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干什么?”
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听话’为何物的文轩,见阿丑的越走越远,在好奇心驱使下也跟着追上去。
“他们…”
眼前的…还能算是人吗?
瘦骨嶙峋的骨架外裹着几块散发着恶臭的破布,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裸露在外的皮肤因为生了暗疮,有的已经开始溃烂。一张脸上,早已分不清哪儿是眉毛,哪儿是头发,只是纠结着杂乱在一起。
空气中飘散的恶臭,让文轩不自觉的捂着鼻子站在那里。一时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阿丑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神情泰然自若的走进去,蹲下身,将拎在手里的饭菜分给那些人。
“你不是问我,要这些剩菜剩饭做什么吗?有没有想过,在你对着山珍海味挑剔饭菜不好的时候,还有很多人在饿着肚子,等着别人餐桌上的残羹剩饭。”
阿丑特有的清冷嗓音还在耳边回转,站在巷口的文轩一时间哑口无言,百种念头齐齐涌上心头。
明明只是隔着一条巷子,却仿佛将一个世界生生的隔断,分隔成两个极端。
平日里见惯的繁华热闹,现在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
将人送到城门口,阿丑将身上的碎银都给了文轩,“这是五十两,加上刚才的饭钱一共五十三两银子,下次若是能遇着,记得还我。”
说这话,完全是为了照顾这位小朋友别扭的自尊心。
“出了城往南走一百里,有个小镇。不过依我看,以你的脚力,怕明个儿也走不到。”
“最后奉劝你一句,江湖远比你想象的要险恶,你那招也只能在家里使使。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也不管文轩有没有听进去,反正她能做的都做了。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怎么还你啊!”
“没必要。”
下次会不会遇见,还是个未知数。
更何况,她早就没有名字了。
朝着身后的少年潇洒的挥了挥手,不消片刻,阿丑纤细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里。而身后文轩微弱的声音,则被茫茫人海掩盖,抛在身后。
欢迎来阅读阁!诸葛世家的锻造史,可以追溯到两百多年前。
作为一个世世代代以锻造兵器为生的家族,诸葛家的真正繁荣,却是在一百年前。诸葛家的先祖打造了九把绝世名器。剑三:一曰飞景,二曰流采,三曰华锋。刀三:一曰灵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匕首二:一曰清刚,二曰扬文。灵陌刀一:曰龙鳞。因姿定名,以铭其柎。
“流采”因其锻肌形如虹霞,“灵宝”因其锻肌形如龟甲,“含章”因其锻肌似丹露,“龙鳞”其锻肌则形如片片龙鳞。古书中记载:“宝刀既成,穷理尽妙,繁文波回,流光电照。神器化成,阳文阴缦;流绮星连,浮采泛发。”
因这九把名器,诸葛家一时间名声鹊起。江湖人纷纷以拥有一把诸葛家亲手打造的兵器为荣。
暂不论如此久远之事,就说当今武林,江湖四大公子中白云飞的出云剑,冷清霄使的清风剑,皆出自诸葛家之手。在江湖兵器谱排行榜上,名列二、三。
而兵器谱上的第一,宝刀寒月,却至今下落不明。
诸葛家的主宅依山而建,背靠终年积雪的大孤山,占地极广。而诸葛家锻造兵器的场地,就在这座雪山深处。那里,埋藏着丰富的铁矿和稀有金属玄铁精。玄铁精打造的兵器,永不锈蚀,是制造器物的极品材料。但因储量极少、开采极其困难,而显得格外珍贵。
整栋宅院,坐北朝南。朱红色的大门前摆着两尊镇邪的石狮子。门面上的金漆兽面锡环,原本乃是公侯所用。进了门,是一面汉白玉打造的屏风,上刻着百鸟朝凤图。屏风后面,是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
露天院子里,四周摆放着盆景,院子里唯一的那把朱漆椅上,正坐着个吊儿郎当的锦衣少年。
“少爷,您要的人给您带来了。”
“嗨!好久不见。”
放屁!明明一个时辰前他们刚在城门口分手。
暧昧的冲着阿丑眨了眨眼,诸葛文轩的娃娃脸上尽是得意。
时间倒回到一个时辰前。
阿丑将诸葛文轩送到城门口,然后转身离开。原本,事情该这样发展。但是,诸葛文轩还没迈出城门,就被家中一路寻来的人找到。
“少爷,您玩了一天,也该回去了。夫人还等着您一起用晚膳呢!”
