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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作诗文·诗可以兴,可以怨(2)

当春风重新吹拂华夏,新的生机在每个角落焕然出现,阴霾的天空绽放出多年来第一缕艳阳。那一年,是值得被历史和所有人深深铭记的一年。一九七八年,一切动乱和不平终于画上了句号,"四人帮"倒台,邓小平走上历史舞台,中国多年紧闭的国门在举国一片欢呼中缓缓打开。

对外开放,这个英明国策并不仅仅指经济上的开放,这是一种全方位开放。包括文化的交流。那年八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派出代表团参加欧洲汉学大会,钱钟书名列其中。由于多年的锁国政策,英文好的学者并不多,而钱钟书是少数精通英文又国学深厚的学者之一,因此,遣派他出访欧洲,是毋庸置疑的。一行人当中还有夏鼐、许涤新等人。可以说,他们是"文革"后第一批走出国门的学者。

那场欧洲汉学大会传承自青年汉学家会议,两三年一度,轮流由欧洲各国主持。值得令人深思的是,在当时,分明是研究汉文化的会议,中国却没有一次资格能够成为大会的东道主。而这次会议在是意大利召开的,这个以文艺复兴而举足轻重的国度,美丽、温柔,和中国一样饱含文化底蕴。钱钟书等中国学者受到了巨大的欢迎,因为中国已经缺席了多年,而大会也多年不曾有中国人来讲解自己的文化。

大会要求每一个与会人员都上交一篇论文,写论文对于钱钟书而言,是驾轻就熟的。他的论文题目是《古典文学研究与现代中国》,独特而富含深意。当他走上演讲台,用一口纯正流利的英文侃侃而谈,风趣幽默,又不失含蓄,在场的人们听得专注入迷,不敢有片刻分神,生怕漏掉一分一秒。更令他们吃惊的是,在钱钟书的演讲中,他没有用翻译,而是自己以英文演讲,当他引用意大利作家的话时,他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意大利语,这一点,令在场所有的人都对这位来自古老东方的学者刮目相看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钱钟书精通数门语言,而意大利语,正是他能够流利运用的外语之一。他是天生的语言家,加之付出的努力,他在这场汉学大会上,为祖国母亲赢得了真正的尊重和理解。他的语言天赋令与会人员十分震惊,他演讲中的内容更是惊艳四方。譬如,他在演讲中提到,陈寅恪曾考证过《长恨歌》中杨贵妃入宫时是否还是处子这点,他是颇有微词的,他以为在严肃的正统文学研究中,这种考证是相当可笑的,说得严重一点,也是对文学的亵渎。他的语言虽然极具幽默,引人入胜,但是他的观点却是鲜明的、正义凛然的。如果说他的语言能力令人们震惊的话,那么他的思想和观点,则令所有人都肃然起敬。

演讲结束后,是各国学者对钱钟书的提问,这难不倒他。在回答过程中,他不断引用英国、法国和德国文学中的典故来回答,当一位法国学者以中文提问他时,他没有用中文回答,而是用纯熟的法文回答这位学者。后来这位法国学者跟别人说,钱钟书知道的法国的东西几乎比他自己还多。

然而,在惊艳了四座之后,钱钟书并未陷入自傲之中,他反而因为一些小事,陷入了沉思和自责当中。会议当中,钱钟书看完了《围城》三个国家的译本,而会议结束后,又有一位意大利作家认出了他,他对钱钟书说,他最初是在夏志清先生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看到钱钟书这个名字的。说起来,这些事都是寻常,可在钱钟书眼中,他却发现当整个中国滞后不前,当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接受改造而无法研究学术时,在外面更辽阔的那个世界,却在突飞猛进地发展着,经济、科学、文化……每一样,都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他们对中国文化,对汉文化的钻研,已不比中国人自己逊色。这当然不是钱钟书的责任,然而他的心里,依旧感到一阵难言的悲哀,如同此行中被狠狠地打了一个耳光。当作为中国人的自己,看到外国对中国的研究是那样沉迷和认真时,他确实是沉默了。

他想起自己多年前,自己怀抱着理想,从世界的这一头回到祖国。海风时而温柔,时而凛冽,激荡在游子心中,宛如一曲悲壮而沉重的交响乐。他或许想过自己的未来,是否还有同这个世界重逢的时刻,倘若有那么一个时刻,他们都会变成什么模样呢?而今他重新站在这片土地上,心中百感交集,岁月将他变作了一个沧桑老人,这片土地却涌起了无数后起之秀。在这样鲜明的对比之下,在复杂而斑驳的情怀里,他不由感叹:"我喜欢西方的文学,因为西方有过那么多伟大的作家,他们的思想是时代的结晶。我认为,中西方的文学家应该加深交流,相互照明,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世界文化的繁荣。意大利有句谚语,傻和尚点灯,越多越不明。我们不做傻和尚,我们做真智者!"

