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8500000035

第35章 劳动仲裁类——劳动者的维权宣言(5)

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仲裁部门作出的孙某是工伤的裁决。

律师说法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有职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而伤亡,因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所以,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因此,唐某虽然违章作业造成了损伤,但仍可要求公司赔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4.名不符实,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

关键词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小张大专毕业后到某公司应聘成功,双方约定小张工作岗位为“办公室主任”。但工作后公司却让小张去街头发小广告,而且每天都规定任务,要求小张从早上6点一直发到晚上9点,并称不这样工作就不发工资。被城管队员教育几次后,小张认识到散发小广告是一种违法行为,便向公司提出异议。但公司却拿出劳动合同称:不干可以,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赔偿单位损失2000元。

请问,小张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是不是要赔钱呢?

律师说法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案中,小张去公司工作后,用人单位未按承诺安排工作,并且还让小张进行违法活动,对此,小张可以理直气壮地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赔偿单位损失。

35.劳动关系一旦确立,需签订劳动合同

关键词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李大海随同一批老乡从江西到厦门某企业工作,企业招工时根本不和他们签合同,而且将工资压得很低。厂方劳资部门的人对他们说:“你们看,厂门口每天都有几十号人想进来工作,你们谁要签合同,立刻走人。”工人们害怕被辞退,都不敢提签合同的事,也不敢提涨工资,即使这样,厂里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辞退一些人,再另招人进来。那么,企业招工不签合同对吗?

律师说法

该工厂不签订劳动合同及随意辞退工人的情况,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双方的权利,同时也是双方的义务。“应当”在这里是“必须”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还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这样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便于操作,可以起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分清双方法律责任的作用。

根据上述规定,李大海等工人可以就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和劳动合同有关的合法权益等事项向企业行政方面提出合理的要求,也可请厂工会出面协商解决这些问题,或者直接向当地政府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他们依法给予公正解决。

36.没签劳动合同,强力证据助你讨回欠薪

关键词

劳动关系/工资条/出勤记录/劳动记录/工友证言

基本案情

小刚在一家工厂里打工,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这家工厂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欠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工厂总是以没有钱为由拖欠,在员工再三的催要下,工厂答应在2006年春节前补发两个月的工资,但直到现在也没有给。为此,员工曾多次找到有关劳动部门,但也一直没有给员工答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小刚等员工如何能够要回工厂拖欠的工资?

律师支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本案中,虽然小刚及其工友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小刚他们可以收集类似工资条、出勤记录、劳动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自己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可依此向工厂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索要欠款。

37.医疗待遇不分正式工和试用期职工

关键词

试用期/医疗待遇

基本案情

李强在甲公司还处于试用期。前不久在医院检查身体时,被诊断出患有慢性鼻窦炎,需进行治疗。李强以前只是听人说有医疗保险的,在治疗期间可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但他不知道像他这种还在试用期的员工,有无此项待遇?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试用期中,劳动合同也是有约束力的,双方当事人也依合同享有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不能认为在试用期,合同的约束力就比正式期小或没有约束力,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对正式职工和试用期职工作出不同的规定,因此,只要劳动合同有效,就应享受医疗待遇,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是正式职工,不享受有关医疗费用为借口,逃避责任。

38.招工不能以身高为由拒人于门外

关键词

身高/平等就业

基本案情

一企业在某中专院校招聘缝纫工。当小华兴致勃勃地前往应聘时,该企业却以其录取对象中已规定“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为由,将身高不足1.68米的小华拒之于门外。那么,该企业的做法对吗?

律师说法

毋庸置疑,该企业的行为是错误的,小华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如劳动部门)确认该企业身高歧视的行为违法。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这种权利除国家特殊职业需要并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分年龄、性别、高矮、长相等,平等地享有,不得含有任何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同样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上述企业招收的是缝纫工,并不属于法定的特殊工种,其以身高为条件,等于剥夺在此身高以下的公民的就业权、选择权,侵犯了公民间的平等权,明显与法律抵触,必须予以取消。

39.“死伤概不负责”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关键词

死伤概不负责/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三个月前,某建筑队到陈某所在的村招工。陈某同几个老乡同该建筑队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工人的工资根据建筑队的工程量拿提成,但如果工人出现“死伤”等问题,工程队概不负责。急于得到工作的陈某未经思索就签了字。尔后,陈某同建筑队一同前去某市做工。几天前,由于所修楼房的外架倒塌,陈某同几个工人被埋,抢救无效后死亡。陈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他这么一走,家里的生活更加贫困。于是,陈某的妻子前来找建筑队工头讨说法,但建筑队以事先有协定为由拒绝了陈某妻子的要求,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赔付了2000元钱。那么,建筑队是否真的有理?陈某的妻子进一步该怎么做呢?