眼前挡住诸葛文轩的老者,正是诸葛家的管家,连他这个少爷都要喊一声秦叔。秦叔抬头望了望天,这个时辰回去,还能赶得上安排晚膳。
其实今儿个一早,他就发现少爷不见了。不过少爷经常不见!更何况有人跟着,他倒也不担心。而且,以少爷的能力,估计天黑都找不着路。所以眼见时辰差不多,他也该来接少爷回家了。
见自己走不掉,诸葛文轩索性也懒得反抗。只是想到要回去面对那些令他厌烦的人和事,原本雀跃的心情瞬间就跌落谷底。看着阿丑离开的方向,诸葛文轩眯着黑亮的眼睛,嘴角露出一抹坏坏的笑。
“要本少爷乖乖回去也行,不过得帮少爷我抓个人。他今儿个可是好生的欺负了本少爷一回。”
于是,阿丑前脚刚踏进客栈,还没来得及喝杯茶水,就被后脚跟来的诸葛家下人连拖带绑的“请”到了这里。
“松开,松开。谁让你们用绳子的!本少爷明明吩咐了要给我好生的请过来,一个个都聋了不是?”
揉着一路上被绳子勒疼的胳膊,阿丑一言不发,只拿一双眼冷冷的瞅着讨好的凑上来的诸葛文轩。
“都下去吧!”
被阿丑看得浑身不自在的诸葛文轩,心虚的摸了摸秀挺的鼻子,“嘿嘿!那个…误会…一场误会!”
“哎…别走啊!”
见阿丑作势要走的,诸葛文轩慌忙一把拉住她,委屈的解释道:“我错了还不行吗?本来我都快出城了,谁料到居然被秦叔逮着。论武功我又打不过他,只得跟他们回来。可是…可是…”
明知道自己离了家,什么都做不了。更何况他那自小就有的路痴毛病,走出这个家都困难,更别说走出城了。而且,就像大哥经常说的,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责任……
“就十天…不…五天,就陪我五天好不好?”
如同溺水的人般,诸葛文轩拉着阿丑,紧张的看着她。眼前的人,是他拼尽全力都想去抓住的那根救命稻草。至少这几天,他需要一个人陪在他身边,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在他身边,陪他撑过这几天。
他知道,这个人不可能是诸葛家的任何一人。虽然他贵为诸葛家的二少爷,但是没有人会停下来听听他心里的想法。所以,即使眼前的人认识不到一天,他却想留住“他”。如果是“他”,也许愿意停下来听听他说话。
“好,不过我有条件。”
欢迎来阅读阁!猎猎山风扬起那人黑色的长袍,衣摆处褐色的血迹已经干涸,如一朵妖艳的彼岸花,开在黑暗的帷幕上。银色面具后的双眼,漠然的注视着山下的惨象。
“主子,您受伤了。”
站在一旁的灵芸疾步走上前,却被那人抬手止住。
“不碍事。”
这批人的武功虽然不高,但里面汇集了西域的蜇人、南疆的苗人,用毒的手法极其刁钻古怪,让人防不胜防。昨夜的突袭,若不是早已做好万全的准备,他也很难全身而退。
“主子,冷庄主来信。”
从山下疾奔上来的阿二,将手中的信笺递给身前的人,然后退到身后,冷眼看着下山的场景。
此处是距离李家村不到五十里的凤歧山,通往西域的必经之路。初春的旭日缓缓越过远处的雪山,缕缕阳光照在洁净的冰雪上,如同一面面波光凌凌的镜子,映着山下血红的惨象。仿佛无边炼狱般,视眼里只剩下一片惨淡的红。
“拜月教”常年蛰伏在西域,甚少踏足中原。二十年前却被“暗夜”纳入麾下,成为其杀人掠夺的工具。
他们已经暗自跟踪了这批蜇人长达半年,若不是一个月前得到确切消息,怎么也想不到这批嗜血狠辣、杀人手法极其残忍的“暗夜”杀手,居然会潜藏在李家村。
岭南薛家的八十五条人命、洞庭湖飞鱼寨的一百三十条人命
还有,十日前,李家村的五十六条人命。原本那些朴素的村民是能够保住性命的,若不是他们抓住了那位姑娘,主子也不会临时改变主意。
数不清的人命、罄竹难书的血债。
这些人落得这样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
黑衣男子,正是七日前在枫林镇与阿丑分手的白景,抖开手中薄薄的几张信笺,一目十行的快速扫过信上的内容。面色依旧冷峻,心里却暗自好笑。
这个冷清霄,五年未见,依旧让人喜欢不上来。
信笺上,冷清霄已经在三日前灭掉了南蛮的毒人,此时已动身前往建州。但关于“醉红颜”,却依旧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