一番深情而饱含美好祝愿的话讲下来,会场里惊起了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是的,学者虽然有国界,可文学没有国度,民族的,也就是世界的。故步自封,只会让自己的国家更加落后,而同外面广博世界架起沟通的桥梁,互通有无,却能够让自己的国家变得更加美好和强大。这个道理,钱钟书明白,而在场的所有学者,他们也明白。所以当他们听到这番话时,便用激烈的掌声表明他们的立场。

凭着钱钟书和代表团的努力,这次汉学大会,中国在世界面前展现了崭新的一面。这些中国学者的精彩表现,令整个世界都看到了新中国的非凡风采。如同一幅古老而悠远的水墨画,中国的美丽与温柔,随着时光的流淌,徐徐展开在众人面前,一山一水,一词一画,都是那般令人惊叹。

钱钟书的人格是值得后人去敬重、钦佩和学习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虽然他也是一介凡人,但他身上的品格,却掷地有声。在那场长达十年的"文革"里,他失去了如同半子的女婿,心爱的女儿也因此伤心欲绝,而他和老妻,也失去了许多东西:钱财、声名,还有研究的权利……或许,他也曾泪流满面,悲痛不已;或许,他也曾不堪忍受,愤然而起;或许,他也怨过恨过,在遭受那样不公平的待遇时,可是最后,当一切过去,成为历史,他却理解了,包容了。像所有可以为祖国贡献出生命和灵魂的儿女一样,他为这个东方古国在世界上的重新崛起,而用心奔走,用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为它重新赢来了久违的尊重。当掌声响起,当所有目光凝聚在钱钟书身上,当胜利的风灌满了即将起航的风帆,他知道,真正的春天,正走在坦坦荡荡的道路上。

热闹的"钱学",冷静的钱钟书

汉学大会一役归来,钱钟书这个名字,已响彻世界。未久,中美建交,中国社会科学院再度派出代表团,这次的访问地点,是美国。而钱钟书,自然要随团而行。一九七九年,代表团抵达北美,他们先来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负责接待中方代表团的是美籍华人学者夏志清先生,他是钱钟书的老朋友了,时任耶鲁大学教授,作为华人,已凭自己的才华闯出了一片天地。

美方安排他来接待钱钟书一行人,亦是用心良苦。钱钟书和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已相交,多年来友谊始终真挚,虽然国度不同,但两颗心一直纯真以待。他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大多都是书信往来,他们都酷爱中国古典文学,时常探讨这方面的东西,一谈就是好几个钟头。因此,在这个相对陌生的地方,能够老朋友日日陪伴,钱钟书毫无异国他乡之感,反倒有种他乡遇故知的喜悦。

会议地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一间会议室里,这间会议室并不大,只能容纳二三十个人,然而人们听说钱钟书要来,纷纷赶来,硬是挤进了三四十个人。会议开始,只见钱钟书脸上笑容谦和,表情诚恳,一点也没有骄矜自傲之气,他用流畅的英文同大家问好,仿佛只是个普通又可爱的小老头儿,顿时就使人生了亲近之意。

实际上,这种会议好似华山论剑,言语之间,你退我守,刀光剑影往来于无形,若非有真才实学,很容易便被打倒。幸好,钱钟书是见惯了大场面的,这种小型会议对他来说如小菜一碟。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将此放在心上,反而,他的态度更加谦逊柔和,对待问题亦是小心谨慎中又不失独到见解。

有一位外国女生问道:"听说您过目不忘,那么您可以不可以指点我一下呢?"钱钟书微笑说,他并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如果说他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大概就是他能够把自己的知识相互打通,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他觉得走在大街上,总有人比他某方面是更强的。他谦和的态度,赢得了在场人员的掌声,讨论就在这样平和的气氛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他们讨论了明朝的《平妖传》,钱钟书认为这是中国明朝时最好的一部小说,时代内涵丰富,情节设计也格外合理,已经凸显了优秀长篇小说的迷人风采,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这部小说的后半部分远没有前半部分好,中国长篇小说都很难逃脱这种命运,不论是《水浒传》还是《三国演义》,都有这方面的弊病,但是也有例外的,比如说《红楼梦》。只是可惜的是《红楼梦》的后面四十章遗失了,不然现在可以看到一部从头至尾都很完美的作品。

