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是一个怪人。或者说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他不循规蹈矩,不因袭旧例。凡事都由自己的创造。他写《胡适评传》也有自己的创造。在正文里他不摘考证,但是附了篇幅大大超过正文的注释。台东胡传州官纪念碑的碑文和四个儿子修改定稿的《胡铁花先生家传》,在一般传记著作中,是正文里不可缺少的。在李敖这本书里,全都移到注释里去了。正文的写作,则大量使用了文学手法,虽然没有夸张,却很有一股吸引读者的魅力。像第一章开头:
蔡元培当进士前的七十天,孙逸仙西医书院毕业前一百二十八天,一个浓眉大眼却愁眉苦脸的壮汉,带着十七条火腿、九十个皮蛋、四十支毛笔、两坛绍兴酒,在上海码头登了船。
船的目的地是台湾——七十年前的台湾,这个五十二岁的壮汉当时从心眼里讨厌这次旅行。他本是江苏的税务督察。是江苏抚宪刚毅的红人,这次调差到台湾,完全是台湾巡抚邵友濂搞的鬼。刚毅想留住他。可是皇帝不准。所以,他硬着头皮,只好上了船。
在船上,他一肚子怨气,和中国许多旧式文人一样,一有怨气,就写诗:
因缘不必问三生,
聚散如萍却有情。
入世岂愁多险阻,
知人翻恐负公卿。
天风假我一帆便,
海水谁澄万里清?
试看乡村颁社肉,
几人作宰似陈平。
让想到陈平作宰,为了觉得他的遭遇不公平,别人不派到“险阻”的地方去,为什么单派他去?何况,他在上海还有老婆孩子,有他刚生下来六十四天的小儿子。
“天风”并没“假”他“一帆便”,船在海上摇了又摇,人在船上吐了又吐。总算熬过了三天,到了基隆。当时他还不大会写这个地方的名字,在日记里,他竟写成“基笼”。
这里的“他”,作者在本章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做了交代:“他的名字叫胡传,字铁花,号钝夫,原名守珊,所以又字守三。鸦片战争时生(1841年),甲午战争后死(1895年)。”他就是胡适的父亲。再如第三章写胡适的出生:“小儿子生在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1891年12月17日),在上海大东门外。他生的那天,郭崇焘才死了一百五十七天,罗威尔(J R,Lewell)才死了一百二十七天。孙科才生了一百一十七天。这一年,光绪皇帝死了老子,李鸿章死了老婆,袁世凯死了妈妈。”以下,作者列了一张表,让读者知道“这一年,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人物还在世,或才出世不久”。表中共列外国172人,中国246人,从跟胡适同岁到比胡适大八十七岁。那一长串名单,就是一份活的世界近百年史和中国近百年史,作者就这样把胡适置身在一个广大的人文环境中。
李敖说:“很可能的,许多人看了这部评传会感到惊讶骇异,从正文来看,它可能是文学的;从脚注来看,它可能是历史的;从夹缝来看,它可能是无孔不入惊世骇俗的。”确是如此。
十二、跟“副总统”陈诚对话
1964年5月14日,居浩然写来一信。介绍吴锡泽来访。吴曾任台湾省“新闻处”处长。原来国民党“副总统”陈诚想见李敖,吴是来做安排的。见面时间定在5月21日晚上。寒暄以后,陈说,他读了《胡适评传》,非常佩服。接着谈到胡适家世。他说他是在民国二十四年,在北平蒋梦麟请客的席上,认识胡适的。胡适曾详细询问他江西“剿匪”的事。从此结为好友。他说他极佩服胡适,胡适绝不在背后说人的坏话,对他知无不言。他收藏有不少资料,可是有一船资料出事沉了。胡适每次见他都劝他写回忆录。他说“适之先生思想和三民主义相去不远”。由胡适谈到蒋梦麟,又谈到自己从军的过程。“他说他去过我的家乡吉林,知道我只有二十八岁,他问我生年,我说我就是你同蒋梦麟、胡适吃饭那年生的。他大笑,说:‘那时你还没生呢!’他问到我结婚没有,我说没有,他说:
