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每个月底都应该送到经理的案头。它告诉经理企业拥有什么,资产的重心在哪里,引导经理下一步如何配置资产,流动性是否会有危机,将来盈利的潜力……
第一(节)看懂资产负债表需要的基本功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金融企业的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
资产
1.流动资产的归类条件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非流动资产的归类条件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负债
1.流动负债的归类条件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2.非流动负债的归类条件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特别指出
(1)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分别比照(2)中的方式进行处理。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项目的列示要求
1.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及预付款项;
(3)交易性投资;
(4)存货;
(5)持有至到期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7)投资性房地产;
(8)固定资产;
(9)生物资产;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11)无形资产。
2.至少应包括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类项目的列示要求
1.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短期借款;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交税费;
(4)应付职工薪酬;
(5)预计负债;
(6)长期借款;
(7)长期应付款;
(8)应付债券;
(9)递延所得税负债。
2.至少应包括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的列示要求
1.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的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实收资本(股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2.至少应包括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应当包括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总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格式及列示说明。
第二(节)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列示和详解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列示说明:
本表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上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本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以下是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列报说明。
“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预付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等。
“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长期应收款项等。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种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值。
“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的可收回金额。
“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尚未使用的各项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生产性生物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矿区权益和油气井及相关设施的原值减去累计折耗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净值。
“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
“商誉”项目,反映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的价值。
“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资产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企业承担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收款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各种薪酬。
“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项目列示。
“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应支付的利息等。
“应付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项目列示。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的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和利息。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
“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负债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内单独反映。
“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
“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
“库存股”项目,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金额。
“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未弥补的亏损在本项目内以“—”号填列。
库存现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2)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2)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其他货币资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2)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