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今天的如日中天是多年经营策略的积累和发展的结果。而这些策略正是比尔·盖茨和合伙人保罗·艾伦多年前还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时就拟定的。他们的成功关键在于结合了数项因素,这些包括微软早期的程序员展现的非凡的科技才华、盖茨本人无穷的精力和极度的竞争心理,以及盖茨对个人电脑革命该如何推动和微软又可以扮演起怎样的角色的独具非凡的洞见。
将微软的成功归之于千载难逢的好运气——获得了为IBM新推出的个人电脑提供操作系统的合约——当然很简单,但是这其中绝不仅仅是幸运。年轻的盖茨不是省油的灯,老炼的不像刚出道的,看得出IBM的这笔交易影响深远。他知道若有操作系统就可以建立起通用的平台,而这终将改变个人电脑的历史走向。他不知疲倦地工作了6个多月,一心要让微软抓住这个机会。在这个意义上,他也算是自己促成了这个幸运的机会。
据说,盖茨决定竞标IBM的合约时曾对他母亲说,她可能6个月看不见他的人。在这期间,他实际上是住在办公室里,全部心思都投入在如何赢得IBM的合约上。他了解这合约有多重要。
微软那次竞标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一家名为数据研究公司的公司,这家公司是苹果电脑操作系统的所有人,而苹果电脑是当时最畅销的台式电脑。可是,在谈判的关键时刻,数据研究公司的关键联络人却去度假了,时间达一个月之久。而盖茨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当然就抓住了劲敌缺席的好机会。
怪才的天性
新型的商业领袖源自数字革命的温床,这是一个怪才接二连三的时代,而比尔·盖茨便是这种变化的头面人物,他本人本就是这种怪杰的才华的缩影。他骤享名望和财富的崛起过程正是业界风云变幻的象征。在美国企业界曾经是默默无闻的技术专家,由于电脑革命的兴起,他们一跃而成为新兴的显贵。
如今,在信息技术为世人开启的美丽新世界里制订的战略,必须有高深的科技知识基础才有办法理解,这或许是人类历史上破天荒的第一次。传统的通才执行官们已经是力不从心,许多人甚至连桌上的电脑都还不会用,更别说设计程序了。加州硅谷的那些新企业家没准一个都蓬头垢面,可能连穿西装打领带的时间都没有。
一袭深蓝套装的IBM虽然主宰电脑界几十年,在面对由大型机向个人电脑的转变之时却顿时慌了手脚。而站在巨变门槛上,准备引进全新的典范的正是比尔·盖茨。不过,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也就是那位和他一起开发电脑语言程序的高中同学——是和IBM截然不同的人物。
回想当年,年轻的盖茨戴着酒瓶底般厚的眼镜,头上有头皮屑,脸上有青春痘,而艾伦则是披着一头长发,满脸毛茸茸的胡须,两人活似美国学校里常见的书呆子的漫画版。但这还是其次,更重要的是美国企业界对这些未经世事磨练的知识分子和技术专家向来不以为然,现在却碰上了大挑战。
美国企业界向来所信奉的传奇,是坚忍、决心、运气,再加上苦干实干,这就是经营成功之道。智力本身从未被视为决定因素,实际上它有时甚至还被看作是障碍,尤其是对于那些智慧过人却社交低能、性格怪异的人。所以,正如兰德尔·施特劳斯(Randall E.Stross)所言,这批电脑神童实际上是和美国“反智能”的传统撞个正着。他说:“这个词或许会变——50年代叫‘书呆子’,70年代叫‘怪杰’——但意思却始终如一:大脑是负债,不是资产。”
直到70年代,被美国企业界奉为英雄的仍然是李·艾柯卡那样的传奇人物,一位曾带领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反败为胜的首席执行官。然而,一夕之间,随着微软和苹果电脑的崛起,怪杰们接管了美国的企业界,他们的时代开始展开。
