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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没错,有两大类走狗在这亦婊子亦女神的成功跟前缠斗,争宠,一类属於谄媚之徒,他们专写小说、电影、戏剧来讨她欢心,另一类虽然没那麽风光,却要凶悍许多,他们给她血和肉,那就是实质的金钱。那群光鲜亮丽,讨她欢心的走狗,在这亦婊子亦女神的成功面前相对咆哮、斗事,为了争宠。可是和提供血肉那不可或缺的族群相较之下,却是小巫见大巫,後者往往不声不响的,却一定是争个你死我活。

可是在包顿太太的影响下,克里夫被挑起兴致,想投入另一种斗争,利用工业生产的残酷手段来攫取亦婊子亦女神的成功。他总算振作起精神来了。包顿太太在某方面上,使他变成了大人,这点唐妮从来没做到过。唐妮使他和外界隔离,使他变得敏感,只在意自己和自己的事。而包顿太太却使他忽然只在意外面的事务。他的内在开始化得如一团纸浆那麽软,但是外表上则显得精神奕奕。

他甚至鼓足勇气再度到矿场去,坐矿车下坑,坐矿车到采矿区。他原本已经把战前所学的忘了,现在又想起来了。他坐在矿车里、跛着、坑底的经理拿着强力手电筒,照煤层给他看。他不多说什麽,但心思开始活络。

他又读起煤业的技术专书,研究政府报告,细读有关采矿、煤和高层的化学原理这方面最新的德文资料。当然,若有价值的发现,人家都是极力保持机密的。可是一旦你开始研究起采煤这门学问,它的方法啦,工具啦、副产品啦,以及它在化学上的各种可能性,你会大大的吃惊,现代的技术头脑真是聪明绝顶了,简直像魔鬼把他的鬼脑筋借给了工业专家。工业技术科学要比文学,艺术那些半调子的感情产物迷人太多了。在这个领域里,人像神明,也像魔鬼,全神贯注在发明上,拚命的要把各种发现付诸实现,人一旦热衷此道,其精力甚至超越任何心理年龄。不过克里夫清楚,在感情和现实人生上,这些白手起家的人心智年龄只像个十三岁大的孩子,薄弱得很。那种差距之大,令人惊心。

可是,管它的。让他们在感情和人生方面沦为白痴吧,克里夫才不在乎。让那些都停摆吧。他关心的是现代采煤技术,还有如何把泰窝村救回来。

他潜心研究,他天天下坑去,他让总经理、地面经理、坑底经理和工程师吃尽了前所未有的苦头。权力,他感受到一股新的力量贯穿他,他只以驾驭这些人,驾御千千百百个矿工。他在探索,把一切揽入指掌之间。

他真的就像重生了一般。再度有了生命力!本来,他和唐妮厮守在一起,充满自我意识的过着离群索居的艺术家生活,一点一点的在死去。现在让那些都过去,让那些沉睡去吧,他只感受到生命力从煤块、矿坑中涌入他体内,矿穴里的烂空气对他比氧气还有好处,它使他感受到权力,权力。他在做事,他会做出一番名堂来的。他会赢,会赢,不是像以前一心一意,横冲直撞的以为小说博取盛名,而是,他会赢得一个男人的胜利。

开始时他以为电可以解决问题,把煤转化成电力。後来他想出新点子,德国人发明了一种不需要火夫,便可以自动供应燃料的火车头,它用的是新燃料,在特殊的装置下,圆微由高温引燃。

克里夫最先一个构想就是,高温引燃,燃烧缓慢的新型浓缩燃料。能促使这种燃料燃烧的,除了空气之外,应该还可以找到其他的元素。他开始做实验,并且找了一个很有化学天份,很灵光的小夥子来帮忙。

他感到得意非凡,他总算找到自我,实现他这一生踏出门的愿望。艺术并没有为他实现这一点,反而使他变糟,而今,他终於做到了。

他没发现到包顿太太在他背後推波助澜的作用有多大,不知道自己是多麽依赖她。尽管如此,当他和她在一起时,谁都听得出来,他的声调会变得轻狎、亲昵,近乎是粗俗了。

反而是和唐妮相处时,他会有点僵。他觉得不管什麽他都亏欠她,因而对她有十二万分的尊重和周到,只要她在表面上也尊重他就行了。只是显然他对她底下有份畏惧,他这人跟希腊神话里的英雄阿契里士一样,双腿是个致命点,在这个致命点上,像妻子唐妮这样的女人会使他一蹶不振。他怕她,有点接近是卑屈了,对她好得不得了。和她说话时,他口气会有点紧绷,渐渐的只要她在场,他就不大开口了。

