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8500000036

第36章 劳动仲裁类——劳动者的维权宣言(6)

须注意的是,如果由于建筑队在施工中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违反《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规章,造成劳动者伤残的,有关部门还要依法追究建筑施工队负责人的责任。因此,陈某的妻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为自己的丈夫讨回公道。

40.事实婚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也能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

关键词

职工遗属/享受抚恤及其他福利的权利

基本案情

周凤英(化名)早年丧夫。后经人介绍与一退休干部于1992年8月24日结婚。由于是老龄结合,双方都不好意思声张,于是未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同居。但他们公开以夫妻相称,周围群众亦公认其夫妻关系。几年后男方因病去世,当周凤英要求男方原工作单位按职工遗属给其抚恤和生活补助时,该单位却不承认他们的夫妻关系,认为女方无权享受职工遗属的待遇。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能否享受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

律师说法

本案中,双方均丧偶多年,老龄再婚,因碍于面子而未经登记即同居生活,他们公开以夫妻相称,群众亦公认他们为夫妻,时间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显然是事实婚姻,因此,在对他们不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以后,对其现存的婚姻关系还是应当予以承认的。根据我国有关的劳动保险法规的规定,职工遗属有请求抚恤和要求享受其他福利的权利。所以周凤英请求男方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抚恤和生活补助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如果遭拒绝,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法律名词

事实婚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群众亦公认夫妻关系的婚姻。

41.联名写信提意见,开除员工不合理

关键词

联名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扰乱公司的正常秩序

基本案情

2006年初,某公司在春节放假、年终奖金、项目奖的问题上与员工发生分歧,以小许为首的员工给部分领导写了封电子邮件,要求领导就以上问题作出解释。

同时在联名信中,小许等人亦提到了“如果不满足要求,我们会立即集体采取下一步行动”等内容。事实上,小许等人并未采取下一步行动。

公司在收到联名信十余天后,向小许等6人下达了开除通告,称他们的联名信极具煽动性,所述内容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相关制度,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

后来小许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小许的公司开除小许等人的处理决定明显不当,应予以撤销。鉴于小许不愿再回公司工作,应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小许的公司应支付小许经济补偿金6800元。

小许的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处小许的公司支付小许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6800元。

法官析案

本案中涉及的联名信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公司的部分领导,反映的内容主要是春节放假、年终奖金、项目奖的问题,因此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在联名信中虽有“如果不满足要求,我们会立即集体采取下一步行动”及“限期答复”等内容,但并未表示将采取违法行为,且小许等人事实上并未采取相关行动,没有扰乱公司的正常秩序。所以公司据此开除小许等人的处理决定不当。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鉴于小许不愿再回公司工作,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所以小许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平均工资和小许的工作年限支付小许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小许的公司要求撤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确定其不需支付小许经济补偿金6800元的请求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42.职工下班路上遭车祸,认定工伤没商量

关键词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基本案情

2003年12月11日下午6时许,某公司职工王某骑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汽车司机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认定王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2004年1月14日王某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1月27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王某所受之伤为工伤。其所在公司不服,于2004年3月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系该公司正式职工。根据交警部门认定,导致车祸原因是汽车司机违规驾驶,王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维持被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法官析案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本条例实施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本案王某工伤发生在2003年12月11日,但于2004年1月27日完成工伤认定,即王某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并未完成工伤认定,故本案按规定应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王某构成工伤。故法院判决维持被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是正确的。据此,该单位需按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为王某支付相应的医疗费。

43.职工因工受伤,无劳动合同也不能随便开人

关键词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得因其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李女士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合同,该公司继续安排李女士在原工作岗位上班。不久,李女士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为此花费了5000余元医疗费,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李女士受伤后,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并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该公司认为劳动合同已期满,双方劳动关系未经确认,不能视为工伤,且要与李女士解除劳动关系。

那么,李女士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合同,该公司能因此不给予李女士工伤待遇,且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吗?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本案中,该有限公司在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及时作出决定和通知原告李女士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让李女士继续在本单位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并向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些做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因此,李女士与该公司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

本案李女士在工作中受伤,属七级伤残,依法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依法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于李女士不愿意另谋职业,要求与单位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该公司应当给原告李女士安排适当的工作,不得因其工伤而解除劳动关系。

同类推荐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这本《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就是其中一部。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断残集:郁达夫作品精选

    断残集:郁达夫作品精选

    本书内容主要概况: 南行杂记、街灯、感伤的行旅、在寒风里、马蜂的毒刺、纸币的跳跃以、纸币的跳跃、故都的秋、江南的冬景、志摩在回忆里、移家琐记。
  • 堡主的外来妻