‘三十而立才好。’又说,‘今天台湾三十岁以下的男士,只有你李先生和蒋孝文是名人。’我说:‘今天台湾的年轻人很难出人头地,老一辈的高高在上,内阁年龄平均六十二岁。八十开外的于院长、莫院长实在都该表现表现风气,该下台了。’陈诚说:‘你说的全对,我也该下台了。这个问题不解决,一定是悲剧。’不过他最后说:‘你李先生还不到三十岁,你前程远大。’”这次共谈两小时又二十分钟,直到李敖上车,陈诚还在招手。这次谈话后九个月,陈诚逝世。
陈诚约李敖聊天后四个多月,当时蒋经国系大员李焕请吃饭,时间定在同年10月3日中午,地点在台北新台北饭店。先由“调查局”的杨雪峰来接,吃饭时,杨也一直在场作陪。据李敖侧面了解,这次请客,原因当跟蒋经国要见李敖有关。那时李焕是在朝的炙手可热的人物,李敖是在野的令人侧目的人物,蒋经国拉拢人才,自在意中。不过蒋经国和李焕的大脑中,是不能理解知识分子中有傲骨存在的,李敖的对国民党不合作主义,使聪明的李焕立刻觉察出来了,所以他不再安排李敖跟蒋见面。李焕见李敖的另一原因,是想了解李敖跟台独的关系。《台湾自救运动宣言》发表后,有人以其文字好,怀疑李敖插手。可巧十三天前,发生了彭明敏案。所以吃饭时,李焕旁敲侧击地说:“听说这份宣言文章写得极好,是经过你李先生指点或润饰过的?”李敖笑了起来,说:“若是我写的或经我润饰过的,一定更好!”李焕听了哈哈大笑,就不再问下去了。那次饭局,大约谈了两个多小时。
李敖不跟国民党合作的态度是坚定的,这次两位大人物来拉拢都碰了壁。李敖又胜利了。
十三、跟徐复观打官司
在这期间,李敖跟徐复观打了一回官司。
1964年7月10日,大李敖三十二岁的徐复观先后撰文说:“以胡适为衣食父母的少数两三人”,“豢养一两条小疯狗,专授以‘只咬无权无势的人’的心法,凡是无权无势的读书人,无不受到这条小疯狗的栽诬辱骂。”“最近一年来,台湾大学里有一二人利用一个特殊学生,把上自校长,下至助教,骂得一塌糊涂。”“李×骂沈刚伯拒绝朱光潜到台大来任教,这对沈也有影响。”这些话中用了“小疯狗”等字眼。写文章批评士林败类、台大黑暗的,并无别人,只有李敖,何况徐复观文中用了“李×”的字样。于是李敖寻求法律解决。可是,当李敖告到法院的时候,台中地院和高分院却都说,究竟指谁,“尚属不无置疑”,开脱徐复观,判徐无罪。在诉讼过程中,徐复观硬说自己没有写文章,不敢承担责任。当时有许多学生前来旁听,徐也推得一干二净。单告徐复观不成后,李敖又找到机会,委托李声庭律师,把徐复观、洪炎秋二人一起告进法院。但是1965年11月2日,被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裁定驳回。李敖提起抗告,指责那法官“根本没把法律学通”,因为他把“行为不成立犯罪”认为与“行为不罚”相当。李敖对那法官的指责,登在《文星》第九十八期,也就是《文星》被封杀前的最后一期。官方不但封杀杂志,也同时对作者下手。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部长借口李“语涉侮辱”法官,下令检察官对李提起公诉。后法官判李有罪。
在跟徐复观的讼案中,有一趣事,后来李敖写信报告给在澳洲的居浩然:“上次我在台中跟徐复观对簿公堂,他对法官大力描写我们同性恋的可能性,他怕法官是白痴,特别加说:
‘同性恋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在上面,一个人在下面……’结果法官不耐烦,大声呵斥。我在旁边,实在忍不住笑。后来出庭后,徐复观请我喝咖啡,我们谈到这件事,两人又大笑不止。可惜当时你不在场,你若在场,我们两人合力把他按倒在地……该多好玩!惟一的问题是不知徐复观喜欢不喜欢洗澡,他如学王荆公(从不洗澡),那我们就划不来了!”