其实《平妖传》在中国古典文学上的名气并不大,可是钱钟书对这样一部作品亦是十分了解,说起来如数家珍,可见他就算不是过目不忘,也能博闻强识。这个本事,是令在场的人们都十分震惊的。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大概也就是如此。

哥伦比亚一行结束后,代表团即刻起程前往哈佛大学、伯克莱大学进行演讲。最后一站是在斯坦福大学。作为美国乃至世界名校,斯坦福大学的会议研讨,也相当有学术水平。在这次会议上,钱钟书被问到对于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的看法。《金瓶梅》被誉为中国古典文学上的一部"奇书",钱钟书回答说,他认为《金瓶梅》是一部十分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这不仅是因为它对当时社会的风俗人情描写得十分详细,还因为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存在,它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激发了《红楼梦》的诞生,其中的人名、章节还有写法等,都被《红楼梦》借鉴。但是在中国,它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因为传统文人认为这是一部"淫书",谈虎色变……

钱钟书的回答,并不是一味地围绕问题进行回答,他还结合了自己的生活经验,将幽默的味道融合其中。他所到之处,都能听到一片笑声。在笑声中将知识传授,是教育的最高境界。中国传统的传道授业解惑,并没有这样的理念,这是只有接受过西方式的教育的钱钟书,才能中西结合、熟练运用的。

在偌大的世界里,倘若一个人想要立足,占据一席之地,是并不容易的。更何况是抵达繁华锦绣的境界,为世人所景仰,崇拜,甚至是提到这个名字时,都会带上一点小小的骄傲,这更是难得。然而,钱钟书做到了。在两次出访之后,他的声名达到了顶端,不仅是在国内,在国外,他的名字也为人熟知。

当时,许多国外大学向钱钟书抛出了橄榄枝,开出了十分优厚的条件,希望他能够到本校任教,其中,不乏世界顶级的名校。是走,或是留,这样的抉择多年前他也曾面临过,彼时,他还是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漂洋过海只为一日衣锦还乡,为祖国抛洒青春与热血。学成之后,他甚至没有一分一秒的犹疑,就选择了故国。而好友夏志清,却选择了留在国外。后来,他踏上北美,故人重逢,曾对夏志清先生说:中国必然不会垮,因为中国的文化是博大的,只要你记住自己是黄皮肤的人,无论在哪里,就都给中国长脸了。

他并不反对朋友的选择,可他自己却始终坚定地留在了祖国的怀抱中。多年前是如此,多年后亦是如此。他年轻时都可以义无反顾地归国,老去后更是不愿离开祖国。虽然这片土地,曾经带给他和家人那样残酷悲伤的回忆,可它依旧是他永远的家,自始至终。就算外面的世界可以给予他更好的生活,更丰厚的金钱,而国内远远不能达到那样的水平,他也从未想过离弃。

有一段时期,钱钟书这三个字炙手可热,许多人为了一睹真容,不惜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去当时他在三里河的住处走一走,心里盼望着能够碰上这位可亲可敬的老人。疯狂程度,不亚于此时的粉丝追星。他们是否曾想起,就在不久前,这位老人,还是被打倒、伤害、唾弃的对象,他被迫戴上高帽子,背上莫须有的罪名,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而此时,过往的一切仿佛烟消云散,他们选择性地遗忘了他曾经受过的伤害,锦上添花的人总是多,雪中送炭却不见得人人都可以。

往事已远,岁月也远去。如同一阵轻轻的脚步声,那样轻快,那样悄无声息,人们只看见桃花林间的飞燕一年一度归来又飞去;苍山间缭绕的浮云如烟开合聚散;牙牙学语的孩童忽然之间拔高了个子,纤瘦轻盈,脸庞上沾染了青春的美好;而自己曾乌黑的发间,已经有了斑斑点点的霜色。在书堆中埋了一辈子的人,或许终于抬起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他看见,窗上的玻璃隐约映出自己的苍老--原来时光竟然如此匆匆,不经意里,自己所拥有的时间,就已那样少。他伸出握惯了笔的手,轻轻合拢,仿佛可以感受时间如流沙,在手心渐渐虚无。

是的,他也老了。他还能拥有多少个日子,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呢?可不管还有多少个日出,他都会一如既往地寻找真理,研究学问,一如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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