    堡主的外来妻

    ﹡﹡﹡﹡﹡﹡﹡﹡﹡﹡﹡﹡﹡﹡﹡﹡﹡﹡﹡﹡﹡﹡﹡﹡﹡﹡她,梅乐儿,为了报答养父下海做陪酒女;喝酒过多的她死于肝癌,死后被人误说为是娼妓;骨灰沦落油瓶顺水飘;也许是老天和她开玩笑,她的魂魄来古代找到了肉体复生,却是一位被卖到妓院以死抵抗的身体;谁来救救她,她该抵抗?还是顺从?﹡﹡﹡﹡﹡﹡﹡﹡﹡﹡﹡﹡﹡﹡﹡﹡﹡﹡﹡﹡﹡﹡﹡﹡他,欧阳俊赫,五岁的时候,父亲乱刀砍死母亲和那个男人;自己也自杀在那房间,现场极为血腥;五岁的他由老管家欧阳景抚养长大;十七岁时被想做堡主夫人的表妹林佳容下药,事后要求娶她;他负起责任的娶了表妹,表妹怀孕期间更是百依百顺;可没有想到他外出期间表妹派人刺杀他;目的是为了名正言顺的得到峰天堡与心上人厮守;气极回来之时正好碰到表妹分娩;丫鬟惊慌的跑来告诉他表妹死于产后血崩;从此就传言着是他买通产婆对表妹下的手.他也不再相信女人.﹡﹡﹡﹡﹡﹡﹡﹡﹡﹡﹡﹡﹡﹡﹡﹡﹡﹡﹡如今的他是经商界的巨人,他冷酷无情就连他那9岁的女儿都害怕他。欧阳景居然给他买了个妓女为他传宗接代,也好,妓女用钱好打发的。为他生下孩子的梅乐儿,他会留恋吗?-----------------------------------------------------------------------------饫儿其他的文:前世咒——姐妹争皇后:对总裁下手:弃妃泪:妃媚:恶魔老公,拜拜:夜欲:公子嫁到:------------------------------------------------------------------------视频:----------------------------------------------------------------------------
  • 带着娃儿跑

    带着娃儿跑

    “对谁我都会怜香惜玉,唯独对你!你不过是我买回来的一件商品!娶了你又怎样?你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我在外面的女人,起码能满足我的欲望,你这种不解风情的女人,一辈子别想想得到我的关注!”新婚第二天,他对她这样说。她,出生于重男轻女的商人之家。她的出生就注定了命运的悲剧。他,狂傲且不可一世,坐拥亿万资产,对爱情却哼之以鼻当一枚冰冷的戒指戴入我的手指,我才知道在不知不觉中一切已成了事实。从此,我的人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爱过却要分手,为何相爱不能相守,到底为什么?娃娃篇“妈咪,这个人是谁?”娃娃转着大眼好奇的问。“路人甲。”“我是你爹地。”二个不同的回答“妈咪,虽然他和我长得很像。但是我还是喜欢旭阳爹地或是明星爹地。”女子无语,男子瞪眼。“为什么?”“因为我不喜欢半路认亲的人。”彻底无语!!-------------------------------请亲多多支持洛洛,亲的支持永远是洛洛写作的动力。【支持方式:】想支持洛洛的!可以如下方式支持!你们的支持洛洛的动力。一、请您先找到最上方“会员中心”四字,免费进行新会员注册。二、注册成功后,登陆,你就可以点简介下面“放入书架”收藏。三、点“投票推荐”就可以给洛洛投票了,普通会员每日可投三票,VIP会员一票抵三票---------------------------------------------------------------------------------------------推荐好友文文云且幽的《侍寝丑妃》网址:小嗏的《总裁前夫追逃妻》网址暗幽灵的《丫头,我来宠你》网址:龙雪雪的《五岁太后夜销魂》网址:《年玉《赌个夫君来爱》网址:青墨烟水《穿越之我是昏君谁怕谁》网址:颜妍《黑道总裁de妖娆妻》网址:兰妮《妾最大》网址:微诺醉华颜(女尊)网址:
  • 气象缩影

    气象缩影

    科学是人类进步的第一推动力,而科学知识的普及则是实现这一推动的必由之路。在新的时代,科技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们青少年的科普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抓住这个契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是我们全社会的重要课题。科学教育,是提高青少年素质的重要因素,是现代教育的核心,这不仅能使青少年获得生活和未来所需的知识与技能,更重要的是能使青少年获得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及科学方法的熏陶和培养。科学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树立这样一个牢固的信念:科学总是在寻求、发现和了解世界的新现象,研究和掌握新规律,它是创造性的,它又是在不懈地追求真理,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奋斗。
  • 六界心宠:血染沙

    六界心宠:血染沙

    伴着一声啼哭,屋内原本寂寂无动的纱幔瞬间如舞般的轻扬了起来,故而为刚刚降生的女娃取名,冉纱,梨冉纱。她一出生便被下了批言:梨花飞,冉潇歇,沙如寂,血满天,乃祸水之红颜。难道,右手臂上有一条与生俱来便嵌入皮肉的银色光链,就能断言她是祸水么?难道,左脚踝处有一块现世之时便印着的紫色雕花图,就能定论她是祸水么?她到底是何人,又为何情牵六界?
  • 万千美男:女人你敢逃婚

