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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城东不斗少年鸡”

这是苏东坡的一句诗,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老子不想奉陪你们,懒得跟你们这班小人玩了。”当然,这是对大师的妄议,但他用了“少年鸡”这个典故,百分百地含有这层意思,谅不会错。

据《苏轼诗集》卷十九诗注,“《东城父老传云》:贾昌年七岁,明皇召为鸡坊小儿长,至元和庚寅,年九十八矣。语太平事,历历可听。自言少年以斗鸡媚上,上以倡优畜之”,“五坊”,是唐代为皇帝饲养宠物的官署,同时,也豢养了一批为非作歹,蹂躏市井,糟蹋百姓,坑害良民的衙役。在韩愈的《顺宗实录》中:“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皆为暴横,以取钱物”,因此,“少年鸡”者,即为人憎恶的小人也。

试想,一位诗人,被小人陷害,扣他一个“以诗忤上”的骇人罪名,在大狱里关了一百三十天,最后,“摘帽”,或者“改正”,终于获释,走出牢门。可以设想,汴京城的拂面清风,灌汤包的扑鼻香味,马上就要过大年的愉悦气氛,以及他的追星族蜂拥而至的热烈拥趸,能不令他食指大动吗?能不令他诗兴大发吗?于是,就有了以上为题的诗句。

全诗为: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休官彭泽贫无酒,隐几维摩病有妻。堪笑睢阳老从事,为余投檄向江西。”(《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复用前韵二首》之二)

北宋亡后,政府南迁,汴京文档,散失民间,幸亏南宋的朋九万、陆游等有心人,悉力搜罗收集,我们才得以看到苏东坡收审刑供的实录,由于元丰二年(1079年)的这桩文字狱案,是由御史们发起的。而历朝历代的御史衙门,都有“乌台”的说法,恰恰在都城开封的这个检察机关所在地,老树上栖息着鸦群,成日间鼓噪不已,于是这些宋代文字狱的档案,版行于世后,遂名之日《乌台诗案》。这样,我们也就得知苏轼笔下的“少年鸡”为,一、监察御史里行何大正,二、监察御史里行舒亶,三、国子博士李宜之,四、御史中丞李定。还有五、那位着《梦溪笔谈》的翰林学士沈括,至少在这次案件中,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后人在阅读大师的时候,也会在夹缝中看到这些小人的名姓,时过境迁,这些曾经张牙舞爪,不可一世的整人狂,像蠹鱼一样,干瘪得只剩一层皮。我估计,后来的整人狂,命运未必会更好。所有制造文字狱的小人,都会钉在了文学史的耻辱一页上,任人哂笑。

但我更钦敬诗人的一点,因诗入狱的他,出狱后的第一件事,竟是先做出两首诗来,宣泄心头这股鸟气,敢于向自古而今,入狱只许规规矩矩,出狱不准乱说乱动的法则挑战。这胆识,这器度,值得为之鞠一大躬。

因为,很惭愧,如我之类的文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倒霉以后,说来不怕见笑,不但没有了硬骨头,连软骨头也没有,整个成为鼻涕虫。所以,在别人打了屁股以后,连阿Q的“怒目而视”也不敢有,还磕头如捣蒜地感谢这顿屁股打得及时,打得有理,打得应该,打得无比幸福云云。那一份水裆尿裤,相比之与前人,真是很赧颜的。

苏轼一生,可谓坎坷,中国历史上的文人,不幸者也算多了,但如东坡先生这样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忽冷忽热,忽喜忽忧者,还真是比较少的。他的境遇是从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另一个同等量级的大文人王安石,从金陵来到汴京任神宗相那刻开始,便倒霉,而且一直倒霉到徽宗元符四年(公元1101年)死时为止,一倒就是32年。比起我们这干当了22年“右派”的作家诗人来说,大师的不幸可谓甚焉。然而如此,一辈子犯小人,一辈子在不幸当中,一辈子在他们的折磨下为文求生的苏轼,所留存下来的不朽,却是我们永远望洋兴叹,瞠乎其后的。在他所创造的文学世界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我们连给大师拾鞋的资格都不配。

他的诗,包罗万象,上追唐代的“李杜”;他的词,挥洒自如,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他的古文,纵横豪迈,同欧阳修并称“欧苏”,他对我国的文学发展,其贡献之巨大,影响之深远,一直到今天,像一块兀立不动的基石,支撑着中国文学史。时隔1000年后,在中国识字的普通人口头上,能够马上想起来的古人诗句,十句之中,定有东坡先生的一二句。因此我想,大师的万古长青的文学生命力,绝不是一些“轻薄为文哂未休”的人,所能抹杀得了的。