律师说法

建筑施工队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往后出现了“死伤”问题,建筑施工队便可置之不理,不管不问了,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这种劳动合同中规定“死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建筑施工队与劳动者约定的“死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同类推荐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夏商司法制度;周朝司法制度;秦汉司法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隋唐司法制度;宋、辽、西夏、金司法制度;元、明、清司法制度。
热门推荐
  • 激发青少年聪慧机敏的机智故事

    激发青少年聪慧机敏的机智故事

    一滴水可以折射阳光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滋润美好的心灵。健康的身心、丰富的情感、较强的实践能力、优良的品质、过硬的特殊技能、良好的习惯、深厚的文化底蕴及必要的合作素质等,是青少年朋友在成长道路上顺利前进所需要的最基础、最必要的条件,为青少年朋友们从自身着眼、开创成功指明了方向。社会是一幅斑驳陆离的图画,人生是一条蜿蜒扭动的曲线。知识是智慧和能力的基础。知识能够守护生命,是保护自己的盔甲。成长是一种历程,我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天真到深沉,我们用生命书写着成长的哲学,正是这些哲学的智慧丰富了我们的人生;成长是一种升华,成长的过程就是将软弱升华为刚强,将平淡升华为壮丽。
  • 首席谋婚:扑倒名门老公

    首席谋婚:扑倒名门老公

    “不用遮了,该看的不该看的我都看见了,”虽然刚救她于火海,但这该死的男人也太毒蛇了吧!果未未人生第一次头等舱又让毒蛇男小瞧,点一杯红酒怎么了,凭啥说我是陪酒的,士可杀不可辱!好赖我还是时尚杂志工作的小白领。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大龄剩女怎么了!就活该被他误会是失足女性,如此几番践踏她的尊严,不过是救她一命而已,也不能太嚣张!怎么办?挽回声誉、弥补损失的最好办法就是嫁给他。没想到钻石男严辞拒婚:“打死也不会娶你!”可是,半路杀出的“未来婆婆”,却对她说:“放心,我会让我儿子娶你的……”且看婆媳联手大作战,彻底收服钻石男!
  • 冷总裁之棋子新娘

    冷总裁之棋子新娘

    “到底还要怎样你才会满意?”她拖着疲惫的身体站到他的身边,现在,她什么都没有了,爱情,友情,亲情,这些,全部被他掌控着,她再也没有了自由,也再也没有了动力。“记住,想要你的妈妈一直好好的活着,你就是我上官漠然的女人。”他从沙发里站起来,连看她一眼都没有,那苍白的脸,他没心思,也不敢去看。可笑,说的那么好听做什么,她哪里是他的女人这么简单,她分明就是他的阶下囚,他的女奴,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她自己却傻笑起来。本来他说过互不干涉,可是那晚上,他却把她迷醉在他们的双人床上,本来他说不需要她给他生孩子,可是那一天,他却从医院把她拖回家,并且派人监视,那一次,她被狠狠地伤害,他不仅夺走了她的初次,更夺走了她原本的幸福,那一天,天崩地裂般的,父亲被他害死,母亲被他囚禁,她的世界,成了一片漆黑。可是,即使他把她伤害的体无完肤,有天,她却依然发现,她爱上了这么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究竟,老天想要怎样,她随波逐流着,等待着………….========================================喜欢的亲们一定要加入书架哦!群号:15826562推荐自己的完结文《傲世总裁追妻记》《冷总裁的前台小姐》《总裁的极品妻》《美人上钩》《冷总裁之惹火宝贝》《弃妃的怒放》推荐好友的文:《特工帝后风九少》《通缉替身前妻》《误入总裁房》《弃妃门前帅哥多》《撒旦的赖账老婆》《兽夜》《七煞女帝》《妃天大盗》《弃女也疯狂》《贪吃肥妻》
  • 这个皇妃很欠扁

