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冤有头债有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江辰星的那句话像是一道炸雷,瞬间劈开了我的记忆。
我怎么会不记得2006年的圣诞节呢?那是多么美好而又多么伤感的一段回忆啊,因为那个时候我和林北生还没分手,可是,却已经出现了危机的前兆。
恋爱一个月,恰逢圣诞节。我站在王府井步行街的入口处,一件醒目的红色羽绒服,红围巾红帽子,甚至穿了双玫红色的靴子,像个红彤彤的火鸡一样手捧礼盒等待着我的白马王子。
我一直觉得这身造型实在有损我青春玉女的美好形象,可是由于从头到脚都是林北生亲自为我参谋挑选的,我实在无法开口说一个“不”字。当时买完一副,他还一副大尾巴狼的表情贱不飕飕地看着我说,“晨曦,我就是喜欢你这副朝气蓬勃的样子!”
好吧,既然他喜欢,我干吗要惹他不高兴!那时候的我喜欢他喜欢得要死要活,他撇撇嘴我就觉得他心里有事,他皱个眉头我心尖都疼。
于是我就一身火红朝气蓬勃地按照约会的时间地点去了。结果等了三个小时,等得我都快变成火鸡化石了,我的男主角还没有来。
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只有短短几个字:晨曦,我有事,你先回去吧。
我哭了,毫不顾忌形象地哭得昏天黑地。江辰星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他一直强调他是救我于危难之中的王子,可惜被没心没肺的我当成了流氓。
为什么呢?因为他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那天我又饿又冷地在街口站了三个小时,直接昏了过去。正准备去商场购物的江辰星作为一名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五好少年,非常热情地蹲下来抱住我,开始对我施行人工呼吸。
结果他的嘴唇刚碰到我,我便醒了。
我推开他疯了一样向前跑,都快跑出步行街了,整条大街还能听到我杀猪般惊天动地的嚎叫:救命啊,有人耍流氓啊!!!
那个时候的我真是二啊!跑了一半之后又折了回去,因为我突然想到,他占了我的便宜,我怎能就这么将他轻易放走?
于是当我看见他依然站在那里愣愣地看着去而复返的我时,我义愤填膺地冲上前一把揪住他,一个耳光挥了上去,极其剽悍地冲他吼了一句,“大爷的你个不要脸的臭流氓,跟我去派出所!”
耳光当然没打成,因为两人个头的差距,我的手还没挨到他的脸便被他飞速躲闪过去。
之后的危机在他掏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刹那被解除掉,他铁青着一张脸,在众目睽睽之下丢掉了面子,却还不忘故作镇定地送我几个字,“你给我等着!”
我能听见那位仁兄在隐忍之下咬牙切齿的“咯吱”声,我想如果上天肯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绝对会就地将我解决掉,恰恰秉承了《木兰辞》中最经典的那句:磨刀霍霍向猪羊!
我跟江辰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因为这场误会,谁也没有留谁联系方式的意思。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知道这个人的眼睛很明亮,对于其他我丝毫没有注意到,甚至没有看清,他究竟是什么模样。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想起,其实很早的时候我就已经认识这个人了。不,确切地说,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这个人的名字。
记得有一次林北生带我湘君府吃饭,中途接到一个电话,他说,“呦,原来是江少啊!怎么,你来不了了?没事,我还说带你见见我新交的女朋友呢!没事没事,你那事要紧,改天联系吧!”
挂掉电话,他迎上我好奇的双眼,轻轻一笑,然后摸摸我的脑袋跟我解释道,“江辰星,丫也是一富二代。他爸跟我爸有生意上的往来,改天带你见见。”
那时的我眼里除了林北生就再也容不下别人,于是我义正言辞地站起来,像是在宣誓一样对林北生说,“见他干嘛?我连你都看不够,哪有心思看别人?!”
