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8500000035

第35章 劳动仲裁类——劳动者的维权宣言(5)

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仲裁部门作出的孙某是工伤的裁决。

律师说法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只有职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而伤亡,因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所以,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因此,唐某虽然违章作业造成了损伤,但仍可要求公司赔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4.名不符实,员工可单方解除合同

关键词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小张大专毕业后到某公司应聘成功,双方约定小张工作岗位为“办公室主任”。但工作后公司却让小张去街头发小广告,而且每天都规定任务,要求小张从早上6点一直发到晚上9点,并称不这样工作就不发工资。被城管队员教育几次后,小张认识到散发小广告是一种违法行为,便向公司提出异议。但公司却拿出劳动合同称:不干可以,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赔偿单位损失2000元。

请问,小张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是不是要赔钱呢?

律师说法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案中,小张去公司工作后,用人单位未按承诺安排工作,并且还让小张进行违法活动,对此,小张可以理直气壮地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赔偿单位损失。

35.劳动关系一旦确立,需签订劳动合同

关键词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李大海随同一批老乡从江西到厦门某企业工作,企业招工时根本不和他们签合同,而且将工资压得很低。厂方劳资部门的人对他们说:“你们看,厂门口每天都有几十号人想进来工作,你们谁要签合同,立刻走人。”工人们害怕被辞退,都不敢提签合同的事,也不敢提涨工资,即使这样,厂里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辞退一些人,再另招人进来。那么,企业招工不签合同对吗?

律师说法

该工厂不签订劳动合同及随意辞退工人的情况,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双方的权利,同时也是双方的义务。“应当”在这里是“必须”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还明确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这样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便于操作,可以起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分清双方法律责任的作用。

根据上述规定,李大海等工人可以就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和劳动合同有关的合法权益等事项向企业行政方面提出合理的要求,也可请厂工会出面协商解决这些问题,或者直接向当地政府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他们依法给予公正解决。

36.没签劳动合同,强力证据助你讨回欠薪

关键词

劳动关系/工资条/出勤记录/劳动记录/工友证言

基本案情

小刚在一家工厂里打工,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这家工厂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欠了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工厂总是以没有钱为由拖欠,在员工再三的催要下,工厂答应在2006年春节前补发两个月的工资,但直到现在也没有给。为此,员工曾多次找到有关劳动部门,但也一直没有给员工答复。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小刚等员工如何能够要回工厂拖欠的工资?

律师支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本案中,虽然小刚及其工友没有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形成了劳动关系,因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小刚他们可以收集类似工资条、出勤记录、劳动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自己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可依此向工厂所在地区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索要欠款。

37.医疗待遇不分正式工和试用期职工

关键词

试用期/医疗待遇

基本案情

李强在甲公司还处于试用期。前不久在医院检查身体时,被诊断出患有慢性鼻窦炎,需进行治疗。李强以前只是听人说有医疗保险的,在治疗期间可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但他不知道像他这种还在试用期的员工,有无此项待遇?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在试用期中,劳动合同也是有约束力的,双方当事人也依合同享有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不能认为在试用期,合同的约束力就比正式期小或没有约束力,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对正式职工和试用期职工作出不同的规定,因此,只要劳动合同有效,就应享受医疗待遇,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是正式职工,不享受有关医疗费用为借口,逃避责任。

38.招工不能以身高为由拒人于门外

关键词

身高/平等就业

基本案情

一企业在某中专院校招聘缝纫工。当小华兴致勃勃地前往应聘时,该企业却以其录取对象中已规定“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为由,将身高不足1.68米的小华拒之于门外。那么,该企业的做法对吗?

