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多稀有的矿产,而建州,因为锻造世家诸葛家的存在,一跃成为天下最富饶的三大名城之一。
建州虽地处北方,但初春的气息已经悄然临近。不同于南方春天的绵长,北方的春天来得很是突然,前几日还是春寒料峭,这几天已是春色满园。
建州城内,海棠、牡丹、芍药、樱花,一簇簇、一丛丛,争相绽放。
来到建州已有三日,却一直未收到大师兄的消息。
一大早就出来在城里晃悠的阿丑,随意找了个路边的茶棚坐下,要了碗茶水和瓜子,便开始听着周围人唠嗑。
三日前,她和白景在距离建州不到三百里的枫林镇分道扬镳,独自一人前往建州城。
因为一个名叫灵芸的绿衣女子的到来。
离开的时候,白景拉着她的手,塞给她一个包裹。“等我,半个月后,我一定来找你。”阿丑只是但笑不语,等人离开了,打开一看,除了一叠银票之外,还有一个刚好能遮住她脸上黑胎的银色面具。
虽然没有明说,但她却看出这块面具的质地与白景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戴的一样。连边缘处点缀的的流云细纹都一模一样。
只是,这样的面具,行走江湖还不如一张人皮面具来得方便。
“唉!这建州城,是要热闹起来了。”
正在往大粗碗里倒茶水的小二哥,听到客官的感叹,不由的会心一笑,“客官说的是,凡是跟诸葛家沾上边儿的,那可都是大事儿。”
“可不是吗?这当今武林,自从五年前江南冷家的那两场婚礼之后,很久没这么热闹了。听说诸葛家连请帖都发出去了。”
“小的还听说光是流水席就打算摆个三天三夜,到时候咱们可就有口福了。”
“呵呵!小二哥倒是实诚。不过咱们这些平民百姓,到时候也只能在外院吃吃流水席。”
正拎着耳朵听得入神的阿丑,冷不防的被人从身后拍了拍肩膀。
“这位兄台,能否告知在下城门怎么走?”
“那边。”
懒洋洋的抬了抬手指,阿丑头也没回的继续嗑着瓜子儿听那两人唠嗑。
一刻钟之后,“这位兄台,那个,去城门怎么走?”
“那边。”
两刻钟之后,“这位兄台,请问城门在哪个方向?”
“那边。”
“这位兄台”
“我说你有完没完啊!”
之前阿丑还在纳闷今儿出城的人怎么这么多,但当同一个人问了她不下五次之后,阿丑终于没了耐心。
火大的扔下手中的瓜子,阿丑转过身,就见一个十七、八岁的锦衣少年,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阿丑。
一张娃娃脸上满是委屈,大眼睛里早已蓄满了眼泪。
“呜呜呜,你凶我人家也不想嘛!可是可是人家就是记不住。”
看着蹲在地上大哭的少年,阿丑见周围人的视线都集中过来,头疼的抓了抓头发。难道,他是路痴?
“好好好,我错了,我不该凶你的。你先起来好不好?”
没听见,继续嚎啕大哭。
“行了,算我倒霉,我带你去总行了吧!”
世界终于清静了。
“真的吗?你不会是人贩子吧!”
那张白净的娃娃脸上哪儿还有半点眼泪?
去你二大爷的人贩子!
欢迎来阅读阁!锦衣少年黑葡萄般的大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嘴角扯出一抹坏坏的笑。
阿丑没料到自己活了二十年,居然败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但是话已经说出口,也不好食言。更何况周围的人都在瞧着。
只得恶狠狠的问道:“一句话,去不去?”
“去,当然去。”
“喂!走这边。”
将走错方向的锦衣少年一把拉回来,阿丑付了茶钱,带着人朝着离这里最近的城门走去。
“本少爷叫文轩,你呢?”
打量着身旁的阿丑,见“他”身材瘦弱高挑,长发未束,只是用一根布带随意的绑着。面容却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平凡得没有一点特色,是那种混入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长相。但皮肤白皙,不似风吹日晒干重活儿的人。
唯一耐看的,大概只有那双眼睛。
一双瞳仁,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灵动明丽,似女子的眼睛般明洁。
只是在看到那个明显的喉结后,文轩便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儿平凡、普通,促使他理所应当的使出了杀手锏。对待娘亲和大哥的惯用手段——装哭!
果然,这人虽然气恼,却仍是答应为他带路。
“你是外乡人吧!”
