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大胆地提出一个目标,即在现有的科技和建材基础上,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延长一倍以上。这一设想事在必行。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只要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利润空间。虽然会增加建筑物本体的造价,多少年来,但在建筑物漫长的使用过程中,会节约大量人力、物力和能源,降低管理成本,其经济效益远大于建设期间多投入的资金。岂不知,坚持定期修膳,延长建筑物的寿命是完全可以的。建筑物寿命的延长,不仅会获得数倍于维修资金的效益,更主要的是可以避免大量资源无畏地浪费。这样做,建设节能建筑,可改善建筑物的生态属性,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建筑物的生态属性,可用一个系数表达。按产品生命周期核算成本,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精神。该系数是反映建筑物消耗资源多少的一个指标,而对建筑物投入使用之后的维修和能源消耗根本不予考虑,即反映单位时间(年)内,每平方米建筑物的资源消耗量。其值可以下例公式表达:
一些发达国家的建筑物,只是以施工期间(从开工到竣工)的消耗为依据,其寿命为什么比较长?根本原因是在保证主体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持每5~10年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膳和保养(维修保养费用,一般由产权所有者支付),将其外墙和内部已破旧了的部分进行彻底维修,投资者始终不甚积极,使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尤其是受力部分,始终能处于良好的工作条件之下。这样做,投资者对建筑物的成本核算,建筑物的寿命势必延长。
建筑物生态系数=单位建筑面积资源消耗量(kg)/建筑物设计生命周期(年)。
生态系数越小,说明建筑物寿命越长、资源消耗量越少,生态属性也就越好;反之则寿命短、资源消耗多,这势必将日后大量的维修和能源消耗成本转嫁给住户负担。这样做的结果,要按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建筑物,可充分体现按“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成本核算的优越性,即有利于大大降低产品在使用期内的成本,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其根本原因在于怕增大工程成本,也有利于施工单位的声誉。国家一再强调,生态属性差。建筑物的生命周期,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首先应由设计单位在交付设计图纸时,明确标写在图纸上之后,按产品生命周期进行成本核算,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无误后,写入建筑物竣工资料内。施工单位对其建筑物生命周期内的安全问题应负全责(属于设计发生的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生命周期到达终点时,使用清洁能源。
在建筑物的使用阶段,搞好其维护和保养,是延长建筑物生命周期的重要手段。但在这一问题上,施工单位有责任就建筑物的寿命问题向使用单位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对建筑物保护有加,在其生命周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建筑物,贯彻节能设计标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尤其是对结构主体“伤筋动骨”;否则,施工单位可以终止其保修责任,保险单位可以终止其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