    万千美男:女人你敢逃婚

    他是邪魅俊美的风国东宸王风陌离。(此生,本王的王妃只有一个,那就是你—柳?玉)<br/>他是冷傲孤绝的秦国太子秦晋阳。(玉儿,如果你的一生需要有人捧在手心,&nbsp;那个人只能是我,必须是我!)<br/>他是风度翩翩身份神秘的上官逸飞。(?玉,我可以什么都放弃,唯独你,我做不到也不想。我只希望老去时,&nbsp;身边的人,&nbsp;依然是你...)<br/>她,柳?玉。(只因为捡到一块会发光的玉佩而穿越到一个历史上没有的国家,她的到来注定与他们纠缠不清,面对这些真真假假的感情,她将如何取舍如何抉择?)<br/><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 鬼妃谋天下

    鬼妃谋天下

    前世,她是叱咤道界的腹黑神算,秉承着人人为我,我为人财的中心思想,将算命进行到底,人生的一大愿望就是花别人的,吃别人的,住别人的,拿别人的…………,有事没事抛抛灵符,装装鬼神。一朝穿越,到了懦弱无能的简家三小姐身上,天生脸颊胎印,更被迫和亲,嫁给比自己小三岁的司马世子。当她成为她,一纸道符惊艳重生。废材?没错,扮猪吃老虎是看家本领。浸猪笼?笑话,在现代号称“小鬼王”会怕你这点小伎俩,一个纸符把你这猪笼先烧个尸骨无存。泼我冷水?好,姐我肚子能撑船,我忍。让我伺候?好,一定让你知道什么叫落地开花。让我献舞?好勒,让你们见识下什么叫天外飞仙。他,对她百般宠溺,万事听从,简直就是一个绝色萌宠。“娘子,你说我好看么?”某男撩撩衣袖。简木然看着眼前这个妖魅的男子,放下手中竹简,“娘子我突然想到一个对敌良策。”某男纯色双眸泛起丝丝朦胧之色,依偎着简木然,“是何良策?”“美男计。”简木然脱口而出。某男轻笑,将简木然搂入怀中,“确实是良策。”简木然感觉出他话里浓重的火药味,看着某男眼里冒出的火星,心里猛的一个咯噔,“那个,说归说,你干嘛脱我衣服?”他,对她万般逼迫,邪魅异常,恍如地狱修罗。“知道这曼陀噬蛊的效用么?”某男嘴角挂起一抹邪笑,将一瓷瓶从袖中拿出。简木然忍着胸口的剧痛,丫丫的,都让你偷袭成功了,鬼才有空研究那是什么。。“神策门主果然临危不惧,曼陀噬蛊可是极品春药,会让您在享受的同时伴着锥心的疼痛,要试试么?”简木然白了一眼给他,“难道是居家旅行,必备良药?”他,皇族太子,世间痴情第一人。“你真不跟我走?”某男哀怨的看着一旁玩得正乐呵的某女。简木然将某猫甩到一边,皱起眉,看着某男,“可惜了,姐已经是有夫之妇了。”“我不介意。”“可是姐要朝你看齐啊,怎么可以有了芝麻丢了西瓜。”“原来我在你眼里只是一个芝麻,我是东西么?”简木然托起腮帮,想了想,“我没有说你是东西啊,其实你不是东西。”琴歌苍白的脸颊泛着丝丝红晕:就算天涯海角,我也不会忘了那日我们琴瑟相合的场景。百里安阳面如寒霜,冷眸仿佛能把人冻住:就算你不愿意,我就是要保护你,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正剧版简介:天下局势,合久分,分久合,乱世中,谁与争锋?自有欢乐趣,离别苦,更有痴情儿女;只应君语,道千山万水,如影相随。破符招天妒,引人怨,化山鬼啼风雨;
  • 英才故事(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十一辑)

    英才故事(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十一辑)

    本书撷取英才的成长故事,是读者在阅读中塑造优秀拼着,拥有高尚情操。1594年,他得了胃病,胃疼再有发烧,使他几乎有两星期没有怎么吃东西,也无法入睡,终于逝世,和他于1590年去世的女儿葬在一起。他一生几乎没有离开过威尼斯。
  • 重生之微雨双飞

    重生之微雨双飞

    曾经她自私势利,错把后母当亲人,最后却眼睁睁地看着未婚夫和妹妹步入婚姻的殿堂。再次重生回到十年前,涅槃重生,她要亲手逆转自己的人生!救护自己的亲弟弟,争做高考状元,闯出自己的事业,爸爸想要认回她?后母想再利用她?门都没有!
  • 饲养花心总裁

    饲养花心总裁

    一个自由不羁的豪门总裁,一个低调挣钱的婚介白领。一场意外,他彻底粘上了她,吃她的住她的,堂而皇之,而且最可恨的是什么家务也不干,只是仰起一张俊俏的脸庞。一纸契约,她将他划到了她的名下,养就养吧,反正他能给她带来利益。“小样儿,你被包养了,以后就跟我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