用“怪杰”这种贬义词来称呼他们,正是美国社会和某些性格特质或态度联系在一起的价值观的反映——这其实也是美国早年的价值观中崇尚体魄强健、苦干实干的遗产。所以,我们的价值观也正在转换。这在企业界尤其明显,我们正见证着一批被称为“知识工人”的人正在企业界崭露头角。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科技知识和创意是企业新的资产。将这些和精明的经营头脑、好胜的竞争性格结合起来,你就能创造出“奇葩”。比尔·盖茨便是这种“奇葩”。只不过他还碰上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这将他推到了一个可以尽情发挥的高度。
IBM的东风
盖茨的头脑敏锐无比,总是能够把握时机。1980年,IBM和一个小软件公司进行了一次再平常不过的会晤,然而就是这次会晤改变了整个计算机产业,乃至整个商业领域甚至是世界的命运。这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蓝色巨人公司的主管与西雅图的一家微不足道的小软件公司签约,为自己的首部个人电脑开发操作系统。他们自己也以为这仅仅是向小合同商外购不重要的部件的举动。毕竟,他们做的是计算机硬件生意。硬件才是利润的竞争所在。但是他们错了。世界将要改变。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把他们的市场统领地位拱手让给比尔·盖茨的微软公司。
IBM的错误让微软迅速的成长起来。在很大程度上IBM被比尔·盖茨利用了。盖茨早就看准了IBM这块沃土,但是与微软公司的这项签约决定不过是蓝色巨人所犯的一系列错误中最严重的一个。这反映了IBM当时的骄傲自大。它也因此拱手让出了计算机的领导地位。一位曾在IBM公司就职的职员曾把IBM比做旧苏联独裁政权。人们向上爬的方法是取悦他们的顶头上司而不是为用户的真正利益效力。所以机构臃肿,盲目自信的IBM遭遇到充满活力,觊觎已久的微软就像把肥硕而昏聩的水牛引到吞食活物的淡水鱼嘴边一样。
盖茨算是幸运的。但是如果同样的机会落到他硅谷的同行身上结果也许就不会是这样了。IBM挑选了比尔·盖茨这个从不错失良机的人。只有这样历史才有可能被改写。在关系到一生的重大时机前,比尔·盖茨抓住了最重要的部分。IBM忽视的也正是盖茨清晰看到的。计算机世界正在巨变的边缘,这被管理理论家称为转型。某种程度上盖茨了解到软件而不是硬件是未来发展的必争之地,这是IBM墨守陈规的人所无法了解到的。他也了解到IBM将要求它的灵魂人物——市场部经理来为软件运行建立一个统一的操作平台。这个操作平台将以盖茨从其他公司购买的名为Q-DOS的操作系统为蓝本,而微软早已把Q-DOS改名为MS-DOS。但接踵而来的滚滚利润是盖茨也始料不及的。
蓝色巨人的错误
个人电脑市场是IBM自己错失掉时机的。当时主宰电脑大型机市场的IBM,没认清个人电脑的意义及带来的威胁。到了1980年蓝色巨人终于决定进入个人电脑市场时,台式电脑的先锋苹果电脑已经壮大成价值1亿美元的大公司了。
时任IBM董事长的弗兰克·凯里(Frank Cary)责成部属要在1981年的8月之前,生产出一部贴有IBM标签的个人电脑。积重难返的IBM负责这项计划的人员此时居然在技术上犯了两项根本错误。而且,这两项错误都是因为同一决定:从公司外面寻找新电脑需要的两样关键部分——新电脑的心脏——微处理器以及操作系统。英特尔同意供应芯片,另一家同样设在西雅图、相对无人知晓的小公司同意提供操作系统。
这个决定使微软攀上了IBM的高枝,一跃而起。
IBM的个人电脑推出之初算是相当畅销,但是所得利润最后大部分都落入了两家合作厂商的口袋。根据IBM和微软最早签订的合约,蓝色巨人同意负担MS-DOS大部分的研发费用,但只有微软可以将开发出来的系统授权给第三者使用,这才是合约中致命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