    这个皇妃很欠扁

    身为孤儿的小巧没有好好念书,很早就混迹于市井之间,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这样的她就是一个市井小混混。小巧虽然痞子气十足,但是心地却十分善良,经常帮助其他的一些孩子,她以为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浑浑噩噩而过,没想到却遭遇了一场忽如其来的意外而死亡。身处于社会最下层的小巧一觉醒来,竟然成了相国的千金,而且还面临着进宫的命运,她会甘心于这样的命运安排吗?整个皇宫因为她的介入而鸡犬不宁,抢劫相国、殴打妃子、劫持皇上······这样的一个胆大妄为的女子要怎样玩转皇宫?那什么都不怕的性格,几乎让那个冷血的男人对她动手。轩辕光统领着庆云国,他残酷冷血,极度厌恶女人。这个莫名其妙的的女子真的是那名震天下,才色双绝的相国之女——柳月儿吗?她什么都不怕的眼神就这样吸引了他,难道世间真有不一样的女子?!明明很讨厌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是这样的欠扁,为什么自己的眼光总是会不由自主的被她吸引,还有那莫名的心动又是什么······当她遭遇了他,他们的命运将会走向何方?冥冥中注定的情缘,哪怕是需要跨越千年而来,也不能阻挡两颗相爱的心。爱情原来竟然是如此的简单,仅仅只是那一眼的回眸,就让两颗心深陷。幸福原来只是两个人的相守````````*********************************************袖袖的新文:《傲妃有毒》开坑了,亲们支持下啊,(*^__^*)嘻嘻……http://m.pgsk.com/author_m.pgsk.com简介抢先看:她在现代历经情殇,含恨而死,当灵魂附身在一个陌生躯体之上时,她才惊觉自己竟成为了名震后宫的毒妇。丞相千金、和亲公主、现代女子…这些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当她踉跄着离开皇宫时,没有回头多看一眼那个站在权力之巅的男子,他让她只有恨!她说:“若我回来,定血洗龙翔王朝!”他说:“好,朕等你…”亲手毁了自己的贞洁,为的只是避免麻烦,但拥有男宠无数的冷情王爷,却偏偏卯上了她。她说:“龙栖,离我远点,我已是不洁之身!”他说:“本王就是赖上了你,洁或不洁你都只能是本王之人…”水月宫主不食人间烟火,却在看见她第一眼时坠落凡尘。她说:“我求你救我之时,你无动于衷,现在说爱,晚了!”他说:“那我用一生偿你行不行?你就收了人家嘛…”神医医治天下百病,却惟独医治不了她心头的伤痛。她说:“月影,放了我,也放了你自己!”
  • 如何说,青春期男孩才会听 如何听,青春期男孩才会说

    如何说,青春期男孩才会听 如何听,青春期男孩才会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育孩子其实就是一场心理战争。如果你觉得你的男孩不服管教,不懂事,不听话,那么你需要掌握孩子控心术。所谓的“孩子控心术”,并不是要使用心理控制让孩子对父母服服帖帖,乖乖就范,更不是什么邪门歪术,而是要与孩子达成积极的有益的沟通所需要的技巧。很多时候,父母只需要了解男孩的心理,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或语气,就会发觉:其实,男孩很听话!
  • 黑猫金眸的诅咒:心魔

    黑猫金眸的诅咒:心魔

    月掩面,星闭目,三有三,鬼候人。这个世界真的有鬼吗?没见过的人自然对此嗤之以鼻,可是那些见过“鬼”的人却总是惊魂未定地坚信他们真的“撞鬼”了。那,究竟这“鬼”是真是假,他们真的在等待那些他们要等的人吗?
  • 极品佛爷

    极品佛爷

    飞升在即,记忆的枷锁忽然被打开,让他洞悉了这场惊天的阴谋。带着不甘的咆哮,一代佛陀,死在雷劫之下。意外的转世重修,让他的心中燃烧起滔天的怒火。他誓要将上辈子那恨,那冤,用他的方式来结算。
  • 香殒泪

    香殒泪

    年仅十五,她痛失处子之身,只隔了两年,她却忘得一干二净。两相见,形同陌路,谁也不认识谁。二十芳华,她一朝成为名门贵将,费劲心思想为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挡风遮雨,不料反被下了药,一夕之间,她妹妹成了妃,她却沦为奴!当她尽忠职守,努力为自家光宗耀祖时,一道满门抄斩的圣旨,把她逼入绝境!想报仇,却下不了杀手!了无生趣的她,心灰意冷悬河自尽,却被路人相救,以为他就是自己的良人,满心欢喜的与他喜结良缘那夜,迎接她的,竟然又是刀光血影!重出江湖的将门之女,掀起一场翻天覆地的政变!========================================后续简介(看过公众章节以后再看):他是西夏帝王!从昏君到明君,又从明君沦为暴君!逼她撇下忠臣的名誉,起兵谋反!他是逆臣国舅,野心勃勃,但在看尽她辛酸苦辣之后,却含笑着束手就擒!江山一半一半,谁与争锋?他是一国首富!为她弃商从甲,却站在她敌人的背后,故意与她为敌!他是隐世王爷!无心无欲,一次偶然邂逅,他的身份尽数被她利用殆尽!却是那般甘之如饴!他是她最完美的军师,却在最后关头,弃她离去,成为敌国的猛将,处处与她争锋!到最后,究竟谁才是她的夫?衣带解尽,面前的,却不是她心爱的男子!----------------------------------------------------------------------------他们是她的儿子,一个被封为太子,一个流浪在外,只是他们嘴里所喊的母亲,永远都不是她!她往日的贴身侍婢,霸占了她母亲的身份,也霸占了她心爱的男人!成了一国之后,逼她俯首称臣!她的双胞姐姐,直到她二十岁那年才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却口口声声说要杀了她!她们姐妹,一个是佛,一个是魔,一个最爱兴风作浪,一个却努力治安平天下!好几次形势所逼,双胞姐妹身份互换,在朝廷与江湖之间,闹得沸沸扬扬!到头来,她败坏了自己的名声,却成就了她姐姐的名号!------------------------------------------------------------------------------------这是一个凌驾肉欲之上的爱情故事!凡是看过一点文章内容的就会知道,简介里所写的人物身份,很好辨认的!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