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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刚柔鉴评析(7)

那么,容人之隙应注意那些问题呢?容人之隙必须做到两条。一是不念旧恶,度外用人。度外用人是历代智能之士用人的一条重要原则。北宋时期杰出的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范文正常言:史称诸葛亮能用度外人。用人者莫不欲尽天下之才,常患近己之好恶而不自知也。能用度外人,然后能周大事。”曹操用人的一大特点也是度外用人,甚至连为袁绍写檄文,骂曹操为“赘阉遗丑”,辱及三氏的陈琳,也被重用,封为祭酒。因此,杨阜说曹操宽宏大量,“能用度外之人。”唐朝武则天时,胳宾王为徐敬业起草檄文,骂武则天“入门见嫉,娥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武则天读后仅是微微一笑,可是当读到“一杯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马上问:“谁为之?”当她知道是骆宾王所作时,激动地责问:“宰相怎么能忽视这样的人才?”一边读着辱己檄文,一边赞赏作者之才,恨相见太晚,惋惜未遇之憾。足见武则天气度之大,胸怀之阔。如此容人之隙,何愁“江山”不保。二是以德报怨,厚施薄望。即不仅怨隙可容,而且施以“恩德”,给予关心和重用。唐代名臣魏征。曾经是李世民之政敌,李世民夺取政权后,宽宏大量,仍然重用了魏征,俗话说:“隙莫大于叛”,在一般情况下,叛我投敌之人“十恶不赦”,可是,汉高祖刘邦对于那些背叛过自己又重新回归之人,都能以宽厚之心容纳使用。如韩王信守荥阳时投降了项羽,后又逃归刘邦。刘邦不但没有杀他,反而“与信剖符,王颍川”;雍齿原是刘邦起沛时的一名属将,为刘邦守丰。不料他背叛刘邦,几乎使刘邦无立足之地。后雍齿再次回到刘邦身边,仍被封为地方侯,以至许多对刘邦心存畏忌、企图谋反之人都感动地说:“雍齿封侯,吾等无忧也。”从而平息了一场酝酿中的叛乱。

为什么度外用人,以德报怨会收到如此之效?因为它体现了一个“诚”字,而待人以诚却又是理解人、感化人的最重要的条件。

如果说,容人之隙尚为勉行,而容人之仇则更为不易。因为,“仇”者,必有你死我活之矛盾,杀亲灭族之仇恨,若能容之,其“量”何其之大。但是,反过来说,“大仇”尚能容之,则小怨小隙更能谅解,其震动之大,感召力之强,效果之妙,非一般用人措施所能及。

但是,容人之仇亦非一般人所能做到,它不仅需要极其宽阔的胸怀,而且需要远大的眼光,高尚的思想品质以及对人的深刻了解,尤其必须做到以下三条:

第一,以事业为重,以私仇为轻。古人曰:“私仇不及公。”在社会生活和社会的各种斗争中,尤其是政治斗争中,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私人之间或家庭、家庭之间的各种仇隙在所难免,对于一个领导者来说,必须慎重处理,若以私仇为重,感情用事,则必使公务原则紊乱,贻误事业发展;若能为事业为重,不计私仇,则必使“人心归我”,事业得人。据《三国志》载,宛城之战中,张绣率军杀死了曹操的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大将典韦,曹操自己的右臂也在乱军中被流矢所中。后来,张绣听从贾朔的劝告投靠了曹操,曹操热烈欢迎张绣的到来,不仅没有报杀子之仇,而且还同张绣结成了儿女亲家,并拜他为扬武将军。张绣十分感激,他在后来的作战中,为曹操统一北方建立了汗马功劳。假如曹操以私仇为重,则必失良将,亦无统一北方的顺利发展。