在喝咖啡时,徐复观心血来潮,说了一段真心话:“你李先生真是怪人,你念古书,念得比我们还多还好,你却主张‘全盘西化!’如果你来宣传中国文化,你宣传的成绩,一定比我们都好!”徐复观还说到他跟妻子的关系。陆啸钊坐在旁边听,一直笑着。这就是徐复观的处人技巧。他一边跟你打官司,一边又跟你拉近乎,两面做人。在我们看来,这也许称得上“炒作”,但那司法部门,还是认真当一回事办的。
十四、一个放火者、煽动者
用杂志强打,使书店上垒,以书店配合杂志运作,形成思想大围标,本是李敖学生时代的计划。这个计划,用在《文星》杂志和文星书店上,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效果。以1965年5月27日到6月8日在香港举行的书展为例,《文星》已成为通吃的局面,使国民党的宣传与出版黯然失色。这次台湾参加展出的单位共有二十二个,参展种数为一千七百八十二种,册数为两万七千四百册。在总册数中,《文星》一家独占了两万四千五百三十五册,占百分之八十九点五四,也就是说,占了将近十分之九的份额,剩下的十分之一,才是另二十一家公营私营党营单位的展出品。
李敖在《文星》时代所做的,一如《纽约时报》所说,是一个“火首”(firebrand),一个放火者、煽动者。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后烧得老K哇哇叫,李敖自己也被赶在八卦炉里,变成火眼金睛。王崇五说:“在这个岛上,谁又能比你做得更好?谁又能比你做得更多?”知人论世,这是对李敖在《文星》时代最好的总评了。
《文星!问题!人物!》一文中说:
李教君在自由中国文化论坛上所掀起的这股狂潮,实在是政府迁台以后的空前盛事,其意识形态与西方自热门爵士音乐兴起后风行的摇滚、扭腰、冲浪,以至由“披头”歌而疯狂一时的阿哥哥舞完全相似。美国的“披头”,自诩“比耶稣更受欢迎”,台湾的李敖,则口口声声,自己是“得人心的英雄”。而且,我们这位文化界的“披头”明星李敖君,在台湾的“卖座”情形,大概只有使台北一度成为狂人城的梁兄哥凌波小姐可以与之媲美,被人求签名,素像片的“阵势”,亦完全相同。文坛上,勉强可以比拟的,似乎也只有新近暴享大名的“窗外”女作家琼瑶女士。
李敖说:“这种肯定,从皮相看的地方多,实在不足以为李敖光宠,我还是引一段从骨子里追杀我的,以证明在我敌人眼中,我的大成绩何在。这段追杀登在一九六六年二月二十一号的《征信新闻报》上,出自国民党文胆徐复观之手。他的指控是长篇大论的,我只引第二项中说我‘发展之程度,早威胁到整个社会与民族之安全’那一段”:
兹将其年来诽谤行为,根据初步不完全之统计,作成附表二。计其对个人指名之诽谤,自孔子以至胡适、钱穆,凡五十七人。其对团体之诽谤,自台湾大学文学院、中央研究院、孔孟学会、立法院、内政部、各大学中文系,全国研究中国文化者,全体较李敖年长之学人,全政府官吏,全国民党员,以至整个中华民族。谓孔子之像为“恐怖”,将孔子思想与西门庆、魏忠贤,等列齐观。对研究孔子思想之人,除加以毒词秽语外,并谓“早应打耳括子”。对祭孔子之礼童,诋之为“小鬼”。对主祭之台北市长,指为被杀作祭品之“牺牲”。称胡适为“大懵懂”,“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指钱穆为“大脑在休息。小脑正在反射”;“近乎卜巫之间的人儿”。指台湾大学为“分赃”、“腐化”、“遮羞完毕”、“拼命捞钱”、“与家里‘殴八嗓’先奸后娶者有之;奸而不娶者有之”。