而清偿利息,则是18世纪以来的英国加快海外掠夺和殖民活动的一个重要动力。
大量的资本积累造成了票据的风险投资,在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世界的经济信息在这里汇总,无数的票据在这里交易。除了期货和票据交易,荷兰的信贷实力还表现在国家经营的公债。从17世纪开始,无论是兴建公共事业,还是招募雇佣军,或者装备军船,国家都不缺钱。联合省发行大量的公债。它的信誉非常好,国家支付利息从来不拖欠,因此所有的投资人都不想抽回资金。当国家需要发行公债的时候,认购的人趋之若鹜。
如同美国今天发行大量的欧洲美元,让美元成为世界货币一样,阿姆斯特丹也以自己的信用和实力在欧洲范围内发行货币。一位经济学家曾这样描述过阿姆斯特丹的信贷能力:“阿姆斯特丹的10名或12名头等批发商聚会研究一项银行信贷业务,他们当场能够让2亿多弗罗林的纸币在欧洲流通,并且比现金更受欢迎。没有一个国家的君主能办到这种事情。这种信贷使这10名或12名批发商能够放手的在欧洲各国施加影响。”
荷兰一个世纪的商业的繁荣造就了荷兰的资金过剩,其数量之大,即使荷兰向欧洲各地的商人提供信贷,仍不足以吸收全部过剩资金。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各国纷纷向荷兰借款,其中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萨克森选候、巴伐利亚选候、再三举债的丹麦国王、瑞典国王、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甚至汉堡市。已经进行独立战争的美国起义军也向荷兰借过钱。这些王公贵族将自己价值连城的首饰拿到阿姆斯特丹作抵押,与荷兰商人达成借款协议。
荷兰是现代商品经济制度的创造者,他们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爆炸式的财富增长。
二、证券业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