第二,以长远为重,以眼前为轻。“大仇”当前,应首先考虑长远利益,切勿为眼前私仇所激,更不能因一时之激而轻举妄动,遗害事业发展,正所谓“小不忍必乱大谋”。汉光武帝刘秀在称帝之前,一度隶属于刘玄。一次,突然接到立有赫赫战功的长兄被更始皇帝刘玄因嫉谋杀的消息,禁不住捶胸顿足。这种打击,为一般人所难忍受,但是刘秀考虑到王莽未除,复汉事业未成,一旦与刘玄分裂,则兵力分散,必为王莽所灭,因而强忍悲痛,容刘玄杀兄之仇,亲赴宛城向刘玄谢罪,“未尝自伐昆阳之功,又不敢为长兄服丧,饮食言笑如平常。”刘玄自感羞愧,只好封他为破虏大将军、武信侯。刘秀也因此而得生存,兵力迅速发展,终至推翻王莽,恢复汉室,一统天下。假如刘秀不能忍悲容仇,一时激忿,兴兵讨伐刘玄,恐怕也不会有后来的王莽“新”朝灭亡,东汉王朝的建立。

第三,以理解为重,以成见为轻。处事谨慎的原则之一,就是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拿现在的话讲,就是多予理解。容人之仇也应如此,应考虑到事情所处的背景、条件,给予实事求是的分析,如此而常常能使仇恨化解,宽容之德也必自然而生。春秋时期,有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位,着名的管鲍之交的主人公,便分别是两位公子的师父。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管仲曾半路拦截,射了小白一箭。小白继承王位以后,管仲归来,齐桓公(即小白)考虑到管仲当时“各为其主”,忠诚不二,给予理解,重用管仲,委其为相,管仲竭力报效,遂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唐朝武则天时,契丹经常侵扰唐朝边境,契丹名将李楷固和骆务整屡败唐军,杀死很多唐军将领。后来,他俩前来归降,许多被李、胳杀死的唐军将领亲友、大臣纷纷上书,请求武则天杀李、骆,报血仇,但是武则天听从狄仁杰建议,理解李、胳尽力事主的背景,以国事为重,抛弃个人恩怨,委以重任,派驻边防,边疆很快得到安宁。假如武则天不能理解李、骆,容人之仇,恐怕边疆仍有流血,难得安宁。

领导者若能做到以上“三重、三轻”,则必能胸怀宽阔,气量宏大,容人之仇也就自然形成。

尊严,是大多数领导者所看重的东西,失之不行,辱之不可。但是,世上恃才傲物者、刚正不阿者也为数不少,他们常常不把领导者的尊严放在心上,不把权力、地位放在眼里。因此,而使领导者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难题,即能否容人之傲的问题。

所谓容人之傲,意即为了事业得人,而对那些傲视于己的刚正不阿或侍才傲物者予以宽容,或者热情接纳。然而,真正做到容人之傲却也不易。因为,容人之傲必须具备“纡尊降贵”的气量。《吕氏春秋》《下贤》篇曰:“有道之士固骄人主,人主之不肖者亦骄有道之士。日以相骄,奚时相得?”“贤主则不然,士虽骄之,而已愈礼之,士安得不归之?”汉代张良曾游下邳桥上,有个老汉故意堕鞋桥下,要张良下桥拾取,张良强忍怒气为老汉拾鞋,并替老汉穿到脚上。老汉很欣赏张良的气量,于是送给张良《太公兵法》一书。后人苏轼就此事评论说:“倔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战国时期赵国的将军廉颇不服宰相蔺相如的能力和地位,多次在路上阻挡蔺相如的车子,羞辱蔺相如,蔺相如总是谦恭避让,以国事为重,不计较个人恩怨,以诚相待,使廉颇大为感动,负荆请罪,终于结成“刎颈之交”。

但是,真正做到“纤尊降贵”,必须解决一个对“良马难乘、良才难令”的认识问题。有些历来喜欢唯命是从的人,一见“傲慢无视”之态,怒气便油然而生,他们不懂得“良弓难能,然可以及高人深;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技艺超人,学识渊博的贤能之士,因其看事透彻,具有远见卓识,说话处事自有其独到之处,非同凡响,有时甚至态度生硬,口吐“狂”言,这种“狂”,不是无知,倒常常是能力的外露,是自信的表现,不仅不可怕,而且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甚至是可贵的,必须予以热情欢迎和容纳。闲居隆中的诸葛亮,虽“躬耕陇亩”,但常论晏婴,自比管(仲)乐(毅),高唱“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就是桃园三兄弟三顾茅芦,也是雪天跑空路,两次闭门羹。可见其“狂傲”到何等地步。但也正是这个“狂徒”,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智慧超人,功勋卓着,名垂青史。