他只有单独和包顿太太在一起时,能真正觉得自己是个王、是个主子,他和她滔滔不绝,你来我往的饶着舌,轻松自在得像和自己说话。他还像小孩似的让她用海绵擦全身,真像个小孩似的。

唐妮现在常常是孤单单的一人,少有人到山庄作客了。克里夫再也不需要他们,他连那夥老朋友都讨厌。他怪气得很,宁可守在收音机边,那套设备花掉了他一笔钱,所幸最後收听效果很理想,连在山陵起伏的中部地区有时都可以收听到在马德里,或是法兰克福的广播。

他常一坐好几个小时,独自听那扩音机声嘶力竭的喊,每每令唐妮惊讶不已。他坐在那儿面无表情,活像一个人丧失了心智,听着或者说像是在听,那个不会说话的东西。

他真的在听吗?还是他吞了某种安眠药,体内起了变化?唐妮茫然无知。她只好逃回房间,或跑到树林去。她有时十分害怕,觉得整个文明族类都得了神经病。

克里夫如今已陷入那可怕的工业活动之中,差不多成了动物,外壳坚硬、强固,里头却是一团烂纸浆,是现代化、工业化、金融化的世界中令人咋舌的甲壳类,是螃蟹和龙虾,有着机器般的钢铁外壳,而体内是烂纸浆。至於唐妮,她已经进退不得了。

她根本连个自由都没有,因为克里夫紧抓着她不放,他一直神经兮兮的,好像怕她会离开他。他体内软如纸浆的部分,那感情和人性的部分,一直提心吊胆的依赖她,像个孩子,更接近是个白痴。她必须在这里,在薇碧山庄,稳稳的做他的妻子查泰莱夫人。否则他会像个白痴,迷失在荒野之中。

他这种吓人的依赖性,令唐妮心惊肉跳。她听过他和矿坑经理、和董事、和年轻科学家谈话,他对事物的洞悉力,他展现出来的权力,他支配那群所谓“实事求是”之人的绝对力量,在在令唐妮惊异。他自己也成了一个实事求是的人,而且更机敏、更有力量,是个当家做主的人。唐妮将此归功於包顿太太的影响力,她的影响力正好出现在他人生危机的时期。

然而在处理感情生活方面,这位机敏、切实的人便几乎是白痴了。因为唐妮是他的妻子,更崇高的一种人,所以他崇拜她,那种愚昧、盲目的崇拜心理像野蛮人,是建立在一种极大的恐惧之上,甚至是憎恨、害怕那偶像的力量,而不得不崇拜它的。他满心只要唐妮发誓,发誓不离开他,不扔下他不管。

“克里夫,”她对他说,这是在她拿到了小屋钥匙之後的事,“你真的会希望有朝一日我有孩子?”

他拿那对微凸的,浅浅的眼珠子看她,眼底微微有股不安。

“如果对我们之间不造成什麽不同,我就不在乎。”他回道。

“什麽样的不同?”她问。

“你和我,我两之间的爱,如果会受影响,那我绝对反对。哼,哪天说不定我也会有自己的孩子!”

她惊异的看着他。

“我是说,也许哪天我又会恢复那能力。”

她依然惊异的瞧他,使他很不自在。

“所以,你是不喜欢我有孩子?”她问他。

“我跟你说,”他仓皇回答,向条给人逼入死角的狗。“只要不影响你我的爱,我很乐於你生个孩子,可是如果会造成影响,那我反对到底。”

唐妮只能噤若寒蝉,而内心满是鄙夷,说这种话真无异是白痴的自言自语。他再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麽了。

