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财政赤字情况不是很糟,预算长期在平衡线附近徘徊,那么这种操作思路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问题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要说预算盈余了,单预算的平衡就非常之难了。在西方发达国家,除瑞典、芬兰、丹麦等国外,其他国家的财政赤字与GDP的比均超过3%这一公认警戒线。其中,爱尔兰最离谱,一度高达惊人的32%。
可见以这种方法来去债,有点不现实。那么为应对债务局面,各国政府会怎么办?
第一方案——变卖资产
据欧洲央行的数据显示,欧元区成员国2012年需偿还的公共债务总额达1.5万亿欧元。这笔债务说大其实也不算太大,经济繁荣期,市场完全可以应对。但在当前缺乏市场信任的情况下,这笔款项无疑将成为一个莫大的问题。
受债务危机拖累,英国、希腊和西班牙等10多个国家,于2011年底不得不忍痛甩卖各种压箱底的家产,有些甚至是传了几百年的“祖产”,以期尽量筹措资金,填补债务窟窿,渡过危机。这些待售的资产不仅包括伦敦特拉法加广场旁的海军拱门、法国的古堡、西班牙的地铁、爱尔兰的养马场、意大利的海岛、希腊的机场,以及各国的国营能源公司、航空或地铁服务,甚至还包括航空母舰、战斗机等军备装置。
但欧洲国家所发起的资产“大拍卖”并不能帮它们筹措到很多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欧美国家也掀起一股空前的国有化高潮,西欧国家纷纷收购私有企业,使之“国有化”,但西方国家政府所持有的国有资产所占比例仍然很小。而且,到20世纪70年代末,长期受滞涨的困扰,人们对凯恩斯主义的质疑越来越强烈,新自由主义及其私有化的建议逐渐被人们和政客接受,私有化的浪潮在西方再次兴起。西方政府所持有的资产本来就少,又经过几十年的私有化,政府真正能够控制的资产就更少了。
糟糕的是,各国的债务到期时间相近,这也就决定了欧洲国家推出资产变卖的时间也大体一致。按照市场法则,市场上某一种商品的数量暴增,其结果只能是价格下降。比如希腊,吆喝了半年,拍卖了几个月,最后所得却只是1.8亿欧元而已,这点钱是计划额500亿欧元的0.36%。这点钱对希腊的债务而言,简直是杯水车薪!
针对中国的地方债务危机,财经评论员叶檀女士给出的建议是:出售资产是最好选择。这一办法在中国或许是有效的,但搬到欧美国家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显然解决欧美债务危机,出售资产不是最好选择。
第二方案——增税
在第一方案失效后,接着人们大概都会想到增税。2006年2月,时任美国总审计长的沃克就认识到增税的重要性。他说:“如果不能大规模地削减开支,就增加税收或两者同时进行。”
与沃克持有相同观点的还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7月14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对日本经济的年度评估报告中指出:严重的经济衰退和庞大的财政刺激措施,已经让日本的公共债务占GDP的比,由2007年的188%攀升到2009年的218%。如果日本还不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那么,其公共债务占GDP的比将在2030年达到250%。为此,日本需要在未来10年的时间里,做出约占GDP10%的调整。这种调整可以通过多途径来实现,但增加消费税将是最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
在这份报告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样写道:“尽管可望因财政刺激方案期限届满和周期性因素而获得部分调整,但由于进一步削减支出的空间有限,其余的调整就得有赖增加消费税等额外的收入措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日本在未来数年将消费税从5%逐渐提高到15%。这一措施能够为日本的财政调整计划提供大约一半的资金,带来相当于GDP4%~5%的政府收入,从而在未来数年间拉低公共债务占GDP的比。他们甚至认为,以经合组织的标准来看,15%的税率不算高。
以增税的方法来应对公共债务危机仿佛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记法宝,它不仅这样建议日本,还这样建议美国。在同一年针对美国的该类报告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美国财政政策作出了委婉的批评,该组织在摘要的部分说:“委员们对美国政府稳定财政的承诺表示欢迎,但认为需要采取比当前预算力度更大的调整才能让债务与GDP的比率企稳。”对于美国债务危机的严重性,该报告在《2010年7月特定问题论述》的“第6部分”中这样表述:“按照一定的贴现率,与今日联邦财政政策相关的财政缺口相当巨大。”所谓财政缺口,指的是未来所有年度中计划支出(包括国债利息支出)与预期财政收入差额的当前价值。报告认为要想填补这一财政缺口,需要经年累月的财政调整,每年的调整幅度应该相当于美国GDP的14%。