见阿丑不理他,文轩继续发挥缠功,“你家在哪儿?你在建州有亲戚吗?看你的样子也二十出头了吧!你娶亲了吗?”
耳边呱噪的声音突然消失,阿丑转过头,就见拉着她胳膊的少年眼馋的看着路边摆放的各色小吃。
嘴角,有疑似口水的透明液体流出。
“咕咕咕…”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嘴巴上急忙否认,另一只手却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捂着饿得瘪平的肚子。
阿丑无奈的抬头做望天状。
她这二十年加起来,估计都没今日叹气的次数多。算了,就当做做善事,偶尔发点善心吧!
“喝了半天的茶水,我也饿了。先去吃点东西再走吧!”
拉着文轩进了最近的酒楼,阿丑将一锭银子扔给小二,让他尽管捡好吃的上。
“你不饿?”
“……饿。”
“那你怎么不吃?”
“本少爷才不吃嗟来之食。”
而且,眼前的饭菜,没一样是他喜欢吃的。
“那你就继续饿着吧!”
本以为阿丑至少会劝上两句,然后他便借机给自己找台阶。却不料阿丑居然直接拿起盘子里的一个鸡腿,开始慢条梳理的啃着。
时不时的还咂巴两下,发出一两句感叹:“味道真不错,好吃。”
“咕噜…”
吞了一把口水,一大早跑出来连口水都没喝的文轩看着桌子上热腾腾香喷喷的烧鸡腿、紫苏鸭、红烧鱼………
这些东西哪一样不是他平日里吃腻的?
换做平时拿上来他看都不看,闻两下就没胃口。
可是今日不一样。
为了准备这次离家出走,他可是从昨个夜里就紧张的吃不下饭。
可出门从不带银子的他,哪里知道居家旅行,尤其是离家出走的必备法宝,便是赤裸裸、白花花,平日里他最瞧不起的银子。
见阿丑正往窗外看得出神,文轩自觉机不可失,快速的伸出了爪子抄起一个鸡腿就开始啃。
两人合力消灭了一只鸡、半只鸭,还有几个小菜之后,文轩招手便让小二上茶。
品着上好的雨前龙井,整个人舒服的摊在椅子里。完全忘记了他现在是在离家出走的路上。
虽然,他连城门都还没走出去。
但他现在只想感叹一句,啊!这才是人生啊!
吩咐小二将没动的饭菜打包,阿丑看着吃饱喝足的文轩。
眼前的少年衣着华丽,身上那块衣料正是出自扬州的烟云锦。仅这一件衣服,就够普通人家一年的生计。而刚才的用餐,从头到尾他的举止都挑不出一丝毛病。
这种深入到骨子里的优雅作风,她太过于熟悉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在建州城里,符合这种出身的,只有诸葛家。
诸葛家的大少爷,她虽然没见过。但他少年成名,算起来,现在至少也二十有五了。那眼前这个自称文轩的少年,如果没猜错,应该就是诸葛家的二公子,诸葛文轩了。
“你要这些剩菜剩饭做什么?”
“难道……”
脑子里只是一想到下顿要吃这些剩菜剩饭,文轩就厌恶的抖了抖身子。
他才不要!
没有错过他眼中的抵触和厌恶,阿丑状似无意的问道:“你为什么要出城?”
“因为…因为家里人逼我娶个我不喜欢的母老虎。我不愿意,就自个儿跑出来了。”
“厉害吧!”
看着文轩得意的小脸上写着“快来夸我!快来夸我!”
阿丑好笑的住了嘴,知道眼前这小子看着虽单纯,可说话却是半真半假。滑头得很!
这不,才认识不到半天,就已经开始骗吃骗喝了。
不过,他口中的那个母老虎,应该是烟云山庄的大小姐,上官凝雪了。
出身与书香门第的上官凝雪,自小诗词歌赋便样样精通。十三岁的时候,以一曲“流水”,被江湖人奉为“绝世才女”。有幸听她弹琴的人曾感叹:“人生在世,若能听上官小姐抚琴一曲,也算无憾了。”
当今武林,论出身、论家世,能与风头最盛的江湖第一美女白芊芊相媲美的,大概也只有这位上官小姐了。
听说上官凝雪年幼的时候,还曾与诸葛文清定过娃娃亲。怎么现在成亲的对象又变成了诸葛文轩?
“站在这里别动,我马上回来。”
出了酒楼,阿丑让文轩在那里等着。自己拎着打包的饭菜朝着小巷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