“哦,那是不会影响我对你的情感的。”她含着诚意道。

“这就对了!”他说。“这就是重点所在。事情不影响你对我的感情,我就一点也不在乎。我的意思是,屋子里有个孩子跑来跑去也蛮好的,一个人会觉得那是在创造未来,我也会有个奋斗的目标了。而且我知道,那是你的骨肉,是不是,亲爱的?等於也像我的骨肉。在这种事情上,你才是关键,这点你明白的,对不对,亲爱的?我没参与,是个零,在生命方面,你才是伟大的创造者。你知道的,对不对?我的意思是,就我而言,我的意思是,对你来说我什麽都不是,我活着是为了你,为了你的将来,我对我自己也完全一无是处。”

唐妮听了这样一番长篇大论,越感到沮丧,越感到嫌恶。又是那种毒害人生的论调,似是而非,教人恶心。哪个有点脑筋的男人会对女人说这种话!但男人都没了脑筋。哪个有点担当的男人会把这种恶心的人生担子往女人肩上一搁,然後扔下她一个人?

更糟的是,不到半个小时,唐妮就听见克里夫在跟包顿太太说话,嗓门粗暴、任性,对那女人流露出一种完全没有感情的感情,好像她一半是他的情妇,一半是她的养母。包顿太太小心翼翼的替他穿戴晚礼服,因为有商场上重要的客人要来。

唐妮有时真觉得她会死在这种时候,她感到自己要被那些谎言、愚蠢和残酷压垮了。但从别的方面来说,她又对克里夫在商业上所展现的特异能力,感到万分敬畏。他明白说他敬爱她,反而令她惶恐。他俩之间什麽都没有,如今她根本碰都不碰他一下,他也不碰她。他从来不亲腻的握她的手。没有,就因为他们丝毫没有接触,他一番白痴的表白,才这麽样的折磨她。她根本没有能力对付那种残酷。她觉得她不能再想下去了,否则她会死掉。

她尽可能的躲进树林里。一天下午,她正坐着发呆,望着约翰井汨汨冒出冷泉来,这时候,守园人忽然大步的走过来。

“夫人,我替你打了一把钥匙。”他一边行礼、一边把钥匙递给她。

“真谢谢你了!”她吓了一跳,说道。

“小屋不怎麽整洁,希望你不要介意,”他道,“我已经尽量把它收拾好了。”

“可是我并不想给你添麻烦的!”她说。

“哦,不要紧。差不多一个星期内,我就要让母鸡孵蛋了,不过它们不会怕你。我早晚得过来看看它们,我会尽量不打扰到你。”

“你不会打扰到我的。”她辩道。“如果我有碍事的话,那我情愿不到小屋去。”

他用那双锐利的蓝眼睛看着她,他看起来很是和善,却不怎麽和人亲近。人显得单薄,有点生病的样子,不过至少他神智清晰,四肢健全,只是有点咳嗽。

“你在咳嗽。”她说。

“没什麽是感冒!上次得肺炎过後就一直咳嗽,不过不碍事。”

他和她保持一段距离,不肯走近一些。

後来,她便常常利用早晨,或是下午,到那座小屋去,而他一定不在。无疑的是存心闪避她。他想保有自己的隐私。

他把小屋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小桌子和椅子都摆在壁炉的角落,并准备好一把起火用的木料,还把工具和捕兽器尽可能收得远远的,不让自己留下痕迹。在屋外的空地上,他利用树枝条和麦杆子搭了一座矮矮的小棚子,好让鸡群遮风避雨,棚下有五只鸡笼。一天她来时,发现两只棕色的母鸡正在孵蛋,显得很凶、很机灵,对人猛拍翅膀,充满一股母性的感情和力量。唐妮差不多心碎了,她自己是那麽孤单、无用,根本算不上是女性,不过是个废物罢了。

後来,五只鸡笼全都有母鸡上去孵蛋了,三只棕色、一只灰色、一只黑色。出於天生母性的驱策,它们全都动作一致,牢牢伏生在蛋上,还不时轻扑翅膀。唐妮在它们面前蹲下来时,它们会瞪着亮闪闪的眼睛监看她,发出惊怒交加的咯咯声,激烈的母性反应,主要是有生人靠近的缘故。

唐妮在屋子里的玉米箱找到了玉米,捧在手心想喂母鸡,它们不吃,只有一只猛力啄了她的手一下,把她吓了一跳。她好想喂它们吃点东西,可是孵蛋的母鸡不吃也不喝。她用小铁罐装了点水,有一只母鸡啜了水,她好开心。

