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大压力下,郭嵩焘几次以告病推托,但都未获准,终在1876年12月从上海登船赴英。他在出使途中五十一天的日记中,记述了所见所闻的西方文明及自己的感想。他把日记按要求寄呈总理衙门,总理衙门则以《使西纪程》的书名交同文馆刊行。
在当时的情况下,郭嵩焘传回的信息和观点,触动了保守的封建统治阶级和士大夫们最敏感的神经,大大超出了国家政治和观念的底线。翰林院编修何金寿上奏折参劾他“有二心于英国,欲中国臣事之”,强烈要求将郭嵩焘撤职调回查办。说:“今民间阅《使西纪程》者既无不以为悖,而郭嵩焘犹俨然持节于外。”
虽然此时郭嵩焘得到了李鸿章的支持,无奈保守势力过于强大,李鸿章并不足以保护如此被动的郭嵩焘。在一片讨伐声中,清政府下令销毁《使西纪程》字版,“永禁流传”。只是因为暂无合适人选,清廷未将其立即召回。
其实,此时的郭嵩焘面临的最大困难还是当时自己班子内部的问题。清政府给郭嵩焘组建使馆班子时是动了心思的。使馆人员的组成是洋务派和守旧派相互角力的结果。守旧派为了制约郭嵩焘,有意安排了一个十分顽固守旧、坚决反对洋务运动的刘锡鸿给他做副手。
来到英国之后,刘锡鸿在监督郭嵩焘上确实十分尽责和卖力。他不顾身份公开在使馆工作人员中到处宣扬郭嵩焘是“汉奸”。接着就时时处处履行他的监督“职责”,到处挑毛病,然后记录在案,向国内打小报告。例如,有次参观炮台,天气骤变,陪同的一个英国人将自己的大衣披在郭嵩焘身上。刘锡鸿认为“即令冻死,亦不当披”。参加其他国家驻英使馆活动,外国国王入场时,郭嵩焘随大家一同起立鼓掌,刘锡鸿认为这是大失国体之举。郭嵩焘参加英国女王在白金汉宫举行的音乐会时,郭嵩焘和其他来宾一样翻阅摆在座位前的音乐单,刘锡鸿认为这样有辱身份,应该双手下置端坐,不应翻看东西。
还有,连郭嵩焘待客不用茶水而用银盘盛糖酪、夫妻擅自学习外语、与外国官员不作揖而握手、使馆开茶会让夫人出面、不按中国左为上而学西方人以右为上等等,全都成了郭嵩焘的罪状。甚至在刘锡鸿的小报告中,还上纲上线,把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说成是故意向英国人示好而有意“诋毁朝政”,“常有怨望之心”,甚至有里通外国之嫌。
这些“罪状”,总理衙门无法核查,不能全信,又不敢不信,左右为难;同时,面对驻外使臣间势同水火的矛盾,总理衙门也感到难以调和处理,几次征求李鸿章的意见。李鸿章当然是为郭嵩焘辩护,由于他与郭嵩焘的关系尽人皆知,所以他首先不直接为郭辩护,而是借到德国了解中国在德学习军事的“武弁”情况的船政留学生监督李凤苞之口来指责刘锡鸿。
李凤苞曾先后在江南制造总局、吴淞炮台工程局、福州船政局任职,1876年由李鸿章推荐任船政留学生监督,是李鸿章一手培植的亲信。作为洋务派的一员,他自然与郭嵩焘关系融洽,与刘锡鸿不和,而到德国了解留学生情况时则与刘锡鸿龃龉不断。李凤苞听说自己被任命为要在刘锡鸿手下工作的驻德使馆参赞时大不乐意,于是分别给李鸿章和福建船政大臣吴赞诚(字春帆)写信,表示不愿从命,请代为婉辞。老于权谋的李鸿章立即意识到此事可用,于是在1878年7月18日给总理衙门写了一封信。此信虽短,但对清政府下令同时撤回刘锡鸿、较量双方“打个平手”起了重要作用。
当然,他先要强调李凤苞人品可靠:“监督李凤苞素最谨饬”、往回禀报时从来是只报告留学生学习情况而“不及其他”,但有一次来函却报告说德国的报纸对刘锡鸿一直“颇有微词”,而刘也经常“托病不出”。他强调“语多含蓄,然亦略见一斑”。然后他再谈自己对郭、刘二人的看法:“平心而论,筠仙品学素优,而识议不免执滞,又多猜疑。云生志气非不要好,而性情暴戾,客气用事,历练太浅。其短长互见,谅在烛照之中。”但他提醒总理衙门:“唯目前筠仙兼英、法二使,责任较重”,而且“英人尚无间言”。德国报界对刘锡鸿“颇有微词”与英国人对郭嵩焘“尚无间言”形成鲜明对照。
最后,他婉转但又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由于郭嵩焘刚从伦敦到巴黎,所以总理衙门应致函慰问,虽未明言,但留郭嵩焘免刘锡鸿之意却又极为明确。