骂年老一辈之学人部是“吃闲饭黑心饭”“使他们的子孙因他们感到羞耻”;“我们不得不狠狠地打它几个耳括子”。骂内政部是“愚昧”、“落伍”。骂立法委员是“妄人”、“可耻”。指全政府官员度全国民党员是“这种人的耳括子早就该被打”;“没人格的知识分子”。骂各大学中文系是“脓疮”,是“义和团”、“准义和团”;“非狠狠开刀一次不可”。骂中国之法律是“荒唐的法律,任何文明国家所没有的法律”。骂中国文化是“那一点比那用叉子吃人肉的老哥高明”。骂我们民族是连“最野蛮的民族”都不如之民族。并向友邦挑拨“把洋鬼子绑起来,这是中华民族美梦之一。”在附表二的所列资料,尚极不完全;而此赴任随意从附表二中摘举一二,由此可知李敖不仅对一切用尽毒词秽语;且欲见之于“开刀”“打耳括子”之行动,不仅诬尽中国一切文化;且欲挑拨我国与世界友邦之感情,使我国受到世界各国之轻视与敌视。共党未到,而李敖所发动之斗争清算之阴影,已笼罩于全台湾。国步方艰,而由李敖所出卖之民族立场,及向友邦之挑拨行为,已否定年来全朝野所作之国际合作之努力。
李敖说:“看了徐复观陈列的我的‘罪状’,我真该‘感谢’他,‘感谢’他真是我的知己。我这些短于自知的大成绩和自己不好意思说的大成绩,竟这样简单扼要的肯定于亲爱的徐之口,足证我这短短四年的努力,是石破天惊的了!”
十五、朋友遍天下
在《文星》时代,李敖结识了不少人。其中最有趣的,首推居浩然。居浩然是辛亥革命元老居正之子。居正到台湾以后。办了私立淡江英语专科学校,自任董事长,其女婿张惊声(居瀛玖之夫)任校长。1951年,两人先后死去,居瀛玖和居浩然姐弟二人联手,把学校撑了下来。李敖第一次报考大学时,曾报考这所学校。李敖在台大读书时,马宏样说:“居浩然的《十论》大可一看。我原以为这个淡江英专校长不过是个普通党国元老的纨绔子弟,其实不然。此公为文,极有创见,文笔亦清新可喜。”李敖把《十论》找来读了一遍,深觉马宏祥的判断不错,从此对居浩然另眼相看。在中西文化大论战初期,两人还不曾见过面,是在论战中相识的。居浩然去澳洲前,说他做东惜别,出人意料的地点竟在北投一家旅馆中。在座有吴申叔、何作歆、李子弋、萧孟能、周群、张继高(吴心柳)等。饭后忽然窜进两个女人,进门即脱,其中之一戴起假阳具,对另一女做势,随后两女易位,做势者人亦做势之,忽前忽后,令人眼花缭乱。这一场突如其来的表演令人倒胃之至,自是居大少爷临别恶作剧也。居浩然死后,李敖写过几篇文章,揭发国民党大员张建邦逼妈妈居瀛玖(居浩然姐姐)上吊、逼舅舅居浩然离职等内幕。居太太在澳洲看到,专门写信表示感激。在《十论》绝版多年以后,李敖把这本书出了新版,为两人的交情画上了句号。
《文星》时代朋友中,张继高最健谈。文化论战时,张从香港写信来,指出胡秋原文章不行,“一泄千里,尽见浑水”。张回台后两人做了邻居,张深更半夜从《中国时报》下班后来李敖家神聊。后来《文星》垮了,张趋向国民党上层,从此不复往来。
在《文星》朋友中,吴申叔是令人哀念的一位。吴申叔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党国元老吴忠信。吴忠信早年的风光,自在蒋介石之上。但这就种下了祸根。吴申叔拍了一部电影,还是替“党国”说好话的却就是不准发行。申叔几次找蒋经国,都不起作用,几乎破产。李敖初识申叔。是1964年1月14日,后者在台北“喜临门”请吃饭。最后一次见面,是申叔在家中请吃饭。不久以后,吴申叔就闭门谢客,以至于死,前后不过一年多时间。申叔的死,是一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