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建筑物变成了一堆废墟。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意味着数万吨正在“负役”中的资源,在一瞬间变成了废弃物。从这里我们应该想到:强化规划管理,减少或消灭违规建筑物,努力延长建筑物寿命,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是节约建筑资源的重要手段。将16幢高层建筑物一次性爆破清除,这是不是最佳选择,值得认真商榷。
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当达到预期时间时,原负责施工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产权所有者(或者使用单位)提出其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对其建筑物结构部分进行安全性鉴定,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精神的。如深圳的某渔村,以确认是否需要拆除或继续使用。如果初步认为其结构完好、可以继续使用的,应组织专家对其进一步进行认真的考察、鉴定,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局部加固的意见和继续使用的时间(寿命可延续到的时间点);如经鉴定已确认达到了寿命的“终点”,应坚决进行拆除,一些城市对建筑物的寿命珍惜不够,以防发生不良后患。16幢高层建筑物在炮火中的“死亡”,不少建筑物往往还没有到达寿命终点就被判处了“死刑”——无故拆除。鉴定工作发生的费用,应由产权所有者支付。
科学地延长建筑物的“服役”时间,是节约资源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