现在她每天都来探望这些母鸡,它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温暖她的人的。克里夫那番表白使她整个人都冷了,包顿太太的,还有那些上门来的生意人,他们的腔调,都让她打哆嗦。偶尔麦克立斯来信,也同样教她不寒而栗。她觉得再这麽下去,她一定会死掉。

然而,正值春天季节,树林中的野生风信子一朵朵开了,榛树嫩芽像绿雨一般的生了一片。世事教人寒心,这片春天景象也使人感到茫然。只有伏在蛋上,孵育鸡仔儿的母鸡,它们扑动的双翅,它们结实有劲的母性身躯是温暖的!唐妮在自己的迷乱中,觉得随时都会昏厥过去。

之後,一天,阳光亮丽,榛树下发满了一丛丛的樱草花,小径边处处可见紫罗兰。下午她来到鸡笼前,一只一丁点儿大的小鸡跑了出来,开心地在那儿走来走去,母鸡则像着慌了似的咯咯叫。小小鸡儿是灰褐色的,爬满小斑点,此刻的它是天地间最有活力的小生命了,逗得唐妮蹲下来着迷的看它。生命!生命!如此一个纯然、活泼、不畏不惧的新生命!新的生命!这麽纤小,却是天不怕、地不怕!即使听到母鸡的狂叫,它匆忙窜回笼子,躲入母鸡羽翼下,那也不是真的害怕,而是当成游戏,生命的游戏。因为才一下子,小鸡那尖尖的头儿又从母鸡棕黄的羽毛下探出来,好奇的观望这个世界了。

唐妮被迷住了,可是却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痛苦,因为自己无法克尽女性角色,这种痛苦越来越让她受不了。

从此以後,她生活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到树林那里的空地去看鸡群。其他的,都只是个令人痛苦的梦。但为了尽到做一个女主人的责任,她常常得整天待在薇碧山庄,这时候,她就会觉得自己也变得空荡荡的,空荡而且不正常。

有天傍晚,她也不管有没有客人,一喝过下午茶就跑掉了。时间晚了,她飞也似的横过林园,彷佛怕被再叫回去。进树林时,天色已一片夕阳红,但她硬是在花丛间穿行,天空还会亮上一阵子的。

她脸红气喘的跑到了空地,意识有一半是迷离的。守园人在那儿,身上只穿件单薄的上衣,他正在关鸡笼,以防小鸡夜里出意外。可是麦棚子底下,仍然有三只小鸡啪踏啪踏的闲逛,三只浅褐色的小鸡,母鸡焦急的召唤着,它们还是相应不理。

“我一定要过来看看这些小鸡!”她喘吁吁道,害臊地瞄一眼守园人,几乎是视若无睹的问:“又多了几只?”

“现在有三十六只了!”他说。“还不差!”

他也一样的,看到小生命的诞生,也有一股不寻常的喜悦。

唐妮在最後一只鸡笼子前面蹲下来。三只小鸡已经回笼了,不过还是大胆的把头儿从黄羽毛中探出来,又缩回去,最後缩得只剩一只圆滚滚的小脑袋,隐在母鸡肥大的身子下看着前方。

“我好想摸摸它们。”她说着,小心翼翼的把手指头伸入鸡笼的木条缝里,却遭到母鸡狠狠啄了她一口,她吓得立刻把手抽回来。

“它好凶,它讨厌我!”唐妮迷惑不解的说。“我又不会伤害它们!”

这个站着的男人大笑,在她身边蹲下来,两膝张开,很有自信的把手徐徐伸入鸡笼,老母鸡啄他,但不怎麽猛。他轻轻柔柔抚摸老母鸡的羽毛,揪出一只小鸡来,小鸡在他指间往外窥伺着。

“这儿,”他说,把手伸到她面前。她用双手把那浅褐色的小东西接了过来,它站立在她手上,两只脚细得不能细了,它那轻轻巧巧的生命力由一双几乎不见重要的小脚儿瑟瑟的传到唐妮手里,但它高抬着轮廓分明的头,左顾右盼,吱吱叫一声。

“好可爱!好大胆!”她柔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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