律师说法

毋庸置疑,该企业的行为是错误的,小华有权请求有关部门(如劳动部门)确认该企业身高歧视的行为违法。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这种权利除国家特殊职业需要并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分年龄、性别、高矮、长相等,平等地享有,不得含有任何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同样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上述企业招收的是缝纫工,并不属于法定的特殊工种,其以身高为条件,等于剥夺在此身高以下的公民的就业权、选择权,侵犯了公民间的平等权,明显与法律抵触,必须予以取消。

39.“死伤概不负责”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关键词

死伤概不负责/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三个月前,某建筑队到陈某所在的村招工。陈某同几个老乡同该建筑队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工人的工资根据建筑队的工程量拿提成,但如果工人出现“死伤”等问题,工程队概不负责。急于得到工作的陈某未经思索就签了字。尔后,陈某同建筑队一同前去某市做工。几天前,由于所修楼房的外架倒塌,陈某同几个工人被埋,抢救无效后死亡。陈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力,他这么一走,家里的生活更加贫困。于是,陈某的妻子前来找建筑队工头讨说法,但建筑队以事先有协定为由拒绝了陈某妻子的要求,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赔付了2000元钱。那么,建筑队是否真的有理?陈某的妻子进一步该怎么做呢?

律师说法

建筑施工队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从表面上看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往后出现了“死伤”问题,建筑施工队便可置之不理,不管不问了,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这种劳动合同中规定“死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建筑施工队与劳动者约定的“死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同类推荐
  •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明朝长达二百七十六年,其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历经多次变革,相关史料浩繁,作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宜有学术上的分工。部分学者侧重史料校注的上游工作,部分学者侧重史料分析的下游工作,相辅相成,法史学才能进步成长,有利于中国法制史的学术研究。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凤煞血帝

    凤煞血帝

    “我要。”席清银阴森的寒意透过她的声音刺入骨髓,令人战栗。“很好……我会再来找你的。”男人的声音渐渐远去,而这句话一直在她脑海中疑惑。再来找我?那么我很期待……历史上没有记载的青岚大陆,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人们居然修炼的是魔法和斗气。青岚大陆已经有很多年没出现过魔法师了,人们百分之百都是修炼斗气。强者为尊,这世界信奉强者!席清银……
  • 总裁的杀手妻

    总裁的杀手妻

    海边,一栋临海而建的豪华别墅内。露天的偌大泳池中,一男子站在池边看着泳池内如美人鱼王子般游泳的男子。泳池边的那名男子嘴角挂着淡淡的笑,他的五官俊秀出色,身材虽包裹在一套黑色西装内,却依然可以看得出他的身材不错。有187左右的身高,短发的他是个优雅的男子。此刻他有些心急的向池内游的正欢的男子说话:“魔,事情都办好了,你快上来。”池内的男子名……
  • 耗子赖上小仙女:痴心绝对

    耗子赖上小仙女:痴心绝对

    【原创作者社团『未央』出品】五百年的修炼只为再睹仙姿,五百年来我日夜守候在紫梦湖畔,却意外得知被我咬到的小仙女被贬人间……我到人间寻找小仙女,她就早已被我烙下终于找到了我的小仙女。五百年前一咬定情,五百年后我要以融化你寂寞的仙魂……
  • 混迹都市的鬼修

    混迹都市的鬼修

    我只是想让我爱的人幸福一点,我只是想让我的生活好一点,如若有人挡我,我只是想让我的亲人快乐一点,那就神挡杀神!!!
  • 中流自在心:季羡林首次谈修身养性

    中流自在心:季羡林首次谈修身养性

    终其一生,季羡林先生勤于修身养性,保持内在平和,为人处事、工作生活无不豁达得体。提起季老的品德修行,常常让人想起一句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读罢《中流自在心》,读者会有真切的感受:季羡林先生之所以为世人所敬仰,不只因为他的学识,更因为他的人品与道德。读者能够从《中流自在心》所选文章中,领会季羡林的人生感悟和谆谆教诲,获得指导个人生活的智慧,做一个有修养的人、高素质的人、好心态的人,受尊敬的人。
  • 哲学常识1000问