14%是个什么概念呢?目前美国的联邦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4.9%。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计算模型,要想填补美国的这一庞大的财政缺口,在财政收入方面,需要将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率、联邦税率以及《联邦保险贡献法案》项下的税率立即翻倍,并且长期保持。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美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政盈余而非赤字,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的调整幅度应该相当于美国GDP的14%”的目标。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实际是说,美国目前和未来数年必须实现巨额的财政盈余,才能为维系现有体系的支出买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这一建议还是很有市场的,日本的野田佳彦首相表示,他将竭尽全力推动在内阁会议通过的提高消费税率相关法案,在通常国会上获得通过。而在美国,克鲁格曼则是一直鼓吹增税,以增税来支持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在《纽约时报》的专栏上,他固执地认为,能够实现预算平衡的唯一办法就是大幅提高税收。他建议,废除布什的减税项目,对高收入人群和中产阶级家庭提高税收,同时继续提高“社会保障”。他把这种提高税收以维系当前福利制度的办法称为“人民预算案”。波士顿大学经济学教授劳伦斯“克特里考夫(LaurenceKotlikoff)认为任何国家都可能破产,美国也不例外。外国的投资只不过在延缓其破产到来的时间而已,除非美国国内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保障破产不会在这个国家发生。要避免破产的厄运,必须从三个途径着手,首先就是提高销售税,在此基础上建立个人化社会保障体系及一个涵盖广泛的医保体系。
那么,未来的征税空间到底又有多大呢?据经合组织的数据显示,西方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已经很高了。在该数值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为30%。如下图所示,希腊、日本、爱尔兰和美国低于这一平均水平,分别为29.4%、28.1%、27.8%;美国最低,为24%,但仍然高出发展中国家(16%~20%);最高的为法国和意大利,分别为41.9%和43.5%,远超30%的平均值;而西班牙、英国、德国则处于30%~40%之间,分别为30.7%、34.3%、37%。
另一组数据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该组织所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年鉴(2009)》,包含了47个国家和地区2008年相对齐全的数据资料,其中包括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冰岛、以色列、英国、美国等在内的23个发达经济体,按税收收入计算的宏观税负水平平均为27.7%,最高为47.1%,最低为14.6%;按包含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等在内计算的宏观税负,发达国家平均为43.3%(其中,社会保险缴款占10.4%),最高为58.7%,最低为21.7%。
需要注意的是,税率高并不代表税收多。“拉弗曲线(LafferCurve)”表明,税收并不是随着税率的增高在增高,当税率高过一定点后,税收的总额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随着税率的增高下降。因为决定税收的因素,不仅有税率的高低,还有课税的基础,即经济主体收入的大小。与拉弗同时代、同为供给学派经济学代表人物、华尔街日报的时任副主编裘德“万尼斯基(JudeWanniski)对此作出了扼要解释:“当税率为100%时,货币经济(与主要是为了逃税而存在的物物交换不同)中的全部生产都停止了,如果人们的所有劳动成果都被政府征收,他们就不愿意在货币经济中工作。生产中断,没有什么可供征收100%税额,政府的收益就等于零。”
因此,在当前比较高位的税负环境下继续加税,且是以当前税负基础为标准的翻番式加征,不仅会遭遇本国企业与民众的强烈抵触,也会促使本国产业资本进一步向新兴经济体迁移,导致税基进一步萎缩,失业率进一步提高。
况且,加税并不讨好选民。在日本,增税一向被政客们视为“鬼门”。日本中央和地方的长期债务余额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两倍多,是发达国家中最高的。如果继续维持这种状况,必将失去财政上的灵活性,甚至有可能像希腊那样陷入财政破产。为消除国际社会对日本国家财政状况的担忧,2011年11月,新上台的野田佳彦在法国戛纳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作出了郑重的“国际承诺”——“要保持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健全的财政。(我国政府)将在2011年度内提出法案,力争将消费税率提高至10%。”
但这一政策显然不讨好。日本政府2012年3月30日召开内阁会议,通过了在2014年4月将消费税提高至8%、2015年10月提高至10%的分阶段消费税增税相关法案,并提交给国会。野田内阁近乎强迫性地通过消费税增税相关法案并提交国会,虽然信守了其在国际上的庄严承诺,但要在国会上获得通过怕没那么容易。野田佳彦“一意孤行”的做法已经使其执政基础开始松动,国民新党代表龟井静香向首相宣布退出执政联盟,野田所在的民主党前代表小泽一郎指责野田“强硬作风超过了我本人”。更让野田难以招架的是,7月11日,49名此前已脱离民主党的参众两院议员宣布重组名为“国民生活第一党”的新政党,这也就宣告民主党因增税问题而彻底分裂。
同样,在美国、德国等其他国又何尝不是如此?