但是,苏轼是文学家,但也是政治家,他把他的文学,他的政治,和这个国家,这块土地,以及这块土地上的黎民百姓,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中国自有文学以来,自有诗人作家以来,从跳汨罗江的屈原开始,就在血管里流动着这种忧国忧民的基因。当我们回过头去,历数苏轼的倒霉史,会发现,他在政治上总是采取“右”的立场,更多是为人民大众着想,因此,才受到过激势力的清算、排挤、镇压,和处置的。

这也是所有正直文人不得好果子吃的原因。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变法,应该说苏轼从来不是坚定的反对派,他也是一贯主张剔除弊政,力主振兴的改革派。但新法的措施峻刻,行急伤民,加剧矛盾,制造动乱,对一个积弱极贫的国家,有害无益。因此,诗人秉着良知,多次上书神宗,不要“求治太速,进入太锐,听言太广”,以免“欲速则不达”(《苏轼文集》)。结果,不听,被迫外调。作杭州通判,先后转知密州、徐州、湖州。

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罢相,他的日子也不见好过,原来投机新法的分子,并不甘心失败,继续结党营私,倾轧报复,耿直敢言的苏轼,成了他们的眼中钉,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遂有“乌台诗案”的发生。于是,降职贬往黄冈。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神宗病逝,高太后临朝听政,次年改元元佑。

起用旧党司马光执政,苏轼被召回汴京,任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职,似乎要扬眉吐气了,可他并不因旧派的重用,而改变对于新法有其可行之处的评价。这位认死理的诗人,主张“校量利害,参用所长”(《辩试馆职策问札子》),不为主政的司马光所喜。元佑元年到元佑八年(公元1086~1093年)期间,苏轼遭到新旧两党的夹击,并陷入于朔党、洛党、蜀党的无休止纷争中,处境艰难,日甚一日。于是,自动要求调离京城,跳出是非之地,知杭州,后辗转于颍州、扬州、定州,为地方长官。

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哲宗亲政,新党再度上台,来了一次反复辟斗争,对“元佑党人”进行报复迫害,苏轼大倒霉,又成当局整肃对象,一贬再贬,到广东惠州,到海南儋州,直到元符四年(公元1101年),宋徽宗即位,大赦,才得以北归。不久,于归途中在常州病逝,享年66岁。

所以,从王安石行新法起,他的命运就卷进了政治斗争之中,每一次重新洗牌,因为他本不是一个转舵飘蓬,朝秦暮楚的投机者,更不是任人俯仰,阿从屈服的应声虫,他宁可“难以追陪新进”(《湖州谢上表》)一甩袖子开路,也要保持“挺挺大节”,做一个正直的人,而不肯“稍自韬戢”(《宋史本传》),自然要被一碴一碴的政敌谋算,而一败再败。

其实,变法之初,苏轼在政坛上,与王安石并不是旗鼓相当的。如果,王安石只是一位政治家,作为文学家的苏轼,日子也许好过一些。如果,王安石是政治家,又是文学家,也无妨的,只要在文学的量级上略胜苏轼一筹的话,大师的麻烦会有,也许不至于这样一路倒霉下去。

但王安石之所以十分在乎他,百倍提防他,想方设法压制他,用尽心机排斥他,我认为,是文人的嫉妒心理,使得这位权臣,不但将苏轼视为变法之敌,更视为文学之敌。一直到最后,他下台了,他的余党,他的精神上的徒子徒孙,还搞了一次文字狱,想借神宗的手,要砍掉他的脑袋。所以,文人相轻,只是斗斗嘴皮子的事情,而文人相嫉,就很难预料会演变到什么地步了。

在中国文学史上,这种双峰对峙的局面,是经常出现的。

由于人类最原始的感情——嫉妒在起作用,等量级的文人能够成为融和并辉的双子星座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过去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凡势均力敌的两位文人,同时出现在一条地平线上,必然要参辰卯酉,互不相能,不是彼此作对,就是互为仇雠。

而其中的某一方,小人程度高一点者,必然要拉帮结伙几位在智商才华成就潜力各个方面低于自己的二流文人,为左膀右臂。然后,张龙赵虎们,又网罗联络若干位在智商才华成就潜力各个方面更逊的三流和四流文人,结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文学圈子。说实在的,“乌台诗案”中的打手舒亶、李定之流,在王安石如日中天的时候,不过如时下文坛上那些立足未稳,探头探脑,乱抱粗腿,见神磕头的小玩闹而已。但别忘了,舒亶是一个擅长小令的词家,李定也是与作《梦溪笔谈》的沈括,经常唱和的诗友,也是冠盖斯文,骚人墨客之流,求名之心,争胜之意,对于名震海内外的苏轼,那由嫉而恨,由恨而整的感情,与王安石是一脉相承的。