    哲学常识1000问

    本书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为读者展示充满智慧的中外哲学大家、源远流长的哲学流派、晦涩难懂的哲学概念、发人深省的哲学名言、博大精深的哲学名著、绵延不绝的哲学斗争、异彩纷呈的哲学学说和令人津津乐道的哲人轶事。让读者轻松领略哲学的魅力与智慧。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叫一声妈妈:罪爱是你

    叫一声妈妈:罪爱是你

    ??他曾经真诚的爱过她的母亲;他现在义无反顾的爱着她;她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只为了在众目睽睽之下叫母亲一声妈妈;她的母亲之所以成为自己女儿手中的木偶却也只为了女儿能再叫她一声妈妈。<br/><br/>??是亲情在被践踏还是爱情沦为工具,他在揭开惊天阴谋,真相大白时完成了男人的蜕变,他开始以牙还牙。<br/>??????
  • 唐家六少爷

    唐家六少爷

    他是唐氏集团的总裁,唐家大少爷。传言他有病,寡情病。不喜欢女人,也不喜欢男人,要想医好他,完全看天意,只有让他遇上一个能让他一见钟情的女人,他今生才能真真正正地做一个男人。于是,全天下的女人都希望自己能解救这个集英俊与财富于一身的男人。她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三流小说家,还是家族里面最见不得光的私生女。她好心地替他指路,却好心没有好报,他不管她的意愿,在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把她绑上了礼堂。她反抗无效!她求救无效!每个人都觉得她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可是她并非心甘情愿地嫁给他,因为她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她要逃!逃离这个不多话的霸道男人。(片断一)“我不要嫁给他,我不爱他,我不认识他,你们不要这样好不好?”一身婚衫的云初挣扎着大叫,拼命想挣脱那两个强行架住她进礼堂的黑衣人,可是没有人理会她。教堂里坐满了观礼的宾客,每个人都无视她的挣扎,而站在她身边的男人却紧紧地扣住她的腰身。牧师宣读着誓词,哪怕她说了“不愿意”三个字,牧师最后一句“婚礼成立”判了她的无期徒刑。(片断二)睁开惺忪的双眼,云初觉得全身像散了架似的,望着床上那抹嫣红,她气恨至极,她居然被人强逼为妻了,而她居然连她老公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不会认命的!”云初顾不得全身酸痛,爬下床,梳洗过后,离开了新房。她要逃!…“放开我,我不要回去,我要回我的家。”拼命地挣扎的云初只恨自己不是古代侠女,甩不开这些黑衣人。“我的家便是你的家。”唐曜霸道地对着自己的新婚妻子说道。“你是我的妻子,我们昨天结婚了。”…云初额上直冒黑线,为什么她会遇上如此蛮横无理的男人?火爆刑警妻(唐灏)他是唐家二少,不喜欢说话,外人称他为“哑巴二少”。可是显赫的出身,英俊的外表却让他落入女人的圈套,一次的商会酒宴中,他被人算计,迷糊之中以为自己终要失身的时候,却是她救了他,可他连感谢的一句话都来不及说,一副冰凉的手铐却铐在他的手腕上,罪名是:嫖娼!该死!这个脾气火爆的女警,他与她的梁子是结大了。他一定会整到她向他跪地求饶的!契约妻(唐骧)他是唐家三少爷,冷漠无情是他的个性。二十九岁的他,却被奶奶逼婚逼得差点发飙,直到遇见一个女人。初见,她是意欲拆散兄嫂婚姻的假小三,再见,她是被债主追杀的对象,看着她差点被债主逼着嫁给一个痴呆来偿还债务时,
  • 约会条

    约会条

    光盘,广西第四、六、七届签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广西作家协会理事。获广西、全国报纸副刊好作品二等奖以上30余次。创作及出版长篇小说6部,在花城、上海文学、作家、钟山、北京文学等中国核心刊物发表作品若干,迄今共发表各类作品150余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