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上世纪50年代。那时候国家处于三年“自然灾害”困难时期,群众连温饱也难以解决。我们兄妹4人,全都在10岁以下,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每次妈带我们去医院看病后回家,总免不了叹息:“哎,又花去好几元药费,这医药费要是能报销一些该多好啊!”
儿子的童年,上世纪70年代末,那时候“文革”刚刚结束,国家百废待兴,物资严重匮乏,群众的生活仍处于低水平,农村的“赤脚医生”医疗制度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农民的需求,孩子有个伤风感冒,到医院打针吃药只能全额自己掏钱。那时我的工资收入低,家庭负担重,孩子不菲的治疗费用使我焦头烂额。我心里想:要是医药费能报销一些该多好啊!
孙子的童年,本世纪初。这时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党和国家越来越认识到“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在农村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应运而生。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直到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于是我孙子赶上了好时代,他们看病只要持“新农合”卡到指定医院,就能当即感免部分医药费,大大减轻了病人家属的经济负担。
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个世世代代的梦想,从我妈到我,从我到儿子又到孙子,历时半个多世纪,今天终于在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这一庞大群体中得以实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好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现“中国梦”,就是倡导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协力建设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和谐社会,同创公平正义制度,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缩小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干群差别,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到了希望,得到了实惠,他们多少年来“看病能报销”的梦想得以初步实现。他们在感恩党和政府的同时,期盼国家能出台更多更好的政策,使他们所有的“中国梦”都能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