别看这些蚊子小咬,臭虫跳蚤,没有什么杀伤力,但其骚扰的讨厌程度,也是挺令人头疼的。苏轼遭遇的这次“乌台诗祸”,在中国文祸史上,是个异数,是件很不典型的案例。因为,历来文人的厄运,或关或杀,或流放或充军,都是先把皇帝老子惹火了,才有整肃文坛之举。从秦代的焚书坑儒,到明清之际的文字狱,无一不是皇帝在起主导作用。也许,有人告密,有人出首;也许,有些流言蜚语,有些阶级斗争新动向;也许,皇帝老爷子觉得文人屁股翘得太高,对他不敬,于是,或小试牛刀,或大开杀戒,总之,是皇帝在玩知识分子。

这一次,却是这四位其实也一把胡子的“少年鸡”,加上那似乎不应是小人的沈括,联手起来,要除掉这位大师。他们急了,要是这棵大树长到顶天而立的地步,还有他们的活路吗?小文人要算计起大文人来,那绝对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将刀一直接到心窝里,使其立即毙命的。

文字狱,文字狱,就是要从文字中找出罪证来送进牢狱。

舒亶,是行家,在列数苏轼罪状后,说:“按轼怀怨天之心,造讪上之语,情理深害,事至暴白,虽万死不足以谢圣时,伏望陛下用治世的重典,付轼有司,论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为人臣子者。”这就是建议神宗对苏轼用极刑了,小人之心,其毒可知。

李定,明确提出苏轼该杀的四大罪状。“轼先腾沮毁之论,陛下稍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着,此一可废也……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此二可废也。鼓动流俗,言伪而辨,当官侮慢,行伪而坚,此三可废也。陛下修明政事,轼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此四可废也。”(以上均引自《乌台诗案》)

沈括,也是一个很能出卖朋友的家伙,据《年谱》:“括先与先生同在馆阁,先生论事与时异,补外。括察访两浙,陛辞,神宗语括曰:‘苏轼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括至杭,与先生论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即签贴以进云:‘词皆讪怼。’后李定论先生诗置狱,实本于括云。”由此看来,受神宗之托的老朋友都靠不住,那么,苏轼出狱后“城东不斗少年鸡”的觉悟,不和你们玩了,说明大师通过这次教训,对他身边小人的认识,可谓既深且透。

在这种忌恶挤排的过程中,如果借助于权力,就叫做整。所谓“整人”,就是一个绝对强者,打一个不敢还手的绝对弱者。当时,朝廷就是权力,小人们利用包围住皇帝的机会,给这位文学史上的巨人,制造了一生麻烦。尤其那几位文人型的小人,对于东坡先生才能之大的嫉妒,声名之大的敌视,成就之大的反感,影响之大的抵触,以及他自谓的“作文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当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的达到自由王国的快乐之大,简直到了切骨仇恨的程度,因此,从牙缝里蹦出来的,只有一个字:“杀!”

幸好,宋神宗赵顼,还算清醒,刀是举起来的,但没有落下来。

也许在中国历史上,有宋一代,赵姓皇帝对于文人比较优容,也比较信任。

以唐宋八大家为例,唐授韩愈、柳宗元的官位,也就是刺史、侍郎等职,而宋授欧阳修、范仲淹的官位,往往超过省部级,如司马光、王安石更是进入中枢决策层面的要员。虽然,说到赵匡胤,都会加上“行伍出身”四字,但历后唐、后晋、后汉、至后周数朝,已成为豪门大户,贵族人家,对于文明的趋附识鉴,对于文化的感知呼应,对于文化人的亲和凝聚,是那些农民或流氓无产者为帝王者,所不具有的。因此,无论这几位卑贱小人如何鼓蛊,如何煽动,如何上纲上线,如何夸大敌情,神宗就是不上轿,就是冷处理,就是要将这个人犯,处于他的特别保护之下。

要是换个皇帝试试,苏东坡早就没命了。所以,在《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复用前韵二首》之一中,这位出狱的乐观主义者,如此写道:

“百日归期恰及春,余年乐事最关身。出门便旋风吹面,走马联翩鹊吵人。却对酒杯疑是梦,试拈诗笔已如神。此灾何必深追咎,窃禄从来岂有因。”

在中国文祸史上,乌台诗案,是唯一以喜剧收场的文字狱。如果,那些小人得手,如果,神宗真的被激怒,如果,中国文学没有了苏东坡的话,这座壮丽的文学华厦真有坍了一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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