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8500000038

第38章 房产类——翩跹起舞的安居梦想(2)

律师说法

这套登记在苏先生父亲名下的房产,实际上是由苏先生和苏先生的父亲共同出资购买的。但由于我国对房产实行登记制度,产权证的登记人为所有权人,故该套房产应属于遗产的范畴。因此,苏先生妹妹是可以主张分得一半的。至于苏先生一直在支付的月供,由于只有口头协议而没有书面的证据,因此不能作为苏先生借给父亲的债务处理,而只能看成是苏先生每月提供给父亲的经济帮助,也就是说,这部分月供也是要作为苏先生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的。

现在,若苏先生想拥有这套房产的产权,就要拿出首付款的一半再加上已经还款的月供的一半,作为折价款补偿给其妹妹。

律师提醒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家庭成员“合资”购房,一定要事先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比如明确房产的登记人是谁,房产的出资人是谁,各自的出资情况如何,以免日后因家庭内部纠纷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0.房屋要出租,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关键词

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承租人

基本案情

2002年5月,黄某的父亲与朱某签订了一份租赁房屋的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限5年。当年10月黄某的父亲遭遇车祸不幸身亡。2003年2月,朱某在未通知黄某家人的情况下,与吴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黄某家人居住的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吴某。黄某虽然不是该房的直接承租人,但作为共同居住人,黄某的父亲去世后,黄某家人是否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律师说法

优先购买权是指权利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依法所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所有人出售其财产时,如果第三人与优先购买人出价相同,应将财产售予优先购买权人,但在某项财产出卖之前,优先购买权人不能向他人主张任何权利。该权利能否行使,何时才能行使都不确定,而只能等到财产出售时才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给权利人带来的是财产利益,所以侵害优先购买权属于对财产权的侵害。

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主要有两种:一是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朱某出卖出租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黄某,已违反了法定义务。黄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朱某与吴某商定的价格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相关链接

现实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房屋的共有人和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哪一个优先购买权应当更优先?

按份共有人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按份共有权中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虽然按份共有人是按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作为整个共有财产的所有人,按份共有理应维护共有财产的完整和效用,正因为此,在某一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法律赋予其他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以限制处分份额的行为,可见,共有人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共有权的内容。而租赁权,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当物权和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所以,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当然,现代各国的立法政策都倾向于稳定租赁关系,使承租人不至于因房屋易主而无房可住,这便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由来。我国新《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说,即使租赁人没有优先权购买到房屋,只要他对房屋的租期未满,他仍然不会丧失居住权。须注意的是,上面所谈的房屋购买优先权的问题,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如果租赁者出价高于按份共有人的出价,这就不具备“在同等条件下”这一优先购买权的存在前提,房屋则由出价高者得。

11.没有产权证,房子“过继”法院不给撑腰

关键词

房地产转让/房产变更登记/房屋产权证

基本案情

郝某经人介绍,买下了许某的回迁安置房。郝某按合同付清了房款,同时约定,待取得产权证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此后不久,郝某收房入住,几月后,房子即被法院查封。原来,许某欠他人140万元借款未还被起诉,债主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许某名下的那套回迁房,裁定在案件诉讼期间该房屋所有权不得转移。

郝某觉得,他与许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自己已经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自己是所购房屋的合法所有人。现房屋被查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故起诉许某,请求法院确认自己是所购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法院经审理,驳回了郝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郝某所购之房是许某名下的危改回迁房屋,拆迁人虽然已经交付了房屋,但许某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郝某、许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亦尚在履行中。

我国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

目前,房屋的产权证还未办理,故郝某要求法院确认其为所购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没有事实依据。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12.广告宣传,管不了老业主利益

关键词

广告宣传资料/要约

基本案情

2005年6月,鲍女士以每平方米6600元的价格购买了某房产商的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7月至8月间,她在房产商的宣传资料上看到,6600元的售房价格中包含了车位的赠送使用。

于是,鲍女士拿着宣传资料找到房产商,要求房产商赠送她一处合法停车位或归还停车位自行出租费1100元。

房产商告诉鲍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鲍女士不知道赠送车位使用权一事,这说明她并非基于促销措施而购买房屋,双方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相关法律。

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仅限于房屋的买卖,不包括车位的买卖。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中也已注明不包含车位。

法官析案

可以认定鲍女士与房产商在签约的过程中,鲍女士并未看到房产商有关车位内容的广告宣传资料,所以广告宣传资料并不能对她构成要约,宣传资料也未对双方买卖合同的订立及价格产生影响。