第三方案——削减福利
社会老龄化日趋严重,社会保障费用每年以数万亿计的速度快速增长。在增税无望也不现实的情况下,不削减福利支出,财政重建只能纸上谈兵,主权债务危机、国家破产难以避免。但这事实上也是一道“鬼门”。
德国凭什么能于世界经济危机中一枝独秀呢?这首先得感谢卓越的政治家施罗德(Schroede)。面对当时经济增长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和社会福利开支节节攀升的局面,时任总理的施罗德于2003年3月提出了一项旨在改革福利体系和就业政策的一揽子改革方案,这就是着名的“2010年议程(Agenda2010)”。该议程制定了未来若干年德国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其核心在于,大幅度削减德国的社会福利,以此为政府的公共债务减负,刺激德国经济。这场在德国乃至整个欧洲都可称为最深刻的福利体制改革,却因为触及许多人的利益,而遭到了民众的强烈抵制。
民众反对的焦点是“哈茨Ⅳ(HartzⅣ)”。2003年,以哈茨担纲的劳资专门委员会提交了一系列的方案。这套旨在改革高福利制度的哈茨方案,共分四个部分,而这之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重点对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进行改革的“哈茨Ⅳ法案”。
2004年8月,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该部分的内容。这项改革触动了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许多德国人的不满。人们为什么会对这一方案如此抵触呢?原因在于改革之前的福利真是太优越了。
改革之前,德国一个四口之家,哪怕父母都失业了,仍可过得非常体面。对这样的家庭而言,失业救济和社会救济再加上另一项福利——儿童补助,让他们每月可以得到近2000欧元的收入。在收入上,他们与工作的人并没有太大差别。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和苏联还只是“干好干坏一个样”,而在德国等福利国家,简直就是“干与不干一个样”。人性都是惰怠的,既然“干与不干一个样”,那么为什么要工作呢?这种体制让人们重新就业的紧迫感降低。
“哈茨Ⅳ法案”就是基于破除这种体制漏洞而设计的,其核心思想有两大部分,即“促进”和“要求”。在方案中,“促进”指的是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为失业者提供更快、更好的就业指导。而“要求”则是针对失业者,尤其是那些长期失业者。为了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制度缺陷,哈茨将原来的失业救济和社会救济合并为“失业金Ⅱ”(ArbeitslosengeldⅡ),且“失业金Ⅱ”的水平远低于之前的失业救济。同时规定,失业者必须接受职业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任何工作,即使这份工作的工资要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如果不积极寻找工作,国家甚至可以取消其失业救济。制定“哈茨Ⅳ”方案的目的就是让人们尽快重新就业。
这是一项力度非常大的改革。中央编译局的张文红研究员认为,哈茨所提交的这项改革方案,就其涉及的民众数量以及触及福利制度的深度而言,堪称联邦德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社会行为。但正是因此,人们对该项方案恨之入骨。根据哈茨的方案,至少27%的失业者将不能再享受失业救济,而接近一半以上的失业者获得的政府补助将大幅减少。这对普通群众而言,无疑直接关系到其家庭和个人的生活质量。整体社会经济不景气,尤其在德国东部等经济贫困的地区,短时间重新就业可能性很小,削减失业金之后,很多民众直接就被逼到了个人存亡的死角。在他们看来,“哈茨Ⅳ”简直就是“艰难”与“贫困”的判词。
这一法案刚被提交国会,就如一石惊起了德国社会的千层浪,那些享受惯了失业福利待遇的民众纷纷走上街头。其中,反应最为强烈的是德国东部地区。2004年8月2日,在德国东部地区,反对该项改革的人们为他们的示威游行打出了“星期一示威游行”的革命“旗帜”。
面临如此大的社会压力,施罗德仍矢志不移坚决改革。在施罗德看来,德国的高福利社会经济模式早已进入了死胡同,如果再不改革,德国的未来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