但是,朝廷内外反郭力量甚强,纵然李鸿章权倾一时,他的“免刘保郭”之论也根本不可能为清政府接受,只能暂时维持郭、刘现状。但结果仍然是驻英与驻德大臣二人的关系势同水火,满城风雨,无法调和。在郭、刘二人“内耗”日甚一日、反郭拥刘者众的情况下,清政府决定将郭免职调回,不少人还想将郭嵩焘查办治罪。李鸿章知道事情已无可转圜后,又借一位德国人之口说刘锡鸿“职任名望俱卑”,并指刘在德“甚见礼于当路”,因此他能否胜任外交工作大可怀疑。最后他明确说出自己对刘的处理意见:现在可“暂留”,但“将来似宜撤换”。
1878年8月25日,清政府下令将驻英公使郭嵩焘、驻德公使刘锡鸿同时召回,由曾纪泽、李凤苞分别继任。李鸿章虽然没有保住郭嵩焘,但终于还是借他人之力,免除了郭嵩焘回国后进一步被追责的不公正对待。而李鸿章也因为在这件事上处理巧妙,没有因为郭嵩焘跟自己的亲近关系,而让自己对郭嵩焘的偏袒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
6.迎难而上,打破两难的因局
利益的争夺会导致对立,但如果运用得巧妙,对立的双方却能实现合作,共同推动事情向前发展。
在洋务运动开始之初,朝廷与商人之间在利益上是存在对立的。这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以当时长江的航运业为例,当时这些公司为外国公司垄断,但这些公司却有很大比重的华人资本。有关资料表明,当时上海轮船业实际是“华洋合资,华资为主,洋商主持”,不少洋行的许多轮船实际为华商所有。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洋商将相当一部分赚取的利润运回本国,无意在中国境内迅速扩大规模;二是因为在洋行工作的华人,俗称买办,积攒了大量财富,想投资新式企业而得不到清政府的许可。而且,中国官员对“商”一直采取压抑政策,任意勒索刁难,一位中国商人写道:“夫商之不愿者,畏官之威,与畏官之无信而已。”只有依附洋商、挂外国旗,才能避免官员的敲榨。不过,洋商庇护是以丧失许多利润为代价的,所以不少买办希望能独立出来成为真正的“华商”。
官与商之间的对立,阻碍了中国近代商业的发展。如何把两者的利益集中起来,并消弭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推动中国近代商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李鸿章提出了“官督商办”设想。
官督商办,其实就是借助商人的资本,利用官府的权力,让两者结合,为现代商业的发展提供权力支持的同时,为商业的发展提供资金。
一开始,李鸿章仍习惯任命官员经办此事,饬令浙江海运委员、候补知府朱其昂筹办轮船招商局。但朱其昂是官员,根本不善于经营新式航运业,更加上官僚习气浓重,商人避之唯恐不及,根本招募不到商股。
即使联络了胡雪岩、李振玉等大商人,亦无多大作用,乃至“招股年余,无人过问”。在创始经费中,李鸿章从官款中批拨的费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李鸿章还带头认股五万两。1873年,李鸿章委派广东香山籍买办巨商唐廷枢、徐润分别担任招商局总办与会办,后又将另一名香山买办商人郑观应招纳入局。从此,招商局业务日隆,附股者日多。
招商局股票最初市价仅为票面价值的四五折,随着机构的改组、业务的拓展和收益的增加,股票市价渐涨。至1882年6月9日,招商局原价100两的股票,市场价已涨至247.5两,至同年十月十二日更涨至267两。招商局的成功,带动了民众对于其他公司股票的认购兴趣。当时的媒体载,“中国初不知公司之名,自招商轮船局获利以来,风气大开”;华商因见招商局股票市价逐渐飞涨,“遂各怀立地致富之心,借资购股,趋之若鹜”。这说明,轮船招商局对于中国近代早期股市的兴起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鸿章等人急于仿行西方公司制度,还有一个重要动因,即抵制西方公司对于中国民间资本的大肆吸纳。鸦片战争之后,外国洋行开始在中国通商口岸发行股票,吸收华股。在洋商的一再劝诱和洋行丰厚利润的吸引下,通商口岸渐兴华商认购洋股之风。至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华商对洋行股票的认购渐趋踊跃。有的洋行股票因供不应求,以致市价溢出原价好几倍。个别洋行鉴于要求认股的华商为数太多,不得不制定了限制条件。