鲍女士看到广告宣传资料是在合同订立之后,现在她以合同订立之后看到的广告宣传资料为依据,要求房产商归还停车位或归还停车位出租费的请求于法无据,故法院不予支持。

13.房子无产权,离婚双方都有居住权

关键词

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归属/居住权

基本案情

小丽与王明(均系化名)两人结婚五年后,用所有积蓄买了一套价值11万余元的房子,因为购房款没有全交清,所以还没取得房产证。

不久后,他们因为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在离婚时,王明要求住在原房中,小丽也要求住在这套房中。王明表示,双方离婚时,已达成口头协议,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所以不同意小丽再住在这套房中,双方为此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小丽与王明每人使用住房中的一个卧室,其余部分共同使用。

法官析案

承办此案的法官说,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本案中,小丽与王明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他们可在取得所有权证书后通过另诉的方式解决房子的归属问题。因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双方对这套房屋都享有居住权,所以小丽的要求合理。王明称双方对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已协商解决,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14.不是产权人,不能获得房屋升值利益

关键词

房屋升值利益/房屋产权人

基本案情

冯某与朱某相识后一起居住在朱某承租的一套房中,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朱某以近39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但当时只支付了首付款近8万元,余款以按揭方式还款。后来,冯某与朱某解除了同居关系。

此后,二人因为房子的权属闹得很不愉快。冯某表示,自己为这房子曾支付了12万余元,现在房子他可以不要,因为房产已经升值,要求朱某给付房屋价值的60%,即23万余元。但朱某只表示可以支付冯某曾支付的12万元。两人为此闹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判决朱某返还冯某12万元。

法官析案

朱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但依据朱某认同“可以支付冯某曾支付的12万元的意见,可以认定冯某对房屋确实也有出资。

对于具体出资数额,因朱某曾表示愿意给付冯某12万元,作为冯某对房屋的出资,冯某要求朱某给付,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冯某所说的其余出资,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另外,冯某要求朱某支付房屋升值利益的诉讼请求,因为他并不是房屋产权人,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同类推荐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这本《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就是其中一部。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热门推荐
  • 豪夫童话(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九辑)

    豪夫童话(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九辑)

    《豪夫童话》讲述了出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小穆克》揭露统治阶级的不仁不义和对普通百姓的欺压,具有很强的人民性。《年轻的英国人》写一只猴子扮成绅士在上流社会厮混,受到市长等人的赏识,最后使他们丢尽了脸面。这篇童话辛辣地嘲讽了市民阶层盲目崇拜外国风尚、追求时髦的坏风气。
  • 帝王爱:腹黑妃子斗后宫

    帝王爱:腹黑妃子斗后宫

    她,是步入后宫的女子,也是深陷阴谋的宠妃。她只想做一个无忧的女子,却逼不得已,一步一步走到双手沾满鲜血……
  • 欺夫无罪:拐个少爷当驸马

    欺夫无罪:拐个少爷当驸马

    爱情,本来就是这样身不由己,明明爱着对方,却又不能大声地告诉他(她)。行走在人世间,多少繁华没落,多少风云又起,可是谁又能阻止谁爱上了谁?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但是到了最后,又有谁能够舍得放下,放下曾经的执著?她是落架的公主,却一心系于民情,哪怕毁了清白,也心甘情愿。他是富家少爷,富贾一方,却只为她心动。当少爷遇上公主,当欺骗遇上真情,谁又错付了谁?
  • 每天读点《孙子兵法》

    每天读点《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言简意赅,具有高度的哲理性,除了少数篇章谈及具体战争问题外,其余均可以“原则”视之。今天,人们不仅在战争行动时依赖它的指导,而且在进行政治、经济乃至体育竞赛等种种活动时也可从中得到启迪。本书从《孙子兵法》中挑选出近百个影响深远、含义丰富的句子,分为战争、将才、治兵、谋略、攻防、制胜、机变、虚实等章节,对孙子智慧进行解析,其中既有原文、译文,还有历代论引、兵法札记、人生感悟,能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孙子的思想。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中优美生动的文字、简明通俗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把中国文化中的物态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等知识要点全面展示给读者。点点滴滴的文化知识仿佛颗颗繁星,组成了灿烂辉煌的中国文化的天穹。能为弘扬中华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魔武横歌

    魔武横歌

    魔帝猖獗出乱世,狼烟四起为八方。武帝雄威震四方,踏足顶峰两相忘。横扫天武谁能敌,风云涌动震八荒。歌唱别曲相思雨,欢聚离别天地殇。修炼一途哪有聚,九死一生英雄场。消沉渡日梦何在,平定乱世自逍遥。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