另有一种“傲”,即“含谏之傲”。这种“傲”是作为一种旁观者,明察秋毫,洞悉当权、当政者之弊,以“傲”为谏,诱其注意,陈述利害,以达其规谏、自荐之目的。春秋时,齐桓公领兵伐宋,一牧牛人,迎面而来不避让,鞭敲牛角,高唱:“……生不逢尧舜之时,贤才常穿粗布衣,喂牛从黄昏到深夜,漫漫长夜漆黑墨然。……”齐桓公听后,勃然大怒,令人把牧牛人抓来问:“寡人治齐,百姓安居乐业,诸侯宾服,草木茂盛,尧舜之时也不过如此,你为什么说‘生不逢尧舜’,‘长夜漆黑’?”牧牛人回答:“尧舜在世,不用自言,百姓信服;不用发怒,就很有威望。尧弃亲子丹朱,让位于舜,舜避于南河,不得已而继位。而大王杀兄得国,挟天子以令诸侯,又怎能与尧舜相比?”齐桓公暴跳如雷:“匹夫出言不逊!”喝令斩首,牧牛人毫无惧色,仰天长叹:“桀杀龙逄,纣杀比干,今宁戚要与龙逄、比干齐名,排在第三了!”齐桓公见其不附炎趋势而临危不惧,念头一转,怒气顿消,笑对宁戚说:“寡人试汝耳。”于是委以重任,并以宁戚之责为戒。唐朝武则天时,贤士张嘉贞被召到洛阳,进宫叩见女皇武则天,女皇仍照从前接见小臣的习惯,隔着厚厚的绣帘,“垂帘与之语”。胆大的张嘉贞很为不满,跪奏日;“臣以草莱,而得人谒九重,是千载一遇也;咫尺之间,如隔云雾,竞不睹日月,恐君臣之道,有所未尽。”女皇听罢不仅不认为是狂妄,而且深感其诚,即命令:

卷帘!”“与语,大悦”,破格授以朝官监察御史。作为一代君主,容人之傲如齐桓公、武则天的确是很少,而在其“傲”中受责、从谏如流者更是凤毛麟角,大概这也正是齐桓、武后成为一代明君的重要原因吧。

当然,对侍才傲物者也应具体分析,如果是桀骛不驯,故弄玄虚,则应拒之于门外;如果是居功自傲,目空一切,则应设法挫其傲气,使之认识“天外有天”;如果是确有真才,甚至是高才,则应不计较其傲态,礼待有加,委以重任。

容人,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容人之私,即对部属的私交、私利和隐私,不予干涉,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因为,人之为人,自有其独立的爱好、追求和社会交际,这是人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实际内容,既不可压抑,也不可缺少,更不可全部取消。存在是正常的,不存在倒是极不正常的,不仅作为上级对部属不可予以干涉,即使是父母对子女也不可予以干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私生活正常健康的发展,正是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取消这部分生活,必将导致人的畸形发展,必将产生变态或病态心理,这不仅伤害其本人身心,也将伤害工作和事业。