林北生便笑,笑得眼睛都眯在了一起。似乎也只有那个时候,他才会显露出一点18岁的孩子该有的狡黠和纯真,而不像平时,完全一副被宠坏了的二世祖风范,要么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指使我做这做那,要么莫名其妙地冷着一张脸半个月都不带理我。
我从未想过我与江辰星会有什么样的交集,可是自从这两次事件之后,我突然开始相信世间的两种精神体。一种是缘分的巧合,另一种,便是命运的注定。
我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一天,挺尸一般翻过来倒过去,眼前始终浮现着江辰星似笑非笑的那张脸。
他很温和很有耐心地问我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水果,我看着他一翕一合的嘴唇,总是会忍不住想起大灰狼诱哄小兔子开门的画面,然后脑海里便开始脑海里歇斯底里地回响着一句话。
——黄鼠狼给鸡拜年,谁知道丫安的什么心思?一看那张小白脸就知道是上门寻仇迷惑我的,我不能上当不能上当,要把守阵地,坚决抵制糖衣炮弹!
我不敢看江辰星,可还是忍不住自己的花痴心理,将眼睛张开两条缝向着他所在的方向瞟去。
见我偷偷瞟他,他突然心情大好地摸摸我的脑袋,眼神很柔和,完全没有那种想要打击报复我的邪恶效果。
他俯身过来,依旧是那副温和无害的样子,问我,“你饿不饿?医生说只让你吃流食,喝点粥好吗,我去给你买!”
早晨的阳光清浅温煦地照射在他身上,像个毛茸茸的光球,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温暖。我这才开始细细观察他,观察我的救命恩人,看着他那双漆黑清亮的瞳仁,仿佛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那么明亮,晃得我的心跳似乎都漏掉了小半拍。
正当我大为感慨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明亮这么澄澈的一双眼睛时,我面前的这位仁兄突然将脸凑到我面前,大眼瞪小眼地与我对望了一会,然后很无耻地说了一句话。
他说,“谢晨曦,你真以为我是活**啊?我救了你两次,你难道不该给我点报酬吗?!”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终于沉默。
江辰星。春江花月房地产集团老总的小儿子。
同林北生一样,那样的身份地位,本就不是我这种生长在灯红酒绿那种嘈杂环境下的孩子所能够攀附得起的。
直到现在,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分手那天,当我哭着从酒店里跑出去时,背后那个叫陈茉锦的女孩嘲讽而又尖锐的声音,她说,“谢晨曦,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北生肯陪你玩那是抬举你,不过是个没人要的野种,你有什么好牛逼的?!”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种羞愤,那种明明被抛弃,明明已经被逼到了极端,却依然不被放过,依然还要被继续践踏、继续蹂躏糟蹋的耻辱。
精神上的心灵上的耻辱。
可是江辰星不允许我躲避,他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脸,不说话,只是注视着我微笑。我的内心不断提醒自己要淡定,可是僵持了一会儿,终究抵不过他似乎能够洞悉一切的目光,我只得轻声问他,“你想要什么?”
面前的男孩稍稍愣了下,半晌,终于扯出一丝浅浅的笑容。于是我也笑了,配合着他的表情,皮笑肉不笑。
我没有自以为是到认为他会对我一见钟情,可是我有一种预感,自分别后的这整整一年之中,他始终都在密切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
不然,中国那么多人,我们的城市那么多人,在我痛晕过去的刹那,为何唯独看见了他的身影?如果不在乎,那么他冲过来抱住我时,眼神为何那样焦虑,就仿佛,我痛,他也在痛?
我问他,“苏婷婷呢?她已经把我卖给你了吗?”
江辰星毫不掩饰他对我的欣赏,他微笑着点点头,走过来摸摸我的脑袋,又恢复了那副温和无害的样子。他说,“嗯,还好你脑子运行正常。作为救你的代价,你得把自己抵押给我还债。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你做我的女朋友,天天讨好我哄我开心,没有期限,直到我对你厌烦为止!”
什么叫小人得志?这就是了!
我简直快要抓狂了,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理由啊!我跟他很熟吗,还哄他开心?他怎么不去德云社听相声呢!完全是吃饱了撑的!
刚想爬起来骂他,手机的短信铃声突然“叮呤咣啷”地响了起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就看见一句颇有逼良为娼嫌疑的话。
苏婷婷说:晨曦,对不起,我也是有苦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