不断高涨的华商附股洋行热潮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大量中国资本流入外国公司,成为外国公司开拓中国市场、侵攘中国利权的重要资本支柱。这种华商资本在中西商战中“非但不能御敌”,反而“倒戈相向”的状况,逐渐引起了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员的忧虑,他们不得不考虑如何将华商资本从洋行中吸附过来。创办自己的公司,就是首选办法之一。
创办之初,招商局面临洋商的竞争。李鸿章仍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的原则,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提供大力支援。当时沿海和长江航运已为外洋垄断,新成立的招商局简直没有“立足”之地,于是李鸿章为招商局奏准了运送漕粮和一些官府物资的专权。此举是轮船招商局可以建立、维持的关键。在与洋商的激烈竞争中双方大打“价格战”,因此招商局资金一直紧张,李鸿章多次指示拨借官款,有时还规定可以缓息。这些措施使招商局摆脱了困境,不到十年时间,货轮即由初期的四艘发展到三十余艘,总装载量近两万四千吨。经过激烈竞争,轮船招商局在1877年收购了美商旗昌公司的全部产业,包括十六艘轮船和长江各埠及上海、天津、宁波各处的码头、栈房,从而超过英商怡和、太古两家轮船公司。以后它的业务不断发展,先后在烟台、汉口、天津、汕头、福州、广州、香港等地及日本、新加坡等国重要港口增设了分局。
轮船招商局的建立确实达到了“分洋商利权”的目的。仅1873年到1876年间,外国航运公司收入总共损失4923000两,其间中国商人少付给外国商人的费用当在136000两以上。因此,李鸿章后来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曾得意地说道:“创设招商局十余年来,中国商民得减价之益,而水脚少入洋商之手者,奚止数千成,此收回利权之大端。”
虽然招商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仍然受到顽固派的攻击。本来,顽固派注重的就不是经济,而要看政治效果。于是,有人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提出要收归国有,由南北洋大臣统辖。
面对这汹汹群情,李鸿章从容不迫,他上折表明:招商局是依照几年前所定章程经营管理的,当然,这也有提醒朝廷别忘了这些章程当初是经过你批准之意。他强调开始创办时就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
不久,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又上奏弹劾招商局,认为企业“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再次提出要收归官办。这一次弹劾,引起的呼应比上次要强烈得多。
李鸿章知道最为反对者忌恨、最为朝廷所担心的是这类企业对统治者的政权所起的作用究竟是巩固还是削弱,所以他在1881年3月中旬又上折反驳王先谦时,首先详细列举几年来该局的成就,证明正是招商局使洋人在长江水运所得之利大为减少,因此强调“其利固散之于中华,关于国体商务者甚大”,当然使统治者的政权更为巩固。李鸿章的这个论点很明确,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把议论招商局对错的标准上升到整个民族利益的高度,上升到对清政权维护的高度,而不仅仅是其中出现的一些混乱。这样,反对者自然哑口无言。
虽然“官督商办”的模式后来成为制约中国民族企业发展的瓶颈,但在当时,通过这种折中的方案,既借用了民间的资本,同时又通过政府的力量有效支持了洋务运动初期的发展。
办轮船招商局是一个两难的困局,李鸿章一生当中,都陷入这种两难的局面之中。他必须以他过人的智慧,逐一破解这些困惑着官场与职场的永恒的资源不足的难题。
而他天生是一个调配资源的高手,通过对行政资源的整合与重组,不断创造新的机会,就这样,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登上他人生事业的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