但是,不少领导者恰恰在这点上无容人之量,他们或者大肆宣传:“在领导和组织面前无隐私可言。恨不得洞察了解部属的一切;或者“教育”部属“以公司为家,献出一切”,其中包括献出个人的一切时间、一切精力及一切隐私;或者以“公”字衡量部属的道德和事业心,见私利,则大发雷霆,罪之为“私心太重”;见私交,则侧目而视,罪之为“拉帮结派”;见私隐,则眉峰紧皱,罪之为“心术不正”,恨不得部属把一切都交“公”,除了工作,别无其他才好。而某些领导者自身在强调“公”心的同时,却大发私欲,或则“权力不授,调资不漏,受贿唯恐不厚”或则“喝酒不醉、跳舞不累,钓鱼打猎全会”。不但如此,还常常冠冕堂皇地称之为“责任重则应报酬高”、“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合同敲于酬酢之间,生意成于舞乐之中”、“谢安敲棋,决战千里;我之闲乐,运筹成败”,而实质上恰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一方面显示了这些领导者的虚伪面目,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自命“品质端正,道德崇高”的某些领导者自身也是“食人间烟火”,私欲有求的。

当然,容人之私,不是说容人一切私欲,仅是指正当的、正常的、国家政策法律所允许的私欲,那种违法乱纪的私欲,损人利己的私欲不仅不容,而且要绳之以法,严加惩处。

那么,容人之私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是,容人私交。即允许部属享受交友的权力、交际的权力、参加各种合法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的权力。对此,领导者既不可“以己之交,强人之交”,亦不可“欲交必交我,欲从必从我”,更不可因自己的感情变化而“爱屋及”或“殃及池鱼”。

二是,容人私利。即允许部属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求、交换、赠与各种物质的或精神的利益,作为领导者既不可限制部属私利,也不可伤害部属私利,即便是部属在追求私利以及个人消费上有些缺点,只要不是违法乱纪,都不可横加干涉。当然,适当加以劝导是可以的。清时,胡林翼任湖北巡抚,官文为两广总督,督抚同城,权责难分。初,胡对官文私费挥霍,很有成见,拟纠参。但想到,督抚不和,非国家之福,且官文私费豪奢乃私事耳,便一改初衷,诚心结纳,遂以精细之用心,使内眷既如家人,更与官文相约为兄弟,真正做到交欢无间,相互援引,公情与私谊均极融洽。因此,他在抚鄂期间,能作到事权归一,而威震武汉,支援了曾国藩的东南战争。胡林翼的这种容人之私而顾全大局的态度,于今大有可鉴之处。

三是,容人隐私。世上所有的人,都有其各自的隐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隐私是人身权力的一部分,尊重别人的隐私,其实质就是尊重别人的人身权力。反之,通过各种手段窃取、了解别人隐私的行为,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作为一个领导者更应注意。当然,如果双方都乐于交谈隐私,那当别论。但是,如果以窃取别人隐私为乐,甚至作为败坏、陷害人的材料,那就应该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这种事如发生在部属同事之间,领导者应予以严厉批评和严肃处理,如发生在领导者自身,那他至少是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起码条件,更失去了做领导的起码资格。

与容人之私类似,还应容人之爱,即允许部属有自己的爱好、爱情和追求。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自有其喜、怒、哀、乐、忧、愁、思;人,有表露的天性,露才、露欲、露爱、露憎,自是难抑;人,有追求的欲望,求知、求爱、求财、求利、求进取,不可遏止。所以,人在工作之外,必有各种爱好和追求;即使对于工作本身,也有其爱好和不爱好的区别。因此,作为一个领导者希图取消部属的各种爱好,或者抑制部属爱好,或者把部属的爱好纳人自己爱好的渠道,那都是强人所难,都是极不公正、极不合理、极不可能的。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容人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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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血性

    血性

    太阳还没有露面,白军就发起了第一波进攻。白军炮兵用榴弹炮和山炮还有迫击炮向红军阵地狂轰乱炸,这个美好的清晨被炸得支离破碎。在炮火的掩护下,白军朝我们阵地发起冲锋。我把盒子枪插在了腰间的皮带上,端起了一支三八步枪,对着冲上来的白军瞄准。白军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看着差不多了,就开出了第一枪,高喊了一声:“弟兄们,给我打!”我那一枪洞穿了一个白军小军官的额头,算他运气不好,碰上了我这个神枪手。战士们喊叫着朝冲过来的白军发射出愤怒的子弹。白军士兵一排排地倒下,阵地前丢下了一具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